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11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名称及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因公司实际建设需要,公司拟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公告编号:2021-05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资金投资项目“富恒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新材料研发生产项目(一期)”名称变更为“富恒高性能改性塑料智造基地项目(一期)”,将项目实施主体由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富恒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最优的改性塑料解决方案,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材料是高性能改性塑料中的重要门类,新的名称涵盖范围更广,技术含量更高,变更后的项目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及项目用地用途相符。除此之外,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以及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均未发生变化。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