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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30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合纵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3号),公司于2021年5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9,846,50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

4.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382,966.1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2,573,465.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1,809,501.1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已于2021年6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1,082,668,207股。

因公司2021年10月11日披露已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40,640股回购注销事宜,故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077,127,567股;本次发行对象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为249,846,509股。

二、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东出具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19名股东为:江苏淮海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型投资账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信达证券合赢1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刘岩、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郭茜、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张雪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薛小华、四川国经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赵晖、周辉、上海悬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悬铃C号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述股东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对象承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方通过本次发行所认购的公司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原因增加的公司股本,亦应遵守上述约定。限售期届满后,认购方因本次发行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49,846,509股,占公司股本的23.1956%;其中,实际可上市流动股份数量为249,846,509股,占总股本的23.195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为19名,共对应30个证券账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投资者名称产品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1江苏淮海新能源车辆有限公司-12,437,81012,437,81012,437,810
2泰康资产管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12,338,30812,338,30812,338,308
序号投资者名称产品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有限公司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7,910,4477,910,4477,910,447
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型投资账户7,462,6867,462,6867,462,686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4,925,37314,925,37314,925,373
6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华优选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995,024995,024995,024
南华优选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990,0501,990,0501,990,050
南华优选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43,7821,243,7821,243,782
南华优选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492,5381,492,5381,492,538
南华优选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497,512497,512497,512
南华优选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48,756248,756248,756
南华优选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995,024995,024995,024
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信达证券合赢1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1,990,049.101,990,049.101,990,049
8刘岩-14,925,37314,925,37314,925,373
9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澳银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00,995300,995300,995
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982,5884,982,5884,982,588
信达澳银先进智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96,020796,020796,020
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36,318236,318236,318
信达澳银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567,164567,164567,164
序号投资者名称产品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券投资基金
信达澳银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79,601579,601579,601
10郭茜7,462,6867,462,6867,462,686
11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4,925,37314,925,37314,925,373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950,2489,950,2489,950,248
13张雪华7,462,6867,462,6867,462,686
1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462,6867,462,6867,462,686
15薛小华3,980,0993,980,0993,980,099
16四川国经资本控股有限公司3,731,3433,731,3433,731,343
17赵晖1,737,0641,737,0641,737,064
18周辉3,233,8303,233,8303,233,830
19上海悬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悬铃C号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985,0762,985,0762,985,076
合计249,846,509249,846,509249,846,509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前后的股份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或非流通股)474,123,63444.02%-249,846,509224,277,12520.82%
高管锁定股219,168,24520.35%-219,168,24520.35%
首发后限售股249,846,50923.20%-249,846,5090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5,108,8800.47%-5,108,8800.4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3,003,93355.98%249,846,509852,850,44279.18%
三、总股本1,077,127,567100.00%-1,077,127,567100.00%

注: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相关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熊辉 李卫民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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