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30,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宝应县苏中路1号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蔡临宁、独立董事杨志勇、路国平、闻道才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杨泽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宝胜高压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担保。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履约担保等金融担保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杨志勇先生和闻道才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和授权的事项,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