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 195 号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明,截至2021年10月28日,你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宝武杰富意特殊钢有限公司本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65.14亿元,超出年初预计金额合计40.95亿元,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06%。你公司未能对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10月28日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相应披露义务,并于11月16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7条、第10.2.5条和第10.2.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