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7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季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黄耀辉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预计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液空厚普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空厚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10月31日,实际已发生4,222万元。根据目前的订单情况,在原预计额度上,董事会同意新增预计2021年与液空厚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合计预计2021年度与液空厚普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为不超过11,000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并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并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日常关联交易发展较为平稳,公司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新增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更正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数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更正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公告》及更正后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2月1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康隆路55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