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本变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19号),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6,023,053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569,650,000股增加至605,673,053股,注册资本由569,650,000元增加至605,673,053元。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邓伟明 | |||
住所 | 湖南省长沙市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B座11楼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贵州省大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旁(龙晟酒店)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2月2日 | |||
股票简称 | 中伟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919 |
变动类型(可多选)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被动稀释比例(%) | |||||||
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A股 | 0 | 3.59% | |||||||
邓伟明 | A股 | 0 | 0.22% | |||||||
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A股 | 0 | 0.13% | |||||||
合计 | 0 | 3.94%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湖南中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344,000,000 | 60.39% | 344,000,000 | 56.8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44,000,000 | 60.39% | 344,000,000 | 56.80% | ||||||
邓伟明 | 合计持有股份 | 20,911,000 | 3.67% | 20,911,000 | 3.4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911,000 | 3.67% | 20,911,000 | 3.45% | ||
铜仁弘新成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2,180,000 | 2.14% | 12,180,000 | 2.0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180,000 | 2.14% | 12,180,000 | 2.01%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