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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赛集团: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9

证券代码:300781 证券简称:因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7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广州天安番禺节能科技园总部中心26号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建朝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会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备注:以下百分比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数)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74,100,56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4231%。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74,093,26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416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7,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66%。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6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100,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100,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100,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100,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100,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100,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100,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4,100,5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佳森、张雅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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