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董仕宏先生主持,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章程修改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开性及公正性,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加全面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当前的业务规模,公司拟定自愿性披露标准如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单次签署销售合同或者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采购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总资产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的,以及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所签合同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以临时性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对于达到上述标准公司已经以其他形式披露过的合同,将不再重复进行披露。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定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