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娟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讨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申请人民币敞口1,600万元内(含)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2个月,该授信业务即将到期。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披露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为保障光通信公司的生产经营,同意光通信公司拟继续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申请人民币敞口1,600万元内(含)的综合
授信,期限为12个月,担保方式为公司以位于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5号的自有土地房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光通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中一先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光通信公司以全部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代光通信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支付的银行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公司代为支付费用的资金占用费及公司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