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在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达成,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3,846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事宜。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