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在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区军民路)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波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因公司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7.08%,其当期不得归属的6,063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由于2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对象因职务变更且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取消股权激励资格,29名激励对象考核未达到规定归属标准,上述人员获授的共计54,179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截至2021年8月31日,《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剩余40,000股尚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该部分40,00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合计作废100,242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达成,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3,846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