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Gerald G Wong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Gerald G Wong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拟聘任侯文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侯文超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侯文超先生自2007年9月至2011年4月期间任职于艾贝斯纳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历任成本会计、主管会计等职务;自2011年7月起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财务经理、成本管理中心总监等职务。
侯文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