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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30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源控股股票代码:002787

信息披露义务人(1):李志聪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李炳兴住所:江苏省吴江市桃源镇******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陆杏珍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聪、李炳兴、陆杏珍
公司/华源控股/上市公司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下降的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11月29日签署的《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聪

姓名(包括曾用名)李志聪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251985********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炳兴

姓名(包括曾用名)李炳兴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251963********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陆杏珍

姓名(包括曾用名)陆杏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251964********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

李志聪与李炳兴、陆杏珍分别系父子、母子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李志聪与李炳兴、陆杏珍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进行主动减持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公司总股本被动稀释,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源控股的总股本为311,023,80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173,437,55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76%。2019年7月11日至2021年11月29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主动权益变动及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从

55.76%变动为49.24%,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6.52%。具体减持明细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股)减持均价 (元/股)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1陆杏珍集中 竞价交易2019年7月12日983,4687.660.32%
2李志聪集中 竞价交易2019年7月11日1,093,1007.700.35%
2019年7月12日992,8627.590.32%
大宗交易2019年9月4日3,080,0006.100.99%
2019年9月5日900,0006.200.29%
2019年9月6日1,580,0006.200.51%
2020年1月2日2,820,0006.700.91%
2020年1月3日800,0006.700.26%
2021年11月29日3,030,0005.380.96%
3李炳兴大宗交易2020年1月2日2,180,0006.700.70%
2020年1月3日400,0006.700.13%
合计(主动权益变动)17,859,430/5.65%

注:本文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持股比例计算口径:

(1)2020年1月31日前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当时总股本311,023,803股计算。

(2)2020年1月31日后的持股比例按公司截至2021年11月20日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最新股本315,975,411股计算。

(3)被动稀释比例:上述权益变动期间,因华源控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4,951,608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87%。

(1)主动权益变动

2019年7月11日至2020年1月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829,430股,累计减持比例占总股本的

4.77%。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为158,608,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0%。

(2)被动权益变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4号”文核准,公司2018年11月27日公开发行了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00.00万元。自2019年12月31日至2021年11月20日,公司因可转换债权转股增加股本4,951,608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5,975,41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仍为158,608,128股,持股比例被稀释,稀释后合计持股比例为

50.20%。

(3)主动权益变动

2021年11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聪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030,000股,减持比例占总股本的0.96%。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为155,578,128股,合计持股比例为49.24%。

综上,2019年7月11日至2021年11月29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主动权益变动及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从55.76%变动为49.24%,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6.52%。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股数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李志聪126,419,83240.65%112,123,87035.48%
李炳兴40,292,33012.95%37,712,33011.94%
陆杏珍6,725,3962.16%5,741,9281.82%
合计173,437,55855.76%155,578,12849.2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累计质押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志聪112,123,87035.48%34,670,00030.92%10.97%
李炳兴37,712,33011.94%17,500,00046.40%5.54%
陆杏珍5,741,9281.82%00.00%0.00%
合计155,578,12849.24%52,170,00033.53%16.51%

除上述质押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华源控股证券部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12-8687278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李志聪

日期:2021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李炳兴

日期:2021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陆杏珍

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华源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 吴江区
股票简称华源控股股票代码00278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李志聪、李炳兴 陆杏珍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及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73,437,558股 持股比例:55.76%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公司总股本为311,023,803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55,578,128股 持股比例:49.24% 变动数量:17,859,430股。 变动比例:持股比例下降6.52%。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对应公司总股本为315,975,411股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2021年11月29日 方式:主动减持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公司总股本导致的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李志聪

日期:2021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李炳兴

日期:2021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陆杏珍

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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