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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6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Injoinic Technology Co., Ltd.)(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八栋(万

科云城三期C区八栋)A座3104房研发用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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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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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2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0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2,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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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策略,已申请多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来保护自身合法利益,这些知识产权对公司经营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考虑到知识产权的特殊性,第三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情况仍然有可能发生,而侵权信息较难及时获得,且维权成本较高,可能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不排除少数竞争对手或第三方与发行人及相关人员产生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纠纷,以及公司员工对于知识产权的理解出现偏差等因素产生非专利技术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可能。若上述事项发生,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发行人涉诉事项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晶圆供货短缺、市场供需失衡引起的产能受限风险

公司对外采购的内容包括晶圆、封装测试服务等。近期由于市场供需的变化,行业内已经出现晶圆供货短缺、IC设计厂商普遍面临着晶圆制造及封测产能紧张的情况。客观环境上存在因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芯片市场需求波动、价格变化等原因导致公司供应链紧张、采购成本增加的可能。同时,若未来晶圆、封测等上游厂商产能紧张的情况持续加剧,可能导致公司存在产能受限的风险,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存货规模较大及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晶圆和封装产能紧张,公司主动采取了增加备货的措施,再加之公司对未来业务规模有快速增长的预期,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水平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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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分别为4,822.39万元、10,666.13万元、13,954.72万元和13,182.4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5.22%、40.57%、33.06%和25.78%。公司主要根据预计的客户需求和上游产能情况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备货水平。但由于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以消费电子为主,市场需求变化较快,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金额分别为727.52万元、1,493.26万元、1,996.03万元和1,319.46万元,占各期期末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13.11%、12.28%、12.51%和9.10%,如果未来因行业趋势或客户需求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导致公司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则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

(四)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导致控制权变化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洪伟直接持有发行人1.21%的股份,并通过担任珠海英集、珠海英芯、成都英集芯企管三家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发行人33.28%的股份。黄洪伟合计控制发行人的股权比例为34.49%。自公司成立以来,黄洪伟一直为公司管理团队的核心,能够影响、控制公司的总体战略部署和日常经营决策。根据本次公开发行的方案,发行人拟发行新股不超过4,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完成后,黄洪伟控制的发行人股份比例预计将降至31.04%。虽然公司本次发行前单独或与关联方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已出具在本次发行上市后36个月内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但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存在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加剧、与同行业龙头企业存在差距加大的风险

国内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正快速发展,良好的前景吸引了更多新进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行业原有厂商则在夯实自身竞争优势基础上积极开拓市场,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同时,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技术和产品更新速度快,要求公司能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趋势变化并快速进行技术、产品开发。与同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公司在整体资产规模、产品、技术、市场占有率等方面仍存在很大差距,各方面仍然存在提升空间,具体对比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及面临的竞争情况分析”之“(二)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和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指标的比较情况”。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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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产品布局,提升技术实力,扩大销售规模,则可能与同行业龙头企业差距加大,进而使得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风险

2020年以来,国内外各地陆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短期内,公司的业务经营受到了负面影响,主要包括客户拓展进度减缓、订单延迟、物流交付延期等,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业绩增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已正常有序开展。但目前疫情仍存在不稳定因素,未来不排除疫情的变化会对公司业务经营和业绩增长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七)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升级,有关国家针对半导体设备、材料、技术等相关领域颁布了一系列针对中国的出口管制政策,限制中国公司获取半导体行业相关的材料、技术和服务。公司目前存在大量境外采购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境外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58.29%、68.73%、73.39%和63.29%,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如格罗方德、台积电等均为境外厂商,上述出口管制政策可能导致其为公司供货或提供服务受到限制。虽然公司的采购可选取国内供应商替代生产,但仍需转换成本和磨合周期,因此,一旦由于国际贸易摩擦导致供应商供货受到约束,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诉讼和解进展及知识产权诉讼风险的量化分析

发行人已与富满2530案((2021)粤03民初2530号案,以下简称“富满2530案”)、富满2531案((2021)粤03民初2531号案,以下简称“富满2531案”)、鑫恒富案((2021)粤03诉前调5905号案,以下简称“鑫恒富案”)、刘文俊案((2021)粤0305民初7764号案,以下简称“刘文俊案”)的原告达成和解,相关案件已经撤诉结案。

考虑到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和时限较长,尽管发行人不存在侵犯涉案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的情形,但双方和解有助于发行人取得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增强客户使用发行人产品的信心;此外,近年来国内LED照明市场迎来爆发式增长,发行人结合现有技术,持续在家用电器、物联网等方向进行布局,拟通过蓝牙智能数模混合SoC芯片进入智能LED照明这一细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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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切入物联网领域,各方通过和解达成技术合作有助于发行人进一步拓展相关领域的产品线;综上,发行人同意与富满电子、鑫恒富科技、刘文俊等达成和解,双方搁置争议共谋发展。2021年7月20日,富满电子、鑫恒富科技、刘文俊与发行人及黄洪伟、丁家平、陈伟、陈鑫、曾令宇、林长龙、钱彩华、戴加良、唐晓、黄锐等10人签署《和解协议》。同日,富满电子与发行人及黄洪伟签署一系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发行人分三年向富满电子累计支付5,200.00万元款项。

发行人涉及的诉讼案件中,富满行政诉讼案((2020)京73行初2453号案,以下简称“富满行政诉讼案”)、富满2530案及富满2531案三起案件涉及的IP5109芯片已停止销售,且报告期内不存在销售情形,极端情况下可能直接产生的赔偿金额大约为100万元;刘文俊案及鑫恒富案不涉及具体侵权产品,且主张的赔偿数额缺乏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低;吴钰淳行政诉讼案((2021)京73行初6897号案,以下简称“吴钰淳行政诉讼案”))涉及的IP5322及IP5328芯片报告期内合计产生销售收入566.96万元,毛利

315.08万元,占公司报告期内总营业收入、总毛利的比例分别为0.43%、0.63%,极端情况下可能直接产生的赔偿金额大约为315.08万元;加上鉴定费用、案件受理费用等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发行人因上述案件可能产生的总赔偿金额大约为450万元。

尽管发行人已聘请诉讼律师对侵权风险进行分析,发行人已与富满电子等相关方达成和解,但上述诉讼案件仍可能对发行人相关产品销售造成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包括股份锁定承诺、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稳定股价承诺、股份回购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利润分配政策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等),具体承诺事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七、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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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主要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基准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处的行业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进出口业务没有受到重大限制,税收政策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良好,行业周期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要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不存在异常变动,生产模式和生产规模不存在异常变动,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及产品价格不存在异常变动。公司主要客户或供应商的构成未出现重大变化,重大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亦不存在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2021年1-9月财务数据审阅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1-9月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9月30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1-9月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518Z0539号。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73,403.9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31.66%;总负债为11,221.1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15.73%;所有者权益为62,182.7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3.01%。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034.59万元,同比增加151.5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10,354.20万元,同比增长283.2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69.83万元,同比增长461.48%。

(三)2021年全年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良好,预计2021年度业绩较上年实现增长。预计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4,000万元至82,00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90.10%至

110.6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00万元至18,900万元,较上年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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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增133.57%至204.4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00万元至23,80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13.21%至284.25%。

上述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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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1

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特别风险提示 ...... 3

二、诉讼和解进展及知识产权诉讼风险的量化分析 ...... 5

三、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 6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主要经营状况 ...... 7

目 录 ...... 9

第一节 释 义 ...... 13

一、一般释义 ...... 13

二、专业释义 ...... 15

第二节 概 览 ...... 1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 18

二、本次发行的概况 ...... 18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9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概述 ...... 20

五、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 21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3

七、发行人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说明 ...... 23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5

九、募集资金用途 ...... 2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7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7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28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 29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29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0

一、经营风险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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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二、技术风险 ...... 32

三、财务风险 ...... 33

四、内控风险 ...... 35

五、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导致控制权变化的风险 ...... 35

六、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 35

七、发行失败风险 ...... 36

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风险 ...... 3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7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37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1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 61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62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 63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66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108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134

十、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149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 152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55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 155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74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及面临的竞争情况分析 ...... 194

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214

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218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220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 234

八、发行人的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 249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51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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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健全及运行情况 ...... 251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 253

三、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 253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 254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 254

六、报告期内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55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255

八、同业竞争 ...... 256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258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70

一、财务报表 ...... 270

二、审计意见、关键审计事项以及重要性水平 ...... 277

三、影响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 ...... 279

四、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81

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81

六、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305

七、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法定税率 ...... 307

八、分部信息 ...... 309

九、主要财务指标 ...... 309

十、经营成果分析 ...... 311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 345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64

十三、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377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78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379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85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 38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 38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情况介绍 ...... 392

四、未来发展规划 ......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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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414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414

二、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 415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 ...... 418

四、本次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 418

五、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422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 422

七、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 422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55

一、重要合同 ...... 455

二、对外担保情况 ...... 457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 458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 491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涉及重大违法行为情况 ...... 491

第十二节 声明 ...... 492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92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 49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495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 496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497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98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99

八、验资机构声明 ...... 500

九、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501

第十三节 附件 ...... 502

一、备查文件 ...... 502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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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英集芯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前身、英集芯有限深圳英集芯科技有限公司
珠海半导体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成都微电子成都英集微电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启承科技启承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苏州智集芯苏州智集芯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珠海英集珠海英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珠海英芯珠海英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成都英集芯企管成都英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天津威芯天津威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珠海英集合伙人
宁波皓昂宁波皓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珠海英集合伙人
宁波才烁宁波才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珠海英芯合伙人
英芯有道珠海英芯有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宁波皓昂与宁波才烁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
上海武岳峰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北京芯动能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共青城科苑共青城科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共青城展想共青城展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合肥原橙合肥原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共青城兴橙共青城兴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共青城科苑、共青城展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兴橙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合肥原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景祥凯鑫佛山市景祥凯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南通惟牵南通惟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南通恒佐南通恒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格金广发信德珠海格金广发信德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上海科创投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宁波清控宁波清控汇清智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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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聚源铸芯苏州聚源铸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东莞长劲石东莞长劲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南京智兆贰号南京智兆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湖南清科小池湖南清科小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闻天下科技闻天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长沙和生长沙高新开发区和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和生基金和生芯片设计产业并购私募基金,系发行人前股东,已清算
方正和生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和生芯片设计产业并购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曾为发行人工商登记的股东
宁波灏宇、宣城泰宇宁波灏宇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前名称为“宣城泰宇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前股东,已注销
富满电子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鑫恒富科技深圳市鑫恒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芯亿满深圳市芯亿满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
珠海昇生珠海昇生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联发科中国台湾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ediaTek.Inc.)
台积电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Taiwan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Co., Ltd.)
格罗方德GLOBALFOUNDRIES Singapore Pte.Ltd.
华天科技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力宇深圳市华力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立能威深圳市立能威微电子有限公司
气派科技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圣邦股份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贝岭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芯朋微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力芯微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天德钰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钰泰半导体钰泰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
南芯半导体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TITexas Instruments(德州仪器),是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家半导体跨国公司
PIPower Integrations,总部位于美国加州圣何塞,是用于高能效电源转换的高压模拟集成电路业界的领先供应商
Cypress总部位于美国,于2020年4月16日被Infineon(英飞凌)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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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家全球知名的半导体跨国企业
MPSMonolithic Power Systems,总部位于美国加州圣何塞,是一家高性能半导体公司
矽力杰Silergy Corp.,中国台湾上市公司
伟诠电子伟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上市公司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券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容诚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 华亚正信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
最近一年2020年
最近一年及一期2020年及2021年1-6月
最近两年2019年、2020年
元/千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IC、芯片、 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即集成电路,简称IC,俗称芯片,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集成电路是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晶圆制作硅半导体集成电路所用的硅晶片,是芯片的载体
SoCSystem-on-Chip,是指在单个芯片上集成一个完整的系统。SoC芯片是集成电路芯片的一种
IoT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是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将各种信息传感设备与互联网结合起来而形成的一个巨大网络,实现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人、机、物的互联互通
MCUMCU(Micro Control Unit)微控制单元,是指随着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出现及其发展,将计算机的CPU、RAM、ROM、定时计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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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多种 I/O 接口集成在一片芯片上,形成芯片级的计算机,为不同的应用场合做不同组合控制
BOMBill of Material,物料清单
TWS耳机True Wireless Stereo,真无线立体声耳机
中测晶圆生产完成后、封装前的测试,筛查出晶圆上不合格的芯片,不再进行封装,以节约封装成本。出于技术保护等原因,集成电路设计公司通常委托晶圆生产商之外的厂商进行中测
封装将硅片上的电路管脚,用导线接引到外部接头处,以便与其它器件连接。封装形式是指安装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用的外壳
NTCNegative Temperature Coefficient,是指随温度上升电阻呈指数关系减小、具有负温度系数的热敏电阻现象和材料
FODForeign Object Debris,即可能损伤设备的外来的物质、碎屑或物体
IDMIntegrated Design and Manufacture,简称IDM,垂直整合制造(企业), 指集成电路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销售等环节由同一家企业完成的商业模式
Fabless无晶圆厂芯片设计企业运作模式,只从事芯片的设计和销售,而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步骤分别委托给专业厂商完成
光罩又称掩膜版,在芯片加工过程中把已设计好的电路图形通过电子激光设备曝光在掩膜版上,然后应用于对集成电路进行投影定位,通过集成电路光刻机对所投影的电路进行光蚀刻
Tape out(流片)芯片设计完成后,设计方把设计数据交给制造方开始生产
AC-DC将交流电转换成直流电的一种技术和方法
DC-DC将直流电转换成直流电的一种技术和方法,可实现升压或降压功能
LDOLow Dropout Regulator,是一种低压差线性稳压器,能够从输入电压中减去超额的电压,产生经过调节的输出电压,与DC-DC的区别为LDO输入与输出的电压差较小
LEDLight-Emitting Diode,发光二极管
BC1.2协议BC1.2(Battery Charging v1.2)是USB-IF下属的BC(Battery Charging)小组制定的协议,主要用于规范电池充电的需求,该协议最早基于USB2.0协议来实现
PDPower Delivery,功率传输
QC、快充Quick Charge,即快速充电。在充电前段通过高功率充电(即恒流充电),让电池在短时间内充至额定电压;剩余容量则通过恒压充电逐渐减小电流的方式完成,从而实现对锂电池的快速充电。该技术需要充电管理电路实现精准的电压、电流检测能力
FCPFast Charge Protocol,华为低压大电流快充协议的一种,支持9V/2A 18W快速充电技术
AFCAdaptive Fast Charge,三星公司(Samsung)的快充协议
SFCPSpreadtrum Fast Charge Protocol,展讯快充协议
MTK PE+1.1/2.0/3.0联发科快充协议1.1、2.0、3.0
SCPSuper Charge Protocol,华为低压大电流快充协议的一种,可实现22.5W和40W大功率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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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OCOPPO的低压大电流闪充协议
MOSFETMetal Oxide Semiconductor的简称,中文为“金属氧化物半导体”。采用这种结构的晶体管称之为MOSFET晶体管,按导电方式分为PMOSFET晶体管和NMOSFET晶体管两种类型。具备制造这种晶体管的工艺被称为MOSFET工艺。PMOSFET 和 NMOSFET 晶体管组合而成的半导体电路称为CMOSFET(Complementary Metal Oxide Semiconductor ),因其低功耗和集成度高,成为当今主流的集成电路构成方式,其制造工艺被称为 CMOSFET 工艺。
PCB
ADCAnalog to Digital Converter 的英文缩写,ADC 是模/数转换器或者模拟/数字转换器,主要功能是将模拟信号转换成数字信号
Buck一种电压降压的方式
Boost一种电压升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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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0日
注册资本37,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洪伟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八栋(万科云城三期C区八栋)A座3104房研发用房主要生产经营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港湾1号港9栋三楼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洪伟
行业分类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4,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4,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2,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将安排实际控制本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保荐机构及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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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市盈率【】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且取得科创板投资资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认可的配售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姓名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本次发行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 行手续费等发行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包括:承销及保荐费【】万元、审计及验资费【】万元、评估费【】万元、律师费【】万元、发行手续费【】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股票上市日期【】
项目2021.6.30/ 2021年上半年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66,477.4355,754.1427,243.0311,194.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55,073.3650,552.7221,167.747,797.1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6.4710.3724.5630.33
营业收入(万元)35,587.0738,926.9034,804.7021,667.67
净利润(万元)3,727.966,206.021,601.752,735.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3,767.316,208.021,601.932,7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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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6.30/ 2021年上半年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2018.12.31/ 2018年度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8,758.606,193.946,309.603,423.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180.05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0.180.050.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1319.3013.2845.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1,679.34-2,166.84-1,047.821,114.99
现金分红(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8813.0112.72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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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和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第二批第一年)。英集芯的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的研发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源管理芯片20,895.3659.38%26,822.8371.57%29,647.2487.80%19,442.9490.47%
快充协议芯片14,295.5040.62%10,652.7028.43%4,121.3612.20%2,048.159.53%
主营业务收入35,190.86100.00%37,475.53100.00%33,768.60100.00%21,491.0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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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同步向客户提供成品开发方案,使得客户成品研发周期缩短、产品生产成本降低、生产过程简化、产品良率和可靠性亦能够得到提升。此外,公司通过先进的系统架构和算法设计,使得开发的芯片在满足客户技术指标要求的同时达到成本最优。以快充协议芯片为例,公司设计的芯片产品通过了高通、联发科、展讯、华为、OPPO、小米等主流平台的协议授权。根据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2018年颁布的《移动通信终端快速充电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国内移动通信终端所使用的快充协议可分为五类,英集芯是能够支持全部五类快充协议的芯片原厂;根据高通官方网站以及测试机构GRL实验室的报道,英集芯是全球第一家通过高通QC5.0认证的芯片原厂。 此外,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数模混合SoC集成、快充接口协议全集成等核心技术,所设计的芯片产品具有高集成度、兼容性好等特点,在特定领域与TI、MPS、PI、Cypress、矽力杰等全球知名电源管理IC设计公司竞争,部分产品性能指标已经达到或超过国际品牌竞标产品,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

(二)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未来英集芯将基于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优势市场地位,以行业前沿技术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发挥自身在电源管理芯片和快充协议芯片领域的研发及设计优势,持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芯片及配套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品牌知名度,不断拓展应用领域及下游客户覆盖范围,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的数模混合芯片设计公司。具体而言,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如下三个方面:

1、拓展产品线

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十分广阔,英集芯计划在基于现有电源管理芯片领域的基础上,逐步将其核心技术延伸至其他领域。公司将继续在消费电子领域增强市场挖掘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公司亦打算逐步将其产品拓展至家电、工业芯片和汽车电子等领域。除现有的电源管理芯片和快充协议芯片外,公司正在拓展更多数模混合产品线,例如物联网芯片、智能音频处理芯片、信号链芯片等。

2、坚持研发创新驱动

英集芯坚持研发创新驱动,将在高精度ADC技术、超低功耗电池管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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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功率电源技术、高良率和高可靠性研究、工艺开发等核心领域加大研发投入,为产品线拓展做好扎实的技术储备。

3、人才导向

英集芯坚持人才导向的发展思路,公司将结合行业动态和下游市场需求,在现有高素质的核心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核心技术团队基础上,不断发展公司的人才队伍,吸纳行业内的高端、专业人才加盟,加强人才培养,形成支撑公司长远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梯队。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926.90万元,2019年度、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601.93万元和6,193.94万元。同时,考虑A股行业分类与发行人相同的企业在境内市场的估值情况以及发行人2020年8月份融资估值情况(增资对应发行人投后估值金额为26.20亿元),预计发行人发行后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七、发行人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说明

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行业领域及对科创属性相关指标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发行人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

1、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快充协议芯片的研发和销售,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国家重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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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符合《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有关政策。

2、公司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等先进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

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形成了市场针对性强、应用价值较大的多项核心技术,为公司的产品开发奠定了技术基础。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和科创能力情况参见“第二节 概览”之“五、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之“(一)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3、公司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突出

公司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科技成果与产业的融合,基于现有核心技术体系,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电源管理芯片及快充协议芯片报告期内所形成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1,491.09万元、33,768.60万元、37,475.53万元、35,190.86万元。

4、公司行业地位突出、市场认可度较高

根据高通官方网站以及测试机构GRL实验室的报道,英集芯是全球第一家通过高通QC5.0认证的芯片原厂。此外,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数模混合SoC集成、快充接口协议全集成等核心技术,所设计的芯片产品具有高集成度、兼容性好等特点,在特定领域与TI、MPS、PI、Cypress、矽力杰等全球知名电源管理IC设计公司竞争,部分产品性能指标已经达到或超过国际品牌竞标产品,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

5、公司建立了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并形成了充分的技术储备

英集芯重视人才团队培养及研发团队建设。专业人才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发展的基础,公司一直注重外部招聘和内部人才培养。公司通过在珠海、成都设立子公司吸引当地高校的优秀毕业生,也根据研发项目情况,招聘具备特定技术知识的外部人员,推动公司科研项目的开展。

除此之外,公司高度重视各类专业技术动态、项目经验、市场信息等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并通过专利申请等方式对公司核心技术进行保护,建立并完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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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产权保护体系,为公司的持续创新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板行业定位

公司所属行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英集芯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高品质数模混合芯片设计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快充协议芯片的研发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高端装备
□新材料
□新能源
□节能环保
□生物医药
□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其他领域
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6000万元? 是 ? 否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发行人累计研发费用为12,813.79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在6,000万元以上;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43%,在5%以上。
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是 ? 否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58人,公司员工总数257人,占比为61.48%。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 是 ? 否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境内外共41项发明专利。其中,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为38项,超过5项。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3亿? 是 ? 否2020年,发行人营业收入3.89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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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4,200万股。本次募集资金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于董事会确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 项目18,558.4418,558.44
2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15,510.2915,510.29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6,000.006,000.00
合计40,068.7340,0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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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2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0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10.00%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将安排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或实际控制本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保荐机构及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
发行市盈率【】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其中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根据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根据发行前一年末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按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且取得科创板投资资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认可的配售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万元
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
评估费用【】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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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传真号码010-56839400
保荐代表人张鹏、田来
项目协办人郭晓航
项目组成员陶兆波、答一丹、孟祥光、庄东
机构负责人乔佳平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C座五层
联系电话010-50867666
传真号码010-65527227
经办律师江华、李一帆、马双双、于玥
机构负责人肖厚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联系电话0755-83207707
传真号码010-66001392
经办注册会计师欧昌献、彭敏、周安兵
法定代表人姜波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丽泽SOHO南塔17层
联系电话010-85867570
传真号码-
经办注册评估师贺华、齐山松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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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68870562
传真号码021-68606910
开户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4000010209200006013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号码021-68807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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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主要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经营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市场需求增加,公司持续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营业收入规模快速增长。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667.67万元、34,804.70万元、38,926.90万元和35,587.07万元,2018年至2020年复合增长率达34.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423.12万元、6,309.60万元、6,193.94万元和8,758.60万元,2018年至2020年复合增长率为34.52%。但公司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移动电源、快充电源适配器、无线充电器、车载充电器、TWS耳机充电仓等领域,相关产品受下游市场发展的影响较大。由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公司2020年的营业收入相比2019年增长率仅为11.84%,低于2018年至202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

34.52%。

公司所处的芯片行业受到终端消费市场的影响,产品需求呈现一定波动。报告期内,公司电源管理芯片收入分别为19,442.94万元、29,647.24万元、26,822.83万元和20,895.3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0.47%、87.80%、71.57%和

59.38%;其中,公司电源管理芯片应用于移动电源领域占电源管理芯片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78%、77.10%、62.60%和51.87%;2020年,公司电源管理芯片销售收入同比下降9.53%,主要系受疫情影响,移动电源终端产品需求下降,导致公司移动电源领域芯片的销售数量同比下降32.07%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快充协议芯片收入分别为2,048.15万元、4,121.36万元、10,652.70万元和14,295.50万元,其中,公司快充协议芯片应用于充电头行业收入占快充协议芯片收入比例分别为99.33%、99.57%、99.72%和99.96%,应用领域较为集中。

若公司未来未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的动态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研发成果未达预期,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对应的下游相关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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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速放缓甚至下滑,或未来市场开拓受限,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增长趋势无法持续,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波动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与同行业龙头企业存在差距加大的风险

国内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正快速发展,良好的前景吸引了更多新进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行业原有厂商则在夯实自身竞争优势基础上积极开拓市场,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同时,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技术和产品更新速度快,要求公司能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趋势变化并快速进行技术、产品开发。与同行业龙头企业相比,公司在整体资产规模、产品、技术、市场占有率等方面仍存在很大差距,各方面仍然存在提升空间,具体对比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及面临的竞争情况分析”之“(二)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和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指标的比较情况”。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和行业发展趋势,优化产品布局,提升技术实力,扩大销售规模,则可能与同行业龙头企业差距加大,进而使得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升级,有关国家针对半导体设备、材料、技术等相关领域颁布了一系列针对中国的出口管制政策,限制中国公司获取半导体行业相关的材料、技术和服务。公司目前存在大量境外采购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境外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58.29%、68.73%、73.39%和63.29%,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如格罗方德、台积电等均为境外厂商,上述出口管制政策可能导致其为公司供货或提供服务受到限制。虽然公司的采购可选取国内供应商替代生产,但仍需转换成本和磨合周期,因此,一旦由于国际贸易摩擦导致供应商供货受到约束,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采用Fabless的经营模式,主要从事芯片的设计与销售,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交由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完成。晶圆制造及封装测试行业资本投入大、技术门槛高,行业集中度较高,因此公司供应商也相对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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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1%、91.32%、90.00%和88.95%;公司向台积电、格罗方德采购晶圆金额占当期采购晶圆总额比例分别为91.18%、97.42%、100.00%和99.98%。如果主要供应商因自然灾害、重大事故或国际政治局势变化等突发事件出现停产或断供,可能影响芯片制造和如期交付;此外,晶圆采购和封测成本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如果上述主要供应商自身业务经营发生不利变化、无法及时调整产能满足公司的采购需求、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停止向公司供货,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晶圆供货短缺、市场供需失衡引起的产能受限风险

公司对外采购的内容包括晶圆、封装测试服务等。近期由于市场供需的变化,行业内已经出现晶圆供货短缺、IC设计厂商普遍面临着晶圆制造及封测产能紧张的情况。客观环境上存在因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芯片市场需求波动、价格变化等原因导致公司供应链紧张、采购成本增加的可能。同时,若未来晶圆、封测等上游厂商产能紧张的情况持续加剧,可能导致公司存在产能受限的风险,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一)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芯片和快充协议芯片的研发和销售,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移动电源、快充电源适配器、无线充电器、车载充电器、TWS耳机充电仓等消费类电子领域,最终客户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公司需要根据技术发展趋势和最终客户需求不断升级现有产品并持续研发迭代,从而保持市场竞争力。

如果公司不能紧跟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根据下游客户需求保持较快的技术升级迭代,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实现技术水平的提升,不能贴紧下游应用的发展方向持续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则公司将因持续创新能力不足而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给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研发人员流失或不足的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通常需要长期培养研发设计人员、搭建经验丰富的设计团队,并不断引进优秀的设计人才,且公司的主要产品数模混合SoC芯片对设计人员的技术有较高要求。伴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行业内公司对于研发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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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竞争不断加剧。如果未来公司出现薪酬水平缺少竞争力、人力资源管理及内部晋升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缺乏有效的股权激励措施等情形,将难以引进更多的优秀技术人才,甚至导致现有骨干技术人员流失,进而对公司技术研发产生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贯穿公司产品研发设计及生产的过程,对公司控制生产成本、改善产品性能和质量至关重要,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保护不利或核心技术人员外流导致关键技术外泄、被盗用、或被竞争对手模仿的情形,则可能对公司的技术创新、业务发展乃至经营业绩将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策略,已申请多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知识产权来保护自身合法利益,这些知识产权对公司经营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考虑到知识产权的特殊性,第三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情况仍然有可能发生,而侵权信息较难及时获得,且维权成本较高,可能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不排除少数竞争对手或第三方与发行人及相关人员产生知识产权、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纠纷,以及公司员工对于知识产权的理解出现偏差等因素产生非专利技术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可能。若上述事项发生,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发行人涉诉事项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财务风险

(一)存货规模较大及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晶圆和封装产能紧张,公司主动采取了增加备货的措施,再加之公司对未来业务规模有快速增长的预期,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水平有较大幅度的增长。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822.39万元、10,666.13万元、13,954.72万元和13,182.4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5.22%、40.57%、33.06%和25.78%。公司主要根据预计的客户需求和上游产能情况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备货水平。但由于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以消费电子为主,市场需求变化较快,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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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各期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金额分别为727.52万元、1,493.26万元、1,996.03万元和1,319.46万元,占各期期末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13.11%、12.28%、12.51%和9.10%,如果未来因行业趋势或客户需求变化,或者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导致公司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则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

(二)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分别为223.41万元、640.79万元、454.69万元和1,093.37万元,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53%、10.16%、7.34%和12.48%。如果未来公司无法满足税收优惠政策要求或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115.37万元、1,333.03万元、1,574.26万元和1,345.14万元,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2.58%、21.13%、25.42%和15.36%。如果未来国家对集成电路行业和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减弱,政府补助的减少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三)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以消费电子为主,消费电子产品更新速度快,而面向消费电子市场的芯片产品在上市初期可以获得较高的毛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价格逐渐降低,毛利率普遍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64%、38.84%、36.07%和40.23%。虽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其中2020年的毛利率相比2019年仍有所下滑。为了紧跟市场趋势变化,公司需要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若公司未能根据市场需求及时更新现有产品或推出符合市场趋势的新产品,可能出现产品价格下降、高毛利产品销售占比下降等情况,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出现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供应商如格罗方德、台积电均采用美元结算。报告期内,公司因结算货币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净损失分别为108.73万元、155.52万元、

52.03万元和13.26万元,对公司业绩存在一定影响。如果未来受国内外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加大,公司将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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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会对公司利润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四、内控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和收入规模都将大幅增加,公司员工数量也将相应增加,组织结构将趋于复杂,这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等各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及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充实管理人才队伍,可能导致发生规模扩张引起的管理风险。

五、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导致控制权变化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洪伟直接持有发行人1.21%的股份,并通过担任珠海英集、珠海英芯、成都英集芯企管三家员工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发行人33.28%的股份。黄洪伟合计控制发行人的股权比例为34.49%。自公司成立以来,黄洪伟一直为公司管理团队的核心,能够影响、控制公司的总体战略部署和日常经营决策。根据本次公开发行的方案,发行人拟发行新股不超过4,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完成后,黄洪伟控制的发行人股份比例预计将降至31.04%。虽然公司本次发行前单独或与关联方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已出具在本次发行上市后 36 个月内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但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存在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目综合考虑了行业和市场状况、技术水平及发展趋势、场地、设备和人员等因素,并对其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具备合理性。但如果未来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难以预期的不利变化,或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未来市场的发展方向偏离公司的预期,致使研发出的产品未能得到市场认可,则可能会产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期实施或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置支出及研发投入,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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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新增折旧摊销等费用金额较大。上述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情况介绍”之“(五)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如果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不能如期实现,且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不足以缓冲募投项目实施带来的折旧摊销等费用的增加,则公司利润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通过购置房产的方式取得项目实施场地,截至目前,公司虽开始就项目研发和产业化场地的购置与相关方进行接洽,并签署了购房意向协议,预计未能如期完成募投项目场地购置的可能性较小,但如公司未能如期完成募投项目场地购置,可能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七、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受到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环境、半导体行业相关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可能出现包括有效报价投资者或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数量不满足法律要求,或发行时公司总市值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等情况,导致本次发行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风险

2020年以来,国内外各地陆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短期内,公司的业务经营受到了负面影响,主要包括客户拓展进度减缓、订单延迟、物流交付延期等,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业绩增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已正常有序开展。但目前疫情仍存在不稳定因素,未来不排除疫情的变化会对公司业务经营和业绩增长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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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中文名称: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Injoinic Technology Co., Ltd.

(二)注册资本:37,800万元

(三)法定代表人:黄洪伟

(四)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0日

(五)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20年11月24日

(六)住所和邮政编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八栋(万科云城三期C区八栋)A座3104房研发用房(518000)

(七)联系电话:0756-3393868;传真号码:0756-3393801

(八)互联网网址:http://www.injoinic.com/

(九)电子信箱:zqb@injoinic.com

(十)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徐朋

联系电话:0756-3393868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由前身英集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4年11月14日,股东邱芳芳签署《深圳英集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一人有限公司)》,约定设立英集芯有限,注册资本为120万元,由邱芳芳以货币形式认缴。

2014年11月20日,深圳市市监局向英集芯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11697623)。根据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英集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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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为邱芳芳,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2014年12月22日,深圳邦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邦德验字[2014]098号),经其审验,截至2014年12月22日,英集芯有限已收到邱芳芳以货币形式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20万元。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容诚专字[2021]518Z0006号),深圳邦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邦德验字[2014]098号《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相关规定。

英集芯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邱芳芳(显名股东)120.00100.00货币
合计120.00100.00-
序号代持人姓名被代持人姓名代持出资额(万元)代持出资比例(%)
1邱芳芳黄洪伟11.679.73
2丁家平11.639.69
3曾令宇11.639.69
4戴加良11.639.69
5江 力11.639.69
6唐 晓11.639.69
7陈 鑫9.307.75
8陈 伟7.876.56
9钱彩华6.555.46
10王 永5.674.73
11林长龙5.234.36
12白瑞林3.562.96
13郑文杰3.562.96
14叶 凡3.122.60
15黄 锐3.102.58
16何文坚2.241.86
合计12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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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隐名股东系公司创始团队,代持人邱芳芳系创始团队成员曾令宇配偶。成立英集芯有限是创始团队的首次创业,不确定因素较多,创始团队共同选定邱芳芳为名义股东。设立时的股份代持情形已在2017年1月第一次股权转让时解除,且在形成、演变、解除的过程中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系英集芯有限以2020年8月31日为基准日,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5日,容诚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518Z0845号),经审计,截至2020年8月31日止,英集芯有限的净资产为46,379.82万元。

2020年10月26日,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0]第A07-0024号),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英集芯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8,935.99万元。

2020年11月11日,英集芯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英集芯有限以截至202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6,379.82万元,按1:0.8150的比例折合股份37,8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超出股份额部分8,579.8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折股后原股东各自持有的持股比例不变。

2020年11月11日,英集芯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20年11月12日,容诚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51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11月12日,发行人已收到各发起人股东的净资产出资,折合股本37,800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11月24日,深圳市市监局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3196534414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珠海英集10,453.5827.66净资产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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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2上海武岳峰10,437.8827.61净资产折股
3北京芯动能3,623.899.59净资产折股
4共青城科苑2,505.006.63净资产折股
5长沙和生1,491.133.94净资产折股
6珠海英芯1,434.163.79净资产折股
7共青城展想1,290.393.41净资产折股
8上海科创投(SS)706.951.87净资产折股
9成都英集芯企管692.521.83净资产折股
10景祥凯鑫577.111.53净资产折股
11黄洪伟455.941.21净资产折股
12南通惟牵432.821.15净资产折股
13南通恒佐432.821.15净资产折股
14格金广发信德288.540.76净资产折股
15合肥原橙287.400.76净资产折股
16陈 鑫256.230.68净资产折股
17丁家平245.840.65净资产折股
18宁波清控216.410.57净资产折股
19曾令宇176.590.47净资产折股
20江 力176.590.47净资产折股
21唐 晓176.590.47净资产折股
22戴加良176.590.47净资产折股
23苏州聚源铸芯144.270.38净资产折股
24东莞长劲石144.270.38净资产折股
25南京智兆贰号144.270.38净资产折股
26湖南清科小池144.270.38净资产折股
27闻天下科技144.270.38净资产折股
28陈 伟99.380.26净资产折股
29钱彩华86.570.23净资产折股
30王 永78.950.21净资产折股
31白瑞林60.600.16净资产折股
32郑文杰60.600.16净资产折股
33叶 凡57.130.15净资产折股
34林长龙51.940.14净资产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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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35黄 锐48.480.13净资产折股
合计37,800.00100.00-

将所持英集芯有限1.8461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黄洪伟,并修改公司章程。2018年3月12日,深圳市市监局核准上述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集芯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宁波灏宇148.9248.40货币
2珠海英集120.0039.00货币
3珠海英芯36.9212.00货币
4黄洪伟1.850.60货币
合计307.69100.00-

宣城泰宇于2017年8月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宁波灏宇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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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珠海英集120.0039.00货币
2方正和生(代表和生基金)107.6935.00货币
3珠海英芯36.9212.00货币
4宁波灏宇25.858.40货币
5长沙和生15.385.00货币
6黄洪伟1.850.60货币
合计307.69100.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珠海英集120.0039.00货币
2上海武岳峰107.6935.00货币
3珠海英芯36.9212.00货币
4宁波灏宇25.858.40货币
5长沙和生15.385.00货币
6黄洪伟1.850.60货币
合计307.6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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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3日,珠海英芯与北京芯动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9年8月21日,深圳市市监局核准上述变更。2020年9月18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F0040号),经审验,截至2019年10月10日,英集芯有限已收到北京芯动能以货币形式缴纳的6,000万元出资。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容诚专字[2021]518Z0006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的容诚验字[2020]518F0040号《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英集芯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珠海英集120.0036.51货币
2上海武岳峰107.6932.77货币
3北京芯动能37.3911.38货币
4宁波灏宇25.857.86货币
5珠海英芯20.516.24货币
6长沙和生15.384.68货币
7黄洪伟1.850.56货币
合计328.67100.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新增注册资本(万元)投资金额(万元)
1成都英集芯企管7.14280.00
2黄洪伟2.86112.00
3陈鑫2.64103.60
4丁家平2.549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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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新增注册资本(万元)投资金额(万元)
5曾令宇1.8271.40
6戴加良1.8271.40
7江力1.8271.40
8唐晓1.8271.40
9陈伟1.0340.18
10钱彩华0.8935.00
11王永0.8131.92
12白瑞林0.6324.50
13郑文杰0.6324.50
14叶凡0.5923.10
15林长龙0.5421.00
16黄锐0.5019.60
17何文坚0.5019.60
合计28.581,120.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珠海英集120.0033.59货币
2上海武岳峰107.6930.15货币
3北京芯动能37.3910.47货币
4宁波灏宇25.857.23货币
5珠海英芯20.515.74货币
6长沙和生15.384.31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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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7成都英集芯企管7.142.00货币
8黄洪伟4.701.32货币
9陈鑫2.640.74货币
10丁家平2.540.71货币
11曾令宇1.820.51货币
12戴加良1.820.51货币
13江力1.820.51货币
14唐晓1.820.51货币
15陈伟1.030.29货币
16钱彩华0.890.25货币
17王永0.810.23货币
18白瑞林0.630.18货币
19郑文杰0.630.18货币
20叶凡0.590.17货币
21林长龙0.540.15货币
22黄锐0.500.14货币
23何文坚0.500.14货币
合计357.25100.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珠海英集120.0033.59货币
2上海武岳峰107.6930.15货币
3北京芯动能37.3910.47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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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4共青城科苑25.857.23货币
5珠海英芯20.515.74货币
6长沙和生15.384.31货币
7成都英集芯企管7.142.00货币
8黄洪伟4.701.32货币
9陈鑫2.640.74货币
10丁家平2.540.71货币
11曾令宇1.820.51货币
12戴加良1.820.51货币
13江力1.820.51货币
14唐晓1.820.51货币
15陈伟1.030.29货币
16钱彩华0.890.25货币
17王永0.810.23货币
18白瑞林0.630.18货币
19郑文杰0.630.18货币
20叶凡0.590.17货币
21林长龙0.540.15货币
22黄锐0.500.14货币
23何文坚0.500.14货币
合计357.2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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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

2020年8月20日,深圳市市监局核准上述变更。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集芯有限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珠海英集107.8530.19货币
2上海武岳峰107.6930.15货币
3北京芯动能37.3910.47货币
4共青城科苑25.857.23货币
5长沙和生15.384.31货币
6珠海英芯14.804.14货币
7成都英集芯企管7.142.00货币
8共青城展想6.471.81货币
9景祥凯鑫5.951.67货币
10黄洪伟4.701.32货币
11格金广发信德2.980.83货币
12合肥原橙2.970.83货币
13陈鑫2.640.74货币
14丁家平2.540.71货币
15曾令宇1.820.51货币
16江力1.820.51货币
17唐晓1.820.51货币
18戴加良1.820.51货币
19陈伟1.030.29货币
20钱彩华0.890.25货币
21王永0.810.23货币
22白瑞林0.630.18货币
23郑文杰0.630.18货币
24叶凡0.590.17货币
25林长龙0.540.15货币
26黄锐0.500.14货币
合计357.2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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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上海科创投等10家股东合计以货币形式出资22,000万元,其中32.7478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21,967.252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新增注册资本(万元)投资金额(万元)
1上海科创投(SS)7.294,900.00
2共青城展想6.854,600.00
3南通惟牵4.473,000.00
4南通恒佐4.473,000.00
5宁波清控2.231,500.00
6苏州聚源铸芯1.491,000.00
7东莞长劲石1.491,000.00
8南京智兆贰号1.491,000.00
9湖南清科小池1.491,000.00
10闻天下科技1.491,000.00
合计32.7522,000.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珠海英集107.8527.66货币
2上海武岳峰107.6927.61货币
3北京芯动能37.399.59货币
4共青城科苑25.856.63货币
5长沙和生15.383.95货币
6珠海英芯14.803.79货币
7共青城展想13.313.41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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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8上海科创投(SS)7.291.87货币
9成都英集芯企管7.141.83货币
10景祥凯鑫5.951.53货币
11黄洪伟4.701.21货币
12南通惟牵4.471.15货币
13南通恒佐4.471.15货币
14格金广发信德2.980.76货币
15合肥原橙2.970.76货币
16陈鑫2.640.68货币
17丁家平2.540.65货币
18宁波清控2.230.57货币
19曾令宇1.820.47货币
20戴加良1.820.47货币
21江力1.820.47货币
22唐晓1.820.47货币
23苏州聚源铸芯1.490.38货币
24东莞长劲石1.490.38货币
25南京智兆贰号1.490.38货币
26湖南清科小池1.490.38货币
27闻天下科技1.490.38货币
28陈伟1.030.26货币
29钱彩华0.890.23货币
30王永0.810.21货币
31白瑞林0.630.16货币
32郑文杰0.630.16货币
33叶凡0.590.15货币
34林长龙0.540.14货币
35黄锐0.500.13货币
合计39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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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2020年11月12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整体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5日,容诚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518Z0845号),经审计,截至2020年8月31日,英集芯有限的净资产为46,379.82万元。2020年11月12日,容诚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51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11月12日,发行人已收到各发起人股东的净资产出资,折合股本37,800万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10月26日,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0]第A07-0024号),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英集芯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8,935.99万元。

英集芯有限以截至202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按1:0.8150的比例折合为股本37,800万元,净资产超出股份额部分8,579.8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折股后原股东各自持有的持股比例不变。

2020年11月24日,深圳市市监局核发《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英集芯有限企业名称变更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就本次设立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3196534414的《营业执照》。

本次整体变更后,英集芯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珠海英集10,453.5827.66净资产折股
2上海武岳峰10,437.8827.61净资产折股
3北京芯动能3,623.899.59净资产折股
4共青城科苑2,505.006.63净资产折股
5长沙和生1,491.133.94净资产折股
6珠海英芯1,434.163.79净资产折股
7共青城展想1,290.393.41净资产折股
8上海科创投(SS)706.951.87净资产折股
9成都英集芯企管692.521.83净资产折股
10景祥凯鑫577.111.53净资产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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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1黄洪伟455.941.21净资产折股
12南通惟牵432.821.15净资产折股
13南通恒佐432.821.15净资产折股
14格金广发信德288.540.76净资产折股
15合肥原橙287.400.76净资产折股
16陈鑫256.230.68净资产折股
17丁家平245.840.65净资产折股
18宁波清控216.410.57净资产折股
19曾令宇176.590.47净资产折股
20江力176.590.47净资产折股
21唐晓176.590.47净资产折股
22戴加良176.590.47净资产折股
23苏州聚源铸芯144.270.38净资产折股
24东莞长劲石144.270.38净资产折股
25南京智兆贰号144.270.38净资产折股
26湖南清科小池144.270.38净资产折股
27闻天下科技144.270.38净资产折股
28陈伟99.380.26净资产折股
29钱彩华86.570.23净资产折股
30王永78.950.21净资产折股
31白瑞林60.600.16净资产折股
32郑文杰60.600.16净资产折股
33叶凡57.130.15净资产折股
34林长龙51.940.14净资产折股
35黄锐48.480.13净资产折股
合计37,8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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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

10、关于2019年8月股权转让涉及非等比例减持的情况说明2019年8月,珠海英芯将其所持英集芯有限16.4101万元出资额作价4,000万元转让给北京芯动能,鉴于珠海英芯上层员工持股平台宁波才烁合伙人的资金需求各异,本次转让涉及宁波才烁层面合伙人的非等比例减持,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类情形:

(1)正常减持,不涉及“超卖”情形

黄洪伟等10名宁波才烁平台合伙人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进行减持,且本次减持金额未超出其通过宁波才烁平台持股的范围,不涉及“超卖”情形,具体如下:

说明通过宁波才烁的持股情况非等比例 减持根据目标减持金额确定减持比例通过员工持股 平台调整持股比例 (④=⑤+⑥)宁波才烁平台 出资比例调整情况宁波皓昂平台 出资比例调整情况
序号姓名①宁波才烁平台出资比例(%)②穿透至发行人的持股比例(①*99.99%*12%)(%)(见注1)③目标减持金额(万元)④穿透至发行人的减持比例(③/75000)(%)(见注2)⑤其中:宁波才烁平台调整部分(%)⑥其中:宁波皓昂平台调整部分(%)⑦调整后通过宁波才烁平台穿透至发行人的持股比例(②+⑤)(%)⑧调整后宁波才烁平台出资比例(⑦/6.67%/99.99%)(%) (见注1)⑨对应宁波皓昂持股比例(⑥/39%/92.30%)(%)(见注3)⑩调整前宁波皓昂出资比例(%)?调整后宁波皓昂平台出资比例(⑨+⑩)(%)
1黄洪伟31.623.79291.00-0.39-0.39-3.4151.09-10.2010.20
2陈鑫17.752.13286.50-0.38-0.500.121.6324.420.339.319.65
3曾令宇5.830.70360.00-0.48-0.48-0.223.30-9.319.31
4江力5.830.70450.00-0.60-0.60-0.101.50-9.319.31
5丁家平5.830.70360.00-0.48-0.48-0.223.30-9.319.31
6唐晓5.830.70360.00-0.48-0.48-0.223.30-9.319.31
7戴加良5.830.70360.00-0.48-0.48-0.223.30-9.3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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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

说明通过宁波才烁的持股情况非等比例 减持根据目标减持金额确定减持比例通过员工持股 平台调整持股比例 (④=⑤+⑥)宁波才烁平台 出资比例调整情况宁波皓昂平台 出资比例调整情况
序号姓名①宁波才烁平台出资比例(%)②穿透至发行人的持股比例(①*99.99%*12%)(%)(见注1)③目标减持金额(万元)④穿透至发行人的减持比例(③/75000)(%)(见注2)⑤其中:宁波才烁平台调整部分(%)⑥其中:宁波皓昂平台调整部分(%)⑦调整后通过宁波才烁平台穿透至发行人的持股比例(②+⑤)(%)⑧调整后宁波才烁平台出资比例(⑦/6.67%/99.99%)(%) (见注1)⑨对应宁波皓昂持股比例(⑥/39%/92.30%)(%)(见注3)⑩调整前宁波皓昂出资比例(%)?调整后宁波皓昂平台出资比例(⑨+⑩)(%)
8朱杰2.500.30180.00-0.24-0.24-0.060.90---
9谢护东2.500.30100.00-0.13-0.13-0.172.50---
10何文坚1.250.1597.50-0.13-0.13-0.020.30-1.7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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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集层面(即珠海英集有限合伙人宁波皓昂)的调整,具体情形如下:

说明通过宁波才烁的持股情况非等比例减持根据目标减持金额确定减持比例通过员工持股 平台调整持股比例 (④=⑤+⑥)宁波才烁平台 出资比例调整情况宁波皓昂平台出资比例调整情况
序号姓名①宁波才烁平台出资比例(%)②穿透至发行人的持股比例(①*99.99%*12%)(%)③目标减持金额(万元)④穿透至发行人的减持比例(③/75000)(%)⑤其中:宁波才烁平台调整部分(%)⑥其中:超卖部分,在宁波皓昂平台进行归还(%)⑦调整后通过宁波才烁平台穿透至发行人的持股比例(②+⑤)(%)⑧调整后宁波才烁平台出资比例(⑦/6.67%/99.99%)(%)⑨对应宁波皓昂持股比例(⑥/39%/92.30%)(%)⑩调整前宁波皓昂出资比例(%)?调整后宁波皓昂平台出资比例(⑨+⑩)(%)
1陈伟1.250.15150.00-0.20-0.10-0.100.050.75-0.286.316.03
2钱彩华1.250.15150.00-0.20-0.10-0.100.050.75-0.285.254.97
3王永1.250.15150.00-0.20-0.10-0.100.050.75-0.284.544.27
4林长龙1.250.15150.00-0.20-0.10-0.100.050.75-0.284.193.91
5叶凡1.250.15112.50-0.15-0.10-0.050.050.75-0.142.502.36
6白瑞林1.250.15112.50-0.15-0.10-0.050.050.75-0.142.852.71
7黄锐1.250.15210.00-0.28-0.10-0.180.050.75-0.502.481.98
8郑文杰1.250.15120.00-0.16-0.10-0.060.050.75-0.172.8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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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归还方式需在宁波皓昂平台归还的发行人股份(上图⑥)(%)被代持人实际在宁波皓昂平台归还的出资比例(%)穿透至发行人的持股比例(%)
1陈伟承接黄洪伟在珠海英芯层面(即珠海英芯有限合伙人宁波才烁)代持的股份-0.10张亮0.280.10
2钱彩华-0.10赵帅0.210.08
茶学聪0.070.03
3王永-0.10甘静0.140.05
丁淼0.140.05
4林长龙-0.100.060.02
潘文胜0.110.04
张宇清0.060.02
赵洋0.060.02
5叶凡承接陈鑫在珠海英芯层面(即珠海英芯有限合伙人宁波才烁)代持的股份-0.05汪婉君0.140.05
6白瑞林-0.05陈卫0.140.05
7黄锐-0.12黄锦赞0.280.10
邓树鑫0.060.02
直接归还陈鑫-0.06陈鑫0.170.06
8郑文杰直接归还陈鑫-0.060.1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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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代持人由黄洪伟变更为陈伟,持股方式从珠海英芯层面(即珠海英芯有限合伙人宁波才烁)变更为珠海英集层面(即珠海英集有限合伙人宁波皓昂),黄洪伟通过宁波皓昂持有的该0.1%英集芯股份不再存在替他人代持的情形。

(3)未参与本次减持

张亮等12名宁波才烁层面的被代持合伙人因看好公司发展,同时考虑到自身持股比例较低,因此在本次老股转让中未出售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亦未分取相关收益;宁波才烁原普通合伙人廖熠系黄洪伟配偶,持股比例较低,亦未参与本次出售及分取相关收益。

由于本次非等比例减持存在“转代持”情形,上述12名被代持合伙人将所持宁波才烁的合伙份额转换为宁波皓昂的合伙份额,转换前后其穿透至发行人的持股比例不变,且同意本次转代持完成后仍以代持形式持有股份,代持人由黄洪伟、陈鑫等两名宁波才烁合伙人变更为陈伟等7名宁波皓昂合伙人,各方签署了《股份代持三方协议》,具体情形如下:

序号合伙人本次转让前本次转让后转让前后穿透至发行人的持股比例(%)转让前后穿透至发行人的持股比例是否变化
持股形式宁波才烁层面的出资比例(%)持股形式宁波皓昂层面的出资比例(%)宁波才烁层面的出资比例(%)
1张亮通过黄洪伟代持0.83通过陈伟代持0.28-0.10
2赵帅0.63通过钱彩华代持0.21-0.08
3茶学聪0.210.07-0.03
4甘静0.42通过王永代持0.14-0.05
5丁淼0.390.14-0.05
0.08通过黄洪伟代持-0.080.01
0.16通过林长龙代0.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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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7

序号合伙人本次转让前本次转让后转让前后穿透至发行人的持股比例(%)转让前后穿透至发行人的持股比例是否变化
持股形式宁波才烁层面的出资比例(%)持股形式宁波皓昂层面的出资比例(%)宁波才烁层面的出资比例(%)
6潘文胜0.330.11-0.04
7张宇清0.170.06-0.02
8赵洋0.170.06-0.02
9黄锦赞通过陈鑫代持0.83通过黄锐代持0.28-0.10
10邓树鑫0.170.06-0.02
11汪婉君0.42通过叶凡代持0.14-0.05
12陈卫0.42通过白瑞林代持0.1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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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代持及解除情况

1、发行人

代持人被代持人代持标的形成原因解除过程
邱芳芳黄洪伟等16名创始团队成员英集芯有限100%股权2014年11月,英集芯有限由发行人创始团队成员曾令宇配偶邱芳芳设立,鉴于创始团队首次创业,不确定因素较多,创始团队共同选定邱芳芳为名义股东2017年1月,邱芳芳将持有英集芯有限的12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珠海英集
代持人被代 持人代持标的形成原因演变情况
黄洪伟张亮珠海英芯0.83%合伙份额2018年6月,为激励部分核心员工,黄洪伟、陈鑫分别将所持珠海英芯的部分合伙份额转让予张亮等12名员工,朱杰将所持合伙份额转让予公司财务总监谢护东,鉴于届时上述受让方在发行人的未来任职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转让未将股权直接登记于上述员工名下2018年7月,黄洪伟等17名合伙人(及被代持人)将其所持珠海英芯的合伙份额转让予宁波才烁
赵帅珠海英芯0.63%合伙份额
丁淼珠海英芯0.63%合伙份额
甘静珠海英芯0.42%合伙份额
潘文胜珠海英芯0.33%合伙份额
茶学聪珠海英芯0.21%合伙份额
张宇清珠海英芯0.17%合伙份额
赵洋珠海英芯0.17%合伙份额
陈鑫黄锦赞珠海英芯0.83%合伙份额
汪婉君珠海英芯0.42%合伙份额
陈卫珠海英芯0.42%合伙份额
邓树鑫珠海英芯0.17%合伙份额
朱杰谢护东珠海英芯2.50%合伙份额
代持人被代 持人代持标的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 (见注释)
黄洪伟张亮宁波才烁0.83%合伙份额2018年7月,黄洪伟等17名合伙人将其所持珠海英芯的合伙份额转让予宁波才烁,被代持人随代持人一并调整至宁波才烁持股2019年10月转移至宁波皓昂
赵帅宁波才烁0.63%合伙份额2019年10月转移至宁波皓昂
丁淼宁波才烁0.63%合伙份额0.55%于2019年10月转移至宁波皓昂,剩余于2021年1月还原至丁淼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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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人被代 持人代持标的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 (见注释)
甘静宁波才烁0.42%合伙份额2019年10月转移至宁波皓昂
潘文胜宁波才烁0.33%合伙份额2019年10月转移至宁波皓昂
茶学聪宁波才烁0.21%合伙份额2019年10月转移至宁波皓昂
张宇清宁波才烁0.17%合伙份额2019年10月转移至宁波皓昂
赵洋宁波才烁0.17%合伙份额2019年10月转移至宁波皓昂
陈鑫黄锦赞宁波才烁0.83%合伙份额2019年10月转移至宁波皓昂
汪婉君宁波才烁0.42%合伙份额2019年10月转移至宁波皓昂
陈卫宁波才烁0.42%合伙份额2019年10月转移至宁波皓昂
邓树鑫宁波才烁0.17%合伙份额2019年10月转移至宁波皓昂
朱杰谢护东宁波才烁2.50%合伙份额2018年7月,朱杰将所持宁波才烁2.50%的合伙份额转让给财务总监谢护东,但因其未来任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暂由朱杰代持2019年10月还原至谢护东名下
陈鑫彭峰宁波才烁3.00%合伙份额2020年5月,为激励核心员工,陈鑫拟转让3.00%合伙份额予彭峰,但因其未来任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暂由陈鑫代持2021年1月还原至彭峰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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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宁波皓昂

姓名被代持人代持标的形成原因演变情况 (见注释)解除过程
陈伟张亮宁波皓昂0.28%合伙份额参见本节“二、发行人设立情况”之“(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10、关于2019年8月股权转让涉及非等比例减持的情况说明”2020年8月英集芯老股转让后,持有宁波皓昂0.31%合伙份额2021年1月还原至张亮名下
钱彩华赵帅宁波皓昂0.21%合伙份额2020年8月英集芯老股转让后,持有宁波皓昂0.23%合伙份额2021年1月还原至赵帅名下
茶学聪宁波皓昂0.07%合伙份额2020年8月英集芯老股转让后,持有宁波皓昂0.08%合伙份额2021年1月还原至茶学聪名下
王永甘静宁波皓昂0.14%合伙份额2020年8月英集芯老股转让后,持有宁波皓昂0.15%合伙份额2021年1月还原至甘静名下
丁淼宁波皓昂0.14%合伙份额2020年8月英集芯老股转让后,持有宁波皓昂0.15%合伙份额2021年1月还原至丁淼名下
林长龙宁波皓昂0.06%合伙份额2020年8月英集芯老股转让后,持有宁波皓昂0.06%合伙份额
潘文胜宁波皓昂0.11%合伙份额2020年8月英集芯老股转让后,持有宁波皓昂0.12%合伙份额2021年1月还原至潘文胜名下
张宇清宁波皓昂0.06%合伙份额2020年8月英集芯老股转让后,持有宁波皓昂0.06%合伙份额2021年1月还原至张宇清名下
赵洋宁波皓昂0.06%合伙份额2020年8月英集芯老股转让后,持有宁波皓昂0.06%合伙份额2021年1月还原至赵洋名下
叶凡汪婉君宁波皓昂0.14%合伙份额2020年8月英集芯老股转让后,持有宁波皓昂0.15%合伙份额2021年1月还原至汪婉君名下
白瑞林陈卫宁波皓昂0.14%合伙份额2020年8月英集芯老股转让后,持有宁波皓昂0.15%合伙份额2021年1月还原至陈卫名下
黄锐黄锦赞宁波皓昂0.28%合伙2020年8月英集芯老股转让后,2021年1月还原至黄锦赞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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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

姓名被代持人代持标的形成原因演变情况 (见注释)解除过程
份额持有宁波皓昂0.31%合伙份额
邓树鑫宁波皓昂0.06%合伙份额2020年8月英集芯老股转让后,持有宁波皓昂0.06%合伙份额2021年1月还原至邓树鑫名下
陈鑫宁波皓昂0.17%合伙份额2020年8月英集芯老股转让后,持有宁波皓昂0.19%合伙份额2021年1月还原至陈鑫名下
郑文杰宁波皓昂0.17%合伙份额2020年8月英集芯老股转让后,持有宁波皓昂0.19%合伙份额
代持人被代持人代持标的形成原因解除过程
黄洪伟LING HUI (凌辉)成都英集芯企管7.10%合伙份额2020年8月,为激励核心员工,黄洪伟与陈鑫拟分别转让7.10%和3.31%的合伙份额予LING HUI(凌辉),但鉴于LING HUI(凌辉)为美籍华人,变更合伙人涉及的工商登记程序时间较长,故约定暂由黄洪伟、陈鑫代持2021年1月还原至LING HUI(凌辉)名下
陈鑫成都英集芯企管3.31%合伙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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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2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上图所示。发行人共有35名股东,其中15名为自然人股东,3家为员工持股平台,17家为其他机构股东。

(二)组织架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组织架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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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4家控股子公司和1家分公司,无参股公司。

(一)子公司

1、珠海半导体

名称珠海英集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FURR3G
成立时间2018年3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经营场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1号5栋2层201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100%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从事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等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类型中的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的研发及销售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1,616.951,037.16-38.22
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1,217.98521.41-600.43
名称成都英集微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704EY2A
成立时间2019年5月16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场所成都高新区科园2路10号2栋2单元10楼2B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100%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及技术服务等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类型中的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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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4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142.4238.00-137.44
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381.70115.48-214.66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英集芯有限67.0067.00
2黄洪伟33.0033.00
合计100.0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英集芯有限100.00100.00
合计100.00100.00
名称启承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9月8日
已发行股本50万美元,分为500,000股,每股面值1美元
经营场所香港上环干诺道西28号威胜商业大厦9楼909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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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5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半导体(包括晶圆,封装,芯片)采购和销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未实际开展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
名称苏州智集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23TFYB9G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11日
注册资本177.87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77.87万元人民币
经营场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科灵路78号05号楼-5-504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比例
英集芯53.00%
苏州智集英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8.11%
江超16.87%
中科声创(苏州)企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2.02%
合计100.00%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关系拓展TWS耳机等声学相关领域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类型中的电源管理芯片(TWS耳机仓芯片)相关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256.16225.54-9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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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6

(二)分公司

名称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营业场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1号港湾1号科创园5栋1层101室
负责人黄洪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249337478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半导体、测试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2日
姓名黄洪伟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526231980********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889号3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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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7

情况如下:

名称珠海英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1W2J44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洪伟
出资总额10万元
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3761(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互联网产业投资、文化产业投资、环保产业投资、对投资企业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6日
合伙期限2016年12月6日至2046年12月6日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洪伟普通合伙人0.0010.01
2宁波皓昂有限合伙人9.23092.30
3天津威芯有限合伙人0.7697.69
合计1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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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洪伟普通合伙人1.0210.21
2陈鑫有限合伙人0.939.31
3丁家平有限合伙人0.939.31
4曾令宇有限合伙人0.939.31
5戴加良有限合伙人0.939.31
6唐晓有限合伙人0.939.31
7江力有限合伙人0.939.31
8陈伟有限合伙人0.636.31
9钱彩华有限合伙人0.525.25
10王永有限合伙人0.454.54
11林长龙有限合伙人0.424.19
12白瑞林有限合伙人0.292.85
13郑文杰有限合伙人0.292.85
14叶凡有限合伙人0.252.50
15黄锐有限合伙人0.252.48
16何文坚有限合伙人0.181.79
17秦训家有限合伙人0.040.39
18陆邦瑞有限合伙人0.030.26
19杨铭有限合伙人0.030.26
20林丽萍有限合伙人0.010.13
21李士荣有限合伙人0.010.06
22冼诗韵有限合伙人0.010.06
合计1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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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9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合伙份额(万元)转让比例(%)
1黄洪伟宁波皓昂1.0210.20
2陈鑫0.939.31
3丁家平0.939.31
4曾令宇0.939.31
5戴加良0.939.31
6唐晓0.939.31
7江力0.939.31
8陈伟0.636.31
9钱彩华0.525.25
10王永0.454.54
11林长龙0.424.19
12白瑞林0.292.85
13郑文杰0.292.85
14叶凡0.252.50
15黄锐0.252.48
16何文坚0.181.79
17秦训家0.040.39
18陆邦瑞0.030.26
19杨铭0.030.26
20林丽萍0.010.13
21李士荣0.010.06
22冼诗韵0.010.06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洪伟普通合伙人0.0010.01
2宁波皓昂有限合伙人9.99999.99
合计1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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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

③2019年7月,合伙份额转让

2019年7月11日,珠海英集作出变更决定,同意宁波皓昂将所持珠海英集7,692元合伙份额转让予天津威芯。同日,黄洪伟、宁波皓昂、天津威芯签署新的合伙协议。2019年7月15日,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本次合伙份额转让为引入外部投资者天津威芯,定价依据以对应英集芯有限估值70,000万元确定,为避免降低黄洪伟对发行人的控制权,天津威芯同意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珠海英集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转让估值略低于同期北京芯动能受让英集芯有限老股定价参照的75,000万元估值。本次合伙份额转让完成后,珠海英集的出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洪伟普通合伙人0.0010.01
2宁波皓昂有限合伙人9.23092.30
3天津威芯有限合伙人0.7697.69
合计10.000100.00
名称宁波皓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CH30L4X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英芯有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出资总额100万元
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M0617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8年6月1日
合伙期限2018年6月1日至999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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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

波皓昂设立登记,宁波皓昂设立时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廖熠普通合伙人0.010.01
2黄洪伟有限合伙人10.2010.20
3陈鑫有限合伙人9.319.31
4丁家平有限合伙人9.319.31
5曾令宇有限合伙人9.319.31
6戴加良有限合伙人9.319.31
7唐晓有限合伙人9.319.31
8江力有限合伙人9.319.31
9陈伟有限合伙人6.316.31
10钱彩华有限合伙人5.255.25
11王永有限合伙人4.544.54
12林长龙有限合伙人4.194.19
13郑文杰有限合伙人2.852.85
14白瑞林有限合伙人2.852.85
15叶凡有限合伙人2.502.50
16黄锐有限合伙人2.482.48
17何文坚有限合伙人1.791.79
18秦训家有限合伙人0.390.39
19陆邦瑞有限合伙人0.260.26
20杨铭有限合伙人0.260.26
21林丽萍有限合伙人0.130.13
22冼诗韵有限合伙人0.060.06
23李士荣有限合伙人0.060.06
合计1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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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

让涉及非等比例减持的情况说明”)。

本次转让后,宁波皓昂的出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廖熠普通合伙人0.010.01
2黄洪伟有限合伙人10.2010.20
3陈鑫有限合伙人9.319.31
陈鑫(郑文杰代)0.170.17
陈鑫(黄锐代)0.170.17
4丁家平有限合伙人9.319.31
5曾令宇有限合伙人9.319.31
6戴加良有限合伙人9.319.31
7唐晓有限合伙人9.319.31
8江力有限合伙人9.319.31
9陈伟有限合伙人6.036.03
10钱彩华有限合伙人4.974.97
11王永有限合伙人4.274.27
12林长龙有限合伙人3.913.91
13白瑞林有限合伙人2.712.71
14郑文杰有限合伙人2.682.68
15叶凡有限合伙人2.362.36
16黄锐有限合伙人1.981.98
17何文坚有限合伙人1.791.79
18秦训家有限合伙人0.390.39
19张亮(陈伟代)有限合伙人0.280.28
20黄锦赞(黄锐代)有限合伙人0.280.28
21杨铭有限合伙人0.260.26
22陆邦瑞有限合伙人0.260.26
23赵帅(钱彩华代)有限合伙人0.210.21
24丁淼(王永代)有限合伙人0.140.14
丁淼(林长龙代)0.060.06
25甘静(王永代)有限合伙人0.140.14
26汪婉君(叶凡代)有限合伙人0.140.14
27陈卫(白瑞林代)有限合伙人0.1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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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3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8林丽萍有限合伙人0.130.13
29潘文胜(林长龙代)有限合伙人0.110.11
30茶学聪(钱彩华代)有限合伙人0.070.07
31李士荣有限合伙人0.060.06
32冼诗韵有限合伙人0.060.06
33张宇清(林长龙代)有限合伙人0.060.06
34赵洋(林长龙代)有限合伙人0.060.06
35邓树鑫(黄锐代)有限合伙人0.060.06
合计100.00100.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廖熠普通合伙人0.010.01
2黄洪伟有限合伙人10.2010.20
3陈鑫有限合伙人9.319.31
陈鑫(郑文杰代)0.190.19
陈鑫(黄锐代)0.190.19
4丁家平有限合伙人9.319.31
5曾令宇有限合伙人9.319.31
6戴加良有限合伙人9.319.31
7唐晓有限合伙人9.319.31
8江力有限合伙人9.319.31
9陈伟有限合伙人6.006.00
10钱彩华有限合伙人4.944.94
11王永有限合伙人4.2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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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4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2林长龙有限合伙人3.883.88
13白瑞林有限合伙人2.702.70
14郑文杰有限合伙人2.662.66
15叶凡有限合伙人2.342.34
16黄锐有限合伙人1.921.92
17何文坚有限合伙人1.791.79
18秦训家有限合伙人0.390.39
19张亮(陈伟代)有限合伙人0.310.31
20黄锦赞(黄锐代)有限合伙人0.310.31
21杨铭有限合伙人0.260.26
22陆邦瑞有限合伙人0.260.26
23赵帅(钱彩华代)有限合伙人0.230.23
24丁淼(王永代)有限合伙人0.150.15
丁淼(林长龙代)0.060.06
25甘静(王永代)有限合伙人0.150.15
26汪婉君(叶凡代)有限合伙人0.150.15
27陈卫(白瑞林代)有限合伙人0.150.15
28林丽萍有限合伙人0.130.13
29潘文胜(林长龙代)有限合伙人0.120.12
30茶学聪(钱彩华代)有限合伙人0.080.08
31李士荣有限合伙人0.060.06
32冼诗韵有限合伙人0.060.06
33张宇清(林长龙代)有限合伙人0.060.06
34赵洋(林长龙代)有限合伙人0.060.06
35邓树鑫(黄锐代)有限合伙人0.060.06
合计1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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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代持人姓名被代持人姓名还原合伙份额(万元)还原合伙份额比例(%)
1陈伟张亮0.310.31
2钱彩华赵帅0.230.23
茶学聪0.080.08
3王永甘静0.150.15
丁淼0.150.15
4林长龙潘文胜0.120.12
丁淼0.060.06
张宇清0.060.06
赵洋0.060.06
5叶凡汪婉君0.150.15
6白瑞林陈卫0.150.15
7黄锐黄锦赞0.310.31
陈鑫0.190.19
邓树鑫0.060.06
8郑文杰陈鑫0.190.19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廖熠普通合伙人0.010.01
2黄洪伟有限合伙人10.2010.20
3陈鑫有限合伙人9.689.68
4丁家平有限合伙人9.319.31
5曾令宇有限合伙人9.319.31
6戴加良有限合伙人9.319.31
7唐晓有限合伙人9.319.31
8江力有限合伙人9.319.31
9陈伟有限合伙人6.006.00
10钱彩华有限合伙人4.944.94
11王永有限合伙人4.234.23
12林长龙有限合伙人3.883.88
13白瑞林有限合伙人2.702.70
14郑文杰有限合伙人2.6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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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5叶凡有限合伙人2.342.34
16黄锐有限合伙人1.921.92
17何文坚有限合伙人1.791.79
18秦训家有限合伙人0.390.39
19张亮有限合伙人0.310.31
20黄锦赞有限合伙人0.310.31
21杨铭有限合伙人0.260.26
22陆邦瑞有限合伙人0.260.26
23赵帅有限合伙人0.230.23
24丁淼有限合伙人0.220.22
25甘静有限合伙人0.150.15
26汪婉君有限合伙人0.150.15
27陈卫有限合伙人0.150.15
28林丽萍有限合伙人0.130.13
29潘文胜有限合伙人0.120.12
30茶学聪有限合伙人0.080.08
31李士荣有限合伙人0.060.06
32冼诗韵有限合伙人0.060.06
33张宇清有限合伙人0.060.06
34赵洋有限合伙人0.060.06
35邓树鑫有限合伙人0.060.06
合计1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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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7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英芯有道普通合伙人0.010.01
2黄洪伟有限合伙人10.2010.20
3陈鑫有限合伙人9.689.68
4曾令宇有限合伙人9.319.31
5江力有限合伙人9.319.31
6丁家平有限合伙人9.319.31
7唐晓有限合伙人9.319.31
8戴加良有限合伙人9.319.31
9陈伟有限合伙人6.006.00
10钱彩华有限合伙人4.944.94
11王永有限合伙人4.234.23
12林长龙有限合伙人3.883.88
13白瑞林有限合伙人2.702.70
14郑文杰有限合伙人2.662.66
15叶凡有限合伙人2.342.34
16黄锐有限合伙人1.921.92
17何文坚有限合伙人1.791.79
18秦训家有限合伙人0.390.39
19张亮有限合伙人0.310.31
20黄锦赞有限合伙人0.310.31
21杨铭有限合伙人0.260.26
22陆邦瑞有限合伙人0.260.26
23赵帅有限合伙人0.230.23
24丁淼有限合伙人0.220.22
25甘静有限合伙人0.150.15
26汪婉君有限合伙人0.150.15
27陈卫有限合伙人0.150.15
28林丽萍有限合伙人0.130.13
29潘文胜有限合伙人0.120.12
30茶学聪有限合伙人0.080.08
31李士荣有限合伙人0.060.06
32冼诗韵有限合伙人0.060.06
33张宇清有限合伙人0.0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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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8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34赵洋有限合伙人0.060.06
35邓树鑫有限合伙人0.060.06
合计100.00100.00
名称珠海英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T1B043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洪伟
出资总额240万元
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2671 (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互联网产业投资、文化产业投资、环保产业投资,对投资企业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7年7月5日
合伙期限2017年7月5日至2047年7月5日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洪伟普通合伙人0.020.01
2宁波才烁有限合伙人239.9899.99
合计24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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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

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登记。

(3)历史沿革

①2017年7月,设立

2017年6月29日,黄洪伟等17名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洪伟普通合伙人84.0035.00
2陈鑫有限合伙人47.0019.58
3丁家平有限合伙人14.005.83
4曾令宇有限合伙人14.005.83
5戴加良有限合伙人14.005.83
6唐晓有限合伙人14.005.83
7江力有限合伙人14.005.83
8朱杰有限合伙人12.005.00
9陈伟有限合伙人3.001.25
10钱彩华有限合伙人3.001.25
11王永有限合伙人3.001.25
12林长龙有限合伙人3.001.25
13白瑞林有限合伙人3.001.25
14郑文杰有限合伙人3.001.25
15叶凡有限合伙人3.001.25
16黄锐有限合伙人3.001.25
17何文坚有限合伙人3.001.25
合计24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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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

为激励部分核心员工,黄洪伟、陈鑫分别将所持珠海英芯的部分合伙份额以

2.00元/合伙份额的价格转让予张亮等12名员工。此外,鉴于公司快速发展,公司引入财务总监谢护东,由财务经理朱杰将其所持珠海英芯的部分合伙份额以

2.00元/合伙份额的价格转让予谢护东,具体转让情况如下表: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合伙份额 (万元)转让比例(%)转让对价(万元)
1黄洪伟张亮2.000.834.00
2赵帅1.500.633.00
3丁淼1.500.633.00
4甘静1.000.422.00
5潘文胜0.800.331.60
6茶学聪0.500.211.00
7张宇清0.400.170.80
8赵洋0.400.170.80
9陈鑫黄锦赞2.000.834.00
10汪婉君1.000.422.00
11陈卫1.000.422.00
12邓树鑫0.400.170.80
13朱杰谢护东6.002.512.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洪伟普通合伙人75.9031.63
2陈鑫有限合伙人42.6017.75
3丁家平有限合伙人14.005.83
4曾令宇有限合伙人14.005.83
5戴加良有限合伙人14.005.83
6唐晓有限合伙人14.005.83
7江力有限合伙人14.005.83
8朱杰有限合伙人6.002.50
9谢护东(朱杰代)有限合伙人6.002.50
10陈伟有限合伙人3.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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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1钱彩华有限合伙人3.001.25
12王永有限合伙人3.001.25
13林长龙有限合伙人3.001.25
14白瑞林有限合伙人3.001.25
15郑文杰有限合伙人3.001.25
16叶凡有限合伙人3.001.25
17黄锐有限合伙人3.001.25
18何文坚有限合伙人3.001.25
19张亮(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2.000.83
20黄锦赞(陈鑫代)有限合伙人2.000.83
21赵帅(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1.500.63
22丁淼(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1.500.63
23甘静(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1.000.42
24汪婉君(陈鑫代)有限合伙人1.000.42
25陈卫(陈鑫代)有限合伙人1.000.42
26潘文胜(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0.800.33
27茶学聪(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0.500.21
28张宇清(陈鑫代)有限合伙人0.400.17
29赵洋(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0.400.17
30邓树鑫(陈鑫代)有限合伙人0.400.17
合计240.00100.00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合伙份额(万元)转让比例(%)
1黄洪伟宁波才烁75.8831.62
2陈鑫42.6017.75
3曾令宇14.005.83
4江力14.005.83
5丁家平14.0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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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2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合伙份额(万元)转让比例(%)
6唐晓14.005.83
7戴加良14.005.83
8朱杰6.002.50
9谢护东(朱杰代)6.002.50
10陈伟3.001.25
11钱彩华3.001.25
12王永3.001.25
13林长龙3.001.25
14白瑞林3.001.25
15郑文杰3.001.25
16叶凡3.001.25
17黄锐3.001.25
18何文坚3.001.25
19张亮(黄洪伟代)2.000.83
20黄锦赞(陈鑫代)2.000.83
21赵帅(黄洪伟代)1.500.63
22丁淼(黄洪伟代)1.500.63
23甘静(黄洪伟代)1.000.42
24汪婉君(陈鑫代)1.000.42
25陈卫(陈鑫代)1.000.42
26潘文胜(黄洪伟代)0.800.33
27茶学聪(黄洪伟代)0.500.21
28张宇清(陈鑫代)0.400.17
29赵洋(黄洪伟代)0.400.17
30邓树鑫(陈鑫代)0.4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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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2日,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本次合伙份额转让完成后,珠海英芯的出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洪伟普通合伙人0.020.01
2宁波才烁有限合伙人239.9899.99
合计240.00100.00
名称宁波才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CH3XC0X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英芯有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出资总额240万元
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M0618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8年6月4日
合伙期限2018年6月4日至9999年9月9日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廖熠普通合伙人0.020.01
2黄洪伟有限合伙人75.8831.62
3陈鑫有限合伙人42.6017.75
4丁家平有限合伙人14.005.83
5曾令宇有限合伙人14.0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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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6戴加良有限合伙人14.005.83
7唐晓有限合伙人14.005.83
8江力有限合伙人14.005.83
9朱杰有限合伙人6.002.50
10谢护东(朱杰代)有限合伙人6.002.50
11陈伟有限合伙人3.001.25
12钱彩华有限合伙人3.001.25
13王永有限合伙人3.001.25
14林长龙有限合伙人3.001.25
15白瑞林有限合伙人3.001.25
16郑文杰有限合伙人3.001.25
17叶凡有限合伙人3.001.25
18黄锐有限合伙人3.001.25
19何文坚有限合伙人3.001.25
20张亮(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2.000.83
21黄锦赞(陈鑫代)有限合伙人2.000.83
22丁淼(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1.500.63
23赵帅(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1.500.63
24甘静(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1.000.42
25汪婉君(陈鑫代)有限合伙人1.000.42
26陈卫(陈鑫代)有限合伙人1.000.42
27潘文胜(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0.800.33
28茶学聪(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0.500.21
29张宇清(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0.400.17
30赵洋(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0.400.17
31邓树鑫(陈鑫代)有限合伙人0.400.17
合计24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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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5

之“10、关于2019年8月股权转让涉及非等比例减持的情况说明”)。

此外,朱杰与谢护东于2019年9月签署《股份代持解除协议》及《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约定解除代持关系,朱杰将其代持的宁波才烁2.5%合伙份额以0元对价还原至谢护东名下。

序号代持人姓名被代持人姓名还原合伙份额(万元)还原合伙份额比例(%)
1朱杰谢护东6.002.50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廖熠普通合伙人0.040.02
2黄洪伟有限合伙人122.6151.09
3陈鑫有限合伙人58.6124.42
4丁家平有限合伙人7.923.30
5曾令宇有限合伙人7.923.30
6戴加良有限合伙人7.923.30
7唐晓有限合伙人7.923.30
8谢护东有限合伙人6.002.50
9江力有限合伙人3.601.50
10朱杰有限合伙人2.160.90
11钱彩华有限合伙人1.800.75
12陈伟有限合伙人1.800.75
13林长龙有限合伙人1.800.75
14黄锐有限合伙人1.800.75
15王永有限合伙人1.800.75
16郑文杰有限合伙人1.800.75
17叶凡有限合伙人1.800.75
18白瑞林有限合伙人1.800.75
19何文坚有限合伙人0.720.30
20丁淼(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0.180.08
合计24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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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

为激励核心员工,陈鑫拟将其所持宁波才烁3.0016%合伙份额以1.11元/合伙份额的价格转让予彭峰,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合伙份额 (万元)转让比例(%)转让对价(万元)
1陈鑫彭峰7.203.00168.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廖熠普通合伙人0.040.02
2黄洪伟有限合伙人122.6151.09
3陈鑫有限合伙人51.4021.42
4丁家平有限合伙人7.923.30
5曾令宇有限合伙人7.923.30
6戴加良有限合伙人7.923.30
7唐晓有限合伙人7.923.30
8彭峰(陈鑫代)有限合伙人7.203.00
9谢护东有限合伙人6.002.50
10江力有限合伙人3.601.50
11朱杰有限合伙人2.160.90
12钱彩华有限合伙人1.800.75
13陈伟有限合伙人1.800.75
14林长龙有限合伙人1.800.75
15黄锐有限合伙人1.800.75
16王永有限合伙人1.800.75
17郑文杰有限合伙人1.800.75
18叶凡有限合伙人1.800.75
19白瑞林有限合伙人1.800.75
20何文坚有限合伙人0.720.30
21丁淼(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0.180.08
合计24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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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7

芯有限0.69%股权转让予合肥原橙。宁波才烁合伙人中的被代持人因自身持股比例较低且看好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权,因此在本次老股转让中未参与出售其间接持有的英集芯有限股权,亦未分取相关收益。故本次英集芯有限层面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宁波才烁合伙人中的代持人与被代持人持有宁波才烁合伙份额的比例发生调整,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廖熠普通合伙人0.040.02
2黄洪伟有限合伙人122.5451.06
3陈鑫有限合伙人48.6220.26
4彭峰(陈鑫代)有限合伙人9.984.16
5丁家平有限合伙人7.923.30
6曾令宇有限合伙人7.923.30
7戴加良有限合伙人7.923.30
8唐晓有限合伙人7.923.30
9谢护东有限合伙人6.002.50
10江力有限合伙人3.601.50
11朱杰有限合伙人2.160.90
12钱彩华有限合伙人1.800.75
13陈伟有限合伙人1.800.75
14林长龙有限合伙人1.800.75
15黄锐有限合伙人1.800.75
16王永有限合伙人1.800.75
17郑文杰有限合伙人1.800.75
18叶凡有限合伙人1.800.75
19白瑞林有限合伙人1.800.75
20何文坚有限合伙人0.720.30
21丁淼(黄洪伟代)有限合伙人0.250.10
合计24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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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8

序号代持人姓名被代持人姓名还原合伙份额(万元)还原合伙份额比例(%)
1陈鑫彭峰9.984.16
2黄洪伟丁淼0.250.10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廖熠普通合伙人0.040.02
2黄洪伟有限合伙人122.5451.06
3陈鑫有限合伙人48.6220.26
4彭峰有限合伙人9.984.16
5丁家平有限合伙人7.923.30
6曾令宇有限合伙人7.923.30
7戴加良有限合伙人7.923.30
8唐晓有限合伙人7.923.30
9谢护东有限合伙人6.002.50
10江力有限合伙人3.601.50
11朱杰有限合伙人2.160.90
12钱彩华有限合伙人1.800.75
13陈伟有限合伙人1.800.75
14林长龙有限合伙人1.800.75
15黄锐有限合伙人1.800.75
16王永有限合伙人1.800.75
17郑文杰有限合伙人1.800.75
18叶凡有限合伙人1.800.75
19白瑞林有限合伙人1.800.75
20何文坚有限合伙人0.720.30
21丁淼有限合伙人0.250.10
合计24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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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

烁0.0432万元财产份额以0元对价转让予英芯有道。

2021年3月9日,宁波市北仑区市监局核准上述变更。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后,宁波才烁出资情况如下表: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英芯有道普通合伙人0.040.02
2黄洪伟有限合伙人122.5451.06
3陈鑫有限合伙人48.6220.26
4彭峰有限合伙人9.984.16
5丁家平有限合伙人7.923.30
6戴加良有限合伙人7.923.30
7唐晓有限合伙人7.923.30
8曾令宇有限合伙人7.923.30
9谢护东有限合伙人6.002.50
10江力有限合伙人3.601.50
11朱杰有限合伙人2.160.90
12钱彩华有限合伙人1.800.75
13陈伟有限合伙人1.800.75
14林长龙有限合伙人1.800.75
15黄锐有限合伙人1.800.75
16王永有限合伙人1.800.75
17郑文杰有限合伙人1.800.75
18叶凡有限合伙人1.800.75
19白瑞林有限合伙人1.800.75
20何文坚有限合伙人0.720.30
21丁淼有限合伙人0.250.10
合计240.00100.00
名称成都英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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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3GDJJXT
类型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洪伟
出资总额33万元
经营场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2栋12层1219号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类及投资咨询);策划文化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网页设计;网络工程设计施工(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9年4月23日
合伙期限2019年4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洪伟普通合伙人1.424.29
2LING HUI(凌辉)有限合伙人3.4410.41
3陈鑫有限合伙人2.116.41
4彭峰有限合伙人1.955.91
5张加良有限合伙人1.955.91
6徐朋有限合伙人1.564.73
7谢护东有限合伙人1.564.73
8程强有限合伙人1.374.14
9徐敏有限合伙人1.173.55
10罗彦有限合伙人1.173.55
11周显军有限合伙人1.173.55
12宁浩然有限合伙人1.173.55
13黄诗仲有限合伙人1.023.08
14林丽萍有限合伙人0.782.37
15杨永豪有限合伙人0.782.37
16王军有限合伙人0.782.37
17赵帅有限合伙人0.782.37
18甘静有限合伙人0.621.89
19潘文胜有限合伙人0.551.66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91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0黄翔芳有限合伙人0.471.42
21彭博有限合伙人0.471.42
22张亮有限合伙人0.391.18
23谢冠有限合伙人0.391.18
24丁淼有限合伙人0.391.18
25陈卫有限合伙人0.391.18
26杨铭有限合伙人0.391.18
27汤厚涛有限合伙人0.391.18
28王跃辉有限合伙人0.391.18
29吴选来有限合伙人0.351.07
30邓树鑫有限合伙人0.310.95
31姚寿祥有限合伙人0.310.95
32秦训家有限合伙人0.310.95
33梁宇有限合伙人0.230.71
34黄锦赞有限合伙人0.230.71
35张涛有限合伙人0.230.71
36杨德俊有限合伙人0.230.71
37连子健有限合伙人0.190.59
38韩大根有限合伙人0.190.59
39张宇清有限合伙人0.160.47
40林俊盛有限合伙人0.160.47
41勾文艳有限合伙人0.160.47
42朱杰有限合伙人0.160.47
43杨伟鹏有限合伙人0.160.47
44黎永泉有限合伙人0.160.47
45陆邦瑞有限合伙人0.160.47
46赵洋有限合伙人0.160.47
47姚逸文有限合伙人0.120.36
合计33.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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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2

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登记。

(3)历史沿革

①2019年4月,设立

2019年4月14日,合伙人黄洪伟、陈鑫签署《成都英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洪伟普通合伙人19.8060.00
2陈鑫有限合伙人13.2040.00
合计33.00100.00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合伙份额 (万元)转让比例 (%)转让价格 (万元)单价 (元/合伙份额)
1黄洪伟张加良1.955.9116.558.5
张加良 (预留份额)1.374.1411.608.5
2徐朋1.564.7313.258.5
3谢护东1.564.7313.258.5
4周显军1.173.559.948.5
5赵帅0.782.376.628.5
6林丽萍0.782.376.628.5
7甘静0.621.895.308.5
8徐敏0.591.774.978.5
9罗彦0.591.774.978.5
10潘文胜0.551.664.648.5
11张亮0.391.183.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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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3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合伙份额 (万元)转让比例 (%)转让价格 (万元)单价 (元/合伙份额)
12杨铭0.391.183.318.5
13陈卫0.391.183.318.5
14丁淼0.391.183.318.5
15汤厚涛0.391.183.318.5
16吴选来0.351.072.988.5
17秦训家0.310.952.658.5
18姚寿祥0.310.952.658.5
19张涛0.230.711.998.5
20黄锦赞0.230.711.998.5
21杨永豪0.200.591.668.5
22张宇清0.160.471.328.5
23赵洋0.160.471.328.5
24杨伟鹏0.160.471.328.5
25林俊盛0.160.471.328.5
26朱杰0.160.471.328.5
27陆邦瑞0.160.471.328.5
28陈鑫彭峰1.955.9116.568.5
29宁浩然1.173.559.948.5
30黄诗仲1.023.088.618.5
31王军0.782.376.628.5
32徐敏0.591.774.978.5
33罗彦0.591.774.978.5
34彭博0.471.423.978.5
35黄翔芳0.471.423.978.5
36谢冠0.391.183.318.5
37王跃辉0.391.183.318.5
38邓树鑫0.310.952.658.5
39梁宇0.230.711.998.5
40杨德俊0.230.711.998.5
41杨永豪0.200.591.668.5
42韩大根0.190.591.668.5
43连子健0.190.591.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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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合伙份额 (万元)转让比例 (%)转让价格 (万元)单价 (元/合伙份额)
44黎永泉0.160.471.328.5
45勾文艳0.160.471.328.5
46姚逸文0.120.360.998.4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合伙份额 (万元)转让比例 (%)转让价格 (万元)单价 (元/合伙份额)
1黄洪伟LING HUI(凌辉)2.347.09719.878.5
2陈鑫1.093.3129.278.5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洪伟普通合伙人1.424.29
2LING HUI(凌辉)(黄洪伟代持)有限合伙人2.347.10
LING HUI(凌辉)(陈鑫代持)1.093.31
3张加良有限合伙人1.955.91
张加良(预留份额)1.374.14
4陈鑫有限合伙人2.116.41
5彭峰有限合伙人1.955.91
6徐朋有限合伙人1.564.73
7谢护东有限合伙人1.564.73
8徐敏有限合伙人1.17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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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9罗彦有限合伙人1.173.55
10周显军有限合伙人1.173.55
11宁浩然有限合伙人1.173.55
12黄诗仲有限合伙人1.023.08
13林丽萍有限合伙人0.782.37
14杨永豪有限合伙人0.782.37
15王军有限合伙人0.782.37
16赵帅有限合伙人0.782.37
17甘静有限合伙人0.621.89
18潘文胜有限合伙人0.551.66
19黄翔芳有限合伙人0.471.42
20彭博有限合伙人0.471.42
21张亮有限合伙人0.391.18
22谢冠有限合伙人0.391.18
23丁淼有限合伙人0.391.18
24陈卫有限合伙人0.391.18
25杨铭有限合伙人0.391.18
26汤厚涛有限合伙人0.391.18
27王跃辉有限合伙人0.391.18
28吴选来有限合伙人0.351.07
29邓树鑫有限合伙人0.310.95
30姚寿祥有限合伙人0.310.95
31秦训家有限合伙人0.310.95
32梁宇有限合伙人0.230.71
33黄锦赞有限合伙人0.230.71
34张涛有限合伙人0.230.71
35杨德俊有限合伙人0.230.71
36连子健有限合伙人0.190.59
37韩大根有限合伙人0.190.59
38张宇清有限合伙人0.160.47
39林俊盛有限合伙人0.160.47
40勾文艳有限合伙人0.160.47
41朱杰有限合伙人0.16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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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42杨伟鹏有限合伙人0.160.47
43黎永泉有限合伙人0.160.47
44陆邦瑞有限合伙人0.160.47
45赵洋有限合伙人0.160.47
46姚逸文有限合伙人0.120.36
合计33.00100.00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合伙份额 (万元)转让比例 (%)转让价格 (万元)单价 (元/合伙份额)
1张加良程强1.374.1411.598.5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洪伟普通合伙人1.424.29
2LING HUI(凌辉)(黄洪伟代持)有限合伙人2.347.10
LING HUI(凌辉)(陈鑫代持)1.093.31
3陈鑫有限合伙人2.116.41
4彭峰有限合伙人1.955.91
5张加良有限合伙人1.955.91
6徐朋有限合伙人1.564.73
7谢护东有限合伙人1.56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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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8程强有限合伙人1.374.14
9徐敏有限合伙人1.173.55
10罗彦有限合伙人1.173.55
11周显军有限合伙人1.173.55
12宁浩然有限合伙人1.173.55
13黄诗仲有限合伙人1.023.08
14林丽萍有限合伙人0.782.37
15杨永豪有限合伙人0.782.37
16王军有限合伙人0.782.37
17赵帅有限合伙人0.782.37
18甘静有限合伙人0.621.89
19潘文胜有限合伙人0.551.66
20黄翔芳有限合伙人0.471.42
21彭博有限合伙人0.471.42
22张亮有限合伙人0.391.18
23谢冠有限合伙人0.391.18
24丁淼有限合伙人0.391.18
25陈卫有限合伙人0.391.18
26杨铭有限合伙人0.391.18
27汤厚涛有限合伙人0.391.18
28王跃辉有限合伙人0.391.18
29吴选来有限合伙人0.351.07
30邓树鑫有限合伙人0.310.95
31姚寿祥有限合伙人0.310.95
32秦训家有限合伙人0.310.95
33梁宇有限合伙人0.230.71
34黄锦赞有限合伙人0.230.71
35张涛有限合伙人0.230.71
36杨德俊有限合伙人0.230.71
37连子健有限合伙人0.190.59
38韩大根有限合伙人0.190.59
39张宇清有限合伙人0.160.47
40林俊盛有限合伙人0.16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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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41勾文艳有限合伙人0.160.47
42朱杰有限合伙人0.160.47
43杨伟鹏有限合伙人0.160.47
44黎永泉有限合伙人0.160.47
45陆邦瑞有限合伙人0.160.47
46赵洋有限合伙人0.160.47
47姚逸文有限合伙人0.120.36
合计33.00100.00
序号代持人姓名被代持人姓名还原合伙份额(万元)还原合伙份额比例(%)
1黄洪伟LING HUI (凌辉)2.347.10
2陈鑫1.093.31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黄洪伟普通合伙人1.424.29
2LING HUI(凌辉)(黄洪伟代持)有限合伙人2.347.10
LING HUI(凌辉)(陈鑫代持)1.093.31
3陈鑫有限合伙人2.116.41
4彭峰有限合伙人1.955.91
5张加良有限合伙人1.955.91
6徐朋有限合伙人1.564.73
7谢护东有限合伙人1.564.73
8程强有限合伙人1.374.14
9徐敏有限合伙人1.173.55
10罗彦有限合伙人1.173.55
11周显军有限合伙人1.17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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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2宁浩然有限合伙人1.173.55
13黄诗仲有限合伙人1.023.08
14林丽萍有限合伙人0.782.37
15杨永豪有限合伙人0.782.37
16王军有限合伙人0.782.37
17赵帅有限合伙人0.782.37
18甘静有限合伙人0.621.89
19潘文胜有限合伙人0.551.66
20黄翔芳有限合伙人0.471.42
21彭博有限合伙人0.471.42
22张亮有限合伙人0.391.18
23谢冠有限合伙人0.391.18
24丁淼有限合伙人0.391.18
25陈卫有限合伙人0.391.18
26杨铭有限合伙人0.391.18
27汤厚涛有限合伙人0.391.18
28王跃辉有限合伙人0.391.18
29吴选来有限合伙人0.351.07
30邓树鑫有限合伙人0.310.95
31姚寿祥有限合伙人0.310.95
32秦训家有限合伙人0.310.95
33梁宇有限合伙人0.230.71
34黄锦赞有限合伙人0.230.71
35张涛有限合伙人0.230.71
36杨德俊有限合伙人0.230.71
37连子健有限合伙人0.190.59
38韩大根有限合伙人0.190.59
39张宇清有限合伙人0.160.47
40林俊盛有限合伙人0.160.47
41勾文艳有限合伙人0.160.47
42朱杰有限合伙人0.160.47
43杨伟鹏有限合伙人0.160.47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100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44黎永泉有限合伙人0.160.47
45陆邦瑞有限合伙人0.160.47
46赵洋有限合伙人0.160.47
47姚逸文有限合伙人0.120.36
合计33.00100.00
名称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51127927X
类型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Digital Time Investment Limited
出资总额199,531万元
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1077号2196室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5年8月3日
合伙期限2015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2日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Digital Time Investment Limited普通合伙人922.840.46
2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5,370.4927.75
3上海武岳峰浦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3,131.6826.63
4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3,222.3016.65
5Gaintech Co.Limited有限合伙人20,966.96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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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6天津博达恒盛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8,456.839.25
7SummitView Electronic Investment L.P.有限合伙人6,386.063.20
8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798.782.41
9Shanghai (ZJ) Holdings Limited有限合伙人2,583.961.30
10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845.680.93
11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845.680.93
合计199,531.26100.00
名称Digital Time Investment Limited
注册资本1万元港币
住所CARTECH LIMITED Flat B,12/F,Teda Building,87 Wing Lock Street, Sheung Wan, Hong Kong.(Corporation)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3年6月28日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港币)出资比例(%)
1SpreadCom Limited3,576.0035.76
2SummitVista Group Limited3,576.0035.76
3Gold Prized Holdings Limited2,848.0028.48
合计10,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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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

情况如下:

名称共青城科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96QC43P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共青城兴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总额13,700万元
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20年4月2日
合伙期限2020年4月2日至2040年4月1日
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其基金管理人与共青城展想的基金管理人、合肥原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兴橙
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共青城兴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00.000.73
2共青城春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600.0026.28
3王学铭有限合伙人3,000.0021.90
4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800.0013.14
5马淑芬有限合伙人1,200.008.76
6李 建有限合伙人1,000.007.30
7胡云云有限合伙人750.005.47
8金 辉有限合伙人650.004.74
9何晓红有限合伙人600.004.38
10李嘉俊有限合伙人500.003.65
11张 媛有限合伙人500.003.65
合计13,7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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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3

共青城科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具体参见本节“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七)申报时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股东的情况”。

共青城兴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共青城科苑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其基本情况如下表:

名称共青城兴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86G3U0N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晓飞
注册资本1,325万元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7日
营业期限2018年10月17日至2038年10月16日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陈晓飞510.0038.49
2张亮(注)490.0036.98
3刘燕200.0015.09
4井冈山前橙似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009.43
合计1,325.00100.00
名称共青城展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96Q9YX2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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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

执行事务合伙人共青城兴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总额10,450万元
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20年4月2日
合伙期限2020年4月2日至2040年4月1日
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其基金管理人与共青城科苑的基金管理人、合肥原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兴橙
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共青城兴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00.000.96
2株洲市国创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28.71
3福建省芯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9.57
4共青城睿芯五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9.57
5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9.57
6共青城捷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9.57
7黄 炜有限合伙人520.004.98
8彭丽君有限合伙人500.004.78
9天霖投资(深圳) 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4.78
10深圳睿勤洞见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4.78
11黄 晟有限合伙人330.003.16
12陈耀华有限合伙人300.002.87
13雷振东有限合伙人300.002.87
14张巧明有限合伙人200.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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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5黎所远有限合伙人200.001.91
合计10,450.00100.00
名称合肥原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TA72DXJ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总额10,000万元
经营场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562室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股权投资。(未经金融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相关金融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30日
合伙期限2018年11月30日至2038年11月29日
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与共青城科苑的基金管理人、共青城展想的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兴橙
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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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资人构成和出资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合肥原橙的出资人构成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10
2共青城芳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290.0022.90
3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20.00
4李 建有限合伙人2,000.0020.00
5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200.0012.00
6张世居有限合伙人500.005.00
7彭冠华有限合伙人500.005.00
8张长乐有限合伙人500.005.00
9张亮有限合伙人300.003.00
10陈晓飞有限合伙人300.003.00
11赖学辉有限合伙人200.002.00
12深圳市新源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2.00
合计10,000.00100.00
名称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255325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晓飞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3日
营业期限2014年12月23日至206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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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兴橙的股东及其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陈晓飞510.0051.00
2张亮490.0049.00
合计1,000.00100.00
名称北京芯动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55227570L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益辰奇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出资总额401,650万元
经营场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栋二层2232号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5年8月21日
合伙期限2015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0日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益辰奇点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650.000.41
2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037.35
3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037.35
4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024.90
合计401,65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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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北京益辰奇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北京芯动能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其基本情况如下表:

名称北京益辰奇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3515796910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益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650万元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栋2236号(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5年7月21日
营业期限2015年7月21日至2030年7月20日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益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50.0039.39
2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60.61
合计1,65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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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假设本次公开发行4,200万股,则发行后总股本预计不超过42,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类别发行前发行后
股数 (万股)比例(%)股数 (万股)比例(%)
1珠海英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453.5827.6610,453.5824.89
2上海武岳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437.8827.6110,437.8824.85
3北京芯动能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623.899.593,623.898.63
4共青城科苑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505.006.632,505.005.96
5长沙和生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491.133.941,491.133.55
6珠海英芯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434.163.791,434.163.41
7共青城展想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90.393.411,290.393.07
8上海科创投(SS)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06.951.87706.951.68
9成都英集芯企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92.521.83692.521.65
10景祥凯鑫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77.111.53577.111.37
11黄洪伟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55.941.21455.941.09
12南通惟牵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32.821.15432.821.03
13南通恒佐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32.821.15432.821.03
14格金广发信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88.540.76288.540.69
15合肥原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87.400.76287.400.68
16陈 鑫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56.230.68256.230.61
17丁家平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45.840.65245.840.59
18宁波清控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16.410.57216.410.52
19曾令宇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76.590.47176.590.42
20江 力有限售条件的流176.590.47176.59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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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类别发行前发行后
股数 (万股)比例(%)股数 (万股)比例(%)
通股
21唐 晓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76.590.47176.590.42
22戴加良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76.590.47176.590.42
23苏州聚源铸芯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44.270.38144.270.34
24东莞长劲石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44.270.38144.270.34
25南京智兆贰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44.270.38144.270.34
26湖南清科小池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44.270.38144.270.34
27闻天下科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44.270.38144.270.34
28陈 伟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9.380.2699.380.24
29钱彩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6.570.2386.570.21
30王 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8.950.2178.950.19
31白瑞林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0.600.1660.600.14
32郑文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0.600.1660.600.14
33叶 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7.130.1557.130.14
34林长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1.940.1451.940.12
35黄 锐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8.480.1348.480.12
社会公众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200.0010.00
合计37,800.00100.0042,000.0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发行前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珠海英集10,453.5827.66
2上海武岳峰10,437.88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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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发行前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3北京芯动能3,623.899.59
4共青城科苑2,505.006.63
5长沙和生1,491.133.94
6珠海英芯1,434.163.79
7共青城展想1,290.393.41
8上海科创投(SS)706.951.87
9成都英集芯企管692.521.83
10景祥凯鑫577.111.53
合计33,212.6187.86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直接持股比例(%)在本公司任职
1黄洪伟455.941.21董事长、总经理
2陈鑫256.230.68董事、副总经理
3丁家平245.840.65数字设计部副经理
4江力176.590.47模拟设计部经理
5戴加良176.590.47系统研发部总监
6曾令宇176.590.47IC研发部副总监
7唐晓176.590.47IC研发部副总监
8陈伟99.380.26系统设计2部经理
9钱彩华86.570.23版图设计部副经理
10王永78.950.21数字设计部副经理
合计1,929.2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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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

家,均为机构股东,无新增自然人股东,对新增股东的核查和披露情况如下:

1、2020年7月新增股东(股权转让)

(1)新增股东的入股概况

2020年4月,宁波灏宇与共青城科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宁波灏宇将所持英集芯有限258,451.00元出资额,对应7.23%的股份转让予共青城科苑。

(2)新增股东的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和定价依据

共青城科苑是已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团队专注于半导体产业投资,看好英集芯的未来发展。2020年7月,共青城科苑受让宁波灏宇所持英集芯有限7.23%的股份,转让对价12,580万元,入股价格为486.75元/1元出资额,对应英集芯有限估值为173,890万元。

(3)新增股东基本情况

共青城科苑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5、共青城科苑”。

(4)关联关系及股份代持情况核查

共青城科苑的基金管理人与发行人股东共青城展想的基金管理人、合肥原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兴橙,除上述情形外,共青城科苑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等情形。

2、2020年8月新增股东(股权转让)

(1)新增股东的入股概况

2020年7月,英集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相关股权转让事宜并修改公司章程,具体股权转让情况如下表: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出资比例(%)
1珠海英集景祥凯鑫5.951.67
2共青城展想3.2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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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出资额(万元)转让出资比例(%)
3格金广发信德2.980.83
4珠海英芯共青城展想3.250.91
5合肥原橙2.470.69
6何文坚合肥原橙0.500.14
合计18.365.14
序号出让方受让方转让价格 (万元)单价(元/1元出资额)
1珠海英集景祥凯鑫4,000.00671.79
2共青城展想2,160.00671.80
3格金广发信德2,000.00671.83
4珠海英芯共青城展想2,184.00671.80
5合肥原橙1,656.00671.80
6何文坚合肥原橙336.00671.80
名称佛山市景祥凯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4PHWM6N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80万元
经营场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404-405(住所申报,集群登记)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资本投资服务(股权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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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期限2020年5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23
2深圳市丹枫创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00.002.34
3张涛有限合伙人1,770.0041.36
4广东德慧君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00.0021.03
5洪 振有限合伙人500.0011.68
6李 璐有限合伙人200.004.67
7戚建祥有限合伙人200.004.67
8毛金冲有限合伙人200.004.67
9张小林有限合伙人150.003.50
10许冬晓有限合伙人150.003.50
11胡长荣有限合伙人100.002.34
合计4,280.00100.00
名称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KLW11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开昌平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0550 (集中办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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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7年5月19日
营业期限2017年5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开昌平600.0060.00
2珠海景祥聚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40.00
合计1,000.00100.00
名称深圳市丹枫创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AHMT90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涛
注册资本2,500万元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围社区簕竹角宏发创新园1栋B座3楼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为创业企业提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上均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不含其他限制项目)。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20年7月24日
营业期限2020年7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涛2475.0099.00
2范红强25.001.00
合计25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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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6

名称珠海格金广发信德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2P14TXF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65692(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应及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24日
营业期限2018年12月24日至2026年12月24日
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20.00
2珠海格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20
3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1,900.0043.80
4珠海发展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030.00
5广州兰兴新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6.00
合计50,000.00100.00
名称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682450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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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曾浩
注册资本280,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信拓路275号1幢B607室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及证监会同意的其他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3日
营业期限2008年12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0,000.00100.00
合计280,000.00100.00
名称珠海格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U2280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涛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3042(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7年7月12日
营业期限2017年7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00100.00
合计2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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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之“6、共青城展想”。

④合肥原橙

合肥原橙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之“7、合肥原橙”。

(4)关联关系及股份代持情况核查

本次新增4家机构股东中,共青城展想的基金管理人、合肥原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与发行人股东共青城科苑的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兴橙,除上述情形外,新增4家机构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等情形。

3、2020年8月新增股东(增资)

(1)新增股东的入股概况

2020年8月,英集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27,478.40元,并修改公司章程,各认购方分别以货币方式认缴情况如下表:

序号认购方名称新增出资额(万元)新增出资比例(%)
1上海科创投(SS)7.291.87
2共青城展想6.851.76
3南通惟牵4.471.15
4南通恒佐4.471.15
5宁波清控2.230.57
6苏州聚源铸芯1.490.38
7东莞长劲石1.490.38
8南京智兆贰号1.490.38
9湖南清科小池1.490.38
10闻天下科技1.490.38
合计32.7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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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增股东的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和定价依据

公司出于经营发展资金考虑,引进外部投资者。引入的新股东看好英集芯业务、前景及未来收益从而决定投资公司,本次增资的价格均为671.80元/1元出资额,对应英集芯有限增资后估值为262,000万元。入股价格具体如下:

序号认购方名称投资金额(万元)单价(元/1元出资额)
1上海科创投(SS)4,900.00671.80
2共青城展想4,600.00671.80
3南通惟牵3,000.00671.80
4南通恒佐3,000.00671.80
5宁波清控1,500.00671.80
6苏州聚源铸芯1,000.00671.80
7东莞长劲石1,000.00671.80
8南京智兆贰号1,000.00671.80
9湖南清科小池1,000.00671.80
10闻天下科技1,000.00671.80
名称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5222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傅红岩
注册资本173,856.80万元
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39楼6单元(实际楼层34楼)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科技产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科技型孵化器企业的建设及管理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1992年12月3日
营业期限1992年12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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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3,856.80100.00
合计173,856.80100.00
名称南通惟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M9K677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严爱军
注册资本5,020.4001万元
经营场所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江成研发园5号楼8203-124室(T1)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公共关系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多媒体设计,电脑图文设计,从事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审批),广告设计、制作,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床上用品、玩具、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皮革制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珠宝首饰、金银制品、包装材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通讯设备及配件、办公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汽车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8年1月10日
营业期限2018年1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入股发行人前十二个月内与南通恒佐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严爱军
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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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1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严爱军普通合伙人4,618.8092.00
2包耀剑有限合伙人301.206.00
3韦洲平有限合伙人100.402.00
合计5,020.40100.00
名称南通恒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1JM9K91P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姜南
注册资本5,020.4001万元
经营场所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清枫路203号宏发工业园6号楼111室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咨询,公共关系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多媒体设计,电脑图文设计,从事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审批),广告设计、制作,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床上用品、玩具、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皮革制品、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珠宝首饰、金银制品、包装材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通讯设备及配件、办公设备、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汽车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8年1月10日
营业期限2018年1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入股发行人前十二个月内与南通惟牵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严爱军
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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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南通恒佐的合伙人、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姜 南普通合伙人3,062.2061.00
2李春美有限合伙人1,857.8037.01
3韩雨辰有限合伙人100.402.00
合计5,020.40100.00
名称宁波清控汇清智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AF6F700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清控金信甬清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2,750万元
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76号B幢1层483室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6日
营业期限2017年10月26日至2027年10月25日
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清控金信甬清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00.09
2南通金信灏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200.0038.29
3宁波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合伙人15,000.00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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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3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有限公司
4唐盈元旭(宁波)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9.48
5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7.58
6云南融智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5.69
7南通金信优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700.005.12
8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3.79
9清控沣瀚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00.001.52
合计52,750.00100.00
名称清控金信甬清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2844RC0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达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29号(1-339)室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7年2月6日
营业期限2017年2月6日至2067年2月5日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清控金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0.0050.00
2拉萨睿祺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0030.00
3宁波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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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4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合计500.00100.00
名称苏州聚源铸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0TP3A8Y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聚源炘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03,000万元
经营场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运东大道997号东方海悦花园4幢505室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创业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20年1月15日
营业期限2020年1月15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苏州聚源炘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100.001.07
2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19.42
3苏州市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014.56
4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014.56
5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9.71
6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9.71
7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900.009.61
8苏州同运仁和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4.85
9上海长三角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4.85
10苏州市吴江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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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5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1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4.85
12上海翠臻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1.94
合计103,000.00100.00
名称苏州聚源炘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0C498XA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人民路300号人社大厦2001室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5日
营业期限2019年11月5日至2049年11月4日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3,000.0030.00
2共青城兴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0070.00
合计10,000.00100.00
名称东莞长劲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34R49G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莞长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38,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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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6

经营场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学府路1号5栋213室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日
营业期限2017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
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东莞长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2,000.005.19
2东莞市产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000.0020.78
3广东省粤科松山湖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12.99
4广东智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10.39
5虞培清有限合伙人3,500.009.09
6徐小艺有限合伙人3,000.007.79
7王 建有限合伙人2,400.006.23
8吴经胜有限合伙人2,000.005.19
9东莞市旗科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5.19
10吴有坤有限合伙人1,500.003.90
11丁忠民有限合伙人1,050.002.73
12夏继平有限合伙人900.002.34
13胡 可有限合伙人800.002.08
14姜 洁有限合伙人700.001.82
15廖应生有限合伙人600.001.56
16聂建明有限合伙人500.001.30
17周 昌有限合伙人400.001.04
18于 东有限合伙人150.000.39
合计38,5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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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7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七)申报时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股东的情况”。

东莞长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东莞长劲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东莞长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X9D0K2X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长勤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技九路1号1栋1单元411室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7日
营业期限2017年10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海南长勤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0.0090.00
2广东广智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05.00
3东莞渐开线智能技术有限公司100.005.00
合计2,000.00100.00
名称南京智兆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2125GY61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临港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1万元
经营场所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396号1号楼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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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8

成立时间2020年3月20日
营业期限2020年3月20日至2040年3月19日
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临港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4
2上海临港智兆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4,900.0099.596
3上海灵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400
合计25,001.00100.000
名称上海临港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AJQ811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巍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9年3月29日
营业期限2019年3月29日至203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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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9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灵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000.0040.00
2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科技投资有限公司3,000.0030.00
3深圳市厚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30.00
合计10,000.00100.00
名称湖南清科小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4Q9GD38P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清科创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100万元
经营场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6号楼9-153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9年2月22日
营业期限2019年2月22日至2039年2月21日
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清科创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99
2冯学高有限合伙人8,500.0084.16
3陈 刚有限合伙人1,000.009.90
4杜丽燕有限合伙人300.002.97
5秋 天有限合伙人200.001.98
合计10,1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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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0

的情况”。

北京清科创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湖南清科小池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

伙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北京清科创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059350486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倪正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6号楼9-153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2年12月19日
营业期限2012年12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清科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100.00
名称闻天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321404428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锦源
注册资本14,000万元
经营场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世通阳光新城2幢4单元5楼2号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咨询(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物业管理。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相关性
成立时间201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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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1

营业期限2011年1月25日至2031年1月24日
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学政13,860.0099.00
2深圳市宸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40.001.00
合计14,000.0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珠海英集27.66珠海英集、珠海英芯、成都英集芯企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均为黄洪伟
2珠海英芯3.79
3成都英集芯企管1.83
4共青城科苑6.63共青城科苑的基金管理人、共青城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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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2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5共青城展想3.41想的基金管理人与合肥原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兴橙
6合肥原橙0.76
7南通恒佐1.15入股发行人前十二个月内南通恒佐、南通惟牵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严爱军
8南通惟牵1.15
股东名称/姓名备案时间基金编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登记时间
上海武岳峰2016年11月10日SE3644基金管理人仟品(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294502015年12月24日
北京芯动能2015年12月8日S84789基金管理人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258792015年10月30日
共青城科苑2020年5月25日SLC184基金管理人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285902015年12月2日
共青城展想2020年8月31日SLC532
合肥原橙2020年3月19日SJV417
长沙和生2017年11月9日SY1184基金管理人长沙麓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057592014年12月24日
景祥凯鑫2020年8月24日SLQ575基金管理人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669242018年1月19日
格金广发信德2019年7月8日SGC728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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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3

股东名称/姓名备案时间基金编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情况登记时间
编号为PT2600011589
宁波清控2017年12月20日SY7951基金管理人清控金信甬清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626552017年5月12日
苏州聚源铸芯2020年3月6日SJT590基金管理人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038532014年6月4日
东莞长劲石2018年8月2日SED122基金管理人东莞长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记编号为P10696482019年3月26日
南京智兆贰号2020年7月9日SLJ188基金管理人上海临港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700592019年8月2日
湖南清科小池2019年5月15日SGP044基金管理人北京清科创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07977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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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4

各方于2021年5月签署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各方历次签署的股东协议、增资协议及各方此前达成的任何协议、投资意向书、备忘录、陈述或其他义务(无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中关于特殊股东权利的约定均自《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自动终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且不附加任何效力恢复条件,各股东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涉及的对赌条款均已终止,且不存在任何效力恢复条件,不存在其他替代性利益安排,协议各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5名董事,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公司担任的 董事职务提名人董事任职期限
1黄洪伟董事长珠海英集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
2陈鑫董事珠海英集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
3吴一亮董事上海武岳峰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
4敖静涛独立董事珠海英集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
5张鸿独立董事珠海英集2021年4月至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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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5

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吴一亮: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任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5年12月至2010年10月,任硅谷数模半导体(北京)有限公司高级销售经理;2010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新诺普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产品销售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武岳峰资本董事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敖静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珠海市审计局、珠海市审计师事务所分所所长、审计部经理;2000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珠海正德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合伙人;2007年9月至今,任珠海德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主任会计师。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10月至今,历任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5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监事。公司监事由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公司担任的监事职务提名人监事任职期限
1林丽萍监事会主席-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
2陆邦瑞监事-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
3熊伟监事珠海英集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
4刘奕奕监事共青城科苑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
5叶桦监事长沙和生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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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6

陆邦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任东莞晖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天线研发技术工程师。2013年5月至2014年10月,任深圳市鑫恒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版图工程师。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版图设计工程师。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熊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3月至2003年1月,任上海贝尔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海外事业部、网络集成事业部产品工程师、产品经理、产品管理部经理、总监等;2003年12月至2009年3月,任阿尔卡特亚太地区地区总部互联网事业部总监、高级总监;2009年3月至2011年2月,任阿尔卡特朗讯运营商产品集团副总裁;2011年3月至2016年4月,任上海傲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2020年2月,任瞻博网络中国区战略联盟总监;2020年2月至今,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刘奕奕: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现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任广发期货有限公司研究员;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广东越华能源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员;2016年3月至今,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叶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助理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6月,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3月,任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副总监。2019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5名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高管任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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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高管任职期限
1黄洪伟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
2陈鑫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
3徐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
4谢护东财务总监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
5LING HUI(凌辉)技术总监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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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CTO。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技术总监。

4、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5名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依据为:1、拥有与公司业务匹配的行业背景、科研成果;2、在研究设计、技术产业化等岗位担任重要职务,对公司核心技术创新、业务发展具有重要贡献。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1黄洪伟董事长、总经理
2LING HUI(凌辉)技术总监
3戴加良系统研发部总监
4曾令宇IC研发部副总监
5唐晓IC研发部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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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9

2007年4月至2013年3月,任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工程师;2013年3月至2014年10月,任深圳市鑫恒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师;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IC研发部副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在发行人担任职务任职情况
任职单位担任职务
吴一亮董事常州仟朗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常州全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北京一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上海承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合见工业软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北京领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全芯智造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纳德光学有限公司董事
常州承芯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圆周率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敖静涛独立董事珠海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珠海德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珠海德源内控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熊伟监事上海恒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微松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傲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丽恒光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欣吉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中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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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0

姓名在发行人担任职务任职情况
任职单位担任职务
上海科技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刘奕奕监事上海岳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叶桦监事北京云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九州云箭(北京)空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万隆兴服装设计有限公司监事
曾令宇IC研发部副总监珠海四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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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发生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2019年初,公司董事会成员为黄洪伟、陈鑫、戴加良、曾令宇、吴一亮、武平、董金聪,其中黄洪伟为董事长。

公司董事近两年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成员提名情况董事人数(人)变动情况
12019年初黄洪伟内部董事7-
陈鑫内部董事
戴加良内部董事
曾令宇内部董事
吴一亮外部董事,上海武岳峰提名
武平外部董事,上海武岳峰提名
董金聪外部董事,宁波灏宇提名
22019年7月黄洪伟内部董事9英集芯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选取周立、江力为公司董事。
陈鑫内部董事
戴加良内部董事
曾令宇内部董事
江力内部董事
吴一亮外部董事,上海武岳峰提名
武平外部董事,上海武岳峰提名
周立外部董事,北京芯动能提名
董金聪外部董事,宁波灏宇提名
32020年4月黄洪伟内部董事7英集芯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江力、董金聪辞去董事一职。
陈鑫内部董事
戴加良内部董事
曾令宇内部董事
吴一亮外部董事,上海武岳峰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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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2

序号时间成员提名情况董事人数(人)变动情况
武平外部董事,上海武岳峰提名
周立外部董事,北京芯动能提名
42020年11月黄洪伟内部董事5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黄洪伟、陈鑫、吴一亮、张志宏、敖静涛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张志宏、敖静涛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鑫内部董事
吴一亮外部董事,上海武岳峰提名
张志宏独立董事,上海武岳峰提名
敖静涛独立董事,珠海英集提名
52021年4月黄洪伟内部董事5原独立董事张志宏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珠海英集向董事会提交临时提案,提名张鸿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选举张鸿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鑫内部董事
吴一亮外部董事,上海武岳峰提名
敖静涛独立董事,珠海英集提名
张鸿独立董事,珠海英集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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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3

公司监事近两年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成员提名情况监事人数(人)变动情况
12019 年初唐晓内部监事2
张超外部监事,长沙和生提名
22019年7月唐晓内部监事2英集芯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张超辞去监事职务,选举叶桦为公司监事
叶桦外部监事,长沙和生提名
32020年4月刘奕奕外部监事, 共青城科苑提名2英集芯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唐晓辞去监事职务,选举刘奕奕为监事。
叶桦外部监事,长沙和生提名
42020年9月林丽萍内部监事5英集芯有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林丽萍、陆邦瑞为公司整体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20年11月12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熊伟、刘奕奕、叶桦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监事林丽萍、陆邦瑞组成第一届监事会。2020年11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并作出决议,选举林丽萍为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陆邦瑞内部监事
熊伟外部监事,珠海英集提名
刘奕奕外部监事, 共青城科苑提名
叶桦外部监事,长沙和生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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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4

4、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为黄洪伟、戴加良、曾令宇、唐晓、LING HUI(凌辉)。除LING HUI(凌辉)为2020年新增核心技术人员外,其他核心技术人员自报告期初即在公司任职且未发生变动。最近两年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出现离职或无法正常参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的情况,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综上,近两年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和以上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外,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 任职投资公司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业务范围
吴一亮董事北京一倩科技有限公司10100.00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上海虞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99983.33企业管理咨询
常州仟朗咨询有限公司50050.00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法律咨询、财务咨询、创业投资
合肥芯智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0.3333.33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组织管理服务、日用百货的销售、社会经济咨询、商务咨询、软件销售及技术咨询
上海承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010.00从事集成电路及芯片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常州全芯咨询有限公司110.00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法律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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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5

姓名公司 任职投资公司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业务范围
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创业投资
常州亦合二期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5.00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法律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上海岭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3.33企业管理咨询
上海岭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50.28企业管理咨询
敖静涛独立 董事珠海德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790.00审计、验资等
珠海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480.00税务鉴证及咨询
珠海德源内控咨询有限公司3030.00企业管理咨询
张鸿独立 董事陕西精笃鸿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5252.00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熊伟监事上海恒毅投资有限公司11318.84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刘奕奕监事井冈山芯精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90.00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井冈山慧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90.00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上海岳橙科技有限公司20020.00从事集成电路科技、机电科技、自动化科技、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共青城心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13.33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共青城嘉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10.39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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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司 任职投资公司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业务范围
井冈山星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6.67%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嘉兴鼎微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4006.66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共青城芳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4.35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共青城嘉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3.66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共青城芯盛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3.30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井冈山橙兴气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2.91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共青城兴橙东樱半导体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47半导体产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叶桦监事北京云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30.00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北京万隆兴服装设计有限公司12.525.00专业设计服装,销售羊毛衫、鞋帽、童装、针纺织品;委托加工羊毛衫;道路货物运输
曾令宇IC研发部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珠海四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530.00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业务开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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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务或亲属关系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比例(%)合并持股比例(%)
1黄洪伟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214.625.83
2陈鑫董事、副总经理0.683.364.04
3林丽萍监事会主席、版图设计工程师-0.080.08
4陆邦瑞监事、版图设计工程师-0.070.07
5徐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0.090.09
6谢护东财务总监-0.180.18
7LING HUI(凌辉)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0.190.19
8戴加良系统研发部总监、核心技术人员0.472.502.97
李士荣生产管理部经理、戴加良配偶-0.020.02
9曾令宇IC研发部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0.472.502.97
10唐晓IC研发部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0.472.502.97
合计3.2916.11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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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薪酬总额480.68767.63917.52684.89
利润总额4,661.926,820.692,075.032,883.51
占比10.31%11.25%44.22%23.75%
姓名在发行人所任职务2021年1-6月薪酬/津贴(万元)2020年度薪酬/津贴 (万元)2020年是否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黄洪伟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 人员128.98201.34
陈鑫董事、副总经理55.22101.55
林丽萍监事会主席、版图设计工程师16.4211.74
陆邦瑞监事、版图设计工程师18.0113.51
谢护东财务总监27.1353.53
徐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8.6234.57
LING HUI (凌辉)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40.2636.37
戴加良前任董事(2020年11月卸任)、系统研发部总监、核心技术人员49.5295.08
曾令宇前任董事(2020年11月卸任)、IC研发部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49.2093.75
唐晓前任监事(2020年4月卸任)、IC研发部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54.3292.89
江力前任董事(2020年4月卸任)、模拟设计部经理32.30
敖静涛独立董事1.500.50
张志宏前任独立董事 (2021年4月卸任)1.5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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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发行人于2016、2017、2019年分别设立珠海英集、珠海英芯以及成都英集芯企管三家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于2018年设立宁波皓昂、宁波才烁作为上层员工持股平台,分别持有珠海英集、珠海英芯的合伙份额。2019年,发行人引入外部投资人天津威芯,为避免降低黄洪伟对发行人的控制权,天津威芯同意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珠海英集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2019年7月,天津威芯受让宁波皓昂所持珠海英集7.69%的合伙份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珠海英集、珠海英芯以及成都英集芯企管分别持有发行人27.66%、3.79%和1.83%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出资人和出资比例情况参见本节“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发行人历史上股权激励有关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17年3月,宣城泰宇向珠海英集转让公司12%股权

为激励发行人创始团队,宣城泰宇与珠海英集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宣城泰宇无偿向珠海英集转让英集芯有限12%股权。

2017年3月,英集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宣城泰宇将其所持英集芯有限

36.9228万元的出资额(对应12%的股权)转让予珠海英集,转让对价为0元。

2、2018年1月,宁波灏宇向黄洪伟转让公司0.6%股权

鉴于黄洪伟已协助宁波灏宇与方正和生、长沙和生对接股权转让事宜,宁波灏宇与黄洪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宁波灏宇无偿向黄洪伟转让英集芯有限0.6%股权。

2018年1月,英集芯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宁波灏宇将其所持英集芯有限

1.8461万元的出资额(对应0.6%的股权)转让予黄洪伟,转让对价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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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年5月,朱杰向谢护东转让2.5%珠海英芯合伙份额鉴于公司快速发展,公司引入财务总监谢护东。2018年5月,财务经理朱杰与谢护东签署《股份代持协议》,将所持珠海英芯6万元的出资额(珠海英芯

2.5%的合伙份额)转让予谢护东,转让对价为12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份代持关系已解除。

4、2018年5月至6月,黄洪伟、陈鑫将持有珠海英芯合伙份额授予12名员工用于股权激励2018年5月至6月,为激励部分核心员工,黄洪伟、陈鑫分别将其所持部分珠海英芯的合伙份额转让予张亮等12名员工,并与相关人员签署《股权代持协议》。本次股权激励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序号授予人被授予人持股平台份额比例①(%)转让对价②(万元)折合英集芯股份比例③=①*12%(%)
1黄洪伟张亮珠海英芯0.83334.000.1000
2赵帅珠海英芯0.62503.000.0750
3丁淼珠海英芯0.62503.000.0750
4甘静珠海英芯0.41672.000.0500
5潘文胜珠海英芯0.33331.600.0400
1茶学聪珠海英芯0.20831.000.0250
6张宇清珠海英芯0.16670.800.0200
8赵洋珠海英芯0.16670.800.0200
9陈鑫黄锦赞珠海英芯0.83334.000.1000
10汪婉君珠海英芯0.41672.000.0500
11陈卫珠海英芯0.41672.000.0500
12邓树鑫珠海英芯0.16670.800.0200
合计5.208425.000.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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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员工持股平台成都英集芯企管。英集芯有限注册资本增至357.248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8.5800万元(对应8%的股权)由成都英集芯企管及黄洪伟、陈鑫等16名自然人认缴。其中,黄洪伟、陈鑫等16人合计出资840万元。

6、2020年5月,陈鑫将自有股权转让给彭峰作为股权激励2019年12月,陈鑫与彭峰签署《股份代持协议》,将其所持宁波才烁7.20万元的出资额(宁波才烁3.0016%的合伙份额)转让予彭峰,转让对价为8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份代持关系已解除。

7、2020年8月,成都英集芯企管95.86%合伙份额实际授予员工2020年8月,员工持股平台成都英集芯企管将95.86%的合伙份额实际授予到员工个人,剩余4.14%为预留的合伙份额,成都英集芯企管整体出资280万元。

8、2020年12月,成都英集芯企管持股平台预留份额实际授予程强2020年12月,张加良与程强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将其所持的成都英集芯企管预留出资额1.3662万元(成都英集芯企管4.14%的合伙份额)转让予程强,转让对价为11.5914万元。

(三)股权激励实施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发行人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上述股权激励事项在对应期间确认了股权激励费用。公司股权激励对于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股权激励费用753.33899.134,928.67817.00
利润总额4,661.926,820.692,075.032,883.51
影响比例16.16%13.18%237.52%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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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珠海英集、珠海英芯及上层员工持股平台宁波皓昂、宁波才烁因设立时间较早,合伙协议中未明确约定相关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方案,故员工离职后仍然持有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份额;成都英集芯企管通过合伙协议、员工持股协议等文件对合伙人的服务期限及离职时激励股权的处置进行了约定,相关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参照执行。

(五)上市后的股份锁定安排

关于员工持股平台股东股份锁定的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七、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1、员工人数及其变动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人数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深圳英集芯珠海半导体成都微电子苏州智集芯深圳英集芯珠海半导体成都微电子深圳英集芯珠海半导体成都微电子深圳英集芯珠海半导体成都微电子
员工人数(人)1438822412679221133791113-
合计257227159114
专业分工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管理及行政人员5220.23%
生产人员228.56%
研发人员15861.48%
销售人员176.61%
财务人员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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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工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合计257100.00%
受教育程度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硕士及以上5320.62%
大学本科12849.81%
大专及以下7629.57%
合计257100.00%
年龄区间员工人数(人)占员工总数比例(%)
30岁以下14255.25%
31-40岁9035.02%
41岁以上259.73%
合计257100.00%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已缴纳 人数(人)占比已缴纳 人数(人)占比已缴纳人数(人)占比已缴纳人数(人)占比
养老保险24093.39%227100.00%159100.00%114100.00%
工伤保险24093.39%227100.00%159100.00%114100.00%
失业保险24093.39%227100.00%159100.00%114100.00%
医疗保险24093.39%227100.00%159100.00%114100.00%
生育保险24093.39%227100.00%159100.00%114100.00%
住房公积23993.00%22096.92%13786.16%92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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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已缴纳 人数(人)占比已缴纳 人数(人)占比已缴纳人数(人)占比已缴纳人数(人)占比
员工总数257100.00%227100.00%159100.00%11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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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英集芯是一家专注于高性能、高品质数模混合芯片设计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的研发和销售。英集芯持续推出高性价比的智能数模混合芯片,提供的电源管理芯片和快充协议芯片广泛应用于移动电源、快充电源适配器、无线充电器、车载充电器、TWS耳机充电仓等产品。公司合作的最终品牌客户包括小米、OPPO等知名厂商。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产生销售收入的产品型号约230款,对应的产品子型号数量超过3,000个,芯片销售数量达到17.28亿颗。公司在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领域积累的部分最终品牌客户如下:

与英集芯合作的电源管理芯片最终品牌客户
与英集芯合作的快充协议芯片最终品牌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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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充移动电源芯片的传统方案
英集芯的快充移动电源芯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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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集芯采用单颗数模混合SoC芯片的方案,一方面将传统需要多颗数字和模拟芯片才能实现的功能用一颗数模混合SoC芯片进行替代,另一方面同步为客户开发方案和嵌入式软件,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服务。英集芯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进行方案开发,调整外围应用电路和印刷电路板,使用数模混合SoC中的嵌入式软件修改预设的芯片参数,并通过程序来实现不同的功能。通过方案和嵌入式软件的配合,英集芯能够最大限度开发和利用芯片已有的硬件资源来满足客户需求,压缩了传统移动电源的产业链,将芯片连同方案和嵌入式软件作为完整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提供给客户。在英集芯的一站式服务之下,整机厂商无需自己或者委托方案商开发设计应用方案。公司在移动电源产品产业链的位置以及在产业链中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以快充移动电源产品为例)如下图所示:

近年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加剧,集成电路行业的国产替代趋势给予许多国内半导体公司新的发展机会,并且由于消费电子产品应用领域的拓展和使用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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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增加,电源管理及快充市场迅速成长。英集芯凭借着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以及国产替代带来的政策红利,业绩增长迅速。2018年-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从2.17亿元增长至3.89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34.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3,423.12万元增至6,193.94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4.52%。

(二)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移动电源、快充电源适配器、TWS耳机充电仓、车载充电器、无线充电器等。公司芯片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如下:

英集芯芯片的主要应用领域
移动电源TWS耳机充电仓车载充电器快充电源适配器
无线充电器行车记录仪手持电风扇智能门锁
智能手机户外储能设备无人机电动牙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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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电源解决方案,能够通过单颗芯片实现MCU电量显示、开关充电、开关升压、按键、手电筒灯、边充边放、锂电保护等功能,在应用时只需要配合电感、电容、电阻等少量外围元器件就能完成移动电源所需的功能。公司也推出了支持快充协议的移动电源芯片,除了能够提供公司常规移动电源芯片的功能外,额外支持市场主流快充协议,为快充移动电源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移动电源芯片的最终品牌客户包括小米、公牛、南孚、Mophie、羽博、街电、小电等,具体应用品类主要是各类移动电源(充电宝)产品。

主要技术水平芯片及最终成品示意图
移动电源芯片: ? 支持4.2V、4.3V、4.35V、4.4V单节锂电池充电,可设定充电电流0.5A~5A; ? 支持电池电压3.0V~4.4V升压放电,可自动设定5V~12V放电电压,可设定0.5A~5A输出电流,输出效率可以达到94%(5V/3A条件下),支持恒定功率输出; ? 内置14比特ADC,支持电池电量计量功能、支持1~5 LED电量指示,支持188数码管电量指示,支持QC2.0\QC3.0\AFC\FCP\SCP\MTK\SFCP\VOOC\PD2.0\PD3.0\PPS等快充协议; ? 支持手机插拔USB接口自动检测、自动多口快充切换

Qi V1.2.4标准,支持FOD异物检测,能够提供输入过压、过流保护,并且针对供电能力不足的USB电源有动态功率调整功能,具有低静态功耗和高充电效率的特点。

无线充电芯片的最终品牌客户包括Anker、品胜、飞利浦、绿联等,具体应用品类主要是各种无线充电底座及带无线充电功能的移动电源。

Wireless Power Consortium,即无线充电联盟,成立于2008年12月17日,其使命是为了创造和促进市场广泛采用与所有可再充电电子设备兼容的国际无线充电标准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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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水平芯片及最终产品示意图
无线充电芯片: ? 支持WPC Qi V1.2.4标准; ? 支持5~15W发射功率,输入耐压25V,集成NMOSFET全桥驱动,集成电压/电流ASK解调,集成PD/QC/AFC/FCP等快充输入请求,集成静态和动态FOD异物检测,支持NTC功能,静态电流4mA,效率79%,支持USB电源动态功率调整,支持成品系统固件升级功能
主要技术水平芯片及最终产品示意图
TWS耳机充电仓芯片: ? 线性充电,最大500mA充电电流; ? Boost升压5V输出,最高效率达93%; ? 支持双路独立耳机插拔检测,检测灵敏度0.5uA; ? 支持NTC多温区保护,支持JEITA标准(日本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协会充电规范); ? 内置MCU,支持深度定制方案; ? 内置精准电量算法,支持LED/188数码管电量显示; ? 支持单向单线/双向耳机通信; ? 超低待机功耗,待机电流20uA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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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水平芯片及最终产品示意图
主要技术水平芯片及最终产品示意图
车充芯片: ? 集成同步开关MOSFET的降压转换器,输入耐压最高可达45V,输出电压3V~20V可自动调节,输出效率可到96%(在5V/3A条件下); ? 支持双USB A口、双USB TYPE-C口、USB A+USB Type-C口输出,支持双口快充任意切换,支持QC2.0\QC3.0\QC4.0\AFC\FCP\SCP\MTK\SFCP\VOOC\PD2.0\PD3.0\PPS\Apple 2.4A等快充协议 ? 支持双口手机插拔自动检测,CC PIN脚耐压20V,可靠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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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发科、华为、展讯、OPPO等品牌的多种快充协议,还支持自动检测设备类型和切换充电协议功能,能够自动响应快充协议请求。快充协议芯片的最终品牌客户包括小米、OPPO、联想、诺基亚、LG等,具体应用品类主要是各类USB充电输出接口,如快充电源适配器、车载充电器、自带USB接口的排插。

主要技术水平芯片及最终产品示意图
快充协议芯片 ? 支持多种充电协议(USB Type-c PD2.0/PD3.0/PPS,VOOC,FCP,SCP,QC5.0/QC4.0/QC3+/QC3.0/QC2.0,AFC,SFCP,MTK PE+ 3.0/2.0/1.1 ); ? 支持自动识别设备支持的快充协议,并自动匹配相应的协议实现电压调节; ? USB接口输出电压可调节范围3.0V~21V,最小调节步长10mV。USB接口所有引脚支持耐高压,且具备过压保护,可靠性高; ? 集成USB接口路径MOSFET控制,自动识别USB设备的插入与拔出,在无设备接入时最低功耗小于60uA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源管理芯片20,895.3659.38%26,822.8371.57%29,647.2487.80%19,442.9490.47%
快充协议芯片14,295.5040.62%10,652.7028.43%4,121.3612.20%2,048.159.53%
合计35,190.86100.00%37,475.53100.00%33,768.60100.00%21,491.0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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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需求。目前公司已经与格罗方德、台积电、华天科技等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向经销商或下游厂商等客户销售集成电路芯片产品实现收入和盈利。

2、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将芯片的设计研发作为公司运营活动的核心。公司紧密跟随市场的变化趋势,将市场动态与客户需求通过一系列研发工作转化成性能优良、竞争力强的产品,并不断进行产品更新迭代,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以满足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

(1)研发组织结构

公司设有系统研发部、IC研发部等部门,拥有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与组织架构。系统研发部全程参与产品研发的各个环节,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各阶段的设计开发工作。IC研发部主要承担芯片的研发任务,依据系统研发部提供的详细需求进行芯片级开发。在研发过程中,公司的总经理和市场销售部负责确定公司产品的市场定位及项目的立项审批,并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决策和事项;市场销售部为公司提供市场信息和新产品开发的需求,同时负责及时跟进产品的售后情况并反馈给系统研发部,由系统研发部制定产品研发实施计划;质量控制部负责产品研发和试产阶段的产品质量问题的研究和解决。

(2)产品研发流程

公司的产品研发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严格管控,具体研发流程包括项目立项、方案开发、项目开发、项目验证(样片测试)、项目量产、项目结项等阶段。发行人产品研发的具体流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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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项目立项阶段

公司市场销售部根据公司需求、客户要求或市场调研的结果制定《项目立项报告》。《项目立项报告》一般包含产品概要、主要功能、竞争对手及竞争优势分析、风险分析、项目预算、项目团队及项目时间进度计划等内容,随后交由系统研发部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提交《项目立项决议书》到系统研发部。

② 方案开发阶段

系统研发部接到《项目立项决议书》后,由系统研发部负责人根据需求组建项目组并确定项目负责人,安排项目负责人对需求进行分解,制定《项目规格书及开发方案》。该方案需要包含产品的主要功能、性能指标、功能框架与方案等内容。同时,项目负责人需组织测试人员,提前对产品开发完成后的测试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交《项目测试可行性报告》。《项目规格书及开发方案》及《项目测试可行性报告》需要经过系统研发部负责人的审核与批准。

③ 项目开发阶段

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开发方案,组织IC研发部实施芯片开发工作,并在芯片Tape out(流片)评审前对芯片功能实施必要的验证。验证完成后,提交验证报告,项目负责人组织评审会议由相关人员对验证结果进行评审,并将会议的内容和结论做好记录并存档。如在评审会议中存在不通过的内容,项目组需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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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直到通过评审为止。

Tape out(流片)评审前,项目负责人需组织相关研发人员对产品开发环节进行逐一审视、评审,包括需求是否都已实现,数字、模拟、版图开发中的问题是否已解决,IC仿真和FPGA验证发现的问题是否已修改等,随后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Tape out(流片)评审并形成评审签字表。评审主要考量设计的结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仿真结果是否达到产品的要求,产品需求是否有遗漏,及审视开发过程中的遗留问题、技术难点以及风险。

④ 项目验证(样片测试)阶段

进入该阶段,项目负责人需组织相关人员验证样品是否满足应用要求。在验证前,根据该芯片的需求和特点,制定相应的验证需求清单。验证人员根据该清单完成各项测试,将测试结果记录在该芯片的验证报告当中。项目负责人组织评审会议,由相关人员对验证结果进行评审,并将会议的内容和结论做好记录并存档。

项目负责人需记录评审会议中的缺陷并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如评审会议提出芯片需要进行改版,则需要将改版的内容填写至芯片改版清单并制定改版计划。

当产品通过样片验证评审后,项目负责人将产品的功能、性能、应用方案等相关内容进行记录并形成《芯片数据手册(IC datasheet)》。质量控制部需要对样片测试的结果和评审报告进行监控。

⑤ 项目量产阶段

公司逐步上量出货,并持续跟进产品在客户端的使用情况。当产品出货量达到一定量时,项目负责人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阶段的量产情况进行评审,审查产品是否能达到规模量产的要求。若产品已达到规模量产的要求,则项目进入量产阶段。

3、采购及生产模式

公司专注于芯片的研发和销售,通过委托晶圆厂和封测厂外协加工完成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公司自身仅从事部分芯片的测试工作。该模式具有技术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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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高效等特点。

IDM模式与Fabless模式的流程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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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Fabless模式下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惯例。

(2)采购流程

具体的采购流程为生产运营部根据过往的销售记录、客户订单、结合市场销售部的需求预测,并基于当前的存货,计算相匹配的采购需求,并根据上游供应商的交期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获得生产运营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生产运营部向晶圆厂下达采购订单,安排晶圆生产。制造完毕的晶圆将被送达公司指定的封装测试厂。公司根据加工需求向封测厂下达委外加工订单,封装测试后的成品将被发送至公司指定的仓库或地点。生产运营部下属的生产质量部会对采购物料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监控,如果良率未达要求便会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销售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采用“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即公司既通过经销商销售产品,又向终端厂商直接销售产品。报告期内,公司90%以上的销售收入来自经销模式,预计未来公司将继续采用该模式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销34,472.0597.96%35,912.6995.83%31,210.6292.42%19,697.5691.65%
直销718.812.04%1,562.844.17%2,557.997.58%1,793.538.35%
合计35,190.86100.00%37,475.53100.00%33,768.60100.00%21,491.0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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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报备制度、经销商考核等。

在经销商资格申请与审批方面,意向经销商按照公司规定向公司市场销售部提交经销商的工商资料、经营业绩、销售优势、市场开发规划及预计投入的资源等资料。销售部根据经销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估,结合实地考察,将符合要求的公司上报公司市场销售负责人审批后,由市场销售部与经销商签署合作协议,授权经销资格。

在经销商日常管理方面,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商协议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销商必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经销活动,需要积极响应公司政策与要求,及时反馈市场信息,维护产品市场秩序。

在价格管理上,公司根据销售产品定价体系对不同产品制订销售建议价,经销商参照公司制订的销售建议价对终端客户报价。对重要终端客户的报价,经销商需要通知公司共同商讨。

在客户报备制度上,经销商按照客户报备流程向公司报备所有客户的基本信息,并每月提供客户报备更新状态。公司在每月的经销商会议上将会对经销商的客户进行梳理,如未能在一定时间内成交的客户将取消报备。

在经销商考核制度上,公司对经销商是否按时完成各项制度规定的任务、是否遵守产品市场秩序、是否维护公司声誉与品牌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对于考核未达标准或严重违反约定事项的经销商,取消其经销资格。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直销模式是公司现有的经销模式的补充。为更好服务于部分订货量较大、账期条件较好的终端客户,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与此类客户进行交易,有助于缩短销售环节,扩大公司的市场覆盖范围。

(2)采用经销模式的合理性

为了更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公司采用经销模式销售产品,主要考虑到以下几点因素:

① 经销模式有利于扩大销售覆盖范围

公司的产品覆盖了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等品类,可广泛应用于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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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快充电源适配器、无线充电器以及其他消费电子产品等众多领域,具有应用范围广、终端客户较为分散的特点,公司难以通过直销模式快速进入新领域,也很难服务到所有终端客户。公司将部分终端销售工作交由经销商来执行,并给予经销商指导和支持,充分利用经销商的渠道资源,有利于公司扩大销售网络的覆盖范围、降低资金回笼风险、提高品牌知名度。

② 经销渠道可协助客户的日常维护,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经销商往往在特定领域或地域建立了稳定的销售网络和深厚的客户资源,可以协助客户的日常维护工作,降低公司对于客户的管理和技术支持的成本,减少公司对销售端的资源投入,从而使得公司可以专注于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提升运营效率,保持持续创新能力。

③ 公司采用经销模式符合集成电路行业销售模式惯例

由于集成电路行业品类丰富、客户分散的特性,行业内企业比较普遍地采用经销模式以降低销售端的投入与成本。同行业上市公司如圣邦股份、晶丰明源、芯朋微等均采用经销模式进行销售,因此公司采用经销模式销售符合行业惯例。

④ 尽管采用经销商模式,公司对终端客户仍有较强影响力,终端客户稳定

集成电路行业上下游之间粘性较强,公司产品在被终端客户采用前需要通过严格的质量测试。终端客户一旦认可并规模化使用公司的芯片后,更换芯片品牌可能需要终端客户重新设计集成方案,产生额外的成本。因此公司的产品在受到客户的认可后,公司将与终端客户直接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经销商的更换也不会严重影响公司的销售业务。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销模式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销售模式经销占比经销毛利率
圣邦股份经销为主、直销为辅2014-2016年圣邦股份经销收入占比分别为98.41%、98.95%和97.80%未披露
芯朋微经销为主、直销为辅2018-2020年度芯朋微经销收入占比分别为97.91%、92.73%和93.62%2017-2019年度芯朋微经销毛利率分别为36.38%、37.83%和40.58%,2020年经销毛利率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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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销售模式经销占比经销毛利率
晶丰明源经销为主、直销为辅2018-2020年度晶丰明源经销收入占比分别为73.09%、70.50%和74.87%2016-2018年度晶丰明源经销毛利率分别为21.58%、22.48%和23.03%,2019年、2020年经销毛利率未披露
上海贝岭建立了完备的经销商管理制度未披露具体比例未披露
力芯微直销为主、经销为辅2018-2020年度力芯微经销收入占比分别为18.55%、24.63%和26.73%2017-2019年度力芯微经销毛利率分别为25.78%、22.46%和24.21%,2020年经销毛利率未披露
发行人经销为主、直销为辅报告期经销收入占比分别为91.65%、92.42%、95.83%和97.96%报告期经销毛利率分别为40.49%、40.41%和36.69%和40.38%
部门职能
股东大会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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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监事会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审计委员会 /内部审计部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法务部负责处理公司的相关法律事务,包括监督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办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法律知识培训,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法律风险性分析。
证券部1、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建立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3、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的编制,并准确、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和发布。 4、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监控工作。 5、负责上市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工作的研究。 6、负责公司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中介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 7、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接待投资者来访。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1、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规划,建立、执行招聘、培训、考勤、劳动纪律等人事程序或规章制度; 2、制定和完善公司岗位编制,协调公司各部门有效的开发和利用人力,满足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 3、持续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推动公司组织管理的科学性以及组织能力的提升。
行政综合部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和运营协调工作: 1、协助安排各部门的各种会议及对外行政事务; 2、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分配和管理工作; 3、对外联络,协调与政府主管部门、社会职能机构的关系,建立良好的疏通渠道; 4、起草、修改、完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落实公司行政制度的执行; 5、管理公司的文书、档案和资料; 6、协调公司各部门的相互关系,督促、检查总经理的各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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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示和公司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网络和服务器管理: 1、保障公司网络系统正常、安全、可靠地运行,保证公司日常办公的顺利进行; 2、规范公司网络建设工作,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发挥计算机网络的作用,提高办公效率。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相关工作: 1、构建公司财务核算及监督、支持服务体系,确保公司财务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财务分析支持; 2、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市场销售部负责市场规划和芯片销售。
生产运营部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芯片生产统筹等工作。
仓储管理部负责公司产品的出货及库存管理等。
生产测试部负责公司芯片出货前的成品测试。
生产质量部负责检验产品出货的质量是否合格。
质量控制部负责集成电路芯片研发过程中的质量工作,保证芯片整体工作的稳定和可靠性。
IC 研发部模拟设计部负责公司集成电路芯片的模拟电路设计等。
数字设计部负责公司集成电路芯片的数字电路设计等。
版图设计部负责公司集成电路芯片的版图设计等。
系统研发部系统设计1部负责集成电路芯片系统的顶层设计和应用规划等。
系统设计2部负责集成电路芯片专项性系统方案设计,子模块设计,应用方案实现等。
系统设计3部负责集成电路芯片系统应用相关软件的开发与维护。
系统设计4部负责集成电路芯片系统专案的开发和技术维护等。
系统设计5部负责集成电路芯片的产品应用开发,提供对外的应用技术支持等。
系统设计6部负责集成电路芯片的测试方案开发与量产维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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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移动电源芯片演进
快充协议芯片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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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更强的快充协议芯片。

(六)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主要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可以分为设计、制造(包括掩膜制作)、封装、测试等主要环节,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七)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在Fabless模式下,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制造环节大多数通过代工方式进行,生产过程中公司只进行部分的测试工作。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主要利用排污设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的研发和销售,所处行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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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机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政府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向政府主管部门、会员单位提供与产业及市场研究有关的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代表会员单位就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共同对行业内集成电路企业进行调控和约束,二者相互协调配合,共筑集成电路行业管理体系。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是集成电路行业的关键子行业,行业内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举例如下:

序号时间颁布部门法规及政策名称相关内容
12020年8月国务院《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支、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及国际合作等八方面提出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的鼓励政策。
22019年5月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32017年1月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将集成电路设计及服务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目录。
42016年5月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通知》(发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确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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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颁布部门法规及政策名称相关内容
高技【2016】1056号)
52015年5月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将“推动集成电路及专用装备发展”作为重点突破口,排名重点产业榜首,以“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实施带动集成电路产业的跨越发展,以集成电路产业核心能力的提升推动“中国制造2025”战略目标的实现,并提出2020年国内芯片自给率要达到40%,2025年则要达到70%的发展目标。
62015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税【2015】6号)规定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以及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根据不同条件可以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再次从税收政策上支持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
72014年6月国务院《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以设计、制造、封装测试以及装备材料等环节作为集成电路行业发展重点,提出从金融、税收、推广、人才、对外合作等方面对集成电路产业进行全方位支持。
82011年1月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为进一步优化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培育一批有实力和影响力的行业领先企业,制定了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进出口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和市场政策。
92010年 10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

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鼓励政策为我国集成电路行业带来了蓬勃的发展机遇。公司作为电源管理芯片设计企业,也将受益于良好的产业环境,实现快速发展。

(二)行业发展情况

1、集成电路行业发展状况

(1)全球集成电路行业发展状况

近年来,随着工业设备、通信网络、消费电子等终端应用市场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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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集成电路市场的需求量稳步提升。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统计和预测数据显示,全球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呈周期性增长趋势,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3,351.68亿美元增长至2020年4,390.00亿美元,预计2021年将持续保持稳定增长,市场规模将达4,694.03亿美元,2015年至2021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5.77%。

2015-2021年全球集成电路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亿美元)
资料来源: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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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8

2012-2020年中国集成电路行业市场规模(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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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20年全球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容量(亿美元)
资料来源:IC Insights、中商产业研究院、浙商证券研究所
723 792 881 859 904 1,000 1,139 1,216 1,308 9.54%11.24%-2.50%5.24%10.62%13.90%6.76%7.57%-4%-2%0%2%4%6%8%10%12%14%16% -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
左轴:销售额右轴: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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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20年我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市场容量(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2012-2020中国IC设计企业数量(家)
资料来源: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设计分会(ICCAD)、中商产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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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源管理芯片市场发展情况

电源管理芯片是在电子设备系统中负责所需电能的变换、分配、检测等管控功能的芯片,是所有电子产品和设备的电能供应中枢和纽带。电源管理芯片性能的优劣将对整机的性能产生直接影响,属于电子设备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由于各类电子产品和设备都具有电压调节等电源管理需求,所以电源管理芯片下游应用场景广泛,目前已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新能源、移动通信等领域,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随着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5G通讯等下游市场的发展,电子设备数量及种类持续增长,对于这些设备的电能应用效能的管理将更加重要,从而会带动电源管理芯片需求的增长。得益于电子产品在全世界范围的广泛应用,全球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近年来呈现平稳增长态势。根据Frost&Sullivan的统计数据,自2016年以来,全球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稳步增长,2020年达到328.8亿美元市场规模,预计至2025年将增长至525.6亿美元,2016至2020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3.52%。

2016-2025年全球电源管理芯片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亿美元)
资料来源:Frost&Sulli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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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数据,自2015年起,中国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增长率保持在7%以上,市场规模从2015年由520亿元增长至2020年78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8.48%。

2015-2020年我国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亿元)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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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W,更是进一步促使PD快充协议芯片进入更广泛市场。

随着快充技术不断进步,快充协议的应用领域已从智能手机扩展到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电动工具、智能家居设备等众多领域。根据Counterpoint、IDC、TrendForce、头豹研究院的数据,快充协议的部分下游市场设备出货量数据如下:

市场领域2019年出货量/总产量 (亿台)2020年出货量/总产量 (亿台)
智能手机14.7913.31
平板电脑1.451.65
笔记本电脑1.602.06
电动工具4.1-
智能家居设备-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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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扩大。根据Grand View Research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全球移动电源市场达

84.90亿美元,预计2022年将达214.70亿美元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达26.10%。亚太、北美和欧洲为移动电源的主要市场所在地,2018年亚太市场规模达到42.20亿美元。预计到2022年,上述亚太市场规模将升至108.70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6.69%。就国内市场而言,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移动电源市场规模已经从2011年的34亿元逐年扩大到2019年的36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34.4%。除2020年因为疫情原因,移动电源需求有所下滑外,移动电源的需求自2011年开始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

2018-2022年全球移动电源市场规模及预测(按地域划分)
数据来源:Grand View Research
2011-2020年中国移动电源市场规模及预测(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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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5

数据来源:艾媒数据中心
2016-2022全球无线充电市场规模预测(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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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6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2015-2019年中国无线充电市场规模现状(亿元)
资料来源:智研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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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7

数据来源:Arizton
2018-2024年中国TWS耳机市场规模及预测情况(亿美元)
数据来源:Ariz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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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8

近年来,随着智能移动设备功能的逐渐丰富,设备耗电量也随之上升。在设备配置的锂电池容量有限的情况下,智能设备快速充电功能的重要性逐渐增加,快充电源适配器市场逐渐得到消费者的关注,并在需求的不断带动下得以高速发展。随着快充电源适配器的推广,快充协议芯片作为快充电源适配器的重要部件,需求有望进一步提升。随着5G手机等智能终端设备的推广、快充电源适配器渗透率的提升,快充电源适配器市场发展迅速;此外,苹果等公司逐渐取消前装前装适配,第三方快充电源适配器市场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统计数据,2016年全球快充电源适配器市场规模达

15.48亿美元,预计在2022年快充电源适配器市场规模将达27.43亿美元。

2016-2022年全球快充电源适配器市场规模及预测(亿美元)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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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快充协议的智能手机设备也需要用到手机端快充协议芯片。根据市场调研机构Counterpoint的数据,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13.31亿台。快充手机在智能手机市场的渗透率不断上升,已经从高端机型渗透至中低端机型。同时,充电速度更快的快充协议也不断应用于新款智能手机,目前以充电速度为卖点的新款手机已经达到100W以上充电功率。

2012-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行业出货量(亿台)
资料来源:Counter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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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0

2012-2020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亿台)
资料来源:IDC
2019-2022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及预测(亿台)
资料来源:TrendF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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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1

④电动工具

电动工具是快充协议芯片的重要应用市场之一。近年来,随着电钻、电动螺丝刀、冲击扳手等电动工具小型化、便携化的趋势,无绳类充电电动工具逐渐获得推广。支持快充功能的无绳电动工具的电源适配器端和设备端都需要有快充协议芯片。根据互联网商业咨询平台头豹研究院统计数据,2019年全球电动工具总产量达到4.1亿台。

2016-2019年全球电动工具总产量(亿台)
资料来源:头豹研究院

全球智能家居设备出货量及预测(亿台)

3.5

3.7

3.6

4.1

- 1 2 3 4 5

20162017201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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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2

资料来源: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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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必须主动配合设备主芯片的功能不断升级,精细复杂程度、支持的功能和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因此,电源管理芯片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成为大势所趋。

2、所属行业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与未来发展趋势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和物联网的出现,人们的生活进入了智能化时代,带动了芯片产业下游应用领域的扩展。电源管理芯片在电子产品领域的应用几乎无处不在,除了手机、移动电源、TWS耳机、无线充电器等消费电子产品之外,芯片下游的大量行业类应用如智能家电、车联网、视觉识别、无人智能设备、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需求不断涌现,下游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驱使着芯片厂商推出可定制化程度更高、功能更复杂、更高效率、更小体积的电源管理芯片,促进了电源管理芯片行业的成长。传统电源管理系统采用多芯片的方案,许多电源管理芯片企业将资源投入到某个单一元器件的研究开发中,旨在将某个单一元器件的工艺、性价比做到更优秀,进而替代其他厂商对应元器件,即通过深耕某一元器件构建自身竞争优势。随着消费电子领域电源管理芯片行业竞争的加剧,各个元器件厂商之间的价格竞争激烈,不同厂商提供的元器件存在互相替换的可能,即使是性能优越的产品,也可能在性价比的考量下未能成为下游厂商的最优选择。在这种情况下,部分芯片企业基于对系统和应用的深刻理解,对消费电子领域电源管理系统的各个元器件进行优化和集成,实现对下游企业的一站式服务。此外,高集成度的SoC技术会构建各个元器件之间独特的兼容性,加之嵌入式软件的高度集成,从而使SoC芯片难以被替换,据此对原有多芯片模式下的芯片厂商形成进入障碍,从而构建自身竞争优势。

(四)发行人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产品的研究开发谨遵市场发展导向,通过深挖下游客户需求,持续对集成电路产业开展前瞻性的技术研究,创造出众多创新性强、性价比高的科技成果,并不断将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稳定可靠的产品,得到了下游厂商的认可。典型案例如下:

1、电源管理领域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消费者对移动电源产品的要求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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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希望获得成本更低、充电速度更快、支持协议更多、使用更为便捷的移动电源产品。发行人将技术运用到移动电源产品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 核心技术情况”之“1、主要产品核心技术情况”。

2、快充协议领域

随着消费者使用智能设备的时间越来越长,智能设备续航问题日渐突出。5G手机普遍比传统智能手机耗电更多。为了追求便携轻薄,智能手机的电池容量较难进一步提升,于是针对智能手机的快充技术应运而生。为了同时兼容普通充电器和不断迭代的大功率快充充电器,同时保证快充的安全性,在手机和快充充电器之间需要新增快充协议芯片,来沟通协调快充的电压/电流,应对各种异常状态的安全保护。英集芯研发了快充接口协议全集成技术,并在快充协议芯片的稳定性、安全性方面进行了深入研发。在报告期内,公司累计销售快充协议芯片超过5亿颗。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及面临的竞争情况分析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企业

1、行业基本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

目前,全球电源管理芯片产业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国际市场份额主要被海外公司占据,包括TI、PI、Cypress、MPS等在内的国际集成电路公司都拥有多年的经验沉淀和极强的研发实力。电源管理芯片应用领域极其广泛,在我国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但由于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起步较晚,技术水平与世界领先公司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国内下游企业在采购芯片时往往优先选择TI、PI、Cypress等国际厂商,我国电源管理芯片的自给率处于较低水平。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支持,我国芯片领域的科技水平突飞猛进。同时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加剧,国产替代成为国内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趋势和促进行业内企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在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红利的带动下,大量资本进入电源管理芯片产业以谋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产业得以高速发展。目前,圣邦股份、芯朋微、晶丰明源等公司已成功登陆国内资本市场并逐渐具备一定经营规模,成为行业发展的新兴力量。但总体而言,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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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管理芯片产业的公司相对海外龙头企业总体规模仍然较小,仍具备较大的赶超和创新空间。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序号公司名称国家/地区基本情况
1TI(Texas Instruments)美国TI(Texas Instruments)成立于1947年,是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家半导体跨国公司。主要从事创新型数字信号处理与模拟电路方面的研究、制造和销售。除半导体业务外,公司还提供包括传感与控制、教育产品和数字光源处理解决方案。德州仪器是世界第一大数字信号处理器(DSP)和模拟电路元件制造商,其模拟和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在全球具有领先地位。2020年,TI实现营业收入144.61亿美元。
2PI(Power Integrations)美国PI(Power Integrations)公司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美国加州圣何塞,是用于高能效电源转换的高压模拟集成电路业界的领先供应商。当前Power Integrations公司在高压集成电路方面所取得大量技术创新,实现了尺寸小、结构紧凑等功能特性,其产品用于各种电子产品的高效率电源,包括用于LED照明、手机充电器、计算机、LCD电视、DVD播放器、机顶盒、家用电器、电信网络设备等。2020年,PI实现营业收入4.88亿美元。
3Cypress美国Cypress成立于1982年,总部位于美国,于2020年4月16日被Infineon(英飞凌)收购,是一家全球知名的半导体跨国企业。公司深耕汽车、工业和消费电子市场,在MCU、存储器、模拟电路和USB控制器市场上拥有强大的竞争实力,在被Infineon收购后,Infineon与 Cypress合并后的公司将跻身全球十大半导体制造商之列。2019年,Cypress实现营业收入22.05亿美元。
4MPS(Monolithic Power Systems)美国MPS(Monolithic Power Systems)成立于1997年,总部位于美国加州圣何塞,是一家高性能半导体公司。MPS以其独特的系统设计优势和创新专有的BCD工艺技术,提供高集成的IC产品,提升能源效率,降低产品成本。例如相比其他电源管理IC,MPS提供的产品封装更小、效率更高、更稳定,目前产品盖含:AC-DC、DC-DC、电池管理、汽车AEC-Q100、工业、计算机、马达驱动、角度位移传感器、Class-D Audio、显示背光电源、电子保险丝、USB和负载开关等。2020年MPS实现营业收入8.44亿美元。
5Silergy Corp.(矽力杰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上市)Silergy Corp.(矽力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专业的混合信号和模拟IC设计公司,为全球少数能生产小封装、高压大电流的IC设计公司之一。目前的客户群覆盖平板电脑、LED照明、固态硬盘、LED电视、笔记型电脑、安防监控设备及智慧手机品牌或ODM、OEM代工厂的供应链等领域,公司也通过IC通路商开发不同产品应用领域的客户群。2020年矽力杰实现营业收入13,876.45百万新台币。
6伟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上市)伟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位于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区,是一家IC设计公司,专长于集成电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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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国家/地区基本情况
的企划、设计、测试、应用与行销。伟诠电子是国内混合类比IC设计的先驱之一,产品线包括应用于视讯、电源、游戏机及USB、消费性电子等,历年来的产品广获海内外采用,在多项领域绩效,尤其在监视器微控制器IC及交换式电源供应器之控制IC领域实力强劲。2020年伟诠电子实现营业收入2,619.98百万新台币。
7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总部位于北京市。主营业务为模拟芯片的研发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高性能模拟芯片,覆盖信号链和电源管理两大领域,可广泛应用于通讯、消费类电子、工业控制、医疗仪器、汽车电子等众多领域,目前终端客户近两千家。2020年,圣邦微实现营业收入119,654.68万元,净利润28,358.65万元。
8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是一家专业从事模拟及数模混合集成电路设计的高科技创新企业,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集成电路的研发和销售。公司专注于开发电源管理集成电路,目前在产的电源管理芯片共计超过500个型号。2020年,芯朋微实现营业收入42,929.87万元,净利润9,815.24万元。
9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总部位于上海市,是国内领先的模拟和混合信号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微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的研发和销售,在通用LED照明、高性能灯具和智能照明驱动芯片技术和市场均处于领先水平。2020年,晶丰明源实现营业收入110,294.23万元,净利润6,975.02万元。
10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上海市,是国内集成电路行业的第一家上市公司。公司定位于国内一流的模拟和数模混合集成电路供应商,目前业务覆盖计量及SoC、电源管理、通用模拟、非挥发存储器、高速高精度ADC五大领域,为客户提供模拟和数模混合集成电路及系统解决方案。2020年,上海贝岭实现营业收入133,220.57万元,净利润46,687.74万元。
11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是消费电子市场的电源管理芯片主要供应商。凭借高性能、高可靠性的电源管理芯片,以及针对智能组网延时管理单元、信号链芯片等其他类别产品的积极研发和推广,力芯微取得在手机、可穿戴设备等应用领域的优势地位,拥有世界级的客户如SAMSUNG、LG、MI、FOXCONN、MEIZU、TCL等。2020年,力芯微实现营业收入54,283.67万元,净利润6,561.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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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与发行人类似的基于数模混合SoC集成技术并以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产品为最主要业务收入来源的电源管理芯片设计公司数量很少,故考虑选取经营规模与发行人相差较小、从事电源管理芯片设计业务的芯片设计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具体包括圣邦股份、晶丰明源、芯朋微、力芯微和上海贝岭。这些同行业公司均有电源管理芯片的研发和销售业务,在各自细分领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根据同行业公司的招股书和年报,不同于上述同行业公司,发行人最主要收入来源为基于数模混合SoC集成技术的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产品,就具体产品而言与上述同行业公司可比性较低。

就境外企业而言,TI、PI、MPS、Cypress等全球头部电源管理芯片企业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业务线覆盖范围广泛,在行业内排名靠前。发行人经营规模与TI、PI、MPS、Cypress等境外知名品牌存在差距,整体技术实力无法与TI等境外巨头抗衡。但是,在发行人专注的产品领域,发行人产品性能指标与TI、PI、Cypress、MPS、矽力杰和伟诠电子的对应产品较为相似,在集成度、兼容性、支持协议数量等指标上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境外同行业公司的产品,因此就具体产品而言,发行人与部分境外公司存在一定的可比性。

发行人与境内外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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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境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项目圣邦股份芯朋微晶丰明源上海贝岭力芯微发行人
营业收入 (2020年)11.97亿元4.29亿元11.03亿元13.32亿元5.43亿元3.89亿元
市场地位国内领先的高性能、高品质模拟芯片设计企业,主要产品为高性能模拟芯片,覆盖信号链和电源管理两大领域。国内家用电器、标准电源、移动数码等行业电源管理芯片的重要供应商。国内领先的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设计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的研发与销售。国内一流的模拟和数模混合集成电路供应商,产品主要布局于高性能模拟电路、电源管理、工控半导体和量大面广的计量产品及EEPROM存储器等领域。致力于模拟芯片的研发及销售,基于在手机、可穿戴设备等应用领域的优势地位,成为了消费电子市场主要的电源管理芯片供应商之一。公司是国内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领域的重要供应商,产品涉及移动电源芯片、无线充电芯片、车载充电器芯片、快充协议芯片、TWS耳机充电仓芯片等细分市场领域。
主要产品高性能运算放大器、高压比较器、高保真音频驱动器、AMOLED显示电源芯片、高效低功耗DC-DC转换器、锂电池充电及保护管理芯片等。AC-DC芯片、DC-DC芯片、充放电管理芯片、接口热插拔芯片、栅驱动芯片等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智能LED照明驱动芯片、电机驱动芯片。非挥发存储器产品、电源管理产品、智能计量及SoC产品、工控半导体产品。LDO、充电管理芯片、过压防护芯片、过流防护芯片、LED/LCD驱动电路。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
应用领域消费电子、工业控制、医疗仪器、汽车电子、智能家居、智能制造、5G通讯等。家用电器、手机及平板的充电器、机顶盒及笔记本的电源适配器、移动数码设备、智能电表、工控设备。LED照明领域。智能电表、摄像头模组、显示屏模组、高端及便携式医疗设备、工控设备及各类通用的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手机、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领域。移动电源、TWS耳机充电仓、车载充电器、无线充电器、快充电源适配器等。
技术实力(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70项专利,研发人员378人,占73项专利,研发人员158人,占比237项专利,研发人员196人,占比342项专利,研发人员237人,占比37项专利,研发人员133人,占比71项专利,研发人员158人,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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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圣邦股份芯朋微晶丰明源上海贝岭力芯微发行人
专利数量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数据,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为截至报告期期末数据)66.08%,研发投入20,707.53万元。75.24%,研发投入5,860.17万元。62.42%,研发投入15,759.28万元。50.97%,研发投入11,567.42万元。51.15%,研发投入3,898.18万元。61.48%,研发投入5,065.00万元。
电源管理相关芯片收入(2020年)8.48亿元4.02亿元10.35亿元4.67亿元4.66亿元3.75亿元
市场份额 (2020年)1.09%0.51%1.33%0.60%0.60%0.48%
项目TIPICypressMPS矽力杰伟诠电子发行人
营业收入 (2020年)144.61亿美元4.88亿美元22.05亿美元 (2019年)8.44亿美元4.72亿美元0.89亿美元0.56亿美元
市场地位全球领先的模拟及数字半导体芯片设计制造公司,电源管理芯片包括全线电源管理产品,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国外AC-DC芯片市场的主要竞争者,产品以高集成度知名,是高压模拟集成电路的领先供应商。行业内领先的USB\typec PD协议产品设计企业,在全球MCU/无线/时钟等产品领域处于领先 位置。专注于电源管理领域的知名IC设计公司,拥有丰富的电源管理产品线,是全球电源管理领域的领跑者。为全球少数能生产小封装、高压大电流IC设计公司之一。在电视、影音系统的电源管理与周边控制专用MCU,以及交换式电源供应器之监控IC处于领先地位,是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知名企业。公司是国内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领域的重要供应商,产品涉及移动电源芯片、无线充电芯片、车载充电器芯片、快充协议芯片、TWS耳机充电仓芯片等细分市场领域。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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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TIPICypressMPS矽力杰伟诠电子发行人
主要产品电源管理、放大器、音频、数据转换器、逻辑IC、接口IC、微控制器、电机驱动IC、处理器、射频和微波、传感器、无线连接等。高集成AC-DC芯片产品。MCU产品线、wifi、BLE产品线、USB PD协议产品线和PMIC产品线等。AC-DC、DC-DC、LDO、LED照明、电池充电、CLASS-D音频放大器和电机驱动芯片等。LED 照明、平板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固态硬盘、视频监控、服务器、数字机顶盒、智能型手机、电视、LED 背光模块、路由器、行动电源及智能电表。电源监控芯片、USB\typec PD快充协议芯片、AC-DC芯片、视频和通用MCU等。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
应用领域汽车、通信设备、工业、企业计算、消费电子等。通讯设备、计算机、消费电子等。汽车、工业应用,消费电子、家电和通信设备等。通讯设备、计算机、消费电子等。消费性电子产品、工业用产品、信息产品及网络通讯产品等。PC、手机、平板、小家电、医疗等。移动电源、TWS耳机充电仓、车载充电器、无线充电器、快充电源适配器等。
技术实力(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的专利数量为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数据)未披露810项专利2,890项专利 (截至2019年末)1,327项专利1,357项专利232项专利71项专利
电源管理相关芯片收入(2020年)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未披露4.72亿美元0.44亿美元0.54亿美元
市场份额 (2020年)----1.44%0.1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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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核心技术指标的比较情况

发行人选取电源管理芯片(移动电源芯片、无线充电芯片、TWS耳机充电仓芯片、车充芯片)各类别产品中报告期内收入占比最高或前两大的产品型号以及快充协议芯片中报告期内收入金额1,000万以上的主要产品型号,与同行业公司的类似规格的同类产品型号进行比较。

(1)电源管理芯片(移动电源芯片)

移动电源芯片的主要核心技术指标包括:支持的输入充电电压电流大小、支持的输出电压电流大小、支持的快充协议种类、是否拥有完整的解决方案(是否需要MOSFET、MCU搭配组建方案)。上述指标均为移动电源芯片的主要指标。其中,支持的输入充电电压电流决定了移动电源自身充电的功率大小;输出电压电流决定了可以给手机充电的功率大小;支持的快充协议种类决定了可以给哪些种类的手机进行快充;是否集成MOSFET、是否需要MCU决定了客户成本的高低。

发行人的移动电源芯片产品中,IP5306、IP5328p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核心技术指标的对比如下:

公司产品型号典型的输入充电电压电流(注4)典型的输出电压电流(注4)支持快充协议(注5)是否 集成MOSFET(注6)是否 需要MCU (注7)
TITPS61088+BQ25895(注1)12V\1.5A;9V\2A;5V\3A12V\1.5A;9V\2A;5V\3A不支持快充协议,需要外加快充协议芯片。
MPSMP3429+MP2624 (注2)12V\1.5A;9V\2A;5V\3A12V\1.5A;9V\2A;5V\3A不支持快充协议,需要外加快充协议芯片。
矽力杰SY6996 (注3)12V\1.5A;9V\2A;5V\3A12V\1.5A;9V\2A;5V\3AQC2.0\QC3.0\AFC\FCP不需要
南芯半导体SC980112V\2A;9V\2A;5V\3A12V\2A;9V\2A;5V\3A集成了Type-C CC协议,其他快充协议需要外加快充协议芯片
钰泰半导体ETA98705V\2.4A5V\2.4A不支持快充协议,普通移动电源不需要
发行人IP53065V\2.4A5V\2.4A不支持快充协议,普通移动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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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型号典型的输入充电电压电流(注4)典型的输出电压电流(注4)支持快充协议(注5)是否 集成MOSFET(注6)是否 需要MCU (注7)
电源
发行人IP5328p12V\1.5A;9V\2A;5V\3A12V\1.5A;9V\2A;5V\3AQC2.0\QC3.0\AFC\FCP\PE1.1\2.0\PD2.0\PD3.0不需要
指标 说明-决定了移动电源自身充电的功率大小,一般而言越高越好输出电压电流决定了可以给手机充电的功率大小,一般而言越高越好针对快充移动电源,芯片能够兼容的快充协议越多,表明其性能越优异;若芯片不需要外加快充协议芯片,表明集成度越高,成本越低若芯片集成了MOSFET,则表明集成度越高,成本越低若芯片不需要MCU,则表明集成度越高,成本越低
是否核心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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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型号最大支持功率方案架构IC输入耐压值快充协议异物 检测固件 升级
TIBQ500215标准WPC协议BPP支持5W,私有协议BPP支持10W集成:协议控制器、通讯解调模块、ADC、PWM; 外置:需要外加3.3VLDO给MCU供电、H桥驱动IC、H桥MOS才能构成完整的方案。3.6V不支持QC/PD/AFC适配器快充输入支持Qi协议固化,不支持升级
南芯半导体SC9603标准WPC协议EPP支持10W BPP支持10W集成:MCU、通讯解调模块、ADC、PWM、全桥驱动、H桥MOS; 外置:外部精简,无需其他芯片。14V支持QC/FCP/AFC快充适 配器支持OTP(不支持固件升级)
发行人IP6806标准WPC协议EPP支持10W集成:MCU、通讯解调模块、ADC、PWM、全桥驱动、H桥MOS; 外置:外部精简,无需其他芯片。16V支持QC/FCP/AFC快充适 配器支持OTP(不支持固件升级)
发行人IP6808标准WPC协议EPP支持15W集成:MCU、通讯解调模块、ADC、PWM、全桥驱动; 外置:H桥MOS。20V支持QC/FCP/AFC/PD快充适配器支持MTP(支持固件升级)
指标说明-无线充电协议的支持功率一般越大越好产品的集成度一般越高越好,部分IC产品集成度较低,需要搭配其他IC才能构成完整的解决方案IC输入耐压值越高,可靠性越高支持的协议越多,使用越方便若有异物检测功能,无线充电的可靠性更高,确保不会对金属异物充电加热固件升级功能方便客户产线的规格改变,并增加方案灵活性
是否核心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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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检测功能、待机电压、待机电流。上述指标是TWS耳机充电仓芯片的主要核心指标,决定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其中,输入耐压值影响产品的安全性;最大充电电流影响充电功率;是否内置MCU决定产品是否可以实现各种复杂应用需求;电量显示规格决定电量显示的种类;霍尔开关应用可实现充电仓开盖后耳机自动与手机回连;耳机独立插拔检测决定产品是否支持单耳入盒灯显以及单耳充电或待机;待机电压的兼容数量影响产品是否能够满足品牌TWS耳机对待机电压的不同需求;待机电流系待机时电流波动的范围。

发行人的TWS耳机充电仓芯片产品中,IP5516与同行业公司的技术指标对比以及核心指标的具体说明如下:

公司产品 型号输入 耐压最大充电电流是否内置MCU电量显示规格是否支持霍尔开关 应用是否支持耳机独立插拔检测功能待机 电压待机 电流
钰泰半导体ETA969716V1A线性充电只有充电灯显示,或者外加MCU做灯显5V或0V20~50uA
TIBQ2561920V1.5ADC-DC充电需外加MCU做灯显5V或0V9.5~15uA
发行人IP551615V500mA线性充电可灵活定制各类LED/188数码管灯显5V、Vbat、2.4V、0V25~50uA
指标说明-输入耐压值越高越不易损坏充电电流越大越好若有内置MCU,可实现各种复杂应用需求电量显示种类越多越好若支持霍尔开关,可实现充电仓开盖后耳机自动与手机回连,方便用户使用若支持耳机独立插拔检测,可以实现任一单耳入盒灯显,且其中一只耳机充满电后可单独关闭,只对未充满电的耳机进行充电,否则两只耳机兼容的电压越多,能满足品牌TWS耳机对待机电压越多的需求待机电流越低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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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 型号输入 耐压最大充电电流是否内置MCU电量显示规格是否支持霍尔开关 应用是否支持耳机独立插拔检测功能待机 电压待机 电流
只能同步充电或进入待机状态
是否核心技术指标-
公司产品 型号最大输入电压是否支持快充输出电压和电流是否支持CC/CV特性效率
MPSMP540240V支持BC1.2协议,不支持快充协议输出电压固定5V,输出电流最大5A支持94%@5V/3A输出,12V输入
芯朋微AP296540V不支持快充协议,但其FB功能可以外加快充协议支持快充输出电压由外部FB设定,范围为3.4~16.5V;输出电流由外部限流电阻设定,最大为4.2A支持92%@5V/3A输出,12V输入
圣邦股份AAP6010A40V不支持快充协议,但其FB功能可以外加快充协议支持快充输出电压由外部FB设定,其范围不明;输出电流由外部限流限度设定,最大为3.5A支持93%@5V/3A输出,12V输入
南芯半导体SC810242V不支持快充协议,但其FB功能可以外加快充协议支持快充输出电压由外部FB设定,其范围不明;输出电流由外部限流限度设定,最大为6A支持无公开数据
发行人IP6525T40V支持DCP/QC2.0/QC3.0/FCP/AFC/快充协议根据快充协议自动调整输出电压3-12v,输出电流3.6A支持95.5%@5v/3A输出,12V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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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 型号最大输入电压是否支持快充输出电压和电流是否支持CC/CV特性效率
指标说明-最大输入电压越高,耐压越高,可靠性越好支持的快充协议越多,车充方案的规格越高;若集成了快充协议,便不需要外加协议,从而降低成本输出电压和电流越大,车充方案的规格越高若支持输出CC/CV特性,产品能适应各种手机充电,不会由于手机充电电流过大导致不能充电效率值表示电源转换效率,越高越好
是否核心技术指标-
公司型号支持协议兼容性可靠性方案外围器件成本
PIchy103QC2.0/QC3.0兼容高通快充协议DP\DM耐压5V、电源耐压9V中等
天德钰FP6601QQC2.0/QC3.0/FCP/AFC可以兼容高通、三星、华为等快充电源电压耐压7V
发行人IP2161QC2.0/QC3.0/FCP/SCP/AFC/SFCP可以兼容高通、三星、华为、展讯等快充DP\DM耐压15V、电源耐压15V
指标说明-支持的快充协议种类越多,能够支持的快充手机越多,使用越方便协议兼容性越好,用户体验越好产品可靠性越高,下游客户的生产维修成本越低方案所需外围器件越少,成本越低
是否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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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型号支持协议兼容性可靠性方案外围器件成本
技术指标
公司型号支持协议兼容性可靠性方案外围器件成本
CypressCCG3PD2.0/ PD3.0PPS支持PD快充协议DP\DM耐压6V,CC1\CC2耐压6V、电源耐压26V
伟诠 电子WT6636QC2.0/QC3.0/FCP/AFC/PD2.0/PD3.0PPS可以兼容高通、三星、华为部分快充协议DP耐压30V,DM耐压5.5V,CC1\CC2耐压30V、电源耐压30V
天德钰FP6606QC2.0/QC3.0/FCP/SCP/AFC/PD2.0/PD3.0PPS可以兼容高通、三星、华为等快充协议DP\DM耐压24V,CC1\CC2耐压24V、电源耐压35V
发行人IP2726QC2.0/QC3.0/FCP/AFC/SCP/SFCP/VOOC/PD2.0/PD3.0PPS可以兼容高通、三星、华为、OPPO、展讯等快充协议DP\DM耐压25V,CC1\CC2耐压30V、电源耐压30V
指标说明-支持的快充协议种类越多,能够支持的快充手机越多,使用越方便兼容性越好,用户体验越好可靠性越高,下游客户的生产维修成本越低所需外围器件越少,成本越低
是否核心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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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发优势是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技术先进性的底层基础保障

(1)强大的系统设计能力

在设计一颗高性价比的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时,通常要考虑性能、功耗和成本三个维度。英集芯拥有强大的自上而下系统架构设计能力,基于对模拟电路和数字电路领域的深刻理解,英集芯设计的数模混合SoC芯片兼具模拟芯片和数字芯片的优势。相对传统的以模拟电路为主的电源管理芯片比较难实现的性能指标,英集芯通过对数字电路的处理、修调、校准来实现成本和性能的平衡;对于传统通过MCU算法实现的功能,英集芯通过设计专用的模拟和数字电路,实现功耗和成本的优化。举例而言,从功耗维度,1欧姆电阻的功耗是0.1欧姆电阻的10倍;从成本维度,1%精度电阻的成本大于10%精度的电阻。因此1欧姆、1%精度的电阻相对0.1欧姆、10%精度的电阻而言,功耗和成本更高。在TWS耳机充电仓芯片中,为了使检测耳机充电电流的精度达到1mA,传统做法需要外挂一个1欧姆、1%精度的电阻,功耗和成本相对较高;英集芯通过系统架构和算法的创新,只需要内置一个0.1欧姆、10%精度的电阻,即可完成1mA的检测精度,功耗和成本相对传统做法更低。英集芯使用1欧姆、10%精度的电阻,则能够达到0.1mA的检测精度,虽然功耗略有提升,但耳机充电电流的检测精度更高。

电阻值电阻精度电流检测 精度功耗电阻 成本英集芯的示意性 优势
示意性的传统通过MCU实现的方案1欧姆1%1mA-
示意性的英集芯方案10.1欧姆10%1mA在功耗和电阻成本较低的情况下实现同样的电流检测精度
示意性的英集芯方案21欧姆10%0.1mA在电阻成本较低的情况下实现更高的电流检测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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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和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指标的比较情况”之“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核心技术指标的比较情况”。

(2)优秀的研发团队

芯片设计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优质的研发人才对芯片设计企业至关重要。多年来,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才的培养与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在专注于数模混合芯片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中,已经建立起一支成熟健全、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的科研团队,在电源管理芯片领域较国内竞争者形成了相对明显的技术优势。公司研发人员的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四)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情况”之“1、公司研发人员构成情况”。同时,研发人员年龄主要在40岁以下,创新意识强,拥有集成电路行业相关的学历背景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保证了公司在技术和产品研发方面相对于同业竞争者拥有优势。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共有5人,曾供职于国内外知名芯片设计公司,具备扎实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行业经验。由核心技术人员领导并组建的由多名行业资深人员组成的技术专家团队,构成公司研发的中坚力量。

2、细分市场的产品和技术优势是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技术先进性在产品端的具体表现

(1)基于数模混合SoC集成等核心技术,产品综合竞争力强

英集芯基于自主研发的数模混合SoC集成技术,能够将数字芯片、模拟芯片、系统和嵌入式软件集成到一颗SoC芯片中,并同步向客户提供成品开发方案,使得客户成品研发周期缩短、产品生产成本降低、生产过程简化、产品良率和可靠性亦能够得到提升。具体参见“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之“(一)主营业务概况”。此外,公司通过先进的系统架构和算法设计,使得开发的芯片在满足客户技术指标要求的同时达到成本优化,保证公司产品的性价比优势。以快充协议芯片为例,市场中通过USB-PD认证和兼容性测试的主要行业竞品,其MCU的存储空间一般为16KB~32KB,公司基于对PD协议的深刻理解,通过系统架构的改进和算法加速,只需要4KB~6KB存储空间的MCU,即可达到同样性能指标且顺利通过USB-PD认证和兼容性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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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发行人的产品集成度高,所需外围器件精简,单价相对较高。以电源管理芯片为例,2020年发行人电源管理芯片平均单价与可比公司2020年产品单价比较如下:

单位:元/颗

项目圣邦股份芯朋微晶丰明源上海贝岭力芯微发行人
电源管理芯片平均单价-0.500.200.130.170.82

的报道,英集芯是全球第一家通过高通QC5.0认证的芯片原厂。

(3)产品配置灵活多样

消费电子领域下游市场终端消费者需求多样,产品需要根据下游需求变化频繁升级。英集芯设计的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在产品定义之初就考虑到客户的多样化需求,预先设计了各种可配置选项。在芯片量产之后,通过在出厂前配置不同的参数代码(例如不同的充放电电压、充放电电流、用户交互方式等),可快速满足客户新增的各类需求,大大减少了芯片迭代升级的次数,在降低研发费用的同时加速了新产品的面世,便于公司产品快速抢占市场,覆盖客户的更多需求,增加客户粘性。例如公司在2016年设计的一款产品(IP5306),通过各种不

GraniteRiverLabsInc.,一家全球性的工程服务及高速连接测试方案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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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参数配置,截至2021年6月30日该款产品按照不同功能分类子型号超过100个,满足了下游客户丰富多样的应用需求。

(4)产品运行稳定性、可靠性较高

快充电源适配器的发展趋势是高功率、小体积,随着功率密度的提升,充电器内部的温度可达到90度以上,AC-DC芯片工作时还会产生大量电磁干扰。在这种苛刻的高温高噪声环境中,以快充协议芯片为例,其作为充电器的整体协调接口,必须保证自身长时间、稳定可靠运行。作为少数打入品牌手机客户原装充电器市场的国产芯片厂商,英集芯的快充协议芯片可靠性高,终端返修的不良率控制在10PPM

以下。

3、客户资源优势是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具体表现

公司产品覆盖移动电源芯片、车充芯片、无线充电芯片、TWS耳机充电仓芯片、快充协议芯片等,凭借优异的技术实力、产品性能和客户服务能力,通过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商业模式,产品获得了小米、OPPO等知名品牌厂商的使用。借助积累的优质客户基础,公司进一步提升了品牌认可度和市场影响力,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带来的品牌效应也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其他客户的合作机会。

公司产品在不同市场应用领域的最终品牌用户代表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之“(二)主要产品情况”。

4、区位优势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所在的珠三角地区是中国集成电路产业的优势区域,珠三角地区的芯片经销商、终端产品整机厂、最终品牌客户都较为集中,公司充分利用珠三角的区位优势,与深圳当地的经销商、整机厂、最终品牌客户保持紧密沟通。

由于公司在地理位置上接近珠三角地区的整机厂、最终品牌客户,公司能够与这些目标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客户需求,并将市场需求及时准确地结合到公司的芯片产品研发过程中,以客户为中心进行产品的研发,使产品定义、芯片的参数配置能够符合客户多种多样的需求。消费电子产品更新

PPM:PartsPerMillion,百万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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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代迅速,与客户在地理位置上的接近也能使得公司及时捕捉到客户的需求变化,为产品的快速迭代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在后续服务方面,公司也能与整机厂、最终品牌客户保持及时沟通,为其提供有效而及时的技术支持。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目前主要依靠自身资金积累及股权融资进行发展,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随着公司市场份额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后续研发、运营方面的资金需求也将增加。为了保证公司未来的顺利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以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与国内外头部企业在规模、人才和技术储备、下游应用领域、技术指标、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存在差距

和行业内的国内外头部企业相比,公司在业务规模、人才和技术储备上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和TI等境外头部企业相比,在行业技术储备上公司还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公司的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集中于移动电源、无线充电器、车载充电器、TWS耳机充电仓、快充充电头等,相对产品线丰富的国内外头部企业而言下游应用领域比较有限。虽然在发行人专注的移动电源芯片、无线充电芯片、车充芯片、TWS耳机充电仓芯片、快充协议芯片等产品领域,发行人产品技术指标与境外头部企业的对应产品较为相似、且部分指标甚至超过了境外头部企业,但就更广泛应用领域的产品而言,发行人的产品能达到的技术指标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公司的收入规模相对较小,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较大,目前阶段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与国内外头部企业仍然存在差距,特别与TI等境外头部企业相比市场占有率差距明显。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资本规模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吸引优秀的研发人才、加强研发实力并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拓展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优化产品的技术指标,提升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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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发展态势及面临的机遇

(1)国家政策助力集成电路产业实现弯道超车

集成电路是国家的支柱性产业,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不仅对国民经济和生产生活至关重要,而且对国家的信息安全与综合国力具有战略性意义。因此,大力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势在必行。为顺应全球集成电路产业蓬勃发展的潮流,实现芯片自主自强,进一步提升国家的信息安全和信息化水平,近年来我国先后推出《中国制造2025》《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通知》《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一系列政策,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注入新动力,让产业迎来加速成长的新阶段。未来,国家政策红利的持续指引,将会让集成电路产业获得更深入的关注和更持续资本助力,加速产业的变革与发展,帮助集成电路产业在国家产业生态体系内实现弯道超车。

(2)电源管理芯片应用领域不断扩展

电源管理芯片拥有广阔的终端应用领域,近年来,随着芯片技术的创新与提升,应用范围还在持续扩张,不仅覆盖消费电子、汽车电子、计算机、工业控制等传统产业领域,更在物联网、云计算、无线充电、新能源汽车、可穿戴设备等新兴市场获得新的机遇。终端应用的拓展推动着电源管理芯片向前发展,将促使厂商对电源管理芯片产生更大的需求,进一步拓宽电源管理芯片市场,为产业带来发展的新机遇。

(3)电源管理芯片的国产替代空间巨大

近年来,随着国产芯片的科技实力不断增强和国内应用市场需求的持续扩大,国产电源管理芯片的研发与设计企业不断成长壮大,正逐渐缩小与国外同行业企业的技术差距,国产电源管理芯片的进口替代效应越发强劲。虽然国产电源管理芯片市场的占有率逐步提升,但相较于进口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因此,国产电源管理芯片企业在未来仍有较大的成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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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由于集成电路产业外部环境的复杂和不确定性,我国需要尽快实现芯片自主、安全、可控发展,从而摆脱国际社会在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上对我国的诸多限制。因此,可以预见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国内电源管理芯片行业有望在国产替代的浪潮中蓬勃发展。

2、行业面临的挑战

(1)高端芯片自给能力有限,国内核心技术能力亟待突破

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起步较晚,在技术、人才等方面与美国、日韩企业存在一定差距,特别在高端芯片方面,国产芯片的市场占有率较低。与此同时,国内企业限于其核心技术先进性不足,往往难以在强大的进口需求冲击下获取得足够的订单,在现金流不稳定的情况下其运营、研究开发投入等运转环节均可能受到较大影响,因而在追赶国际领先水平时面临重重挑战。总体而言,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国产核心技术亟待提升。

(2)高端人才相对匮乏,持续创新能力相对薄弱

集成电路设计产业整体呈现轻资产、技术密集的特点,行业内企业主要将其资源集中投入于芯片设计团队的建设,设计团队的综合素质往往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起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进一步发展,高端技术人员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并成为产业内企业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然而,由于芯片的制作工艺和器件的物理特性较为复杂,芯片设计人才的培养周期普遍较长,故目前就业市场上符合条件的人才仍然相对匮乏。

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分产品类别的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
电源管理芯片20,895.3659.38%26,822.8371.57%29,647.2487.80%19,442.949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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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
快充协议芯片14,295.5040.62%10,652.7028.43%4,121.3612.20%2,048.159.53%
合计35,190.86100.00%37,475.53100.00%33,768.60100.00%21,491.09100.00%
期间产品类别产量(万颗)销量(万颗)产销率平均价格 (元/颗)
2021年1-6月电源管理芯片21,253.7721,696.07102.08%0.96
其中:移动电源芯片11,022.9111,090.58100.61%0.98
无线充电芯片1,574.541,546.4698.22%2.17
车充芯片3,816.363,788.9999.28%0.91
TWS耳机充 电仓芯片2,171.212,299.63105.91%0.69
其他2,668.752,970.41111.30%0.56
快充协议芯片17,502.8216,098.1891.97%0.89
2020年度电源管理芯片31,320.8832,839.88104.85%0.82
其中:移动电源芯片19,266.7220,482.16106.31%0.82
无线充电芯片1,519.571,677.97110.42%2.13
车充芯片4,444.484,399.7098.99%0.76
TWS耳机充 电仓芯片2,484.622,295.0392.37%0.57
其他3,605.493,985.01110.53%0.45
快充协议芯片18,238.3217,695.4897.02%0.60
2019年度电源管理芯片40,109.7939,921.9399.53%0.74
其中:移动电源芯片31,465.4530,152.5495.83%0.76
无线充电芯片1,199.531,039.6586.67%2.68
车充芯片2,831.882,875.21101.53%0.80
TWS耳机充 电仓芯片102.1372.2770.76%0.78
其他4,510.815,782.26128.19%0.28
快充协议芯片8,936.3710,589.54118.50%0.39
2018年度电源管理芯片30,664.4127,902.5790.99%0.70
其中:移动电源芯片21,972.7221,524.0197.9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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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产品类别产量(万颗)销量(万颗)产销率平均价格 (元/颗)
无线充电芯片153.30112.7373.54%2.97
车充芯片1,317.791,168.1388.64%1.01
TWS耳机充 电仓芯片0.000.00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7,220.605,097.7070.60%0.25
快充协议芯片9,165.046,007.7165.55%0.34
销售模式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销34,472.0597.96%35,912.6995.83%31,210.6292.42%19,697.5691.65%
直销718.812.04%1,562.844.17%2,557.997.58%1,793.538.35%
合计35,190.86100.00%37,475.53100.00%33,768.60100.00%21,491.09100.00%
期间序号公司名称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 比例销售 模式
2021年1-6月1深圳市志恒通电子有限公司4,109.7511.55%经销
2深圳市创智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809.447.89%经销
3深圳宝立方科技有限公司2,733.487.68%经销
4东莞市众麦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639.917.42%经销
5深圳市聚泉鑫科技有限公司2,066.465.81%经销
合计14,359.0540.35%
2020 年度1深圳市志恒通电子有限公司3,300.298.48%经销
2深圳市创智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200.868.22%经销
3深圳宝立方科技有限公司2,896.257.44%经销
4深圳卓锐思创科技有限公司2,691.216.91%经销
5深圳市聚泉鑫科技有限公司2,451.166.30%经销
合计14,539.7637.35%

1-1-217

期间序号公司名称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 比例销售 模式
2019 年度1深圳卓锐思创科技有限公司2,788.388.01%经销
2深圳市盛威尔科技有限公司2,592.427.45%经销
3深圳市聚泉鑫科技有限公司2,496.307.17%经销
4深圳市拓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326.926.69%经销
5深圳市爱迪芯科技有限公司2,117.116.08%经销
合计12,321.1335.40%
2018 年度1深圳卓锐思创科技有限公司3,014.9013.91%经销
2深圳市盛威尔科技有限公司2,073.929.57%经销
3深圳市聚泉鑫科技有限公司1,711.717.90%经销
4深圳市爱迪芯科技有限公司1,673.407.72%经销
5深圳睿笙微科技有限公司1,518.157.01%经销
合计9,992.0846.12%
最终品牌客户合作时间合作内容
小米2018/10/15-至今快充协议芯片(用于手机原装快充充电器、手机侧快充协议)、移动电源芯片
OPPO2019/11/27-至今快充协议芯片(用于手机原装快充充电器)、移动电源芯片
vivo2019/11/18-至今快充协议芯片(用于手机原装快充充电器)
三星2018/1/2-至今车充芯片(用于车载充电器)
博世2018/7/30-至今车充芯片(用于车载充电器)

1-1-218

算销售金额。报告期内,公司向小米、OPPO、vivo、三星、博世等最终品牌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最终品牌客户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小米6,591.7318.52%6,316.8916.23%1,734.334.98%7.850.04%
OPPO2,898.198.14%1,539.493.95%1.160.00%0.000.00%
vivo22.600.06%11.610.03%0.640.00%0.000.00%
三星44.140.12%81.080.21%87.290.25%0.000.00%
博世44.850.13%113.870.29%132.880.38%2.910.01%
营业收入35,587.07100.00%38,926.90100.00%34,804.70100.00%21,667.67100.0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
晶圆12,564.5760.7521,147.7771.3319,547.2267.768,703.0257.65
光罩534.642.58641.872.17782.792.71864.885.73
封装测试7,125.3234.457,163.3624.167,717.5026.755,147.3834.10
MOSFET管207.971.01303.901.03488.421.69199.341.32
包装材料87.760.4299.880.34117.770.4174.430.49
其他163.840.79290.120.98193.370.67107.580.71
合计20,684.10100.0029,646.91100.0028,847.07100.0015,096.62100.00

1-1-219

时一次性计入研发费用科目核算。

2、主要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晶圆采购价格一般由公司参照市场价格与供应商协商确定,主要受光罩层数、硅片和汇率波动等影响。公司封装服务的采购价格主要受封装类型、封装耗材成本、封装工艺程序等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晶圆和封装服务平均单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晶圆(元/片)3,341.373,296.923,095.413,015.81
封装(元/颗)0.14710.13130.13060.1180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主要 采购 内容
2021年1-6月1GLOBALFOUNDRIES Singapore Pte.Ltd.7,449.6936.02%晶圆及 光罩
2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641.5527.27%晶圆及 光罩
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957.6514.30%封装 测试
4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336.186.46%封装测试、代理服务
5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1,013.834.90%封装 测试
合计18,398.9088.95%
2020 年度1GLOBALFOUNDRIES Singapore Pte.Ltd.12,028.9340.57%晶圆及光罩
2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9,728.0632.81%晶圆及光罩
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94.268.75%封装 测试
4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191.424.02%封装测试、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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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比主要 采购 内容
5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1,138.923.84%封装 测试
合计26,681.6090.00%
2019 年度1GLOBALFOUNDRIES Singapore Pte.Ltd.13,403.7846.46%晶圆及光罩
2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6,422.1522.26%晶圆及光罩
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815.3616.69%封装 测试
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01.194.16%封装 测试
5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501.111.74%晶圆
合计26,343.5891.32%
2018 年度1GLOBALFOUNDRIES Singapore Pte.Ltd.6,227.6041.25%晶圆及光罩
2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866.8225.61%封装 测试
3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572.5617.04%晶圆及光罩
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36.514.22%封装 测试
5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601.383.98%晶圆
合计13,904.8892.11%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房屋坐落租赁期限租赁面积实际用途
1深圳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服务中心英集芯有限深圳市国际创新谷8栋A座31层3104房2020.6.16-2025.6.15542.81 平方米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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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出租方承租方房屋坐落租赁期限租赁面积实际用途
2成都海天鸿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成都微电子成都市高新区科园2路10号“航利研发中心”2栋2单元10楼2B号2020.8.8- 2025.9.7357.08 平方米办公
3珠海高新文创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半导体珠海市高新区金唐路1号港湾1号科创园16栋3层301、302室2021.9.16-2024.9.151,779 平方米办公
4珠海高新文创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半导体珠海市高新区金唐路1号港湾1号科创园4栋1-3层2020.2.16- 2023.2.152,655 平方米办公
5珠海高新文创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半导体珠海市高新区金唐路1号港湾1号科创园5栋1-2层2018.5.16- 2024.5.152,231 平方米办公
6中科新声(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智集芯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78号5号楼中科院声学所苏州电声产业化基地5层504室2021.8.1- 2021.12.3195.38 平方米办公
7李国威英集芯珠海海怡湾畔怡峯3-2303单位2020.8.19-2022.2.18205.98平方米(建筑面积)内部员工宿舍
8张晓梅英集芯珠海海怡湾畔怡峯2-2901单位2020.8.19-2022.2.18206.6平方米(建筑面积)内部员工宿舍
9莫家葆英集芯珠海海怡湾畔海韵园10-303单位2020.8.18-2022.2.1780.79平方米(建筑面积)内部员工宿舍
10朱秀珍英集芯珠海海怡湾畔海韵园10-301单位2020.9.15-2022.3.14132.25平方米(建筑面积)内部员工宿舍
11苑金福英集芯珠海市海怡湾畔海韵园16-3042021.4.5-2022.4.4132.9平方米(建筑面积)内部员工宿舍
12刘惠卿英集芯深圳市南山区万科云城三期4栋33032021.1.1-2022.12.31133.77平方米(建筑面积)内部员工宿舍
13葛万昌、黄小卿英集芯珠海海怡湾畔海韵园17-3042021.3.1- 2022.2.28142.08平方米(建筑面积)内部员工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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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和唐家湾镇政府出具的说明文件,珠海市香洲区唐家股份合作公司拥有上述4、5项房屋的完整产权,房屋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珠海市香洲区唐家股份合作公司出具的文件说明该房屋交由珠海高新文创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升级改造,珠海高新文创对该等房屋享有出租经营的权利,因此,第4、5项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纠纷。经核查,上述租赁房屋中,第2项已在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其他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上述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租赁物业存在被所在地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及如未能按要求改正而受到罚款的风险,但其潜在处罚的金额较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曾收到其租赁房产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亦未受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黄洪伟对上述情形出具了说明和承诺:“若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租赁物业未取得产权证书或未办理登记备案受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罚,或物业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出现任何纠纷导致公司更换经营场所的,本人将承担公司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二)主要无形资产

1、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中国境内专利权情况如下表:

(1)发明专利

序号专利 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证书号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
1发行人电平移位电路及电子设备ZL202110973393.447748872021/11/5原始取得
2发行人充电需求适配方法、电子设备及相关产品ZL202110884727.047584712021/10/8原始取得
3发行人隔离反馈装置及电源设备ZL202110912048.X47578462021/10/8原始取得
4发行人无线耳机充电电路及充电盒ZL202110880640.647260652021/10/8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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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 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证书号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
5发行人电源适配器及充电控制方法ZL202110839217.147136252021/10/1原始取得
6发行人短路保护电路、充电电源及电子设备ZL202110733414.547132642021/10/1原始取得
7发行人一种提高瞬态响应的BOOST电路及其应用方法ZL202011301127.947065642021/9/28原始取得
8发行人电源输出保护方法及电路ZL202110733431.947063872021/9/28原始取得
9发行人一种流水线CPU架构图的绘制方法及终端设备ZL202110830218.X47057622021/9/28原始取得
10发行人一种全桥同步整流电路的最小开启时间自适应电路及方法ZL202110731792.X46700932021/9/10原始取得
11发行人一种带有保温功能的无线充电装置及控制方法ZL202110736361.246722362021/9/10原始取得
12发行人电池充电电路的保护方法、装置及系统ZL202110337609.846248212021/8/20原始取得
13发行人多快充协议控制电路、控制方法、芯片及电子设备ZL202110385000.845250492021/7/2原始取得
14发行人基于功能buffer的芯片后端改版方法、装置及计算机设备ZL202110367350.145070972021/6/25原始取得
15发行人基于单电池的多口快充电路、控制方法、装置及充电设备ZL202011374722.544423722021/5/25原始取得
16发行人一种高精度低功耗的上电复位电路ZL202011395122.743213762021/3/26原始取得
17发行人电源软启动控制电路、控制芯片及控制装置ZL202011533997.942943912021/3/12原始取得
18发行人一种基于动态零点补偿电路的电源变换器ZL202011318844.242526672021/2/12原始取得
19发行人充电方法、充电设备及充电控制芯片ZL202011057326.X42479412021/2/9原始取得
20发行人一种基于电流模式的升降压控制器ZL202011275952.642496752021/2/9原始取得
21发行人RBCOT架构降压变换器电路、纹波补偿方法及 芯片ZL202010981208.142415952021/2/5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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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 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证书号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
22发行人电池保护控制电路、芯片及电子装置ZL202011001577.642066582021/1/15原始取得
23发行人开关电源保护电路、开关电源芯片ZL202011110403.342043562021/1/15原始取得
24发行人两相三阶环形振荡器电路、控制方法、芯片及电子装置ZL202011003480.942011762021/1/12原始取得
25发行人电荷泵电路、电荷泵电路的控制方法、芯片及电子装置ZL202011017580.741987662021/1/12原始取得
26发行人采样电阻短路保护电路和方法,以及快充充电器ZL202011078151.041987752021/1/12原始取得
27发行人恒温电流源、芯片及电子设备ZL202011039378.441980862021/1/8原始取得
28发行人切换控制电路、充电芯片及电子装置ZL202010969603.841880552021/1/5原始取得
29发行人快充充电器、快充芯片及快充充电器的控制方法ZL202011004670.241884792021/1/5原始取得
30发行人芯片内时钟频率自动校准方法及相关产品ZL202011040947.741923862021/1/5原始取得
31发行人单线通信设备、通信系统及单线通信方法ZL202011054082.X41884832021/1/5原始取得
32发行人多口充电控制电路和方法、充电芯片及供电设备ZL202011064256.041884852021/1/5原始取得
33发行人充电控制电路、充电芯片及充电设备ZL202011058282.241884842021/1/5原始取得
34发行人磁随机存储器及其制备方法、存储芯片、电子设备ZL202011066322.841884862021/1/5原始取得
35发行人IC芯片的校准方法、系统及 装置ZL202010984631.741861682021/1/1原始取得
36发行人电压检测芯片、电池及电子 设备ZL202011004317.441833022021/1/1原始取得
37发行人无线能量切换电路、无线充电芯片及电子设备ZL202011044790.541845712021/1/1原始取得
38发行人电流检测芯片、电池及电子 设备ZL202011009871.141796412020/12/29原始取得
39发行人快充保护电路和方法、快充芯片、以及ZL202010956311.041536402020/12/15原始取得

1-1-225

序号专利 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证书号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
快充供电 设备
40发行人智能音频管理系统ZL201510472832.829192722018/5/11原始取得
41发行人USB插入自动识别和供电系统和集成有该系统的芯片ZL201510470842.827424212017/12/19原始取得
序号专利 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证书号授权 公告日取得 方式无效宣告请求人无效申请审理进度
1发行人单线通信设备、通信系统及单线通信方法ZL202011054082.X41884832021/1/5原始 取得郁佳已撤回结案
序号专利 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证书号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
1发行人一种用于充电设备接口的过压保护电路(技术交底名称:一种用于DPDM过压保护的检测方法)ZL202021347601.7130978512021/5/4原始取得
2发行人一种用于充电设备接口对地短路保护电路ZL202021347150.7123221942021/1/12原始取得
3发行人一种测试 电路ZL202020485063.1119035402020/11/13原始取得
4发行人一种多输出口的快充切换电路ZL202020590921.9117694182020/10/27原始取得
5发行人集成无线发射和接收的移动充电宝电路ZL202020076818.2115854572020/9/29原始取得
6发行人一种基于双接口拔插检测的快充切换电路ZL202020592844.0115756832020/9/29原始取得
7发行人BUCK-BOOST变换器电路ZL201922497910.6114084192020/9/4原始取得

1-1-226

序号专利 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证书号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
8发行人一种快速放电电路ZL202020476057.X113953632020/9/4原始取得
9发行人一种应用于移动电源的充电系统ZL201922160337.X108573992020/6/30原始取得
10发行人一种锯齿波信号控制电路及锯齿波发生器ZL201922401084.0108740592020/6/30原始取得
11发行人一种锯齿波产生电路及升降压 变换器ZL201921846738.4107620352020/6/16原始取得
12发行人一种锯齿波产生电路及升降压 变换器ZL201921847397.2107483932020/6/16原始取得
13发行人一种多源多口输出电路ZL201921515745.6102216782020/4/3原始取得
14发行人一种电池充放电的路径管理系统ZL201921360614.5100419872020/2/14原始取得
15发行人一种用于TWS蓝牙耳机充电仓的双路插拔检测电路ZL201921159065.599032022020/1/10原始取得
16发行人一种多输出充电系统ZL201820856477.382360642018/12/18原始取得
17发行人一种无线充电系统ZL201820859609.882416762018/12/18原始取得
18发行人一种充电切换控制电路ZL201820950110.882430052018/12/18原始取得
19发行人一种移动电源电量指示电路及移动电源ZL201720918734.770852472018/3/16原始取得
20发行人一种选择升降压式变换电路驱动供电电源的 电路ZL201720993144.070850122018/3/16原始取得
21发行人一种移动电源快充控制电路及快充移动电源ZL201720918856.670800972018/3/13原始取得
22发行人移动电源引脚复用电路ZL201720235278.664986952017/9/26原始取得
23发行人一种用于移动电源的引脚复用 电路ZL201520700841.349115882016/1/6原始取得
序号专利 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证书号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
1珠海半导体通过单电阻控制多口USB输出的ZL202020927887.X132681052021/5/28原始取得

1-1-227

序号专利 权人专利名称专利号证书号授权公告日取得方式
USB输出电路、充电设备
2珠海半导体一种低压高抗噪BUCK-BOOST变换器ZL202020407727.2123125212021/1/12原始取得
3珠海半导体一种基于平均电流模的BUCK-BOOST变换器ZL202020407192.9121797582020/12/22原始取得
4珠海半导体基于PCB平面电感的DC-DC 变换器ZL201922308181.5115918992020/9/29原始取得
5珠海半导体一种可以自动调节功率的快充电路ZL201921274853.9102278272020/4/3原始取得
6珠海半导体一种车载充电控制电路ZL201921274828.0100680142020/2/18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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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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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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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0

(1)发行人拥有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序号权利人布图设计名称登记号申请日有效期至
1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512BBS.2055697302020/9/72030/9/8
2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022ABS.2055696922020/9/72030/9/7
3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509BBS.2055696762020/9/72030/9/6
4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031U02BS.2055695952020/9/72030/9/6
5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508EBS.2055698462020/9/72030/9/6
6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518ABS.2055698032020/9/72030/9/6
7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021DBS.2055697062020/9/72030/9/6
8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015U06BS.2055697812020/9/72030/9/6
9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021FBS.2055698622020/9/72030/9/6
10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528ABS.2055697652020/9/72030/9/6
11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517BBS.2055697492020/9/72030/9/6
12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025BBS.2055696842020/9/72030/9/6
13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017U03BS.2055696682020/9/72030/9/6
14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022BBS.2055695872020/9/72030/9/6
15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325ABS.2055696092020/9/72030/9/6
16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022CBS.2055696412020/9/72030/9/6
17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317U02BS.20556982X2020/9/72030/9/6
18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021EBS.2055697222020/9/72030/9/6
19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A1018EBS.2055696252020/9/72030/9/6
20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517ABS.2055698542020/9/72030/9/6
21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317U03BS.2055698382020/9/72030/9/6
22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513BBS.2055697142020/9/72030/9/6
23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032U01BS.20556965X2020/9/72030/9/6

1-1-231

序号权利人布图设计名称登记号申请日有效期至
24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015U07BS.2055696172020/9/72030/9/6
25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311DBS.2055698112020/9/72030/9/6
26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505DBS.2055697572020/9/72030/9/6
27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SN1002U01BS.20556979X2020/9/72030/9/6
28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SN1001U02BS.2055697732020/9/72030/9/6
29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516BS.1956189712019/10/302029/10/29
30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306HBS.1956189632019/10/302029/10/29
31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358BS.1956189392019/10/302029/10/29
32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6538BS.1956189472019/10/302029/10/29
33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2161HBS.1956189552019/10/302029/10/29
34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306BS.1956021292019/7/262029/7/25
35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2188BS.1855714252018/11/202028/11/19
36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3012BS.1855714332018/11/202028/11/19
37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3022BS.1855714412018/11/202028/11/19
38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3267BS.18557145X2018/11/202028/11/19
39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306UBS.1855714682018/11/202028/11/19
40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328PBS.1855714762018/11/202028/11/19
41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403BS.1855714842018/11/202028/11/19
42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407BS.1855714922018/11/202028/11/19
43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506BS.1855715062018/11/202028/11/19
44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566BS.1855715142018/11/202028/11/19
45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6503BS.1855715222018/11/202028/11/19
46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6528BS.1855715492018/11/202028/11/19
47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6808BS.1855715572018/11/202028/11/19

1-1-232

序号权利人布图设计名称登记号申请日有效期至
48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6525TBS.1855715302018/11/202028/11/19
49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2688BS.17553196X2017/8/292027/8/28
50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6505BS.1755319512017/8/292027/8/28
51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6518BS.1755319432017/8/292027/8/28
52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6351BS.1755319352017/8/292027/8/28
53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3013BS.1755319272017/8/292027/8/28
54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3254BS.1755319002017/8/292027/8/28
55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2161BS.1755318972017/8/292027/8/28
56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2906BS.1755318892017/8/292027/8/28
57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2716BS.1755318702017/8/292027/8/28
58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209UBS.1755318622017/8/292027/8/28
59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338BS.1755318542017/8/292027/8/28
60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301BS.1755318462017/8/292027/8/28
61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310BS.1755318382017/8/292027/8/28
62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322BS.17553182X2017/8/292027/8/28
63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328BS.1755318112017/8/292027/8/28
64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3005BS.1750037182017/5/242027/5/23
65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303BS.17500370X2017/5/242027/5/23
66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305BS.1750036962017/5/242027/5/23
67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306BS.1750036882017/5/242027/5/23
68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316BS.17500367X2017/5/242027/5/23
69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318BS.1750036612017/5/242027/5/23
70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6301BS.1750036532017/5/242027/5/23
71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2105BS.1550058122015/6/282025/6/27

1-1-233

序号权利人布图设计名称登记号申请日有效期至
72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6103BS.1550058042015/6/252025/6/24
73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6208BS.1550057902015/6/252025/6/24
74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IP5209BS.1550057662015/6/152025/6/14
75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001BS.1550016392015/3/52025/3/4
76发行人或发行人前身GC1002BS.1550016202015/3/52025/3/4
序号权利人布图设计名称登记号申请日有效期至
1珠海半导体IP2196TBS.21550870X2021/1/252031/1/24
2珠海半导体IP2718BS.2155087422021/1/252031/1/24
3珠海半导体IP2729BS.2155088582021/1/252031/1/24
4珠海半导体IP2726BS.2155088232021/1/252031/1/24
5珠海半导体IP2723TBS.2155087932021/1/252031/1/24
6珠海半导体IP2197BS.2155087262021/1/252031/1/24
7珠海半导体SN1002BS.1956387272019/12/172029/12/26
8珠海半导体GC1517BS.1956387192019/12/172029/12/26
9珠海半导体GC1503BS.1956387002019/12/172029/12/26
10珠海半导体GC1327BS.1956386972019/12/172029/12/26
11珠海半导体GC1325BS.1956386892019/12/172029/12/26
12珠海半导体GC1321BS.1956386702019/12/172029/12/26
13珠海半导体GC1317BS.1956386622019/12/172029/12/26
14珠海半导体GC1306BS.1956386542019/12/172029/12/26
15珠海半导体GC1031BS.1956386462019/12/172029/12/26
16珠海半导体GC1016BS.1956386382019/12/172029/12/26
17珠海半导体GC1015BS.19563862X2019/12/172029/12/26
18珠海半导体GC1011BS.1956386112019/12/172029/12/26
19珠海半导体GC1009BS.1956386032019/12/172029/12/26
20珠海半导体GC1007BS.19563859X2019/12/172029/12/26
21珠海半导体GC1003BS.1956385812019/12/172029/12/26
22珠海半导体IP5409BS.1855758462018/12/302028/12/29

1-1-234

序号权利人布图设计名称登记号申请日有效期至
23珠海半导体IP2183BS.1855758382018/12/302028/12/29
24珠海半导体IP5336BS.18557582X2018/12/302028/12/29
25珠海半导体IP2680BS.1855758112018/12/302028/12/29
26珠海半导体IP3011BS.1855758032018/12/302028/12/29
27珠海半导体IP2707BS.18557579X2018/12/302028/12/29
序号主要核心技术技术来源专利保护对应专利号主要应用产品
1数模混合SoC集成技术自主研发23项已授权专利ZL202011395122.7、 ZL202010984631.7、 ZL202011058282.2、 ZL202011044790.5、 ZL202011054082.X、 ZL202010969603.8、 ZL202011040947.7、 ZL202011533997.9、 ZL201922160337.X、 ZL201921360614.5、 ZL201820950110.8、 ZL201820859609.8、 ZL201720918856.6、 ZL201720235278.6、 ZL201520700841.3、 ZL202020076818.2、 ZL202020485063.1、 ZL201921274828.0、 ZL202110367350.1、 ZL202110830218.X、 ZL202110880640.6、 ZL202110337609.8、 ZL202110736361.2移动电源芯片,无线充电芯片,车充芯片,TWS耳机充电仓芯片等
2快充接口协议全集成技术自主研发18项已授权专利ZL202011374722.5、 ZL202011004670.2、 ZL202010956311.0、 ZL202011078151.0、 ZL202011057326.X、 ZL202011064256.0、 ZL201921515745.6、 ZL201820856477.3、移动电源芯片,车充芯片,快充协议芯片

1-1-235

序号主要核心技术技术来源专利保护对应专利号主要应用产品
ZL202020592844.0、 ZL202020590921.9、 ZL202021347601.7、 ZL202021347150.7、 ZL201921274853.9、 ZL202020927887.X、ZL201510470842.8、ZL202110385000.8、 ZL202110884727.0、 ZL202110973393.4
3低功耗多电源管理技术自主研发7项已授权专利ZL202011039378.4、 ZL202011004317.4、 ZL202011009871.1、 ZL202011003480.9、 ZL202011001577.6、 ZL202011017580.7、 ZL201921159065.5移动电源芯片,TWS耳机充电仓芯片等
4高精度ADC和电量计 技术自主研发1项已授权专利ZL201720918734.7移动电源芯片
5大功率升降压技术自主研发17项已授权专利ZL202011275952.6、 ZL202011318844.2、 ZL202011110403.3、 ZL202010981208.1、 ZL201922401084.0、 ZL201921846738.4、 ZL201921847397.2、 ZL201720993144.0、 ZL201922497910.6、 ZL202020476057.X、 ZL202020407727.2、ZL202020407192.9、 ZL202110733431.9、 ZL202110839217.1、 ZL202110733414.5、 ZL202110731792.X、 ZL202011301127.9移动电源芯片

1-1-236

配合,根据客户的需要实现芯片功耗、性能和成本的平衡和优化。

发行人在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中使用了数模混合SoC集成技术。使用数模混合SoC集成技术设计的芯片,相对于传统的多芯片方案集成度较高,有助于降低客户的方案设计难度和制造成本;并且由于芯片的数模混合的特性,可以按照客户要求灵活地进行参数调整,易于升级。

(2)快充接口协议全集成技术

快充接口协议全集成技术能够使英集芯的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兼容市场上现有的十余种主流快充协议。英集芯通过创新的芯片设计和算法软件的紧密配合,能够使芯片顺畅地兼容市场上各种主流快充协议,及时、安全地处理各种复杂的异常场景。在快充接口协议全集成技术的支持下,英集芯的电源管理芯片和快充协议产品具有可靠性高、兼容性好,灵活性强等优点。

(3)低功耗多电源管理技术

低功耗多电源管理技术能够使得包括移动电源、TWS耳机充电仓在内的由电池供电的便携电子设备在不同工作状态下切换电源状态,从而延长便携电子设备的工作时间和待机时间。在该项技术的支持下,设备能够在工作时使用工作电源,在非工作状态时关闭大部分电路供电使用待机电源,在电池电量较低时只保持唤醒电路工作进入超低功耗深待机状态;同时,该项技术能让设备在工作功率较高时使用高频率时钟提高功率、在工作功率较低时切换成低频率时钟降低功耗。低功耗多电源管理技术主要应用于深亚微米级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中,英集芯凭借对晶圆厂工艺制程的深刻理解和掌握,通过系统架构与电路设计的紧密配合,将该项技术引入到电源管理芯片中。

(4)高精度ADC和电量计技术

高精度ADC和电量计技术能够使公司的移动电源芯片产品有计量电池电量的功能。在移动电源充放电时,使用14比特高精度ADC来测量电池电压和电池电流,通过计算电池的阻抗来测量电池残留的实际电压并显示出剩余电量,并通过电量平滑技术,使得电量不会频繁波动。高精度ADC对周围器件的噪声特别敏感,移动电源中的DC-DC工作时会产生大量的杂讯干扰ADC采集精度,业内通行的做法是尽可能让高精度ADC物理上远离DC-DC,很少将高精度A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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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DC-DC集成在一颗芯片中。英集芯经过不断的创新实践,采用电路抗干扰设计、后端布局布线的特殊处理、算法优化等方法,能够在一颗芯片中集成大电流DC-DC和高精度ADC,降低了下游客户方案的设计难度和成本,缩小了产品尺寸。

(5)大功率升降压技术

大功率升降压技术能够使电源管理芯片同时支持高压快充技术、低压快充技术这两种手机快充技术。传统的升降压方案一般需要降压转换器配合升压转换器(buck-boost技术)来实现对高压快充技术、低压快充技术的同步支持,在需要输出高压时开启升压电路,需要输出低压时开启低压电路。这样的设计方案使得电路较为复杂,成本相对较高。英集芯使用升压电路配合可以低成本降低电压的低压差转换器(LDO)来实现大功率升降压的功能——在需要输出高电压时,开启升压电路;需要输出低电压时,升压电路不变,由LDO降低输出电压,从而实现升降压功能。英集芯的这项技术只需要3个功率管就能实现大功率升降压的功能,相比传统方案减少了1个功率管,降低了方案的成本和复杂度。

2、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中的贡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35,190.8637,475.5333,768.6021,491.09
营业收入35,587.0738,926.9034,804.7021,667.67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8.89%96.27%97.02%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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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获得的荣誉情况

2021年7月19日,工信部发布《关于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公示》,发行人上榜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

2021年8月25日,发行人上榜工信部发布的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第二批第一年)。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1、在研项目具体情况

公司的主要在研项目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的应用领域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所处阶段主要人员报告期经费 投入
13.6A单口快充车载充电芯片针对车载充电器应用,集成低内阻功率MOSFET和全部快充协议,支持PD/PPS等快充协议的标准认证。在现有车载充电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车充、快充电源适配器具有高效率、高可靠性、低成本等优点小批量试产研发人员20人750.43万元
2基于MCU的单口PD快充协议芯片针对GC1317更换工艺平台,增加客户方便配置的选项,便于客户自行开发方案功能快充电源适配器耐高压的芯片供电和USB接口,高ESD,支持多种快充协议小批量试产研发人员30人588.47万元
3双口PD快充的车载充电芯片针对车充产品,实现可以双口PD快充的规格车充、快充电源适配器可以实现双口盲插的PD快充,产品耐压40V,满足高端车充产品需求小批量试产研发人员20人396.48万元
4超低功耗升压DC-DC芯片输出5V和3.3V可选,常开模式下电池耗电在5uA以下,4V电池耗电在3uA以下TWS耳机仓和低功耗手持设备支持常开5V的boost的低功耗要求和电流能力要求,满足高端TWS耳机仓需求小批量试产研发人员25人84.55万元
5高精度低功耗高端电流保护精度常温在1mV,电移动设备,比如手机等匹配高要求的电流和电小批量试研发人员15人143.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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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的应用领域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所处阶段主要人员报告期经费 投入
单节锂保芯片压在15mV,不带PUMP的功耗在2uA以下,带PUMP的功耗在5uA以下,VM耐压-28V,可替代高端日系芯片压保护精度,满足手机等移动设备的高精度和低功耗需求
6TWS充电仓芯片03主打低成本TWS耳机市场TWS充电仓低成本、高性价比方案小批量试产研发人员20人66.14万元
7高压线性充电充电1,2,3节锂电或铁锂电,输入和输出耐压38V,能调充电电压,充电电流,有NTC电池监控保护功能和timer保护功能,灯光可3中模式选择电子烟或POS机等手持设备支持高耐压输入输出的1,2,3节线性充电,市场上同类规格产品较少小批量试产研发人员15人148.58万元
8全集成功率MOSFET、支持全快充协议的的升降压电源芯片针对大功率高端快充移动电源和高端车充应用,采用升降压架构,集成全部路径MOSFET,支持2-4节电池应用,集成所有快充协议,拓展高功率移动电源和车充产品线快充移动电源、车充、快充电源适配器采用高效率的升降压DC-DC技术,支持市场主流快充协议;集成了快充协议、系统控制、集成度更高,应用更方便,方案成本更低样品验证研发人员35人865.47万元
9支持多协议的快充sink端协议芯片针对手机和平板等需求快充输入的应用,支持BC1.2、QC快充协议输入和输出,应用于手机和平板主板充电接口手机、平板大客户定制芯片样品验证研发人员25人386.14万元
10固化ROM版本的PD协议芯片针对单A口/C口 PD快充应用,按照认证流程固化软件代码,可以配置快充的电压、电流、保护等各种快充电源适配器大客户定制芯片样品验证研发人员28人108.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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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的应用领域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所处阶段主要人员报告期经费 投入
规格。可以通过改版实现流程和软件代码变更
11集成MCU和快充协议的升降压控制芯片针对大功率高端快充移动电源和高端车充应用,采用升降压架构,采用外部开关MOSFET,集成路径MOSFET,支持2-4节电池应用,集成所有快充协议,集成无线充电,拓展高功率移动电源、车充产品线、无线充产品线快充移动电源、车充、无线充采用高效率的升降压DC-DC技术,支持市场主流快充协议;相比市场同类产品,集成了快充协议、系统控制、无线充电等功能,集成度更高,应用更方便,方案成本更低样品验证研发人员30人178.76万元
12AMOLED屏电源管理芯片三路输出满足当代和下一代AMOLED的屏功率和时序要求,通过SWIRE可调3路输出电压,两路正压boost输出,输出电压最高7.9V,负压buck-boost输出-0.8V到-6V,屏的正负电流能力要到700mAAMOLED屏的移动设备支持手机主流屏的AMOLED屏的功率要求和时序要求,和国内外同规格产品性能和可靠性相当样品验证研发人员15人203.65万元
13支持双口PD独立输出的快充协议IC针对双口PD输出应用、双路独立输出的快充适配器,支持全部快充协议、集成双FB反馈回路,可以在系统升级的快充协议IC快充移动电源、车充、快充电源适配器支持多种快充协议,支持双口PD应用,支持双路独立输出,市场上同类规格产品较少样品验证研发人员28人226.29万元
14高性能车充芯片支持恒压,恒流和恒功率工作,耐压40V,输出宽范围可调,支持协议调压和车充和适配器中的车充支持车充的耐压、功耗、性能等各方面要求,支持适配器的功样品验证研发人员25人263.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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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的应用领域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所处阶段主要人员报告期经费 投入
反馈调压,支持氮化镓MOSFET的驱动耗要求和调压要求
15低功耗多功能高精度线性充电单节线充,EOC低至1mA,带系统路径管理功能,带shipping mode功能,输入和电池到系统都双向关断,输入耐压到21V,支持DPM功能且最低到3.8V。完善的保护。带1路低功耗的LDO输出。能匹配MPS和Ti的芯片TWS耳机或IOT中小体积锂电充电设备支持带路径管理的TWS耳机电源管理需求,支持超小电池的低功耗快充需求,与国外的同类产品性能相当样品验证研发人员15人133.28万元
16开关充电和升压DC-DC二合一芯片输入耐压到20V,开关充电电流最大2.5A,电池供电时boost低功耗到5uA以下,充电和放电是给5V输出能无缝切换。带1路3.3V的LDO输出。下一代需要快充的TWS耳机仓或需要5V常在的手持设备支持快充TWS耳机充电仓电源管理需求,集成低功耗Boost,输出电压在适配器和电池供电无缝切换,可应用于下一代快充的TWS耳机充电仓,技术水平较高样品验证研发人员15人97.24万元
17直流马达驱动芯片集成H桥,耐压12V的H桥电压,芯片供电范围2V到7V,过流保护2A。支持休眠模式和转的方向。电动牙刷,玩具与国外的同类产品相匹配样品验证研发人员15人112.81万元
18高压高可靠性降压DC-DC输入24V耐压,输入12V,输出5V,电压可通过反馈可调,每个脚短路和断路保护,频率可内部调和外部调。家电可满足家电类应用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需求,可应用于高端DC-DC产品和占空比100%的样品验证研发人员15人134.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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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的应用领域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所处阶段主要人员报告期经费 投入
DC-DC产品应用
19高精度3节锂保芯片3节锂保,可选项为2节锂保,电流保护精度常温在3mV,电压在15mV,VM耐压-28V,带断线检测功能和电池过温保护功能,可做高端客户锂保。电动工具,机器人,吸尘器等支持高精度和多功能3节锂保产品的需求,满足多节高端锂保产品需求样品验证研发人员15人123.29万元
20TWS充电仓芯片01主打大电池低成本TWS耳机市场TWS充电仓集成Type-C双向控制,市场上类似规格产品较少样品验证研发人员20人1,518.28万元
21全集成MOSFET的双口PD快充移动电源芯片针对快充移动电源应用,集成全部功率MOSFET,支持所有的快充协议,进一步降低IC成本,提高效率,提高EMI性能和可靠性。在现有快充移动电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快充移动电源使用高效率升压DC-DC技术、全集成MOSFET、支持市场主流快充协议技术,产品技术水平较高样品验证研发人员35人370.87万元
22支持硬件数码管电量显示的5v3A全集成移动电源芯片针对非快充移动电源,集成全部功率MOSFET,集成硬件数码管驱动,集成硬件电池电量计算法,提升现有产品的升压效率,提高可靠性普通移动电源使用高效率升压DC-DC技术、全集成MOSFET、集成硬件数码管驱动,集成硬件电量计算法,产品技术水平较高样品验证研发人员23人351.12万元
23高精度小封装锂电保护IC针对TWS小容量电池的锂电池保护IC,极低的静态电流、极小的封装体积小容量锂电池保护、TWS充电仓采用极小的封装外形,保护电流精度较高,耐压可以达到25V。相比市场同类产品体积较小样品验证研发人员12人111.21万元
24支持5V针对适配器、移电池充电更低的芯片样品研发人员39.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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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的应用领域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所处阶段主要人员报告期经费 投入
充电的普通多协议芯片动电源的识别芯片,支持QC2.0快充识别,支持DCP、BC1.2协议,目前市场逐步支持QC2.0和DCP快充技术,实现更好的市场竞争优势器、USB输出端口成本,方案应用更简单,规格全面验证15人
25TWS充电仓芯片02主打手机应急充TWS耳机市场TWS充电仓、个人护理集成Type-C双向控制,市场上类似规格产品较少设计研发人员30人28.97万元
26TWS充电仓芯片04主打超低成本TWS耳机市场TWS充电仓低成本、高性价比方案设计研发人员20人15.17万元
27TWS充电仓芯片05主打品牌客户和耳机快充高端TWS市场TWS充电仓、电机驱动、小家电高性能、创新架构的TWS充电仓芯片设计研发人员40人260.41万元
28新架构DC-DC控制器testchip芯片验证新的DC-DC架构车充、快充电源适配器具有高效率、低成本等优点设计研发人员10人152.5万元
29集成路径控制的快速充电协议SOURCE芯片针对单A口或单C口快充应用的快充协议IC,外置路径MOSFET,支持各种功率配置,支持QC,AFC、FCP/SCP、VOOC、SFCP、PD等各种快充协议。快充电源适配器硬件化设计,方案稳定,功耗和成本较低,可以通过多种协议认证设计研发人员25人142.34万元
30集成路径MOSFET的快速充电协议SOURCE芯片针对单C口应用的快充20W PD适配器的快充协议IC,快充电源适配器低成本的苹果20W PD快充协议芯片,成本较低设计研发人员25人146.14万元
31无线充电接收芯片针对无线充接收端充电应用,集成所有功率管,集成同步整流和LDO调压,支持软硬件FOD异物侦测无线充RX应用采用全集成的同步整流MOSFET,集成8bit MCU,支持5W的RX功率,成本低于市场设计研发人员30人72.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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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的应用领域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所处阶段主要人员报告期经费 投入
调节,支持Qi协议认证要求;支持FSK双向通信,支持各类私有充电协议的无线充接收充电IC同类产品
32基于MCU的单口PD快充协议芯片02针对GA1317/GC1327更换工艺平台,提升性能指标,扩充协议产能。快充电源适配器高耐压芯片供电和USB接口,高ESD,支持多种快充协议设计研发人员30人111.73万元
332串升压充电芯片针对GC1509项目降低成本,提升精度,降低成本2串锂电池或磷酸铁锂电池升压充电集成升压DC-DC和功率MOSFET,有完整的涓流-恒流-恒压充电管理流程,成本较低设计研发人员15人36.97万元
34emark 线缆识别芯片针对C to C Emark线缆开发新产品线,同时针对客户的特殊需求定制特殊的规格。PD快充的EMARK线缆识别目标实现外围0器件,高耐压,高ESD,可以通过USB认证设计研发人员25人86.06万元
35高性价比的2节锂保具有过压,过流,欠压的两节锂保,6引脚封装,外围器件少,电流精度15mV,电压精度25mV电动工具,机器人,电动玩具和飞行器等支持通用2节锂保的追求性价比的中端产品,和市面上同类产品性能指标相当设计研发人员15人65.27万元
36汽车前装车充芯片针对汽车电子前装市场,可以过AEC-Q100车规认证,导入汽车前装市场汽车电子使用车规级的晶圆、封装、测试技术,来满足车规的高可靠性要求,达到行业内车规水平设计研发人员20人报告期后开始研发
37全集成的无线充发射端芯片针对无线充电,集成NMOS全桥驱动和全桥功率MOS,集成无线充电控制电路,实现低成本无线充电车载无线充电,背夹、无线充电底座内置MOS高集成度,可满足高端客户重复升级的要求。设计研发人员71人79.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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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的应用领域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所处阶段主要人员报告期经费 投入
方案
38家电辅助电源芯片针对快充充电器产品的空缺,补全公司产品线,进一步夯实公司竞争优势移动设备适配器、电池充电器、小家电辅助电源实现与国外同类型产品的替代,集成高压MOSFETs,不需要增加sense电阻和外部启动电阻,集成度更高,应用更方便,方案成本更低设计研发人员30人141.43万元
39锂电保护芯片针对可充电电池的过压保护,集成了电池安全运行需要的一整套检测和保护。可以自行设定保护阈值和延迟,且具有多种配置可以使用。不间断电源备用电池、笔记本电脑、电动工具等功能更全面,成本更低,精度更高,并且可以做多种OTP选项设计研发人员18人31.89万元
40集成ADC且基于I2C控制的单节电池充电IC针对智能设备大功率快速充电需求,实现高可靠性和稳定性,可采集电压,电流,温度信息,完善各种状态信息和设定信息,实现大功率充电功能单节大功率锂电充电应用具有高可靠性和高稳定性,实现国外同类产品的国产替代,集成快充握手协议设计研发人员22人67.62万元
41支持硬件数码管的快充移动电源芯片22.5W快充移动电源工艺平台升级移动电源、手机平板充电器比市面上的方案具有更高的集成度,支持快充,边充边放,并且兼容以前的充电标准,电池管理简单,成本更低设计研发人员18人6.59万元
42线缆加密IC线缆加密专用IC线缆识别和加密能有效识别充电器和快充手机,并实现加密功能设计研发人员15人2.65万元
43能量收集IC专门针对太阳能、热电发电能量收集实现国外同类型产品的设计研发人员18人2.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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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的应用领域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所处阶段主要人员报告期经费 投入
机、高阻抗源产生的uw至mw级的电能收集IC替代
44最大输出20W具有PD(PPS)快充的车载充电芯片支持PD(PPS)快充协议,支持40v输入,最大输出20W的车载充电芯片车充和适配器中的车充支持车充的40V耐压、20W输出,支持适配器的功耗要求和调压要求设计研发人员25人37.42万元
45多核处理器PMIC芯片针对物联网的多核处理器全集成、高效率、低功耗电源管理芯片4G/5G物联网终端多路可配置的DC-DC和LDO集成在一颗芯片开关频率最高3MHz,最高效率高达95%,设计研发人员15人报告期后开始研发
46大功率音频功率放大芯片15W输出功率音频功放大功率音箱输出15W功率音频功放,集成9V升压设计研发人员15人报告期后开始研发
47新一代智能音频IC根据喇叭反馈动态调整音频输出手机、蓝牙音箱等实现与国外同类型产品的替代设计研发人员30人73万元
48集成蓝牙协议的LED照明控制芯片集成蓝牙控制协议的LED照明控制芯片,为蓝牙智能LED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智能照明、蓝牙LED灯集成蓝牙控制协议和LED恒流照明驱动,为智能照明和蓝牙LED灯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设计研发人员35人报告期后开始研发
49带LPS检测功能的锂电保护芯片符合LPS认证要求的高精度低功耗芯片移动设备,比如手机等性价比高,具有辅助过LPS认证的功能,能够灵活使用,能通过VM检测和通过VI引脚提高检测精度设计研发人员18人报告期后开始研发
504串5串初级锂电保护芯片针对4、5串锂电池保护芯片,实现电池保护以及分口应用,支持CTL控制的PWM输入,实现电机驱动电动工具,吸尘器等性价比高,应用范围广,耐压值达40V。设计研发人员20人报告期后开始研发
51耐压66v将升降压控制车载充电集成度高,成设计研发人员报告期后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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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的应用领域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所处阶段主要人员报告期经费 投入
的单C口PD升降压控制芯片芯片的耐压提升到65v,支持单C口PD快充协议器,移动电源,小家电等本低,应用简单,市场正在往快充方向靠拢,上市容易抢占先机22人研发
52集成充放电管理和MCU的小风扇控制芯片集成1A线性充电和MCU电源管理芯片,实现最高12V/0.8A的DCDC输出,实现高集成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优势小风扇、电动牙刷,手电筒,感应灯等比市面上的方案集成度高,灵活度更高,并且能够实现更低的成本设计研发人员8人报告期后开始研发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799.6672.33%3,482.1768.75%2,936.6966.35%2,083.1362.69%
材料及试验费643.6916.63%939.6118.55%1,016.8422.97%1,052.2831.67%
办公通讯及其他175.204.53%302.145.97%179.084.05%58.071.75%
折旧摊销费155.654.02%192.643.80%214.564.85%95.602.88%
租金水电费96.642.50%148.442.93%78.881.78%33.671.01%
合计3,870.85100.00%5,065.00100.00%4,426.05100.00%3,322.75100.0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研发投入3,870.855,065.004,426.053,322.75
营业收入35,587.0738,926.9034,804.7021,667.67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88%13.01%12.72%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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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情况

1、公司研发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58人,占公司总人数的61.48%,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48人、具有本科学历的102人。

2、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依据、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及专业资质情况

发行人认定核心技术人员主要依据员工承担的职责、从业经验、参与研发项目情况及对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贡献等多个维度。对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和依据如下:

(1)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背景;

(2)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公司研发等岗位上担任重要职务;

(3)任职期间参与并主导核心技术的研发或对公司的专利申请有重要贡献。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括黄洪伟、LING HUI(凌辉)、戴加良、曾令宇和唐晓。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对发行人研发的具体贡献、负责的主要业务及其成果如下:

核心技术人员具体贡献、负责的主要业务及其成果
黄洪伟具有15年以上的数模混合电路IC设计经验,擅长电源管理系统、电池管理系统、高精度ADC、高压大功率DC-DC的电路设计;带领团队统筹芯片的系统、电路全局规划,在研发中多次提出创新性电路和系统结构,申请了多项相关技术专利。
LING HUI (凌辉)在IC设计行业具有3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在系统、模拟电路、数字电路领域都有丰富的设计经验;擅长电源管理系统和高速高精度ADC的数模电路设计;组建公司信号链IC产品线,负责IC的规划及具体电路和系统的设计实施。
戴加良在IC设计行业具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熟悉数模混合集成电路设计;担任公司系统研发部的负责人,主要负责公司各产品线IC的系统研发工作,提出创新的系统架构和产品规格;开发完成移动电源芯片、车充芯片、快充协议SoC芯片、无线充电SoC芯片等多项产品线,申请了多项相关技术专利。
曾令宇具有近20年的IC后端设计经历,具有深厚的经验积累;组建了公司的后端设计部门;擅长大尺寸和大功率芯片的版图设计;创新了多种功率管画法,有效提升产品性能、降低成本,使公司产品保持竞争力。
唐晓在IC设计行业具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IC模拟电路和数模混合电路设计经验,擅长电源管理系统、高精度ADC、DAC、大功率DC-DC的电路设计;是公司多个量产项目的IC电路设计负责人;除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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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人员具体贡献、负责的主要业务及其成果
设计外也同时负责项目中数模电路的整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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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科技有限公司之外的任何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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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情况

自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要求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建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其相应的议事规则。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公司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范运行,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没有违法违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缺陷。

(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发行人的权力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发行人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授权的职责;发行人现任董事中2人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发行人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职工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监事会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能。

发行人的董事和监事每届任期均为三年,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合同聘任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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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期限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来,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会议(含创立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3次监事会会议。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等规定,设置了独立董事,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有独立董事2名,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人数达到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在财务、行业、管理等方面的特长,就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提出意见,就关联交易、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时,独立董事积极参与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司设董事

1-1-253

会秘书1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公司上市后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2)公司上市后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4)公司上市后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5)公司上市后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问询;(6)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相关上市规则及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7)公司上市后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上市规则、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公司上市后,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报告;(8)《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三、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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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经营现状,已建立了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各项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的执行,起到了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经营活动有效运行,保证会计记录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控制目标。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不存在重大缺陷,可以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针对所有重大事项均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于2021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容诚会计师于2021年8月12日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518Z0407号),认为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报告期内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其他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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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告期内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与经营相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包括独立的采购、研发、销售体系。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完整,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专利申请、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存在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情况。

(二)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技术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已建立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建立了独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管理职权。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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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研发、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最近两年主营业务、管理层情况及控制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电源管理芯片及快充协议芯片的研发和销售,公司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两年内公司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均拥有清晰产权,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公司经营环境良好,不存在已经或将要发生的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经营环境变化事项。

八、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黄洪伟。黄洪伟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发行人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包括珠海英集、珠海英芯、宁波皓昂、宁波才烁、成都英集芯企管和珠海英芯有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述企业均除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未实际经营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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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洪伟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

“本人声明,本人已向公司准确、全面地披露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其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公司控制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除外)的股权或权益情况,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现在或将来均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现任何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收到该通知的30日内,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准许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参与上述之业务机会。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决定从事的,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当无偿将该新业务机会提供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仅在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因任何原因明确书面放弃有关新业务机会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方可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

3、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放弃前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且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该等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相竞争的新业务时,本人将给予公司选择权,以使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有权:

(1)在适用法律及有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允许的前提下,随时一次性或多次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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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国家法律许可的方式选择采取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等方式拥有或控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业务;

(3)要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终止进行有关的新业务。本人将对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提出的要求,予以无条件配合。

如果第三方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法律及相应的公司章程具有并且将要行使法定的优先受让权,则上述承诺将不适用,但在这种情况下,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第三方放弃其法定的优先受让权。

4、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有权要求本人进行协调并加以解决。

5、本人承诺不利用重要股东的地位和对公司的实际影响能力,损害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承诺赔偿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作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支。

7、本函件所述声明及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人不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且本人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公司股票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的有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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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黄洪伟直接和间接控制发行人34.49%股份,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关联关系
1珠海英集直接持有发行人27.66%股份,黄洪伟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2珠海英芯直接持有发行人3.79%股份,黄洪伟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3成都英集芯企管直接持有发行人1.83%股份,黄洪伟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4上海武岳峰直接持有发行人27.61%股份
5共青城科苑直接持有发行人6.63%股份,其基金管理人与共青城展想的基金管理人、合肥原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兴橙
6共青城展想直接持有发行人3.41%股份,其基金管理人与共青城科苑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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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关联关系
管理人、合肥原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兴橙
7合肥原橙直接持有发行人0.76%股份,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与共青城科苑的基金管理人、共青城展想的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兴橙
8北京芯动能直接持有发行人9.59%股份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英芯有道黄洪伟担任法定代表人,持有100%的股份
2宁波皓昂英芯有道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持有0.01%的合伙份额
3宁波才烁英芯有道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持有0.02%的合伙份额
4上海承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上海武岳峰持有99.9990%的股权
5上海唐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上海武岳峰持有99.9957%的股权
6上海矽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上海武岳峰持有99.9992%的股权
7上海旭芯仟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武岳峰持有99.9996%的股权
8上海承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武岳峰持有99.90%的股权
9武汉境亦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芯动能持有100%的股权
10合肥奕思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北京芯动能直接持有99.72%的股权,通过武汉境亦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0.28%的股权
11芯动能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北京芯动能持有100%的股权
12北京一倩科技有限公司吴一亮持有100%的股权,任执行董事、经理
13上海虞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吴一亮持有83.33%的股权
14常州仟朗咨询有限公司吴一亮持有50%的股权,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15上海合见工业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吴一亮任董事、总经理
16上海晟矽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吴一亮任董事、熊伟任董事
17上海承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吴一亮任执行董事
18北京领骏科技有限公司吴一亮任董事
19全芯智造技术有限公司吴一亮任董事
20常州全芯咨询有限公司吴一亮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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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21深圳纳德光学有限公司吴一亮任董事
22常州承芯半导体有限公司吴一亮任董事
23深圳市圆周率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吴一亮任董事
24珠海德源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敖静涛持有90%的股权
25珠海亚太鹏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敖静涛持有80%的股权
26陕西精笃鸿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张鸿持有52%的股权
27上海恒毅投资有限公司熊伟持有18.84%的股权,任董事
28上海中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熊伟任总经理
29上海科技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熊伟任副董事长
20上海丽恒光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熊伟任董事
31上海欣吉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熊伟任董事
32上海傲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熊伟任董事
33上海微松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熊伟任董事
34井冈山芯精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奕奕持有90%的股权
35井冈山慧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奕奕持有90%的股权
36北京云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叶桦持有30%的股权,任经理
37九州云箭(北京)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叶桦任董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珠海半导体全资子公司
2成都微电子全资子公司
3启承科技全资子公司
4苏州智集芯控股子公司,发行人直接持有53%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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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武岳峰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2上海武岳峰浦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上海武岳峰、北京芯动能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3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科苑的基金管理人、共青城展想的基金管理人与合肥原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兴橙,三者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变动情况
1宁波灏宇报告期内曾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2020年7月起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已于2021年7月注销
2方正和生(代表和生基金)报告期内曾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2018年11月起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
3武汉楚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武岳峰报告期内曾持有99.9971%的股权,已于2021年1月注销
4常州衡芯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董事吴一亮报告期内曾持有83.33%的股权,已于2021年5月退出
5常州华芯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董事吴一亮报告期内曾持有83.33%的股权,已于2021年4月退出
6常州恒芯实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发行人董事吴一亮报告期内曾持有83.33%的股权,已于2021年6月退出
7常州嵩芯实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发行人董事吴一亮报告期内曾持有83.33%的股权,已于2021年7月退出
8常州豪芯实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发行人董事吴一亮报告期内曾持有83.33%的股权,已于2021年7月退出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变动情况
1张志宏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独立董事,2021年4月辞去独立董事
2戴加良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董事,2020年11月辞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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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变动情况
3曾令宇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董事,2020年11月辞去公司董事
4武平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董事,2020年11月辞去公司董事
5周立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董事,2020年11月辞去公司董事
6江力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董事,2020年4月辞去公司董事
7唐晓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监事,2020年4月辞去公司监事
8董金聪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董事,2020年4月辞去公司董事
9张超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监事,2019年7月辞去公司监事
10郑发倾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董事,2018年10月辞去公司董事
11李尧琦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董事,2018年10月辞去公司董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珠海昇生黄洪伟、陈鑫等15名发行人员工曾共同投资的公司,2021年2月起不再持有股份,鉴于发行人报告期内与珠海昇生存在交易,基于谨慎性原则,将珠海昇生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2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盈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宁波灏宇报告期内曾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的合伙人包括泓铠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泓铠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受让宁波灏宇合伙份额前曾由赵海峰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赵海峰曾担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鉴于发行人报告期内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盈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存在交易,基于谨慎性原则,将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盈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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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汇总表

单位:万元

类别交易类型2021年上半年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2019年度发生额2018年度发生额
经常性关联交易出售商品、提供劳务261.051,134.22778.8442.72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97601.38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327.63654.77917.52669.6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近亲属薪酬-77.24165.04127.73
偶发性关联交易详见本节“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3、偶发性关联交易”
主体 名称交易 内容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 比重
珠海 昇生芯片118.250.33%233.980.60%378.101.09%42.720.20%
晶圆142.800.40%900.242.31%400.731.15%--
合计261.050.73%1,134.222.91%778.842.24%42.720.20%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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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珠海昇生销售的芯片类型、数量、金额及具体用途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采购芯片用途
销售数量 (万颗)销售金额 (万元)销售数量 (万颗)销售金额 (万元)销售数量 (万颗)销售金额 (万元)销售数量 (万颗)销售金额 (万元)
电源管理芯片127.47114.08280.10225.78457.80367.3825.1819.72生产带MCU的电源管理芯片
快充协议芯片5.604.1837.308.1956.7710.72105.7023.00构成快充握手MCU方案
合计133.07118.25317.40233.98514.57378.10130.8842.72-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合计
发行人销售 数量珠海昇生最终销售 数量最终销售率(%)发行人销售 数量珠海昇生最终销售 数量最终销售率(%)发行人销售 数量珠海昇生最终销售 数量最终销售率(%)发行人销售 数量珠海昇生最终销售 数量最终销售率(%)发行人销售数量珠海昇生最终销售数量最终销售率(%)
电源管理芯片127.47122.0095.71280.10272.2097.18457.80447.1097.6625.1813.1852.34890.56854.4895.95
快充协议5.605.60100.0037.3037.30100.0056.7743.8777.28105.7095.1590.02205.37181.9288.58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266

芯片
合计133.07127.6095.89317.40309.5097.51514.57490.9795.41130.88108.3382.771,095.931,036.409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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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盈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主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名称交易 内容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采购总额 比重金额占采购总额 比重金额占采购总额 比重金额占采购总额 比重
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晶圆------601.383.98%
盈方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晶圆----2.970.01%--
合计----2.970.01%601.383.98%
项目2021年1-6月 发生额2020年度 发生额2019年度 发生额2018年度 发生额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327.63654.77917.52669.62
合计327.63654.77917.52669.62
项目2021年1-6月发生额2020年度 发生额2019年度 发生额2018年度 发生额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近亲属薪酬-77.24165.04127.73
合计-77.24165.041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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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9年5月,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黄洪伟共同设立了子公司成都微电子,发行人认缴67万元出资,黄洪伟认缴33万元出资,其中发行人缴纳了出资资金20万元,黄洪伟未实缴出资。2020年5月,黄洪伟将其所持成都微电子33%的股权(认缴出资额为33万元)以0元对价转让予英集芯有限。

4、报告期内关联方往来余额汇总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主体名称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珠海昇生47.47129.07296.40-
其他应收款 (员工备用金)曾令宇---4.27
项目名称主体名称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预收款项珠海昇生---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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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规定程序的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了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完善发行人的规范运作,发行人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股东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一致确认。

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出具《关于<2018-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互利原则;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当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是有效的。”

(六)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人作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律师及会计师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已被告知、并知悉相关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下属或其他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及本人下属或其他关联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且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人承诺不利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1-1-270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和相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注或据其计算所得,并以合并口径反映。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详细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34,486,124.38112,888,785.4258,780,131.505,974,749.18
交易性金融资产11,552,347.9928,531,472.348,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6,535,437.7512,042,877.8910,383,461.117,337,134.64
应收账款55,148,737.3472,330,932.9542,087,325.7628,815,585.74
应收款项融资1,731,140.64---
预付款项34,694,314.9134,819,970.1219,494,502.13732,723.62
其他应收款4,734,905.974,723,652.863,465,309.373,416,247.1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31,824,153.16139,547,152.69106,661,282.7448,223,941.2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0,726,441.3917,257,837.1214,043,883.0212,132,188.55
流动资产合计511,433,603.53422,142,681.39262,915,895.63106,632,570.05
非流动资产:

1-1-271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债权投资124,144,931.51121,684,931.5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361,705.46---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573,779.336,282,936.164,837,703.182,393,630.22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7,281,195.93---
无形资产4,950,662.21904,243.88--
开发支出----
商誉1,010,912.17---
长期待摊费用2,139,737.512,785,646.30823,751.081,441,564.24
递延所得税资产1,690,536.463,740,949.583,067,332.601,392,279.24
其他非流动资产4,187,188.60-785,649.1285,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53,340,649.18135,398,707.439,514,435.985,312,473.70
资产总计664,774,252.71557,541,388.82272,430,331.61111,945,043.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1,378,887.6713,521,186.3524,617,846.3910,155,012.62
预收款项--391,673.32422,776.12
合同负债616,259.32484,139.65--

1-1-272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应付职工薪酬11,721,064.4110,934,476.2510,367,829.047,191,903.43
应交税费3,977,848.6314,460,251.5513,812,715.858,195,937.28
其他应付款940,845.921,175,970.18959,060.82364,100.8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74,678.47---
其他流动负债15,185,551.4611,299,188.8710,383,461.117,337,134.64
流动负债合计56,695,135.8851,875,212.8560,532,586.5333,666,864.9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4,198,237.43---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52,000,000.00---
递延收益87,209.58139,017.96222,136.86306,791.2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6,285,447.01139,017.96222,136.86306,791.26
负债合计112,980,582.8952,014,230.8160,754,723.3933,973,656.22
所有者权益:
股本378,000,000.00378,000,000.003,501,039.153,076,9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98,176,014.4090,642,666.82152,843,607.1835,581,009.6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1-1-273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盈余公积3,928,635.243,928,635.245,751,850.813,934,119.74
未分配利润70,628,959.9832,955,855.9549,580,903.7935,379,358.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50,733,609.62505,527,158.01211,677,400.9377,971,387.53
少数股东权益1,060,060.20--1,792.71-
所有者权益合计551,793,669.82505,527,158.01211,675,608.2277,971,387.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64,774,252.71557,541,388.82272,430,331.61111,945,043.75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55,870,710.37389,268,975.14348,047,006.62216,676,680.31
其中:营业收入355,870,710.37389,268,975.14348,047,006.62216,676,680.31
二、营业总成本273,778,148.77329,221,050.63332,046,909.44191,949,494.93
其中:营业成本213,066,898.19251,193,262.42215,362,276.36133,390,557.28
税金及附加2,002,648.302,438,808.581,899,674.041,789,689.40
销售费用4,781,862.825,142,340.765,345,187.554,585,290.15
管理费用19,279,416.2422,790,491.5363,811,992.2317,924,367.83
研发费用38,708,472.8350,649,961.1644,260,457.1933,227,508.05
财务费用-4,061,149.61-2,993,813.821,367,322.071,032,082.22
其中:利息费用176,449.1127,531.25--
利息收入4,376,937.493,562,576.83204,939.8967,063.12
加:其他收益13,517,861.8215,814,651.7213,350,113.2111,153,728.3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97,186.96400,084.92622,793.2853,420.5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0,875.6531,472.3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82,025.60-1,658,146.65-786,040.98-

1-1-274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895,282.94-6,217,532.17-8,428,979.14-7,118,113.3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00.0021,934.5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8,505,794.5768,418,454.6720,758,483.5528,838,155.45
加:营业外收入113,500.0039,475.00766.32490.00
减:营业外支出52,000,094.34251,012.628,944.883,501.3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6,619,200.2368,206,917.0520,750,304.9928,835,144.15
减:所得税费用9,339,566.726,146,706.854,732,821.021,476,505.5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279,633.5162,060,210.2016,017,483.9727,358,638.6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279,633.5162,060,210.2016,017,483.9727,358,638.6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673,104.0362,080,236.0616,019,276.6827,358,638.6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393,470.52-20,025.86-1,792.7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275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7,279,633.5162,060,210.2016,017,483.9727,358,638.6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7,673,104.0362,080,236.0616,019,276.6827,358,638.6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93,470.52-20,025.86-1,792.7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180.050.0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0.180.050.09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76,759,750.64366,841,334.42344,133,562.89218,873,860.66
收到的税费返还11,227,049.1310,930,967.0411,980,526.958,344,855.8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304,429.094,325,733.752,485,069.681,355,643.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2,291,228.86382,098,035.21358,599,159.52228,574,360.0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6,449,824.27313,263,558.00288,692,430.41156,521,117.85

1-1-276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8,741,983.3448,510,957.6340,820,962.0728,099,955.30
支付的各项税费36,122,433.2222,529,679.9418,889,510.0916,583,453.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183,604.6319,462,194.4620,674,468.0916,219,944.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5,497,845.46403,766,390.03369,077,370.66217,424,470.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793,383.40-21,668,354.82-10,478,211.1411,149,889.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79,100,000.00204,000,000.0093,600,035.071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7,186.96400,084.92622,793.2853,420.5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671.24102,610.1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9,297,186.96204,400,084.9294,227,499.5912,156,030.7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227,696.477,306,925.934,744,840.493,734,021.56
投资支付的现金242,100,000.00394,500,000.00144,600,035.0717,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03,781.9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0,431,478.45401,806,925.93149,344,875.5620,734,021.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865,708.51-197,406,841.01-55,117,375.97-8,577,990.8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26,000.00222,800,000.0068,4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826,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1-1-277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26,000.00222,800,000.0068,4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7,531.2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479,891.578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79,891.57827,531.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53,891.57221,972,468.7568,4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00-783.38969.43-2,161.5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2,005,200.342,896,489.542,805,382.322,569,736.8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676,621.048,780,131.505,974,749.183,405,012.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3,681,821.3811,676,621.048,780,131.505,974,749.18

1-1-278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收入确认
由于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且公司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由于公司对经销商控制程度的不同,可能存在通过经销商囤积不合理存货,从而使公司提前确认甚至虚增收入的风险。在经销模式下,收入的真实性和截止存在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所以容诚会计师将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1)获取公司销售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并实施穿行测试,检查确认相关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对营业收入执行分析程序,结合产品类别对客户类型、销售单价及毛利率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审计重点; (3)获取了公司与客户、经销商签订的销售协议,对合同关键条款进行核实,主要包括对发货及验收、付款及结算、换货及退货政策等条款的检查,评价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检查公司与客户、经销商的合同、购货订单、发货单据、运输单据、发票、记账凭证、回款单据、定期对账函等资料,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预收账款函证和实地走访程序,核实已入账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截止性测试,获取了公司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明细账,通过测试截止日前及截止日后客户验收单据的日期及对应的确认期间,检查收入是否跨期; (6)获取期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和出库记录,检查期后是否存在异常退换货。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容诚会计师认为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的确认是恰当的。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公司存货计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方法。于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4,822.39万元、10,666.13万元、13,954.72万元和13,182.42万元,占公司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3.08%、39.15%和25.03%和19.83%。 公司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面运用了特定的判断。按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判断基于预计的存货销售及使用情况。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需要运用重大判断,且影响金额较大,为此容诚会计师确定存货跌价准备为关键审计事项。对于存货跌价准备,容诚会计师执行的程序主要包括了解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流程并评价其内部控制;对存货进行监盘并关注残次冷背以及滞销的存货状况;对管理层计算的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进行评价,检查销售价格和至完工时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等;参照年内存货核销或其他对于存货调整相关的本期存货减值,检查了历史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容诚会计师认为管理层关于存货跌价准备及账面价值的确认是恰当的。

1-1-279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金额来看,因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稳定且为持续盈利企业,根据利润总额的5%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

三、影响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

(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稳定增长,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1)持续研发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进行研发团队建设和核心技术研发,积累了自主掌控的电源管理芯片和快充协议芯片设计核心技术,拥有一支技术全面、完整,研发及设计能力较强的团队。拥有自主设计能力的研发团队使发行人在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竞争优势。

(2)市场开发能力

发行人针对产品应用领域的市场拓展能力、现有市场的持续开发能力和应对下游行业需求变动风险的营销策略调整能力是影响收入的重要因素。报告期内,发行人凭借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优异的产品质量,大力进行市场开拓,实现发行人收入的连续增长。

(3)紧跟市场趋势变化,持续推出新品

发行人在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等领域拥有独特技术,公司持续推出优质、高度集成的电源管理芯片及快充协议芯片。发行人提供的芯片产品广泛应用于移动电源、快充电源适配器、无线充电器、车载充电器、TWS充电仓等产品,得到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发行人对终端市场发展方向的敏感度保证了公司能够持续推出新的产品,保持市场竞争力。

2、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发行人的产品主要包括电源管理芯片和快充协议芯片。作为芯片设计企业,发行人采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通行的Fabless模式,即不直接从事芯片的生产和

1-1-280

加工,将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生产环节交由晶圆制造厂商和封装测试厂商完成,自身只保留部分产品的测试工作。影响发行人成本的主要因素包括晶圆采购成本、封装测试成本等。

3、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

公司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销售人员薪酬等;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股权激励费用等,规模变动主要取决于公司销售收入规模的变化、开拓市场的深度、内部激励安排等;研发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材料及试验费等,规模变动主要取决于公司核心技术的开发情况;财务费用主要为汇兑损失和利息收入等。上述主要期间费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二)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1、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水平

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水平为对公司业绩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指标。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667.67万元、34,804.70万元、38,926.90万元和35,587.07万元;2018年-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4.04%。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8.44%、38.12%、35.47%和40.13%,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体现了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

营业收入及毛利率的分析参见本节“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和“(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2、研发投入

保持技术的快速迭代从而维持技术优势是公司获得竞争地位的关键,因此,研发投入对业绩变动有较强的预示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3,322.75万元、4,426.05万元、5,065.00万元和3,870.85万元,投入规模较大。持续的研发投入是保证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公司历来重视研发投入成果保护工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41项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03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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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截至2021年6月30日,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序号子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已发行股本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1珠海半导体2018年3月28日1,000万元100.00%设立
2成都微电子2019年5月16日100万元100.00%设立+收购
3苏州智集芯2020年12月11日177.87万元53.00%增资
4启承科技2017年9月8日50万美元100.00%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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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账龄组合: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2:性质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组合1:账龄组合: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组合2:性质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存在减值。

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5.00
1至2年(含2年)10.0010.00
2至3年(含3年)50.0050.00
3年以上1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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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成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公司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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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三)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研发及测试设备年限平均法3-50.00-5.0019-33.33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5.0023.75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50.00-5.0019-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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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四)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2)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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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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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从未发生,除非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公司:

(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六)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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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合同包含转让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不同模式下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具体时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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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直销和经销模式:公司产品主要通过快递公司进行承运,在相关产品发出并经客户确认收到时,公司根据送货物流信息显示被签收或收到客户回签的送货单,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据此确认收入;针对境外销售,公司一般采用FOB方式,以出口发票、物流装箱单、出口报关单等相关单证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据此确认收入。

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前

1、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对直销和经销模式:公司产品主要通过快递公司进行承运,在相关产品发出并经客户确认收到时,公司根据送货物流信息显示被签收或收到客户回签的送货单,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据此确认收入;针对境外销售,公司一般采用FOB方式,以出口发票、物流装箱单、出口报关单等相关单证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据此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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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七)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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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八)租赁

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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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四)预计负债”。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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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各类使用权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租赁期0.00根据租赁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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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2)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①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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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公司按照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六)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2)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以下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前

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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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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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九)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17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等四项解释,公司于2018年1月1起执行上述解释。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3)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

1-1-298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4)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5)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六)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6)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7)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其中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实施。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租赁”。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1-299

①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A.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及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C.在首次执行日,公司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除此之外,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②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做出分类。除此之外,公司未对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

1-1-300

调整,而是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③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六)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对于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应当按照与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于2020年1月1日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39.17万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34.66万元、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4.51万元。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于2020年1月1日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39.17万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34.66万元、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4.51万元。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867.82万元、租赁负债829.51万元、其他应收款-50.74万元、长期应收款42.46万元及预付账款-30.02万元。相关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权益均无影响。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440.01万元、租赁负债438.35万元、长期应收款8.50万元及其他应收款-10.16万元。相关调整对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1-1-301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7,000,000.007,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12,132,188.555,132,188.55-7,000,00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7,000,000.007,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12,118,358.165,118,358.16-7,000,000.00
2018年12月31日(原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1月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其他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7,000,000.00交易性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7,000,000.00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28,815,585.74应收 账款摊余成本28,815,585.74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3,416,247.11其他 应收款摊余成本3,416,247.11
2018年12月31日(原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1月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其他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7,000,000.00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7,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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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1日(原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1月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项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摊余成本28,815,585.74应收账款摊余成本28,815,585.74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3,492,495.26其他 应收款摊余成本3,492,495.26
项目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按原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28,815,585.74---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按新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28,815,585.74
其他应收款(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3,416,247.11---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按新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3,416,247.11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7,000,000.00---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7,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新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7,000,000.0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按原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应收账款(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28,815,585.74---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按新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28,815,585.74
其他应收款(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3,492,495.26---

1-1-303

项目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按原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年1月1日的账面价值(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按新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3,492,495.26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7,000,000.00---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7,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新融工具准则列示金额)---7,000,000.00
计量类别2018年12月3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原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年1月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516,609.78--1,516,609.78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93,644.89--193,644.89
计量类别2018年12月3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原金融工具准则)重分类重新计量2019年1月1日计提的减值准备(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516,609.78--1,516,609.78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83,250.52--183,250.52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负债:

1-1-304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预收款项391,673.32--391,673.32
合同负债-346,613.56346,613.56
其他流动负债-45,059.7645,059.76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391,673.32--391,673.32
合同负债-346,613.56346,613.56
其他流动负债-45,059.7645,059.76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34,819,970.1234,519,720.66-300,249.46
其他应收款4,723,652.864,216,243.31-507,409.55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424,554.70424,554.70
使用权资产-8,678,175.468,678,175.46
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681,998.812,681,998.81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5,613,072.345,613,072.34

1-1-305

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于2021年1月1日,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前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金额为829.51万元,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金额268.20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公司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金额为

867.82万元;同时,预付账款减少30.02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少50.74万元,长期应收款增加42.46万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34,447,785.5934,447,785.59-
其他应收款4,171,372.214,069,734.37-101,637.84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84,986.2184,986.21
使用权资产-4,400,109.014,400,109.01
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20,756.061,320,756.06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3,062,701.323,062,701.32

1-1-306

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容诚会计师对发行人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核验,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518Z0408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0.130.052.19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86.00322.38189.15141.10
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5.34
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21.8143.1662.28-
5、除上述各项之外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188.66-21.02-0.82-0.30
6、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292.15-4,928.67-817.00
7、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657.201.98-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4,974.2059.44-4,676.03-668.67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17.0945.3331.6318.59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0.020.0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4,991.2914.09-4,707.68-687.2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767.316,208.021,601.932,735.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8,758.606,193.946,309.603,423.1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32.49%0.23%-293.88%-25.12%

1-1-307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发行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5.12%、-293.88%、0.23%和-132.49%。2019年,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较大,主要系2019年公司确认了4,928.67万元的股份支付,使得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较高所致。2021年1-6月,发行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较大主要系新增5,200.00万元和解及授权支出所致,和解及授权支出有关具体事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六)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之“7、营业外支出分析”。

七、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法定税率

(一)报告期内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注)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6%、13%、16%及17%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纳流转税额计征7%
教育费附加按应缴纳流转税额计征3%
地方教育附加按应缴纳流转税额计征2%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10%、15%、12.5%、16.5%、25%
纳税主体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英集芯10%15%12.5%12.5%
珠海半导体15%15%25%25%
成都微电子25%25%25%-
苏州智集芯25%
启承科技16.5%16.5%16.5%16.5%

1-1-308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部分产品属于嵌入式软件产品,报告期内持续享受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对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故公司于2018年度、2019年度可享受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44203013),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连续三年可享受按15%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的优惠政策;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取得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44200001),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连续三年可享受按15%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的优惠政策。故公司于2020年度可享受按照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对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

1-1-309

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预计2021年度可满足上述文件规定的条件,可享受按照1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第45号,对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珠海半导体、成都微电子和苏州智集芯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现获利,报告期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子公司珠海半导体于2020年12月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44004669),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连续三年可享受按15%企业所得税税率征收的优惠政策。

八、分部信息

公司不呈报分部信息,按产品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

九、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流动比率(倍)9.028.144.343.17
速动比率(倍)6.705.452.581.7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6.47%10.37%24.56%30.33%
资产负债率(合并)17.00%9.33%22.30%30.3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461.3460.4625.3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616.469.338.54
存货周转率(次)2.801.792.432.5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050.387,145.532,249.883,000.80

1-1-31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767.316,208.021,601.932,735.8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8,758.606,193.946,309.603,423.1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88%13.01%12.72%15.3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31-0.06-2.993.6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380.010.800.84
项目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1-6月7.13%0.100.10
2020年度19.30%0.180.18
2019年度13.28%0.050.05
2018年度45.44%0.09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21年1-6月16.58%0.230.23
2020年度19.25%0.180.18
2019年度52.31%0.210.21
2018年度56.86%0.110.11

1-1-3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35,190.8698.89%37,475.5396.27%33,768.6097.02%21,491.0999.19%
其他业务收入396.211.11%1,451.373.73%1,036.102.98%176.580.81%
合计35,587.07100.00%38,926.90100.00%34,804.70100.00%21,667.67100.00%

2021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分析中引用的2020年上半年数据均为未审数据

1-1-312

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代采晶圆及MOSFET管贸易等业务,2018年-2020年,其他业务收入逐年增长,主要系代采晶圆及MOSFET管贸易业务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逐年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1)行业增长空间迅速提升

近年来,电源管理芯片及快充协议芯片市场的成长性得到充分释放,一方面是由于受中美贸易战影响,集成电路行业的国产替代趋势加快,许多国内半导体公司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是由于5G的普及,手机等智能设备应用场景的拓展,相关消费电子产品应用领域的扩展和应用时长的增加,使得对电源管理芯片及快充协议芯片的需求不断增长。2020年下半年开始,芯片行业持续出现晶圆产能紧张、芯片供货不足以及芯片价格上涨等现象,下游厂商纷纷加大了备货力度,大部分芯片企业经历了量价齐升的阶段,提升了盈利空间。

(2)跟进下游市场需求变化,持续进行技术研发

公司研发了数模混合SoC集成技术、快充接口协议全集成技术、低功耗多电源管理技术、高精度ADC和电量计技术等核心技术,能够根据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优化产业方向,不断推出适用于移动电源、快充电源适配器、无线充电器、车载充电器、TWS耳机充电仓等电子产品的芯片。

(3)完善客户结构,加强品牌厂商合作

公司的芯片产品具备高集成度、高可定制化程度、高性价比、低可替代性、并广泛支持多种快充协议的特点,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近年来,公司在努力维护现有客户的同时,不断加强与小米、OPPO等知名厂商的合作,市场知名度不断提升。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1)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以及应用领域的销售及占比情况如下:

1-1-313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源管理芯片20,895.3659.38%26,822.8371.57%29,647.2487.80%19,442.9490.47%
快充协议芯片14,295.5040.62%10,652.7028.43%4,121.3612.20%2,048.159.53%
合计35,190.86100.00%37,475.53100.00%33,768.60100.00%21,491.09100.00%

1-1-314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移动电源芯片10,839.0951.87%16,789.9662.60%22,859.3377.10%16,677.2185.78%
无线充电芯片3,353.7416.05%3,581.6313.35%2,781.099.38%334.381.72%
车充芯片3,435.8016.44%3,339.5912.45%2,308.487.79%1,174.126.04%
TWS耳机充电仓芯片1,591.897.62%1,317.134.91%56.310.19%--
其他1,674.848.02%1,794.516.69%1,642.035.54%1,257.236.47%
合计20,895.36100.00%26,822.83100.00%29,647.24100.00%19,442.94100.0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10,839.0916,789.9622,859.3316,677.21
销售数量(万颗)11,090.5820,482.1630,152.5421,524.01

1-1-315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平均单价(元/颗)0.980.820.760.77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3,353.743,581.632,781.09334.38
销售数量(万颗)1,546.461,677.971,039.65112.73
平均单价(元/颗)2.172.132.682.97

1-1-316

求,首次推出了低功率无线充电芯片,在满足客户对产品性能需求的同时进一步降低了产品成本,受到市场青睐,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推广,2020年销售数量快速增长,从而使得公司无线充电芯片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2021年1-6月,公司无线充电芯片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89.82%,增长较快,主要系随着公司无线充电芯片逐步实现量产,其销售数量快速增长所致。2019年,公司无线充电芯片平均单价同比下降9.81%,主要系公司为快速导入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根据市场变动趋势调低单价所致;2020年,公司无线充电芯片平均单价同比下降20.21%,主要系低功率无线充芯片价格较低,随着销售占比上升,拉低平均单价所致。C、车充芯片车充芯片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3,435.803,339.592,308.481,174.12
销售数量(万颗)3,788.994,399.702,875.211,168.13
平均单价(元/颗)0.910.760.801.01

1-1-317

的销售数量占比随快充需求的日益增长而有所提高所致。D、TWS耳机充电仓芯片TWS耳机充电仓芯片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1,591.891,317.1356.31
销售数量(万颗)2,299.632,295.0372.27
平均单价(元/颗)0.690.570.78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14,295.5010,652.704,121.362,048.15
销售数量(万颗)16,098.1817,695.4810,589.546,007.71
平均单价(元/颗)0.890.600.390.34

1-1-318

2019年和2020年,公司快充协议芯片销售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01.22%和

158.48%,2021年1-6月,公司快充协议芯片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424.68%,一方面系下游快充配件市场快速发展使得公司快充协议芯片销售数量增长所致,另一方面系公司凭借在快充协议芯片领域的技术优势,适配多种快充协议,进入多家知名手机厂商及主流第三方配件厂商的原厂电源适配器所致。

2020年,公司快充协议芯片平均单价为0.60元/颗,同比增长54.68%,主要系因公司导入知名手机品牌客户,高端芯片的销售占比提高所致。此外,支持PD快充协议的芯片产品单价较高,随着此类芯片销售占比增加,快充协议芯片单价有所提升。2021年1-6月,公司快充协议芯片平均单价为0.89元/颗,较2020年全年有所上升,主要系受芯片供需紧张以及快充需求增长,发行人提高了芯片的销售价格,同时部分性能优越、价格较高的芯片产品由于市场认可度不断提高,销售占比提高所致。

(2)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区域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中国大陆34,026.2796.69%37,152.7999.14%33,312.5098.65%21,255.6498.90%
海外地区1,164.593.31%322.750.86%456.111.35%235.451.10%
合计35,190.86100.00%37,475.53100.00%33,768.60100.00%21,491.09100.00%

1-1-319

(3)按销售模式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模式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模式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经销34,472.0597.96%35,912.6995.83%31,210.6292.42%19,697.5691.65%
直销718.812.04%1,562.844.17%2,557.997.58%1,793.538.35%
合计35,190.86100.00%37,475.53100.00%33,768.60100.00%21,491.09100.00%
季度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17,223.4148.94%5,074.5013.54%5,032.2514.90%3,972.7618.49%
第二季度17,967.4551.06%4,960.8813.24%7,006.4120.75%5,171.8524.07%
第三季度--11,532.2030.77%9,847.9229.16%5,583.8225.98%
第四季度--15,907.9542.45%11,882.0235.19%6,762.6731.47%
合计35,190.86100.00%37,475.53100.00%33,768.60100.00%21,491.09100.00%

1-1-320

主要集中于下半年。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新增合同订单、产品交付速度均有所放缓,同时移动电源芯片终端产品需求受到疫情的影响有所减少,导致销售收入增速相应有所下滑。2020年公司与一些品牌大客户展开合作,第三季度开始,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在新冠疫情缓解后开始恢复。

3、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销售回款支付方与签订经济合同的往来客户不一致的情形,均为发行人境外销售通过供应链服务公司代理报关、交付货物并代收货款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当期含税收入40,213.3943,987.2339,481.4825,188.12
第三方回款金额1,070.68281.85487.96252.53
其中:供应链物流1,070.68281.85487.96252.53
第三方回款占当期含税收入比2.66%0.64%1.24%1.0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21,033.1398.72%23,958.5195.38%20,653.6995.90%13,186.5998.86%
其他业务成本273.561.28%1,160.824.62%882.534.10%152.461.14%

1-1-321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21,306.69100.00%25,119.33100.00%21,536.23100.00%13,339.06100.0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14,309.9168.04%16,128.8067.32%13,363.6464.70%8,421.8163.87%
封装测试费6,436.4730.60%7,472.0131.19%7,017.3533.98%4,523.4734.30%
其他286.751.36%357.701.49%272.711.32%241.321.83%
合计21,033.13100.00%23,958.51100.00%20,653.69100.00%13,186.59100.00%

1-1-322

(4)2019年下半年开始,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升值幅度较大,而公司主要原材料晶圆的制造主要在国外完成,采购成本受汇率影响有所上升。2021年1-6月,公司原材料成本同比增长251.11%,主要系公司在2021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50.67%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封装测试费分别为4,523.47万元、7,017.35万元、7,472.01万元和6,436.47万元。2019年,公司封装测试费同比增长55.13%,主要系公司移动电源芯片的封装测试费用随销售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所致。2020年,公司封装测试费同比增长6.48%。2020年,尽管受新冠疫情影响,移动电源芯片销量有所下滑,但随着快充类芯片的应用逐步成熟以及公司与知名手机品牌客户的合作进一步深入,公司快充协议芯片快速放量增长,导致整体封装测试费仍维持增长趋势。2021年1-6月,公司封装测试费同比增长233.94%,主要系公司在2021年上半年收入增长较快所致。

3、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源管理芯片12,745.5060.60%17,554.3273.27%18,534.1289.74%12,175.0492.33%
快充协议芯片8,287.6239.40%6,404.1926.73%2,119.5810.26%1,011.567.67%
合计21,033.13100.00%23,958.51100.00%20,653.69100.00%13,186.59100.0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14,157.7499.14%13,517.0297.90%13,114.9198.84%8,304.5099.71%

1-1-323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业务毛利122.640.86%290.552.10%153.561.16%24.110.29%
综合毛利14,280.38100.00%13,807.57100.00%13,268.47100.00%8,328.61100.0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源管理芯片8,149.8657.56%9,268.5168.57%11,113.1384.74%7,267.9187.52%
快充协议芯片6,007.8842.44%4,248.5131.43%2,001.7915.26%1,036.6012.48%
合计14,157.74100.00%13,517.02100.00%13,114.91100.00%8,304.50100.0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率40.23%98.89%36.07%96.27%38.84%97.02%38.64%99.19%

1-1-324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其他业务毛利率30.95%1.11%20.02%3.73%14.82%2.98%13.65%0.81%
综合毛利率40.13%100.00%35.47%100.00%38.12%100.00%38.44%100.0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电源管理芯片39.00%59.38%34.55%71.57%37.48%87.80%37.38%90.47%
快充协议芯片42.03%40.62%39.88%28.43%48.57%12.20%50.61%9.53%
合计40.23%100.00%36.07%100.00%38.84%100.00%38.64%100.00%

1-1-325

所致;2021年1-6月,公司电源管理芯片毛利率较2020年电源管理芯片毛利率上升4.4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如下:①受益于下游需求旺盛的影响,公司移动电源芯片、无线充电芯片等电源管理芯片毛利率均有所提高;②电源管理芯片中,毛利率较高的无线充电芯片及TWS耳机充电仓芯片收入占比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电源管理芯片细分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移动电源芯片34.56%51.87%32.36%62.60%36.44%77.10%38.48%85.78%
无线充电芯片47.20%16.05%44.67%13.35%52.53%9.38%52.00%1.72%
车充芯片37.75%16.44%33.66%12.45%39.30%7.79%47.04%6.04%
TWS耳机充电仓芯片54.90%7.62%44.80%4.91%48.60%0.19%--
其他38.79%8.02%29.02%6.69%23.68%5.54%9.82%6.47%
合计39.00%100.00%34.55%100.00%37.48%100.00%37.38%100.0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平均单价0.980.820.760.77
平均成本0.640.550.480.48
平均毛利0.340.270.280.30
毛利率34.56%32.36%36.44%38.48%

1-1-326

2020年,公司移动电源芯片毛利率同比下降4.07个百分点,主要系平均成本上升所致。2020年,公司移动电源芯片平均成本上升主要系快充移动电源芯片成本的提高以及占比的上升导致移动电源平均成本上升。2021年上半年,虽然移动电源整体平均成本有所上升,但受汇率等因素影响,导致占移动电源毛利比重较大的普通移动电源芯片成本下降,因此移动电源芯片毛利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B、无线充电芯片报告期内,公司无线充电芯片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单位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颗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平均单价2.172.132.682.97
平均成本1.151.181.271.42
平均毛利1.020.951.411.54
毛利率47.20%44.67%52.53%52.0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平均单价0.910.760.801.01
平均成本0.560.500.490.53
平均毛利0.340.260.320.47
毛利率37.75%33.66%39.30%47.04%

1-1-327

报告期内,公司车充芯片的毛利率分别为47.04%、39.30%、33.66%和37.75%。2019年和2020年,公司车充芯片毛利率分别同比下降7.74个和5.64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推出的支持单口输出的车充芯片产品性价比更高,销售占比逐年增高,同时,其平均单价有所下降,因此拉低了整体的平均单价水平所致;2021年上半年,公司车充芯片毛利率较2020年全年上升了4.09个百分点,主要系平均单价上升所致。2021年1-6月,公司车充芯片平均单价较去年全年有所上升,一方面系发行人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提高了主要型号的芯片销售价格,另一方面系快充芯片的销售数量占比随快充需求的日益增长而有所提高所致。D、TWS耳机充电仓芯片报告期内,公司TWS耳机充电仓芯片平均单价、单位成本、单位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颗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
平均单价0.690.570.78
平均成本0.310.320.40
平均毛利0.380.260.38
毛利率54.90%44.80%48.60%

1-1-328

单位:元/颗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平均单价0.890.600.390.34
平均成本0.510.360.200.17
平均毛利0.370.240.190.17
毛利率42.03%39.88%48.57%50.61%
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圣邦股份51.22%48.73%46.88%45.94%
上海贝岭30.91%26.55%26.35%22.51%
芯朋微41.54%37.69%39.75%37.75%
晶丰明源46.76%25.44%22.84%23.14%
力芯微35.26%29.33%25.98%25.45%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41.14%33.55%32.36%30.97%

1-1-329

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发行人40.23%36.07%38.84%38.64%
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圣邦股份48.32%44.67%42.62%39.86%
上海贝岭未披露32.20%29.17%27.95%
芯朋微41.54%37.69%39.75%37.75%
晶丰明源46.76%25.45%22.86%23.21%
力芯微未披露29.21%25.87%24.68%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未披露33.84%32.05%30.69%
发行人39.00%34.55%37.48%37.38%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107.90131.24106.14101.19
教育费附加46.2456.2445.4943.37
地方教育费30.8337.5030.3328.91
印花税及其他15.2918.918.025.50
合计200.26243.88189.97178.97

1-1-330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5,676.92万元、11,478.50万元、7,558.90万元和5,870.8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6.20%、32.98%、19.42%和16.50%,其中以研发费用及管理费用为主。公司各项期间费用金额以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研发费用3,870.8510.88%5,065.0013.01%4,426.0512.72%3,322.7515.34%
管理费用1,927.945.42%2,279.055.85%6,381.2018.33%1,792.448.27%
销售费用478.191.34%514.231.32%534.521.54%458.532.12%
财务费用-406.11-1.14%-299.38-0.77%136.730.39%103.210.48%
合计5,870.8616.50%7,558.9019.42%11,478.5032.98%5,676.9226.2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799.6672.33%3,482.1768.75%2,936.6966.35%2,083.1362.69%
材料及试验费643.6916.63%939.6118.55%1,016.8422.97%1,052.2831.67%
办公通讯及其他175.204.53%302.145.97%179.084.05%58.071.75%
折旧摊销费155.654.02%192.643.80%214.564.85%95.602.88%
租金水电费96.642.50%148.442.93%78.881.78%33.671.01%
合计3,870.85100.00%5,065.00100.00%4,426.05100.00%3,322.75100.00%

1-1-331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 预算研发费用金额项目 进度
2021年 1-6月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
1TWS充电仓芯片011,873.00351.53625.60512.5428.61在研
23.6A单口快充车载充电芯片349.0061.68338.01230.00120.74在研
3支持硬件数码管电量显示的全集成快充移动电源芯片330.0045.02294.02213.03-已完成
4支持多协议的快充SINK端协议芯片182.0068.40264.4553.30-在研
5双口PD快充的车载充电芯片74.0037.47262.1896.84-在研
6基于MCU的单口PD快充协议芯片482.00169.40255.8555.15108.07在研
75V2A移动电源芯片1,622.004.10236.39495.19234.84已完成
8全集成功率MOSFET、支持全快充协议的的升降压电源芯片181.00110.01218.29402.06135.11在研
9集成18W多协议的高压协议快充移动电源芯片451.0020.21213.64294.8926.94已完成
10集成MCU的支持数码管电量显示的全集成快充移动电源芯片680.004.05210.23407.59103.66已完成
11支持硬件数码管电量显示的5V3A全集成移动电源芯片450.00143.20207.92--在研
12无线充电发射端芯片831.0077.22203.68137.70353.44已完成
13多快充协议芯片392.0019.64161.61159.25197.14已完成
14支持双口PD独立输出的快充协议IC320.0077.29149.00--在研
15全集成MOSFET的双口PD快充移动电源芯片580.00251.69119.18--在研
16AMOLED屏电源管理芯片240.0019.11113.5970.95-在研
173A单口快充车载充电芯片144.00-110.3126.40-已完成
18高精度低功耗高端单节锂保芯片150.0036.42106.85--在研
19高性能车充芯片293.00115.6171.4876.32-在研
20固化ROM版本的PD协议芯片181.0037.4570.90--在研

1-1-332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 预算研发费用金额项目 进度
2021年 1-6月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
21高压线性充电150.0016.4367.2964.86-在研
22超低功耗升压DC-DC芯片146.0019.0865.47--在研
23新架构DC-DC控制器testchip芯片280.0095.6856.82--在研
24低功耗多功能高精度线性充电190.0078.2655.01--在研
25开关充电和升压DC-DC二合一芯片190.0044.3052.94--在研
26双口快充车载充电芯片368.00-49.61178.61147.93已完成
27集成路径控制的快速充电协议SOURCE芯片280.0095.2647.08--在研
28集成MCU和快充协议的升降压控制芯片181.00132.1546.61--在研
29直流马达驱动芯片160.0070.8441.97--在研
30高压高可靠性降压DC-DC180.0093.9241.00--在研
31验证功率MOSFET layout方式的testchip芯片50.00-37.38124.272.62已完成
32集成路径MOSFET的快速充电协议SOURCE芯片280.00109.6236.51--在研
33高精度3节锂保芯片180.0091.3131.98--在研
34大客户定制高性能快充移动电源芯片330.00-28.82147.25236.32已完成
35低耐压MOSFET快充移动电源testchip芯片60.0066.8724.80--已完成
36无线充电接收芯片347.0050.0122.00--在研
37升压充电芯片400.00-21.63133.78155.35已完成
38高精度小封装锂电保护IC181.0091.3919.82--在研
39降压多节充电芯片171.00-16.3556.2666.27已完成
40BC1.2协议芯片45.00-11.690.1810.88已完成
41新架构ADC testchip芯片60.0013.5011.18--已完成
42支持低压快充的快充移动电源芯片130.00-8.240.06119.56已完成
43多节锂电保护IC515.00-7.0569.90173.48已完

1-1-333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 预算研发费用金额项目 进度
2021年 1-6月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
44限流开关芯片81.00-6.957.64105.50已完成
45QC快充车载充电芯片49.00-6.760.0114.39已完成
465V1A移动电源芯片846.00-4.4179.29180.04已完成
473A锂电保护IC360.00-4.326.44106.56已完成
48全集成的小风扇驱动芯片150.00-2.240.050.48已完成
49内置MCU的5V2A移动电源控制芯片171.00-1.8733.8765.53已完成
50带无线充的5V3A移动电源芯片430.00-1.66112.37221.25已完成
51过压保护开关芯片131.00-1.0815.24131.55已完成
52PMU电源管理芯片406.00-0.583.10112.72已完成
53软件PD协议芯片201.00-0.241.322.76已完成
545V3A移动电源芯片141.00-0.2422.721.00已完成
555V3A非快充车载充电芯片53.00-0.110.2424.43已完成
56集成电流电压ADC功能的5V2A移动电源芯片342.00-0.050.4622.58已完成
575V2.4A非快充车载充电芯片213.00-0.04136.97109.59已完成
58集成18W的QC2.0快充移动电源芯片100.00-0.004-3.39已完成
592串升压充电芯片250.0036.97---在研
60emark 线缆识别芯片200.0086.06---在研
61TWS充电仓芯片02376.0028.97---在研
62TWS充电仓芯片03371.0066.14---在研
63TWS充电仓芯片04371.0015.17---在研
64TWS充电仓芯片05347.00260.41---在研
65锂电保护芯片395.0031.89---在研
66能量收集IC880.002.49---在研
67全集成的无线充发射端芯片222.0079.15---在研

1-1-334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 预算研发费用金额项目 进度
2021年 1-6月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
68线缆加密IC231.002.65---在研
69支持5V充电的普通多协议芯片90.0039.79---在研
70支持硬件数码管的快充移动电源芯片311.006.59---在研
71最大输出20W具有PD(PPS)快充的车载充电芯片141.0037.42---在研
72家电辅助电源芯片667.00141.43---在研
73基于MCU的单口PD快充协议芯片02221.00111.73在研
74集成ADC且基于I2C控制的单节电池充电IC250.0067.62在研
75高性价比的2节锂保160.0065.27在研
76新一代智能音频IC2,930.0073.00在研
合计26,766.003,870.855,065.004,426.053,322.75-
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圣邦股份17.00%17.31%16.57%16.19%
上海贝岭6.38%8.68%10.90%11.24%
芯朋微16.38%13.65%14.26%15.02%
晶丰明源11.08%14.29%7.75%7.93%
力芯微7.17%7.18%7.50%7.97%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11.60%12.22%11.40%11.67%
发行人10.88%13.01%12.72%15.34%
同行业可比公司扣除股份支付影响9.70%10.82%11.04%11.29%

1-1-335

2、管理费用分析

(1)管理费用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股权激励费用等。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股权激励费用753.3339.07%899.1339.45%4,928.6777.24%817.0045.58%
职工 薪酬661.9734.34%880.5338.64%896.5614.05%617.8634.47%
房租水电费96.575.01%142.046.23%130.672.05%128.597.17%
折旧装修费97.955.08%132.685.82%102.171.60%67.263.75%
咨询中介费147.327.64%81.043.56%186.532.92%72.064.02%
办公通讯费43.542.26%51.492.26%44.300.69%36.722.05%
业务招待费74.163.85%47.332.08%52.020.82%33.251.85%
差旅费47.722.48%41.041.80%18.760.29%12.810.71%
其他5.390.28%3.760.16%21.530.34%6.880.38%
合计1,927.94100.00%2,279.05100.00%6,381.20100.00%1,792.44100.00%
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圣邦股份3.21%3.33%4.08%5.05%

1-1-336

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上海贝岭3.61%5.09%6.49%6.09%
芯朋微3.62%3.39%2.98%4.28%
晶丰明源4.23%5.78%3.51%3.69%
力芯微3.48%3.09%3.01%3.40%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3.63%4.14%4.01%4.50%
发行人5.42%5.85%18.33%8.27%
同行业可比公司扣除股份支付影响2.91%3.49%3.68%4.31%
发行人扣除股份支付影响3.30%3.54%4.17%4.5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378.2079.09%405.3978.83%433.0281.01%371.9181.11%
办公差旅费19.364.05%30.275.89%25.354.74%25.125.48%
业务招待费32.926.88%25.695.00%25.174.71%17.803.88%
物流运输费17.113.58%23.594.59%23.894.47%17.623.84%
业务宣传费9.592.01%5.441.06%25.654.80%14.723.21%
其他21.004.39%23.864.64%1.440.27%11.352.48%
合计478.19100.00%514.23100.00%534.52100.00%458.53100.00%

1-1-337

销售费用主要由销售人员薪酬构成,报告期内占销售费用的占比分别为81.11%、

81.01%、78.83%和79.09%万元。

(2)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圣邦股份6.08%5.67%6.94%7.88%
上海贝岭2.25%3.16%3.68%3.92%
芯朋微1.09%1.22%1.31%1.12%
晶丰明源1.90%2.99%2.56%1.98%
力芯微4.98%5.09%6.04%6.66%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3.26%3.63%4.11%4.31%
发行人1.34%1.32%1.54%2.12%
同行业可比公司扣除股份支付影响2.96%3.33%3.99%4.13%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息支出17.642.75--
减:利息收入437.69356.2620.496.71
利息净支出-420.05-353.50-20.49-6.71
汇兑损失22.4152.03170.17108.73
减:汇兑收益9.16-14.65-
汇兑净损失13.2652.03155.52108.73
银行手续费0.682.091.711.18
合计-406.11-299.38136.73103.21

1-1-338

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失主要系公司境外采购晶圆以美元结算,受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失。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利息收入分别为356.26万元和437.69万元,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为优化资本结构,增加抗风险能力,于2020年8月,引入上海科创投等外部投资者,扩大了流动资产规模;同时,2021年1-6月,随着经营业绩提升,经营活动现金流快速增长,公司将部分资金购买了银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增加导致利息收入较大所致。

(六)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87.52159.3669.8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826.468.75-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7.50---
合计-78.20165.8178.60-
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损失---57.78
存货跌价损失-189.53621.75842.90654.03
合计-189.53621.75842.90711.81

1-1-339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5.188.318.4712.25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1,339.961,565.951,324.571,103.13
个税手续费返还6.657.201.98-
合计1,351.791,581.471,335.011,115.37
项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深科技创新【2015】320号第五批创业资助5.188.318.4712.25与资产相关
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财税[2011]100号)1,159.131,251.881,143.88974.27与收益相关
2018年第一批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127.50-与收益相关
高新处2019年企业研发资助第一批第1次拨款-122.60--与收益相关
关于办理2017年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二批资助资金拨款的通知---112.70与收益相关
2019年企业研发投入支持-100.00--与收益相关
2019年南山区自主创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资助--41.43-与收益相关
收到高新区小微企业租房补贴9.7518.00--与收益相关
创新劵返还-10.00--与收益相关
鼓励中小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10.00-与收益相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领取2018年科技创新卷的通知---10.00与收益相关
市工信局付工业企业奖励资金-10.00--与收益相关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10.00--与收益相关

1-1-340

项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20年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资助项目-9.00--与收益相关
收到2020年珠海高新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府补贴-8.91--与收益相关
收到2020年珠海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府补贴-8.90--与收益相关
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5.00--与收益相关
两化融合资助项目-5.00--与收益相关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助资金---5.00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及延迟付复工补助等4.876.661.161.16与收益相关
国内外发明专利支持奖励--0.60-与收益相关
2020年企业研发投入支持100.00---与收益相关
全集成锂电池系列多功能电源管理SOC芯片研发补助37.85---与收益相关
收到2020年高企奖励20.00---与收益相关
收到珠海市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8.35---与收益相关
合计1,345.141,574.261,333.031,115.37-

1-1-341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9.7240.0162.285.34
合计19.7240.0162.285.34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理财产品收益2.093.15--
合计2.093.15--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0.052.19
其中:固定资产--0.052.19
合计--0.052.19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0.13--
和解及授权支出5,200.00---

1-1-342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其他0.0124.970.890.35
合计5,200.0125.100.890.35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4,974.2059.44-4,676.03-668.67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 响数17.0945.3331.6318.59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0.020.0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4,991.2914.09-4,707.68-687.2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767.316,208.021,601.932,735.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8,758.606,193.946,309.603,423.12

1-1-343

单位:万元

项目期间期初未交数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企业所得税2021年1-6月812.55728.921,593.78-52.32
2020年度646.96682.03516.45812.55
2019年度274.77640.79268.59646.96
2018年度89.01223.4137.65274.77
增值税2021年1-6月-1,004.201,451.441,788.89-1,341.65
2020年度-735.971,274.351,542.59-1,004.20
2019年度-7.81710.821,438.97-735.97
2018年度362.901,072.071,442.79-7.81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728.92682.03640.79223.41
递延所得税费用205.04-67.36-167.51-75.76
所得税费用933.96614.67473.28147.65
利润总额4,661.926,820.692,075.032,883.51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20.03%9.01%22.81%5.12%
项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润总额4,661.926,820.692,075.032,883.51

1-1-344

项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466.191,023.10259.38360.4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89.8826.35-0.880.3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569.98105.68620.12104.8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124.133.35-27.92-12.6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16.22-543.81-377.41-305.32
所得税费用933.96614.67473.28147.65
项目税收优惠的影响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率优惠-454.69--
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率优惠1,093.37-640.79223.41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合计1,093.37454.69640.79223.41
当期利润总额4,661.926,820.692,075.032,883.51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23.45%6.67%30.88%7.75%
去除股份支付的当期利润总额5,415.257,719.837,003.703,700.52
税收优惠占去除股份支付的利润总额比例20.19%5.89%9.15%6.04%

1-1-345

当期利润总额所致,不构成持续性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对于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 资产51,143.3676.93%42,214.2775.72%26,291.5996.51%10,663.2695.25%
非流动资产15,334.0623.07%13,539.8724.28%951.443.49%531.254.75%
总计66,477.43100.00%55,754.14100.00%27,243.03100.00%11,194.50100.00%

1-1-346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23,448.6145.85%11,288.8826.74%5,878.0122.36%597.475.60%
交易性金融资产1,155.232.26%2,853.156.76%800.003.04%--
应收票据1,653.543.23%1,204.292.85%1,038.353.95%733.716.88%
应收账款5,514.8710.78%7,233.0917.13%4,208.7316.01%2,881.5627.02%
应收款项融资173.110.34%------
存货13,182.4225.78%13,954.7233.06%10,666.1340.57%4,822.3945.22%
预付款项3,469.436.78%3,482.008.25%1,949.457.41%73.270.69%
其他应 收款473.490.93%472.371.12%346.531.32%341.623.20%
其他流动资产2,072.644.05%1,725.784.09%1,404.395.34%1,213.2211.38%
合计51,143.36100.00%42,214.27100.00%26,291.59100.00%10,663.26100.00%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23,368.1811,167.665,878.01597.47
其他货币资金----
定期存款应计利息收入80.43121.22--
合计23,448.6111,288.885,878.01597.47

1-1-347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155.232,853.15800.00-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合计1,155.232,853.15800.00-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1,653.541,204.291,038.35733.71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1,653.541,204.291,038.35733.71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票据173.11100.00%------
合计173.11100.00%------

1-1-348

2021年6月末,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的票据。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兼有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目的及出售目的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并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金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5,805.137,613.964,430.243,033.22
减:坏账准备290.26380.87221.51151.66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5,514.877,233.094,208.732,881.56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10.78%17.13%16.01%27.02%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8.16%注19.56%12.73%14.00%

1-1-349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余额比例余额比例余额比例余额比例
1年以内5,805.13100.00%7,610.5299.95%4,430.24100.00%3,033.22100.00%
1至2年--3.440.05%----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5,805.13100.00%7,613.96100.00%4,430.24100.00%3,033.22100.00%
2021年6月30日
公司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占比
深圳卓锐思创科技有限公司667.1611.49%
深圳市创智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56.909.59%
深圳市盛威尔科技有限公司387.926.68%
深圳市聚泉鑫科技有限公司376.016.48%
益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9.946.03%
合计2,337.9340.27%
2020年12月31日
公司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占比
深圳市创智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32.9513.57%
深圳市志恒通电子有限公司753.409.90%
深圳卓锐思创科技有限公司706.079.27%
深圳宝立方科技有限公司579.007.60%

1-1-350

深圳市聚泉鑫科技有限公司574.897.55%
合计3,646.3147.89%
2019年12月31日
公司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占比
深圳卓锐思创科技有限公司511.8711.55%
深圳市芯亿科电子有限公司323.157.29%
深圳市爱迪芯科技有限公司313.867.08%
珠海昇生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296.406.69%
深圳市聚泉鑫科技有限公司246.905.57%
合计1,692.1938.20%
2018年12月31日
公司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占比
深圳卓锐思创科技有限公司583.5919.24%
深圳市盛威尔科技有限公司353.3311.65%
深圳市聚泉鑫科技有限公司283.159.33%
深圳市芯亿科电子有限公司224.897.41%
深圳市爱迪芯科技有限公司220.637.27%
合计1,665.5954.91%
2021年6月30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805.13290.265,514.87
合计5,805.13290.265,514.87

1-1-351

2020年12月31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613.96380.877,233.09
合计7,613.96380.877,233.09
2019年12月31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430.24221.514,208.73
合计4,430.24221.514,208.73
2018年12月31日
类别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033.22151.662,881.56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3,033.22151.662,881.56
2021年6月30日
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5,805.13290.265.00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5,805.13290.265.00
2020年12月31日
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7,610.52380.535.00
1至2年3.440.3410.00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7,613.96380.875.00

1-1-352

2019年12月31日
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4,430.24221.515.00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4,430.24221.515.00
2018年12月31日
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3,033.22151.665.00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3,033.22151.665.00
账龄圣邦 股份上海 贝岭芯朋微晶丰 明源力芯微平均英集芯
0至6个月1%0%5%1%5%3%5%
7至12个月1%0%5%5%5%4%5%
1至2年30%15%20%20%15%20%10%
2至3年100%30%50%50%50%56%50%
3年以上100%100%100%100%100%100%100%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5,805.137,613.964,430.243,033.22

1-1-353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期后回款金额5,805.137,610.874,427.153,033.22
回款比率100.00%99.96%99.93%100.00%
账龄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3,469.2299.99%3,481.6199.99%1,947.5799.90%69.9295.43%
1至2年----1.880.10%0.360.50%
2至3年0.210.01%0.380.01%--2.994.07%
合计3,469.43100.00%3,482.00100.00%1,949.45100.00%73.27100.00%
名称金额占比款项性质
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351.6167.78%晶圆款
SOUTHIC MICROELECTRONICS(HONGKONG) LIMITED531.1815.31%晶圆款
深圳市芯都半导体有限公司299.608.64%封装测试费
GLOBALFOUNDRIES Singapore Pte.Ltd.131.503.79%晶圆款
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116.163.35%晶圆款

1-1-354

名称金额占比款项性质
合计3,430.0698.87%-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应收增值税退税款440.33403.90245.12299.29
保证金、押金34.4078.79100.3942.26
员工备用金2.942.9215.3213.78
其他20.9921.3213.825.66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498.66506.94374.65360.99
减:坏账准备25.1734.5728.1219.36
其他应收款净额473.49472.37346.53341.62
单位名称金额占比款项性质
国家金库深圳分库440.3388.30%增值税退税款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004.01%保证金及押金
代扣代缴公积金8.471.70%其他
代扣代缴社保款7.721.55%其他
深圳万物商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5.201.04%保证金及押金
合计481.7296.60%-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4,331.1529.87%6,989.2143.82%5,111.4542.04%1,026.5518.50%
委托加工物资4,054.6027.96%4,793.7430.05%1,151.119.47%516.169.30%

1-1-355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半成品3,585.2124.72%2,161.9313.55%3,334.9927.43%2,006.7136.16%
产成品2,530.9217.45%2,005.8612.58%2,561.8421.07%2,000.5036.05%
存货余额合计14,501.87100.00%15,950.74100.00%12,159.39100.00%5,549.92100.00%
存货跌价准备合计1,319.46-1,996.03-1,493.26-727.52-
存货账面价值13,182.42-13,954.72-10,666.13-4,822.39-

1-1-356

求及对未来市场的预测情况来提前进行备货,一般的备货周期为3个月。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加,存货余额有所增加。

(2)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原材料261.87299.51197.98222.18
委托加工物资--0.68-
半成品507.07766.69533.89317.58
产成品550.52929.82760.72187.76
合计1,319.461,996.031,493.26727.52
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圣邦股份10.34%13.21%18.10%22.12%
上海贝岭6.07%5.69%9.07%9.28%
芯朋微6.30%9.15%10.09%9.08%
晶丰明源1.45%1.87%1.41%1.14%
力芯微15.29%18.07%16.50%19.10%
行业平均7.89%7.48%11.03%12.15%
发行人9.10%12.51%12.28%13.11%

1-1-357

数据来源:各公司审计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经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应年度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发行人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略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产品应用存在差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谨慎。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待抵扣增值税1,619.391,646.591,404.39513.22
银行理财产品---700.00
上市中介费及其他400.9479.19--
预缴企业所得税52.32---
合计2,072.641,725.781,404.391,213.22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债权投资12,414.4980.96%12,168.4989.87%----
长期应 收款36.170.24%------
固定资产757.384.94%628.294.64%483.7750.85%239.3645.06%
使用权 资产728.124.75%------

1-1-358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无形资产495.073.23%90.420.67%----
商誉101.090.66%------
长期待摊费用213.971.40%278.562.06%82.388.66%144.1627.14%
递延所得税资产169.051.10%374.092.76%306.7332.24%139.2326.21%
其他非流动资产418.722.73%--78.568.26%8.501.60%
合计15,334.06100.00%13,539.87100.00%951.44100.00%531.25100.00%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减值 准备账面 余额减值 准备账面 余额减值 准备账面 余额减值 准备
3年期定期存款12,414.49-12,168.49-----
减: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合计12,414.49-12,168.49-----

1-1-359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应收租赁保证金61.96---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7.07---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账面余额54.89---
坏账准备18.72---
账面价值36.17---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账面原值合计1,422.08100.00%1,155.99100.00%815.51100.00%458.68100.00%
研发及测试设备1,022.5371.90%847.6073.32%572.0070.14%309.9267.57%
运输工具47.453.34%47.454.10%47.455.82%26.395.75%
办公设备及其他352.1124.76%260.9522.57%196.0724.04%122.3726.68%
二、累计折旧合计664.71100.00%527.70100.00%331.74100.00%219.32100.00%
研发及测试设备456.1168.62%349.3266.20%210.6163.48%140.7664.18%
运输工具34.245.15%31.746.02%21.006.33%13.065.95%
办公设备及其他174.3626.23%146.6427.79%100.1430.19%65.5029.86%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757.38100.00%628.29100.00%483.77100.00%239.36100.00%
研发及测试设备566.4274.79%498.2879.31%361.3974.70%169.1570.67%
运输工具13.211.74%15.712.50%26.455.47%13.335.57%

1-1-360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办公设备及其他177.7523.47%114.3118.19%95.9319.83%56.8723.76%
项目2021年6月30日
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867.82139.70-728.12
合计867.82139.70-728.12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账面原值529.45105.08--
软件529.45105.08--
累计摊销34.3914.66--
软件34.3914.66--
账面价值495.0790.42--

1-1-361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软件495.0790.42--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非同一控制下收购苏州智集芯101.09---
合计101.09---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装修费213.97100.00%278.56100.00%82.38100.00%144.16100.00%
合计213.97100.00%278.56100.00%82.38100.00%144.16100.00%

1-1-362

(1)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资产减值准备131.82299.40223.99134.63
信用减值准备31.4560.5536.7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4.6812.5339.36-
递延收益及其他1.632.096.684.60
合计169.58374.57306.73139.23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520.47--
合计0.520.47--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169.05374.09306.73139.23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预付设备款418.72-28.608.50
预付软件款--49.96-
合计418.72-78.568.50

1-1-363

0万元和418.7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0%、8.26%、0%和2.73%,主要为预付设备款和预付软件款。

(四)营运能力分析

1、主要营运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0.616.469.338.54
存货周转率(次)2.801.792.432.59

1-1-364

项目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圣邦股份19.2116.1913.5916.49
上海贝岭6.158.875.565.53
芯朋微5.434.193.943.99
晶丰明源6.564.515.296.35
力芯微5.635.646.106.18
平均值8.597.886.907.71
发行人10.616.469.338.54
存货周转率(次)圣邦股份2.702.392.432.89
上海贝岭4.423.303.625.04
芯朋微4.353.422.873.46
晶丰明源6.876.216.786.73
力芯微4.363.443.412.85
平均值4.543.753.824.19
发行人2.801.792.432.59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账款2,137.8918.92%1,352.1226.00%2,461.7840.52%1,015.5029.89%
预收款项----39.170.64%42.281.24%

1-1-365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同负债61.630.55%48.410.93%----
应付职工薪酬1,172.1110.37%1,093.4521.02%1,036.7817.07%719.1921.17%
应交税费397.783.52%1,446.0327.80%1,381.2722.74%819.5924.12%
其他应付款94.080.83%117.602.26%95.911.58%36.411.0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7.472.54%------
其他流动负债1,518.5613.44%1,129.9221.72%1,038.3517.09%733.7121.60%
流动负债 合计5,669.5150.18%5,187.5299.73%6,053.2699.63%3,366.6999.10%
租赁负债419.823.72%------
预计负债5,200.0046.03%
递延收益8.720.08%13.900.27%22.210.37%30.680.90%
非流动负债合计5,628.5449.82%13.900.27%22.210.37%30.680.90%
负债合计11,298.06100.00%5,201.42100.00%6,075.47100.00%3,397.37100.00%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账款2,137.8937.71%1,352.1226.06%2,461.7840.67%1,015.5030.16%
预收款项-0.00%--39.170.65%42.281.26%
合同负债61.631.09%48.410.93%----
应付职工薪酬1,172.1120.67%1,093.4521.08%1,036.7817.13%719.1921.36%

1-1-366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交税费397.787.02%1,446.0327.88%1,381.2722.82%819.5924.34%
其他应付款94.081.66%117.602.27%95.911.58%36.411.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7.475.07%------
其他流动负债1,518.5626.78%1,129.9221.78%1,038.3517.15%733.7121.79%
合计5,669.51100.00%5,187.52100.00%6,053.26100.00%3,366.69100.00%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晶圆费--1,251.19467.10
封装测试费1,360.671,112.531,036.59470.61
其他777.22239.59174.0177.80
合计2,137.891,352.122,461.781,015.50

1-1-367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预收货款--39.1742.28
合计--39.1742.28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预收货款61.6348.41--
合计61.6348.41--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短期薪酬1,172.111,093.451,036.78719.19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辞退福利----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172.111,093.451,036.78719.19

1-1-368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812.55646.96274.77
增值税277.73525.38668.42505.41
城市建设维护税19.4436.7613.518.10
个人所得税71.4430.1837.9220.04
教育费附加13.8926.269.655.78
印花税15.2914.904.815.50
合计397.781,446.031,381.27819.59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单位往来款68.78100.0938.285.46
预提费用25.3017.3633.4230.95
其他-0.1424.21-
合计94.08117.6095.9136.41

1-1-369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87.47---
合计287.47---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1,510.541,123.631,038.35733.71
待转销销项税8.016.29--
合计1,518.561,129.921,038.35733.71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租赁负债419.82---
预计负债5,200.00
递延收益8.7213.9022.2130.68
合计5,628.5413.9022.2130.68

1-1-370

2021年6月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为5,200万元,主要原因如下:富满电子及相关方对发行人就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等提起诉讼,经过协商,双方同意搁置争议,达成和解,同时富满电子将授权部分自有知识产权给予发行人使用,发行人分三年向富满电子累计支付5,200.00万元款项。因所授予的知识产权难以在总支付款项中进行拆分同时考虑到知识产权对公司价值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全部款项一次性计入和解及授权支出处理。诉讼有关具体事项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1年 6月30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9.028.144.343.17
速动比率(倍)6.705.452.581.73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16.47%10.37%24.56%30.33%
资产负债率(合并)17.00%9.33%22.30%30.3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050.387,145.532,249.883,000.80
利息保障倍数(倍)265.212,478.44--

1-1-371

债5,200.00万元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同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偿债能力较强,债务风险较小。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公司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流动比率圣邦股份3.995.114.976.38
上海贝岭6.755.1411.928.22
芯朋微11.6813.076.783.64
晶丰明源3.123.915.992.91
力芯微6.804.243.513.91
平均值6.476.296.635.01
发行人9.028.144.343.17
速动比率圣邦股份3.164.174.205.63
上海贝岭6.074.2811.097.46
芯朋微10.9112.275.952.94
晶丰明源2.843.475.512.20
力芯微6.193.262.612.95
平均值5.835.495.874.56
发行人6.705.452.581.73
资产负债率(合并)圣邦股份23.36%19.73%19.57%17.49%
上海贝岭15.59%14.22%9.37%9.86%
芯朋微8.31%7.46%14.53%26.04%
晶丰明源29.94%21.57%17.46%35.57%
力芯微14.48%22.53%27.56%25.20%
平均值18.34%17.10%17.70%22.83%
发行人17.00%9.33%22.30%30.35%

1-1-372

力加强,债务风险较小。

(三)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分配利润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未实施完毕的利润分配方案。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79.34-2,166.84-1,047.821,114.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86.57-19,740.68-5,511.74-857.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5.3922,197.256,840.0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00-0.080.10-0.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200.52289.65280.54256.97
项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7,675.9836,684.1334,413.3621,887.39
收到的税费返还1,122.701,093.101,198.05834.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30.44432.57248.51135.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229.1238,209.8035,859.9222,857.4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644.9831,326.3628,869.2415,652.1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874.204,851.104,082.102,81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3,612.242,252.971,888.951,658.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18.361,946.222,067.451,621.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549.7840,376.6436,907.7421,742.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79.34-2,166.84-1,047.821,114.99
营业收入35,587.0738,926.9034,804.7021,667.6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060.940.991.01
净利润3,727.966,206.021,601.752,735.86

1-1-373

项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313.29%-34.92%-65.42%40.75%
项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净利润3,727.966,206.021,601.752,735.86
加:资产减值准备-189.53621.75842.90711.81
信用减值损失-78.20165.8178.6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37.01197.84113.0791.54
使用权资产折旧139.70---
无形资产摊销19.7314.6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74.38109.5861.7825.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0.00--0.05-2.1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0.000.1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2.09-3.15--
财务费用 (收益以“-”号填列)16.482.83-0.100.22
投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19.72-40.01-62.28-5.3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增加以“-”号填列)205.04-67.36-167.51-75.7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 (增加以“-”号填列)961.83-3,910.34-6,686.63-985.8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增加以“-”号填列)886.32-5,550.13-4,482.66-1,748.4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减少以“-”号填列)5,047.10-813.612,724.63-449.55
其他(股份激励费用等)753.33899.134,928.67817.00

1-1-374

项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679.34-2,166.84-1,047.821,114.99
项目2021年1-6月净变动额2020年度净变动额2019年度净变动额2018年度净变动额
应收账款余额变动-1,808.833,183.721,397.03992.37
存货余额变动-1,448.873,791.356,609.48792.46

1-1-375

际完成支付2,500万元,剩余未支付款项将按照协议约定分别于2022年度支付2,000万元、2023年度支付700万元。上述和解及授权支出属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该事项将导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额分别为2,500万元、2,000万元和700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7,910.0020,400.009,360.001,2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7240.0162.285.3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4710.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929.7220,440.019,422.751,215.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22.77730.69474.48373.40
投资支付的现金24,210.0039,450.0014,460.001,7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0.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043.1540,180.6914,934.492,073.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86.57-19,740.68-5,511.74-857.80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2.6022,280.006,84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82.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2.6022,280.006,84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7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1-1-376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股利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47.998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47.9982.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5.3922,197.256,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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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和6.70。2018年-2019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总体保持稳定;2020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上升,资产负债率下降,偿债能力较强,债务风险较小;2021年1-6月,公司流动比率上升,速动比率上升,资产负债率仍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偿债能力较强,债务风险总体保持稳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负债主要为预计负债、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流动负债等。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及客户均保持稳定、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债偿能力较高。公司的流动性风险较低。

(七)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发行人致力于在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等领域持续进行技术开发,不断推出高性价比的智能数模混合芯片,提供的电源管理芯片和快充协议芯片广泛应用于移动电源、快充电源适配器、无线充电器、车载充电器、TWS耳机充电仓等产品。公司与小米、OPPO等知名厂商开展合作,得到了行业客户的广泛认可,形成了良好的客户优势。未来,公司将以核心技术为驱动,把握消费电子、5G通讯、物联网及汽车电子等终端应用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积极拓展新的细分领域,持续推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同时,公司将持续开拓优质客户、提升品牌影响力,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审慎评估后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能够保持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

十三、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投资或重大资产业务重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债偿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之“(五)重大资本性支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股权收购合并事项,具体如下:

(一)2019年4月,发行人与黄洪伟共同出资设立成都微电子,发行人出资比例为67.00%。2020年5月19日,成都微电子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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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黄洪伟将所持成都微电子33.00%的股权作价0元转让给英集芯有限。具体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之“(一)子公司”之“2、成都微电子”。

(二)2021年1月5日,公司与苏州智集芯股东苏州智集英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超、中科声创(苏州)企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通过向苏州智集芯增资265.00万元以持有其53%股权,本次增资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具体情况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之“(一)子公司”之“4、苏州智集芯”。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1年7月20日,富满电子、鑫恒富科技、刘文俊与发行人及黄洪伟、丁家平、陈伟、陈鑫、曾令宇、林长龙、钱彩华、戴加良、唐晓、黄锐等10人签署《和解协议》。同日,富满电子与发行人及黄洪伟签署一系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发行人分三年向富满电子累计支付5,200.00万元款项,因所授予的知识产权难以在总支付款项中进行拆分同时考虑到知识产权对公司价值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全部款项一次性计入和解及授权支出处理。诉讼有关具体事项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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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处的行业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公司进出口业务没有受到重大限制,税收政策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良好,行业周期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要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不存在异常变动,生产模式和生产规模不存在异常变动,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及产品价格不存在异常变动。公司主要客户或供应商的构成未出现重大变化,重大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亦不存在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与经营业绩较为稳定,总体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异常变动情况。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1-9月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9月30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1-9月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518Z0539号《审阅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英集芯科技公司2021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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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专项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2021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2021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变动分析

公司2021年1-9月未经审计但已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变动比率
资产合计73,403.9055,754.1431.66%
负债合计11,221.115,201.42115.73%
所有者权益62,182.7950,552.7223.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2,102.3850,552.72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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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同时富满电子将授权部分自有知识产权给予公司使用,公司分三年向富满电子累计支付5,200.00万元款项,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已支付2,500.00万元,还剩2,700.00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9月2020年1-9月变动比率2021年 第三季度2020年 第三季度变动比率
营业收入57,034.5922,671.91151.56%21,447.5211,912.3580.04%
营业成本32,216.4714,412.08123.54%10,909.787,740.3940.95%
期间费用合计9,855.965,379.3983.22%3,985.102,079.2591.66%
营业利润17,178.422,992.98473.96%7,327.842,033.34260.38%
利润总额11,988.102,992.86300.56%7,326.182,033.27260.32%
净利润10,289.262,700.01281.08%6,561.291,797.47265.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10,354.202,702.01283.20%6,586.891,799.47266.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69.832,719.58461.48%6,511.231,759.07270.15%

1-1-382

场快速发展,公司产品适配多种快充协议,使得公司快充协议芯片销售数量增长所致。

(3)2021年1-9月,随着疫情的缓解,出行增加带动了移动电源需求的增加,移动电源芯片的收入随之上升。同时,随着公司产品线扩张和业务拓展,无线充电芯片、车充芯片及TWS耳机充电仓芯片收入持续增长。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1,447.52万元,同比增长80.04%,主要系受TWS耳机、移动电源以及快充等下游市场需求持续释放影响,客户增加了对上游芯片的采购需求所致。

公司2021年1-9月期间费用、2021年第三季度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一方面系随着下游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所致;另一方面系管理人员薪酬以及股权激励费用增加所致。

公司2021年1-9月、2021年第三季度净利润水平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受公司收入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业绩持续向好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 1-9月2020年 1-9月变动比率2021年 第三季度2020年 第三季度变动比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55.52-2,596.14714.59%4,482.491,113.01302.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78.41-20,112.26128.73%2,685.54-23,329.27111.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2.4222,237.25-102.44%-177.0322,237.25-100.8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0.15-0.08293.72%0.150.011400.00%
现金净增加额21,191.67-471.234597.08%6,991.1520.9933207.05%

1-1-383

2021年1-9月及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净流出542.42万元以及177.03万元,主要系公司支付发行上市的中介费用和公司房屋租赁费用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1-9月2020年1-9月2021年 第三季度2020年 第三季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0.1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61.00306.0668.3540.1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2.0211.7410.215.2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190.320.00-1.66-0.08
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292.15--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4,897.3025.7876.9045.34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18.3343.321.244.9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4,915.63-17.5575.6640.4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0.0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4,915.63-17.5775.6640.40
合计-4,915.63-17.5775.66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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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00万元至18,90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133.57%至204.4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00万元至23,800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13.21%至284.25%。

上述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1-1-385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4,200万股。本次募集资金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项目总投资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项目备案情况环评备案情况
1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18,558.4418,558.44(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102-440402-04-01-604646))不适用
2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15,510.2915,510.29(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102-440402-04-01-750247))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6,000.006,000.00
合计40,068.7340,068.73
序号项目名称第一年投入第二年投入第三年投入
1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7,391.436,011.265,155.76
2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6,266.645,054.584,189.06
合计13,658.0711,065.849,3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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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为“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和“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大非快充移动电源芯片和TWS耳机充电仓芯片的销售规模,并进行电源管理芯片的持续研究开发。本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包括①研究待机功耗低于10uA的电源管理系统;②研究具有5W RX无线充功能的全集成TWS耳机充电仓芯片;③研究工艺水平在

0.18um-55nm之间的电源管理芯片产品,具体可应用于公司移动电源、TWS耳机充电仓、车充和个人护理类等芯片;④研究40V以上、10W以下的高耐压、高可靠性电源技术等课题。

“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大快充协议芯片和快充移动电源芯片的销售规模,并展开对快充芯片领域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本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包括①研发全线快充协议芯片、快充移动电源芯片,并且使其实现Apple 20W PD快充功能;②研发工艺水平在0.13um-55nm之间的快充移动电源芯片;③研究最高能达到120W功率的升降压快充技术,提高放电效率;④研发USB eMarker芯片和GaN(氮化镓)快充控制芯片等课题。

上述相关产品以及研发项目均属于科技创新领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的销售规模,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并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增强公司在集成电路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成功发行并上市后,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要求决定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和开户商业银行,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同业竞争、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发行人自主实施,且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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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应用,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紧密相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其中,“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将对现有电源管理芯片产品进行持续升级,通过开发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技术,扩大非快充移动电源芯片和TWS耳机充电仓芯片的销售规模,巩固公司在电源管理领域的既有优势和地位;“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将加大对包括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产品快充协议芯片在内的快充芯片的研发投入力度,有效提升对快充芯片的研发设计实力、扩大快充协议芯片和快充移动电源芯片的销售规模,有利于公司完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从而有效推动公司在快充芯片领域的发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

(一)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产品的差异情况

序号募投项目产品类别与发行人现有产品的差异情况
1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TWS耳机充电仓芯片、高集成度低功耗的非快充移动电源芯片、其他电源管理芯片募投项目产品较公司现有产品具备工艺水平更高、能耗更低、可靠性、耐压更高等性能特征,同时支持更多功能,降低成本,以巩固和拓展公司现有电源管理芯片产品的市场。
2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快充协议芯片、快充移动电源芯片募投项目产品较公司现有产品具备工艺水平更高、功率更大、集成度、放电效率更高等性能特征,同时支持更多协议及功能,增加成本优势,以巩固拓展快充芯片市场。
序号募投项目拟研发产品类别与现有产品在技术水平上的差异性和先进性体现
1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TWS耳机充电仓芯片1、生产工艺从目前的0.18um提升至55nm~90nm; 2、进一步提升集成度,可集成低压直充功能; 3、电池充电效率提高; 4、待机电流进一步降低至3uA。
高集成度低功耗1、生产工艺从目前的0.18um提升至90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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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募投项目拟研发产品类别与现有产品在技术水平上的差异性和先进性体现
的非快充移动电源芯片2、进一步提升集成度,可集成无线充TX/RX功能、支持硬件数码管电量显示功能; 3、放电效率从目前的93%提升至95%; 4、待机功耗降低至10uA以下。
其他电源管理芯片1、生产工艺从目前的0.18um提升至90nm; 2、从现有产品支持20v耐压、1-2节电池充电的技术水平升级成募投产品耐压40v及以上、支持2-6节电池充电管理; 3、车充DC-DC电源管理芯片的耐压提升至40v以上,功率为10w,实现高可靠性。
2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快充协议芯片1、生产工艺节从目前的0.18um提升至55nm-90nm; 2、推出硬件支持Apple 20W PD快充协议; 3、集成GaN驱动,可驱动GaN FET; 4、推出USB eMarker芯片; 5、待机功耗降低至100uA以下。
快充移动电源芯片1、生产工艺从目前的0.18um提升至55nm-0.13um; 2、架构从原来的boost架构升级为buck-boost架构; 3、功率支持从18W提高至120W; 4、电源从原来的单节电池升级到2-6节电池; 5、支持双口PD快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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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多种快充协议技术,并能够在多种协议之间实现无缝自动切换,以适应不同的快充电源和快充设备。此外,公司的多款快充协议产品已通过高通快充认证、USB快充认证、OPPO快充认证、以及华为、展讯、联发科等快充协议制定公司的测试认可,公司快充协议产品也在OPPO、小米等主流手机厂商中得到广泛应用。综上所述,公司具备夯实的人才和技术储备,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人员和技术保障。

2、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消费者对消费电子产品提出了高性能、多功能、轻薄短小、快速充电、长续航时间等多元化需求,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厂商也对便携式移动设备的电源管理系统及配套的电源适配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电源管理芯片和快充芯片朝着高度集成、高效低功耗、数字化和智能化等趋势发展。与此同时,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支持、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等因素的作用下,国产替代将成为国内集成电路行业新的发展趋势和促进业内企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

在电源管理芯片领域,近年来以数字控制内核为特点的新一代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的应用领域从消费电子产品逐步拓展至智能家电、车联网、视觉识别、无人智能设备、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领域,电源管理芯片领域迎来良好的发展势头。Frost&Sullivan统计数据显示,自2016年以来,全球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稳步增长,2020年达到328.8亿美元市场规模,并且预计到2025年将增长至525.6亿美元。国内市场方面,中商产业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电源管理芯片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520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78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8.48%,发展势头亦十分强劲。

在快充芯片领域,以作为快充电源适配器重要部件的快充协议芯片为例,随着消费电子产品的功能逐渐丰富,设备耗电量不断上升,消费电子产品的快速充电功能愈发得到消费者青睐,从而带来对快充电源适配器及快充协议芯片的旺盛需求。中国产业信息网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球快充电源适配器市场规模为

15.48亿美元,预计在2022年快充电源适配器市场规模将达27.43亿美元,总体市场规模增长较快。快充电源适配器市场规模的迅速增加为快充协议芯片行业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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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综上所述,在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和集成电路行业国产替代进程加速的背景下,公司所处行业未来发展态势良好,拥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3、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和订单情况

(1)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情况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2018年
电源管理芯片20,895.3626,822.8329,647.2419,442.94
快充协议芯片14,295.5010,652.704,121.362,048.15
合计35,190.8637,475.5333,768.6021,491.09
产品类别2021年6月30日
电源管理芯片43,131.23
快充协议芯片12,3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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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2021年6月30日
合计55,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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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开拓能力强大。目前,公司提供的电源管理芯片得到行业领先的主控商的认可,成为其推荐电源管理IC供应商,成功开发了包括小米、OPPO在内的优质最终品牌客户群,公司产品在移动电源、快充电源适配器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发新客户,并且继续加大研发设计和市场开拓力度,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保障。综上所述,公司具备扎实的人员、技术、订单储备和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并且募投项目涉及产品报告期内市场销售情况及未来发展态势良好,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和足够的市场消化能力,项目实施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情况介绍

(一)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8,558.44万元,建设期3年,项目实施主体为珠海半导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大非快充移动电源芯片和TWS耳机充电仓芯片的销售规模,并进行电源管理芯片的持续研究开发。本项目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通过购置先进的设备、引进优秀人才等,将提升非快充移动电源芯片、TWS耳机充电仓芯片等产品的研发设计能力,从而有效保障公司及时高效地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巩固并提升公司在电源管理领域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

2、投资概算

(1)投资总额

项目总投资18,558.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工程或费用 名称投资估算(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T+12T+24T+36总额
1工程建设费用2,685.752,622.75189.005,497.5029.62%
1.1场地投入2,433.752,433.75-4,867.5026.23%
1.2设备购置252.00189.00189.00630.003.39%
2研发费用1,230.002,962.504,540.008,732.50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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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程或费用 名称投资估算(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T+12T+24T+36总额
2.1研发人员工资830.002,222.503,390.006,442.5034.71%
2.2开发费用400.00740.001,150.002,290.0012.34%
3铺底流动资金3,475.68426.01426.764,328.4423.32%
项目总投资7,391.436,011.265,155.7618,558.44100%
序号投资内容数量(台、套)投资额(万元)
硬件设备
1无线充RX测试仪器180.00
2示波器480.00
3ESD枪280.00
4高精度直流电源3015.00
5直流电子负载306.00
6模拟电池3015.00
7电流探头735.00
8高精度万用表424.00
9IC验证及测试夹具套件735.00
10服务器330.00
软件设备
1digital后端软件(EDA)1200.00
2PC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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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或部门各年新增人员(人)各年工资(万元)建设期研发部人员工资合计(万元)
T+12T+24T+36合计T+12T+24T+36
研发部40.0027.0029.0096.00830.002,222.503,390.006,442.50
系统工程师12.009.0010.0031.00270.00742.501,170.002,182.50
模拟工程师9.005.005.0019.00180.00460.00660.001,300.00
数字工程师9.006.008.0023.00180.00480.00760.001,420.00
IC版图设计工程师10.007.006.0023.00200.00540.00800.001,540.00
投资内容投资额(万元)分年投资计划(万元)
T+12T+24T+36
研发材料费600.00100.00200.00300.00
模具费1,200.00200.00400.00600.00
测试费270.0050.0070.00150.00
对外合作220.0050.0070.00100.00
合计2,290.00400.00740.001,150.00

1-1-395

技术等课题,将有效推动公司研发技术持续升级、保障公司产品始终具备高性能、高集成度、高性价比等竞争优势。同时,本项目产品将进一步缩短下游客户的研发和生产周期,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实现进口替代,增强客户粘性。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将积极推动研发技术持续升级,巩固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提高产品附加值,巩固并强化公司盈利能力

由于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起步较晚,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与美国、日韩企业存在一定差距,目前我国在集成电路产业的主要核心技术尚存在较大的赶超和创新空间。公司的电源管理芯片凭借自主研发的SoC集成技术,具备高集成度、高可定制化程度、高性价比、低可替代性的特点。本项目能够在公司现有研发投入和产品市场开拓的基础上,不断进行产品技术方案的迭代升级并实现产业化,满足电源管理芯片在下游应用领域的定制化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本项目通过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布局芯片研发设计的前沿技术。本项目涉及产品拥有更高的技术含量、更加优异的产品性能和趋向中高端化的应用领域,将有助于推动公司实现产品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完善业务布局,从而有效巩固并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4、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拥有深厚的研发沉淀和技术积累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深耕于电源管理芯片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掌握电源管理芯片设计的核心技术并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公司核心技术为自主研发,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属于研发驱动型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设计人员占比较高,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58人,公司员工总数257人,占总员工人数的比例为61.48%。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322.75万元、4,426.05万元、5,065.00万元和3,870.85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5.34%、12.72%、13.01%和

10.88%。在坚持研发创新驱动和每年持续稳定的高额研发投入的背景下,公司电源管理产品将获得技术升级与迭代,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驱动和坚实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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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市场口碑

凭借多年的深耕细作,公司成功开发的移动电源全集成SoC方案以一颗芯片实现MCU电量显示、开关充电,开关升压,按键、手电筒灯、边充边放、锂电保护等功能,为客户提供高性能、高性价比的解决方案,逐步成为移动电源的标杆方案。与传统电源芯片厂商相比,公司自主研发的电源管理类全集成SoC方案将无需经过系统方案商,可直接出货给整机厂商,并且客户只需按照公司提供的参考资料组装,从而有效缩短了客户的研发周期与生产周期,优化客户成本。基于高性能、高品质、高性价比的电源管理芯片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公司在电源管理芯片领域一直深受行业和客户的认可与青睐,拥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目前,公司提供的电源管理芯片得到行业领先的主控商的认可,成为其推荐电源管理IC供应商,形成了包括小米、OPPO在内的优质最终品牌客户群,产品在移动电源、快充电源适配器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并且未来将持续在电机驱动芯片、汽车电子、物联网领域得到拓展。综上所述,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市场口碑将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市场保障。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规划,工程建设周期规划为以下几个阶段:初步设计、场地购置及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系统调试及验证和研究、开发及试运行等阶段,具体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时间(月)T+36
1~34~67~910~2627~3031~36
初步设计
场地购置及装修
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系统调试及验证
研究、开发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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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备案和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已在珠海市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为2102-440402-04-01-604646。

本项目不属于环保相关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二)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5,510.29万元,建设期3年,项目实施主体为珠海半导体。项目主要用于实施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项目研发内容包括对快充芯片领域新工艺、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究及持续优化升级,满足终端用户的高充电效率、长续航能力等多元化需求。项目实施后,公司快充芯片产品的性能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与优化,从而有效提高其附加值和竞争力。与此同时,公司对快充芯片产品的研发设计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完善业务布局,为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的快速发展提供重要驱动力。

2、投资概算

(1)投资总额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5,510.29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如下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投资估算(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T+12T+24T+36总额
1工程建设费用1,960.851,893.45202.204,056.5026.15%
1.1场地投入1,691.251,691.25-3,382.5021.81%
1.2设备购置269.6202.20202.20674.004.35%
2研发费用1,310.002,800.003,627.507,737.5049.89%
2.1研发人员工资950.002,190.002,727.505,867.5037.83%
2.2开发费用360.00610.00900.001,870.0012.06%
3铺底流动资金2,995.79361.13359.363,716.2923.96%
项目总投资6,266.645,054.584,189.0615,510.2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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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场地投入

项目拟购置面积2,050.00平方米房产用于本项目开发和产业化用地,投资额3,382.50万元。

(2)项目主要设备

项目设备购置内容主要包括PD认证仪器、电路EDA设计软件、analog前/后端软件等,投资额674.00万元。其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内容数量(台、套)投资额(万元)
硬件设备
1PD认证仪器1100.00
2高精度直流电源3015.00
3直流电子负载306.00
4模拟电池3015.00
5高精度万用表318.00
6示波器480.00
7服务器330.00
软件设备
1analog前端软件1100.00
2analog后端软件1200.00
3服务器操作系统110.00
4电路EDA设计软件2100.00
职位或部门各年新增人员(人)各年工资(万元)建设期研发部人员工资合计(万元)
T+12T+24T+36合计T+12T+24T+36
研发部46.0014.0012.0072.00950.002,190.002,727.505,867.50
系统工程师12.004.003.0019.00270.00630.00787.501,687.50
模拟工程师10.003.003.0016.00200.00460.00580.001,240.00
数字工程师12.003.003.0018.00240.00540.00660.001,440.00
IC版图设计工程师12.004.003.0019.00240.00560.00700.00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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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发费用

项目开发费用明细预计如下表所示:

投资内容投资额(万元)分年投资计划(万元)
T+12T+24T+36
研发材料费450.00100.00150.00200.00
模具费1,000.00200.00300.00500.00
测试费210.0030.0080.00100.00
对外合作210.0030.0080.00100.00
合计1,870.00360.00610.0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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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主流手机厂商。目前,快充芯片产品成为公司重要的发展驱动力,报告期内公司快充芯片产品的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公司的芯片可广泛适用于快充电源适配器、USB功率输出接口、移动电源及车载充电器等领域,市场空间广阔。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改善研发环境,进一步提升快充芯片的研发设计能力,不断推出性能领先、品类齐全的快充芯片。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开拓下游广阔市场空间,巩固公司快充芯片系列产品这一重要的发展驱动力,为公司未来保持可持续的快速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4、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良好的产业政策和持续繁荣的下游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集成电路产业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为掌握集成电路产业核心技术,实现芯片自主自立,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我国制定和印发的"十四五"规划、《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国制造2025》均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和扶持集成电路产业,这为国内集成电路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近年来,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智能可穿戴设备的普及、5G手机的快速推广,快充芯片凭借充电快、续航能力较好的突出优势,面对持续繁荣的下游市场迎来了旺盛需求。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紧跟市场需求及时推出满足下游需求的升级换代产品以及新产品,扩充产品品类、丰富产品用途,为募投项目涉及产品的产能消化提供坚实的市场保障。

(2)丰富的技术储备和管理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始研发快充协议IC的厂家,积累了多项快充协议相关的核心技术,在快充协议的兼容性、多样性等方面领先于市场其他竞争产品。目前市场上支持各类快充协议的智能手机、平板、笔记本设备数量庞大,各个设备所支持的快充协议类型、版本各不相同,并且不同的快充协议在逻辑、内容、时序等方面甚至可能相互冲突。要兼容各种快充协议和数量庞大的快充设备,保证快充电源适配器最佳的充电功率,需要有芯片设计和算法软件的紧密配合以及大量的兼容性测试。公司在快充方面的技术先进性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

1-1-401

“五、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之“(一)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经过多年的沉淀,公司已建立了具有丰富开发经验的研发设计队伍和专业的产品线管理团队,能够为下游客户提供高性能、高品质数模混合快充芯片。同时,公司与知名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并形成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综上所述,公司在快充芯片领域丰富的技术储备和管理经验为本项目的建设与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规划,工程建设周期规划为以下几个阶段:初步设计、场地购置及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及培训、系统调试及验证和研究、开发及试运行等阶段,具体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阶段/时间(月)T+36
1~34~67~910~2627~3031~36
初步设计
场地购置及装修
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系统调试及验证
研究、开发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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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6,000.00万元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持续的技术升级和人才储备需要资金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企业。鉴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的下游市场更新迭代迅速、应用领域不断扩大以及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出现,为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核心竞争力,公司需要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从而有效保障公司的技术水平贴近甚至超前于市场需求,能够及时高效地为下游市场推出高性能、高品质、高性价比的多元化产品。另一方面,公司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培养和留住一批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深厚的技术积淀和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人才队伍。为实现上述技术升级和开发新技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均需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公司具有较强的补充营运资金的需要。

(2)满足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大的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迅速,其营收规模由21,667.67万元增长至38,926.90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4.04%;资产规模由11,194.50万元增长至55,754.14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23.17%。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强。此外,近年来TWS耳机、5G手机、汽车电子、电机驱动等下游市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加之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繁荣发展,对集成电路产品提出了多样化的需求。在此背景下,保持较为充足的营运资金对于公司开拓新的应用领域和客户群、紧抓市场发展机遇具有重要意义。未来,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和投产,公司研发设计能力和销售规模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这将使得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

(3)公司的资金情况及使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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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597.47万元、5,878.01万元、11,288.88万元和23,448.61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0%、22.36%、26.74%和45.85%。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用于经营所需的晶圆等原材料采购、研发相关支出、支付职工薪酬、税费等各项经营活动相关支出以及长期发展相关的各项支出。本次发行拟募集 6,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主要背景及原因如下:首先,随着公司营收规模的增长,公司对晶圆等原材料的采购需求不断增长,且在晶圆产能紧张的背景下,公司需要提前预付资金保障产能供应,同时用于研发的支出也不断增长,预计会产生流动资金投入需求。其次,国内芯片市场快速发展,要求公司持续关注下游领域需求变化,拓展技术优势和产品布局,公司未来对下游市场的覆盖广度将进一步拓宽,对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提升。最后,未来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和投产,公司经营规模的将快速扩大,进而对营运资金规模也提出更高要求。

(4)营运资金缺口规模测算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假设预测期间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各项指标保持稳定,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与营业收入保持稳定的比例关系。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营业收入长所引起的相关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算2021年至2023年公司流动资金缺口,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占营业收入比例采用2018-2020年各年末相应指标的均值进行估算。营业收入增长率取2018年至2020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18年至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34.04%。为谨慎起见,本项目2020-2022年的复合增长率按30%估算。

本项目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2023年预计比例2021年度/2021年末 (预计金额)2022年度/2022年末 (预计金额)2023年度/2023年末 (预计金额)2023年末预计数-2020年实际数
营业收入50,604.9765,786.4685,522.40
应收账款14.66%7,417.439,642.6612,535.455,302.36

1-1-404

项目2021-2023年预计比例2021年度/2021年末 (预计金额)2022年度/2022年末 (预计金额)2023年度/2023年末 (预计金额)2023年末预计数-2020年实际数
预付款项4.96%2,510.723,263.944,243.12761.12
存货29.58%14,970.6919,461.9025,300.4711,345.75
经营性资产合计24,898.8432,368.5042,079.0417,409.23
应付账款5.08%2,569.613,340.494,342.632,990.51
预收款项0.10%51.9067.4787.7187.71
合同负债0.04%20.9827.2735.45-12.96
经营性负债 合计2,621.503,407.964,430.343,029.81
经营营运资金占用额22,277.3428,960.5437,648.7014,379.42

1-1-405

但如公司未能如期完成募投项目场地购置,可能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40,068.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9,554.00万元,流动资金为30,514.73万元。现以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为对比基础,假定此后至募集资金到位并完成募投项目期间的财务状况不发生其他变化,财务状况的变化仅限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所导致的上述变化。在此假设条件下,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完成后变动比率(%)
货币资金23,448.6137,493.3459.90%
固定资产757.389,671.381,176.95%
无形资产495.071,135.07129.27%
总资产66,477.4390,076.1635.50%
净资产55,179.3778,778.1042.77%
资产负债率17.00%12.54%
费用类别项目T+12T+24T+36
折旧摊销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60.66176.46248.19
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51.13147.30210.60
折旧摊销合计111.79323.76458.79
研发费用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1,230.002,962.504,540.00
快充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1,310.002,800.003,627.50
研发费用合计2,540.005,762.508,167.50
折旧摊销及研发费用合计2,651.796,086.268,626.29

1-1-406

长,导致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所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的逐步实现,公司的盈利能力将继续提升。

四、未来发展规划

(一)战略规划

未来英集芯将基于在消费电子领域的优势市场地位,以行业前沿技术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发挥自身在电源管理芯片和快充协议芯片领域的研发及设计优势,持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芯片及配套解决方案,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品牌知名度,不断拓展应用领域及下游客户覆盖范围,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的数模混合芯片设计公司。具体而言,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如下三个方面:

1、拓展产品线: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十分广阔,英集芯计划在基于现有电源管理芯片领域的基础上,逐步将其核心技术延伸至其他领域。公司将继续在消费电子领域增强市场挖掘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公司亦打算逐步将其产品拓展至家电、工业芯片和汽车电子等领域。除现有的电源管理芯片和快充协议芯片外,公司正在拓展更多数模混合产品线,例如物联网芯片、智能音频处理芯片、信号链芯片等。

公司在智能音频处理、家用电器、物联网、汽车电子等方面的技术储备、研发进展、预计量产时间如下:

技术储备情况研发进展预计量产时间
智能音频处理1、大功率音频功率放大(PA)芯片技术 2、喇叭热保护算法 3、喇叭自动匹配算法 4、喇叭震荡幅度监测和自动放大算法 5、获得授权专利“智能音频管理系统”1、已立项“新一代智能音频IC”项目进行智能功放算法的研究,已掌握幅度监测算法、喇叭热保护算法、喇叭匹配算法等,并在PC机上实现音频算法的部分效果,计划针对专用DSP(DigitalSignalProcessing,即数字信号处理)芯片进行深入研究,并在芯片中实现算法,项目处于设计阶段; 2、立项“大功率音频功率放大芯片”,用分立器件搭建原型实现15W喇叭的音乐播放,项目处于设计阶段。“新一代智能音频IC”项目预计2023年量产; “大功率音频功率放大芯片”项目预计2022年量产
家用电器/工业控制1、小于10uA电流的待机功耗技术。已授权专利: “一种高精度低功耗的上在家用电器和工业控制领域,对电源管理芯片的可靠性要求比消费电子领域更高,发行人已开始“高压高可靠性降压DC-DC”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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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储备情况研发进展预计量产时间
电复位电路” 2、效率高达93%的同步降压转换器技术。获得授权专利: “RBCOT架构降压变换器电路、纹波补偿方法及芯片” 3、高压启动技术 4、开关频率抖动技术 5、电压转换器高可靠性测试和校准技术两款芯片的设计,具体情况如下: 1、针对家电领域立项“高压高可靠性降压DC-DC”,项目处于样品验证阶段; 2、为“家电辅助电源芯片”立项,目前处于设计阶段。预计2021年第4季度量产; “家电辅助电源芯片”项目预计2022年第2季度量产
物联网
1、针对物联网设备的“多核处理器PMIC芯片”项目目前处于设计阶段,已与相关主控厂商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为未来4G/5G物联网终端应用设计电源管理芯片; 2、“能量收集IC”项目研发专门针对太阳能、热电发电机、高阻抗源产生的uw至mw级的电能收集芯片,项目处于设计阶段; 3、立项“集成蓝牙协议的LED照明控制芯片”研发针对智能照明领域的蓝牙LED照明灯应用,集成了蓝牙协议和LED恒流驱动,可以通过蓝牙协议控制LED照明的开关、调光等操作,项目处于设计阶段。“多核处理器PMIC芯片”项目预计2022年第4季度量产; “能量收集IC”项目预计2022年第2季度量产; “集成蓝牙协议的LED照明控制芯片”项目预计2023年第1季度量产
汽车电子汽车电子对可靠性要求很高,对芯片的电路设计,晶圆、封装、测试都有特定要求。公司已经详细地与晶圆、封装、测试环节供应商沟通相关技术细节。并储备了如下技术: 1、不良率低于3ppm(ppm:百万分之一)的晶圆和芯片测试技术; 2、晶圆和芯片测试校准技术;已获得专利“单线通信设备、通信系统及单线通信方法”; 3、零下40摄氏度到125摄氏度宽温度使用范围的电源管理芯片设计技术。公司现有的车充芯片已引起部分汽车原厂的关注,并主动与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希望公司能推出满足车规要求的产品。公司在了解车规要求后,已立项“汽车前装车充芯片”,项目处于设计阶段。“汽车前装车充芯片”项目预计2022年第4季度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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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技术难度与目前产品的差异技术储备情况
家电/工业芯片家电/工业芯片对产品的可靠性要求相对较高,产品的耐压、ESD(静电保护)、EMI(电磁干扰)抗干扰度等方面都需要有特殊设计1、对芯片集成度的要求比消费级产品低; 2、对芯片可靠性要求更高,要求产品的EMI(电磁干扰)辐射更低,抗干扰能力更强; 3、对芯片使用寿命的要求相对较高,一般要求使用寿命超过10年; 4、对于低功耗的要求相对更严格1、小于10uA电流的待机功耗技术。已授权专利:“一种高精度低功耗的上电复位电路” 2、效率高达93%的同步降压转换器技术。已授权专利:“RBCOT架构降压变换器电路、纹波补偿方法及芯片” 3、高压启动技术 4、开关频率抖动技术 5、电压转换器高可靠性测试和校准技术
汽车电子对工艺的要求更严格,晶圆、封装、测试都需要特殊工艺来保证可靠性1、需要在晶圆、封装、测试采用特殊工艺来保证可靠性; 2、需要考虑零下40氏度到125摄氏度的宽温度范围使用要求; 3、芯片使用寿命需要超过10年公司已经详细地与晶圆、封装、测试环节供应商沟通相关技术细节。并储备了如下技术: 1、不良率低于3ppm(ppm:百万分之一)的晶圆和芯片测试技术; 2、晶圆和芯片测试校准技术;已获得专利“单线通信设备、通信系统及单线通信方法”; 3、零下40摄氏度到125摄氏度宽温度使用范围的电源管理芯片设计技术
领域截至目前的开发情况
物联网芯片1、针对物联网设备的“多核处理器PMIC芯片”项目目前处于设计阶段,已与相关主控厂商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为未来4G/5G物联网终端应用设计电源管理芯片; 2、“能量收集IC”项目研发专门针对太阳能、热电发电机、高阻抗源产生的uw至mw级的电能收集芯片,项目处于设计阶段; 3、立项“集成蓝牙协议的LED照明控制芯片”研发针对智能照明领域的蓝牙LED照明灯应用,集成了蓝牙协议和LED恒流驱动,可以通过蓝牙协议控制LED照明的开关、调光等操作,项目处于规格定义阶段。
智能音频处理芯片1、已立项“新一代智能音频IC”项目进行智能功放算法的研究,已掌握幅度监测算法、喇叭热保护算法、喇叭匹配算法等,并在PC机上实现音频算法的部分效果,计划针对专用DSP(DigitalSignalProcessing,即数字信号处理)芯片进行深入研究,并在芯片中实现算法,项目处于设计阶段; 2、发行人立项“大功率音频功率放大芯片”项目,已用分立器件搭建原型实现15W喇叭的音乐播放,项目处于设计阶段。
信号链芯片正在进行高精度ADC、DAC和高精度运算放大器的芯片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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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领域加大研发投入,为产品线拓展做好扎实的技术储备。

3、人才导向:英集芯坚持人才导向的发展思路,公司将结合行业动态和下游市场需求,在现有高素质的核心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核心技术团队基础上,不断发展公司的人才队伍,吸纳行业内的高端、专业人才加盟,加强人才培养,形成支撑公司长远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梯队。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为实现战略目标从技术、市场、产品、人才等方面了采取了系列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不断增强技术研发储备,持续丰富产品品类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每年的研发投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在15%左右,研发人员高速增长。目前公司已在珠海,深圳,成都三地设立研发部门,未来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在电源管理芯片、快充芯片和电池管理等领域持续进行产品升级和新技术开发,保持现有产品竞争力,同时将公司SoC集成技术应用于更多的产品线,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与此同时,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将公司SoC集成技术充分应用于移动电源、车载充电、快速充电、无线充电、TWS耳机充电仓等产品,从而有效增强公司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丰富公司产品线和产品品类,促进公司快速发展。

2、积极拓展品牌客户

近年来,随着消费电子产品、家电产品的品牌集中度越来越高,芯片采购占比的集中度也越来越高。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品牌客户战略,以保障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的快速发展。以手机客户为例,为开发出“量身定制”的快充芯片,公司在手机类品牌客户的新机型量产前即与手机类品牌客户进行技术研讨和合作研发。同时,目前公司正在与家电类客户沟通为其提供具有某些特殊功能、高性价比的定制化芯片产品。此外,公司和其他IC设计企业积极开发大SoC定制电源管理芯片,如手机类SoC电源管理芯片、行车记录仪类SoC电源管理芯片和OLED屏幕电源管理芯片等。通过和品牌客户进行同步研发,将有效增强客户粘性和忠诚度。未来消费电子、家电和汽车电子等市场的蓬勃发展有望能大幅带动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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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才引进和股权激励机制设立

目前公司已形成了完善且有效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激励机制,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让员工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公司采用核心研发人员持股方式,以分享和开放的精神引进高端人才,使高素质专业人才在企业拥有主人翁的意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专业才干。公司建立了内部晋升制度,除行政管理的晋升方向外,公司还增加了项目管理这一晋升方向,并形成了多个研发项目团队。上述激励机制将有效奖励鼓励员工积极创新,保障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的快速发展。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耕耘,公司已经形成多类型的产品系列,积累了丰富的自主研发技术成果,产品深入市场,取得良好的市场效益。着眼未来,公司将从技术、市场、人才等方面展开布局,推进一系列战略举措:

1、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作为研发驱动型企业,研发创新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关键举措。未来,公司将加大对物联网SoC芯片、家电和工业级电机驱动芯片、蓝牙SoC芯片的研发力度,同时对现有电源管理芯片、快充协议芯片进行不断升级。此外,公司还将开展对信号链芯片的研发,具体包含研发16bit SAR ADC,信号放大器等芯片产品。基于公司自主研发的SoC集成技术和优秀的研发团队,公司将针对物联网、家电、电机驱动等领域积极展开研究,同时持续加深对低功耗、全集成、高可靠性、高耐压等技术的研究。通过不断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力度,将有利于公司持续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完善业务布局,为下游产业提供定制化芯片和技术支持,以创新的技术帮助下游产业提升终端产品性能,提高终端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产业联动发展。

2、团队引入和并购重组

目前国内同行业公司众多,研发人员较为分散。在竞争逐渐激烈的产业形势下,许多研发团队和模拟芯片公司将面临长远发展的挑战。公司在考虑自身成长的同时,未来计划通过“早期参与,中期并购”的发展策略,迅速壮大和强化公司研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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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主培养人才,打造精尖的技术团队

公司将继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引入芯片设计优秀人才,发挥现有核心研发设计人员的牵头作用,通过项目制激励人才快速成长,从而打造一支技术精尖、创新能力强的技术团队。在人才激励方面,通过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最大限度激发人才的创新潜能,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等长期激励方式,促进人才与公司共同成长与发展,吸引优秀人才加入企业,留住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依托高精尖的人才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四)移动电源芯片的应用领域是否存在高低端之分,与上述拟布局产品领域相比,发行人目前的业务领域是否相对低端,技术含量是否相对较低

1、移动电源芯片的应用领域是否存在高低端之分

发行人的移动电源芯片主要应用于移动电源(充电宝)。移动电源产品的技术迭代较快,在2014年底高通推出QC2.0快充普及技术之前,移动电源芯片多数只支持10W非快充功率,采用降压DC-DC和升压DC-DC等成熟技术,技术实现难度较低。非快充的普通移动电源芯片在当前时点可以认定为移动电源芯片中的相对低端产品。2015年之后,快充技术迅速发展,业界推出包括高通QC3.0/4.0/5.0快充、USB协会PD3.0快充、OPPO公司VOOC低压快充、华为FCP/SCP快充在内的多项快充技术。以上快充技术属于新兴技术,功率覆盖范围在15W到100W之内,技术实现难度较大,附带快充功能的移动电源芯片可以认定为移动电源芯片中的高端产品。

2、与发行人拟布局产品领域(智能音频处理、家用电器、物联网、汽车电子)相比,发行人目前的业务领域是否相对低端,技术含量是否相对较低

①不同的下游应用领域需要的技术有差异,但通常没有明确的高低端之分

不同下游应用领域对技术的要求有差异,但通常没有明确的高低端之分。智能音频、家用电器、物联网、汽车电子等不同的下游应用领域的电源管理芯片需要攻克不同的技术问题。具体而言,智能音频芯片属于包含算法和软件的数模混合芯片,要布局智能音频领域,需攻克喇叭热保护算法、震荡幅度监测和自动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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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算法、功率放大(PA)技术、DSP(Digital Signal Processing,即数字信号处理)技术等技术难点;家用电器领域的电源管理芯片对可靠性要求较高,芯片的耐压、ESD(静电保护)、EMI(电磁辐射)抗干扰度等方面均需要特殊设计;物联网应用广泛,产品市场应用多样,物联网领域的电源管理芯片需要应用低功耗MCU技术、SoC技术等多种技术;汽车电子领域的电源管理芯片对可靠性要求较高,并对晶圆、封装、测试均有特定要求。

②同一下游应用领域具体产品规格有高低端之分,技术实现难度有难易之分在同一下游应用领域,具体产品规格有高低端之分、技术实现难度有难易之分。以移动电源芯片为例,从产品规格而言,发行人研发销售的快充移动电源芯片集成度高,定位于移动电源芯片中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从技术实现难度而言,快充移动电源芯片功率大,协议和手机兼容性要求高,需要使用到的技术多,是技术含量较高的移动电源芯片。

③发行人拟布局的产品领域与目前业务领域所需要克服的技术难题存在差异,目前业务领域并非低端或技术含量较低。发行人出于自身战略考虑,先聚焦部分细分市场,逐步拓展到智能音频处理、家用电器、物联网、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

发行人拟布局的产品领域与目前业务领域所需要克服的技术难题存在差异,目前业务领域并非低端或技术含量较低。发行人在公司成立之初,考虑到团队规模、精力、知名度都相对有限,因此聚焦于移动电源、无线充电、快充协议、TWS耳机充电仓芯片等细分市场领域。针对上述细分市场领域的成熟解决方案相对较少,聚焦于上述市场有助于公司产品的快速推广和公司快速实现盈利。

发行人拟布局的智能音频市场主要针对高端品牌手机的旗舰产品,导入难度较大,设计周期较长;家电和工业领域对电源管理芯片的可靠性要求较高,功能集成度要求通常较低,且家电和工业领域的客户一般不倾向于选择初创公司供货;物联网应用广泛,产品形态丰富,但整体的市场较为分散,市场成熟度不足,具体产品的大规模落地还有待时日;汽车电子领域对电源管理芯片的可靠性要求较高,市场门槛较高,与家电和工业领域的客户类似,汽车电子领域的客户一般也不倾向于选择初创公司供货。由于上述原因,公司在创业初期暂未进入智能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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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处理、家用电器、物联网、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

随着公司已有产品在市场上逐渐获得客户认可和公司知名度的提升,以前相对较难进入的一些市场领域的客户主动和公司接洽,市场门槛有所降低;同时,随着公司研发人员增加,研发团队有更多精力投入于新业务领域,逐渐跨入这些新业务领域有了研发能力的保障。因此,公司后续将考虑逐步拓展到智能音频处理、家用电器、物联网、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

综上,不同的下游应用领域需要的技术有差异,但通常没有明确的高低端之分。同一下游应用领域的具体产品规格有高低端之分,技术实现难度有难易之分。发行人拟布局的产品领域与目前业务领域所需要克服的技术难题不同,目前业务领域并非低端或技术含量较低。发行人出于自身战略考虑,先聚焦部分细分市场,逐步拓展到智能音频处理、家用电器、物联网、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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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等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报告、审批、披露程序,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该制度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组织机构运行良好,经营管理规范,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制度和措施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明确了股东享有的权利及履行权利的程序。其中,股东的权利包括: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完善股东投票制度

公司具有完善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建立了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机制,也规定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保证了股东权利。

(四)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沟通工作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与证券监管部门的联系和解答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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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问题。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徐朋,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徐朋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港湾1号港9栋三楼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3393806
传真号码0756-3393801
电子邮箱zqb@injoinic.com
互联网网址http://www.injoin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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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周期:

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利润分配的条件:

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可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如下情况进行现金分红安排: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同时,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利润分配政策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意见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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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按照本章程所规定利润分配政策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7、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二)公司制定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以及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首先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如果公司有外部监事,外部监事应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果调整分红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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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通过后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3、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章程未对股利分配做出明确规划;本次发行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对股利分配情况进行了详细约定。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

根据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四、本次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增加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确保符合《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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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方案。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基本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1、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沛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可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

①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市值的50%以上;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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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标准参照公司章程关于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规定。

(四)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调整、修改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意见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首先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如果公司有外部监事,外部监事应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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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3、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滑且累计下滑幅度达到40%以上,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五)其他事项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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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五、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具有完善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建立了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机制,对法定事项规定了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等,充分保证了股东权利。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情形;发行人不属于尚未盈利或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形。

七、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黄洪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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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若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珠海英集承诺:

“本企业作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有公司27.6550%股份,现就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1-1-424

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珠海英芯承诺:

“本企业作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有公司3.7941%股份,现就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

1-1-425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成都英集芯企管承诺:

“本企业作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8321%股份,现就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企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

1-1-426

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上海武岳峰承诺:

“本企业作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有公司27.6134%股份,现就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若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共青城科苑承诺:

“本企业作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有公司6.6270%股份,现就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本企业于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之日前十二个月内所取得的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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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若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共青城展想承诺:

“本企业作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有公司3.4137%股份,现就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本企业于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之日前十二个月内所取得的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若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1-1-428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合肥原橙承诺:

“本企业作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有公司0.7603%股份,现就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本企业于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之日前十二个月内所取得的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若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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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北京芯动能承诺:

“本企业作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有公司9.5870%股份,现就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若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企业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其他机构股东承诺:

(1)长沙和生承诺:

“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等情形,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者有其他争议的情况。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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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的机构股东上海科创投、景祥凯鑫、上海恒佐、上海惟牵、格金广发信德、宁波清控、苏州聚源铸芯、湖南清科小池、南京智兆贰号、东莞长劲石、拉萨闻天下承诺:

“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等情形,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者有其他争议的情况。

本企业于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之日前十二个月内所取得的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11、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黄洪伟、陈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徐朋、谢护东、LING HUI(凌辉)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锁定期限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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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林丽萍、陆邦瑞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锁定期限外,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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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黄洪伟、戴加良、曾令宇、唐晓,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LING HUI(凌辉)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

自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若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办理备案及公告事宜。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因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违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收益支付给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现金分红中等额的资金;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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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自然人股东丁家平、江力、陈伟、钱彩华、王永、白瑞林、郑文杰、叶凡、林长龙、黄锐承诺: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等情形,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者有其他争议的情况。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黄洪伟承诺:

“对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其他方式减持应依法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数量每年不超过本人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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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2、珠海英集、珠海英芯、成都英集芯企管、上海武岳峰、共青城科苑、共青城展想、合肥原橙、北京芯动能承诺:

“对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

(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企业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三)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黄洪伟及其他有义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鑫、徐朋、谢护东、LINGHUI(凌辉)承诺: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本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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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已披露财务报表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条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具体的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以下先后顺序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中的至少一项措施)

(1)公司回购

①公司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在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净额;

2)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1.2倍。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③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实际控制人增持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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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②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2)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②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3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在公司领取薪酬总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③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实际控制人增持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④本公司如有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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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④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②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4、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①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②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5、约束措施

实际控制人未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公司有权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该等股东支付的分红。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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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扣除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后的全年报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公司负有回购义务的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四)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1、发行人的相关承诺:

“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果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实际控制人黄洪伟的相关承诺:

“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果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关于依法购回股份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证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承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或司法部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启动股票回购程序。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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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2、实际控制人黄洪伟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特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承诺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或司法部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启动股票购回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依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的,本人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3、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作为发行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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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有所增长,从而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在短期内被摊薄。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实力、盈利能力和回报能力,具体如下:

(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回报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项目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考核与审计。

(2)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发展战略,可有效提升公司业务实力、技术水平与管理能力,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公司已充分做好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及公司自身等基本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投产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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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预期效益。

(3)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快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方式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应对行业波动和行业竞争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4)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对管理层考核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公司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利润率;加强对管理层的考核,将管理层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5)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此外,公司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2、实际控制人黄洪伟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净资产将有所增长,从而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在短期内被摊薄。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股份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修改薪酬制度时将薪酬安排与股份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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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股份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前,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公司和股东的补偿责任,并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同时,本人特别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作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确保公司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并就此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股份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修改薪酬制度时将薪酬安排与股份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股份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前,若监管机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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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公司和股东的补偿责任,并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七)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鉴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特就利润分配事项承诺如下: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利润分配周期: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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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条件:

1、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可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如下情况进行现金分红安排: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同时,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意见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以及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首先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如果公司有外部监事,外部监事应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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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批准。如果调整分红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通过后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按照本章程所规定利润分配政策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六)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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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三、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确保符合《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分红方案。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基本原则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1、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一般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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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沛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可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

①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市值的50%以上;

②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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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标准参照公司章程关于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规定。

(四)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调整、修改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股东意见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决策时,首先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然后分别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如果公司有外部监事,外部监事应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3、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滑且累计下滑幅度达到40%以上,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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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五)其他事项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八)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郑重承诺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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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5)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6)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7)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实际控制人黄洪伟承诺:

“就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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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3、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就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本人公开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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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

(5)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并调减或停发本人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4、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就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本企业公开承诺事项,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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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由本企业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企业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发行人所有;

(5)本企业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企业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

(九)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同业竞争”之“(二)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十)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六)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十一)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下列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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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二)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1、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若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督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所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

3、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承诺

“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依法出具相关文件,本所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本公司承诺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信息真实有效,无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将依法赔偿,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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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自报告期初至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公司与客户签署销售框架合同,合同约定客户购买芯片,芯片的品种、规格、数量、金额和交(提)货日期等,以发出的订单为准。公司重大销售合同的认定标准为:各期销售金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销售框架合同。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实际履行期限履行状态
1深圳市卓鸿威科技有限公司2021/3/1-2023/12/31正在履行
2深圳市卓瑞芯电子有限公司2021/1/6-2023/12/31正在履行
3深圳硅元谷电子有限公司2021/1/5-2023/12/31正在履行
4苏州群峰精密五金有限公司2021/1/5-2023/12/31正在履行
5深圳市科发鑫电子有限公司2021/1/4-2023/12/31正在履行
6嘉兴市聚鑫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1/1/4-2023/12/31正在履行
7深圳市皓瑞科技有限公司2021/1/4-2023/12/31正在履行
8东莞市中铭电子贸易有限公司2021/1/3-2023/12/31正在履行
9深圳市优尚至科技有限公司2021/1/5-2023/12/31正在履行
2018/1/2-2021/1/1已履行完毕
10深圳市金道微电子有限公司2021/1/4-2023/12/31正在履行
2018/1/3-2021/1/1已履行完毕
11东莞市众麦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1/1/25-2023/12/31正在履行
2019/11/19-2021/1/1已履行完毕
12深圳宝立方科技有限公司2021/1/14-2023/12/31正在履行
2018/10/9-2021/1/1已履行完毕
13深圳市拓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021/1/8-2023/12/31正在履行
2018/1/5-2021/1/1已履行完毕
14深圳市志恒通电子有限公司2021/1/5-2023/12/31正在履行
2018/1/15-2021/1/1已履行完毕
15深圳市世鸿鑫科技有限公司2021/1/4-2023/12/31正在履行
2018/3/21-2021/1/1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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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深圳市至为芯科技有限公司2021/1/4-2023/12/31正在履行
2018/1/4-2021/1/1已履行完毕
17深圳卓锐思创科技有限公司2021/1/4-2023/12/31正在履行
2018/1/3-2021/1/1已履行完毕
18深圳市盛威尔科技有限公司2021/1/4-2023/12/31正在履行
2018/1/3-2021/1/1已履行完毕
19深圳睿笙微科技有限公司2021/1/4-2023/12/31正在履行
2018/1/3-2021/1/1已履行完毕
20深圳市聚泉鑫科技有限公司2021/1/4-2023/12/31正在履行
2018/1/2-2021/1/1已履行完毕
21深圳市创智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1/1/4-2023/12/31正在履行
2018/1/2-2021/1/1已履行完毕
22深圳市芯亿科电子有限公司2021/1/4-2023/12/31正在履行
2018/1/2-2021/1/1已履行完毕
23深圳市科创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8/1/4-2021/1/1已履行完毕
24深圳市爱迪芯科技有限公司2018/1/2-2021/1/1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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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EMNITY AGREEMENT》协议,2017年8月9日签订了《TSMC MASTERTECHNOLOGY USAGE AGREEMENT》协议。上述协议就公司向台积电采购晶圆过程中的信息保密、产品质量分析承担及产品知识产权侵权等事项进行了约定。上述协议持续有效,双方正在履行。公司与台积电通过订单形式进行交易,具体采购内容、数量、价款以具体订单为准。

2、晶圆封装测试相关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华天科技、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主要供应商签订了长期框架合同,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向供应商发出订单,由封装厂进行封装测试,并根据公司要求发货。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品/服务名称合同实际履行期限合同价款履行状态
1深圳市华力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测试服务。2021/10/21-2022/10/21具体加工费用及单价见报价单。正在履行中
2020/10/23-2021/10/21已履行完毕
2甬矽电子 (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半导体封装加工服务。2021/7/1-2022/6/30,可自动延展一年价格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报价单为准。正在履行中
2019/7/1-2021/6/30已履行完毕
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华天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上海纪元微科电子有限公司晶圆(wafer)的封装(测试)加工服务。2021/1/23-2021/12/31具体以每次加工单为准。正在履行中
4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生产服务外包服务,封装测试厂商为日月光半导体(昆山)有限公司。2019/9/1生效,期限2年,到期后可自动展期,每次展期一年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协商价格向英集芯有限进行报价。正在履行中
5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封装加工和测试服务。2020/9/3-2021/3/12,到期后可自动展期,每次展期一年价格以最终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单为准。正在履行中
6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成电路加工封装服务。2015/12/14-2020/9/3以最终书面单价为准。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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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货品/服务名称合同实际履行期限合同价款履行状态
7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圆(wafer)的封装(测试)加工服务。2020/3/10-2020/12/31具体以每次加工单为准。已履行完毕
2018/3/14-2018/12/13
8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晶圆(wafer)的封装(测试)加工服务。2019/1/6-2019/12/31具体以每次加工单为准。已履行完毕
9华天科技 (西安)有限公司晶圆(wafer)的封装(测试)加工服务。2018/3/16-2018/12/31具体以每次加工单为准。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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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重新作出无效审查决定。

(2)吴钰淳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案(发行人为第三人)

2019年10月,吴钰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将深圳市大麦创新产品有限公司、发行人两方作为共同被告,主张公司产品侵害了其专利号为ZL201710106020.0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

2019年12月,吴钰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将深圳市绿联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两方作为共同被告,主张公司产品侵害了其专利号为ZL201710106020.0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

公司针对讼争标的第201710106020.0号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21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无效审查决定,宣告第201710106020.0号发明专利全部无效。

2021年5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2020)粤03民初2755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粤03民初4584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吴钰淳对上述两起案件撤诉。

2021年4月,吴钰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诉讼,其中发行人为第三人,诉讼请求:(1)撤销被告作出的第48973号无效决定书,并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2、报告期内已撤诉结案的诉讼事项

(1)深圳市鑫恒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黄洪伟、陈鑫、曾令宇、戴加良、陈伟、黄锐及英集芯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2021年3月,深圳市鑫恒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对黄洪伟、陈鑫、曾令宇、戴加良、陈伟、黄锐及发行人等7名被告提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诉讼,因该案件符合先行调解的条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诉前联调立案。

根据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原告主张被告黄洪伟、陈鑫、曾令宇、戴加良、陈伟、黄锐违反其与原告签署的《合作开发协议书》,侵害了原告的技术秘密,具体诉讼请求如下:①判决被告停止商业秘密侵权行为;②被告返还从原告处拷贝的全部数据材料,不得对外泄露,并且在返还原告之后立即予以销毁,不得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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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存,同时销毁所有涉案产品库存、停止相关涉案产品的生产、销售等;③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④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刘文俊诉黄洪伟、陈鑫、曾令宇、戴加良、陈伟、黄锐及英集芯合同纠纷案

2021年3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刘文俊诉被告黄洪伟、陈鑫、曾令宇、戴加良、陈伟、黄锐及英集芯合同纠纷一案予以立案,标的金额为5,200万元。

(3)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英集芯、深圳市国兴顺电子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0年12月,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诉讼,将发行人及深圳市国兴顺电子有限公司作为被告,主张发行人及深圳市国兴顺电子有限公司的产品侵害了其专利号为ZL201220184158.5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标的金额为510万元。

(4)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英集芯、深圳市国兴顺电子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20年12月,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诉讼,将发行人及深圳市国兴顺电子有限公司作为被告,主张发行人及深圳市国兴顺电子有限公司的产品侵害了其专利号为ZL201420407134.0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标的金额为510万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案件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对本次发行亦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除上述案件外,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富满电子、鑫恒富科技、已披露的吴钰淳案(发行人为第三人)外,发行人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主体之间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侵害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纠纷;发行人已取得授权的1项发明专利被提出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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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后对方已撤回结案,涉及专利的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之“1、专利”。

(二)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后续开庭或者审理的时间节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涉及的诉讼案件的进展及结案情况如下表:

序号案件原告被告第三人案由案件进展及结案情况
1富满行政诉讼案富满 电子国家知识产权局英集芯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已于2020年12月开庭,等待一审判决中
2鑫恒富案深圳市鑫恒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曾令宇、戴加良、陈鑫、黄锐、黄洪伟、陈伟、英集芯-侵害技术秘密纠纷2021年7月20日双方达成和解,原告均已撤诉结案,相关人民法院已出具准予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3刘文俊案刘文俊曾令宇、戴加良、陈鑫、黄锐、黄洪伟、陈伟、英集芯-合作开发协议纠纷
4富满2530案富满电子英集芯、深圳市国兴顺电子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5富满2531案富满电子英集芯、深圳市国兴顺电子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6鑫恒富专利权属案(注)鑫恒富科技曾令宇、戴加良、陈鑫、黄锐、黄洪伟、陈伟、英集芯-专利权权属纠纷
7吴钰淳行政诉讼案吴钰淳国家知识产权局英集芯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已于2021年10月开庭,等待一审判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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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供不应求、销售价格上涨及毛利率提升的情形,主要趋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随着智能照明产品对传统照明产品的替代,智能照明行业规模不断增大:

根据高工产研LED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LED智能照明市场规模达到780亿元,同比增长34.5%。未来随着5G技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智慧家庭、智慧城市等生态圈的建立,智能照明应用场景将不断拓展。GGII预计,2021年中国LED智能照明市场规模将达到1,000亿元,同比增长28.2%。

②随着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换代,LED显示间距的不断缩小,显示屏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进而带动LED驱动芯片的数量呈现倍数式增加,且单颗LED驱动芯片的技术要求和价值量大幅增加:如小间距实现了显示屏从户外走向室内的场景变革,而Mini LED将实现LED显示屏进入家庭应用场景的变革,预计未来Micro LED将聚焦于手机、智能手表、AR/VR等近屏应用;

③随着成本下降以及新应用场景的出现,较为成熟的LED显示产品开始向国内中小城市下沉,亦带来庞大的增量市场;

发行人结合现有技术,持续在家用电器、物联网等方向进行布局,在上述背景下,发行人拟通过蓝牙智能数模混合SoC芯片进入智能LED照明这一细分市场,进而切入物联网领域。富满电子目前的主要产品集中于不含无线蓝牙控制的LED照明芯片,在LED控制及驱动芯片及AC-DC 电源管理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储备,发行人与富满电子通过和解达成技术合作,有助于发行人进一步拓展相关领域的产品线,主要包括:

①新增AC-DC LED照明芯片产品线,特别是能够实现无线蓝牙控制、智能场景转换等功能的智能LED照明芯片;公司获得该授权后,可以和现有电源管理技术及数模混合SoC技术结合,同时配合委托第三方开发的无线蓝牙通讯IP技术,形成完整的智能LED照明芯片方案;

②新增快充充电器AC-DC控制芯片产品线,使得公司能够完整提供快充充电器所需的全套芯片(注:快充充电器涉及的芯片通常包含三类:AC-DC控制芯片、快充协议芯片和同步整流芯片,公司目前产品中已包含快充协议芯片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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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整流芯片,获得相关授权后可进一步补充AC-DC控制芯片,进而能够完整提供全套芯片)。

(2)和解协议主要约定条款

综上,发行人同意与富满电子、鑫恒富科技及刘文俊等达成和解,双方搁置争议共谋发展。2021年7月20日,富满电子、鑫恒富科技、刘文俊与发行人及黄洪伟、丁家平、陈伟、陈鑫、曾令宇、林长龙、钱彩华、戴加良、唐晓、黄锐等10人签署《和解协议》;同日,富满电子与发行人及黄洪伟签署一系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相关协议主要约定的事项和内容如下:

①双方全面息诉,就双方的一系列知识产权纠纷、商业秘密纠纷及合同纠纷达成和解并开展合作;

②根据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发行人通过授权获得富满电子的系列成熟技术并向富满电子支付和解及知识产权使用费共5,200万元,发行人获得授权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范围及相关信息如下:

序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名称许可使用期限应用领域
1BS.165003634AC/DC LED照明控制芯片2021年7月至2026年4月LED照明控制芯片
2BS.175001626TC6834E2021年7月至2026年4月高精度AC-DC非隔离降压型LED恒流驱动芯片
3BS.175001634TC69212022年7月至2026年6月高性能AC-DC非隔离降压型LED恒流控制芯片
4BS.175001650TC26092023年7月至2026年7月双电源开关调色温LED电源芯片
5BS.175001669FM5888A2022年7月至2026年6月双路BC1.2协议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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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C6834E对应高精度AC-DC非隔离降压型LED驱动芯片,公司获得该授权后,可以和现有电源管理技术及数模混合SoC技术结合,同时配合委托第三方开发的无线蓝牙通讯IP技术,设计出降压型无线蓝牙控制的LED照明方案涉及的全套芯片;

C、TC6921对应低成本的AC-DC非隔离降压型LED控制芯片,公司获得该授权后,可以和现有电源技术及数模混合SoC技术结合,同时配合委托第三方开发的无线蓝牙通讯IP技术,设计出低成本的降压型无线蓝牙控制的LED照明方案全套芯片;

D、TC2609对应双电源开关调色温LED电源芯片技术,公司获得该授权后,可以和现有电源技术及数模混合SoC技术结合,同时配合委托第三方开发的无线蓝牙通讯IP技术,设计出可调色温的无线蓝牙控制的LED电源芯片;

E、FM5888A对应双路BC1.2协议芯片技术,公司获得该授权后,可降低模拟芯片的金属层数,提升公司模拟电源管理芯片的成本控制能力,降低生产成本,拓展模拟LDO芯片和DC-DC芯片相关产品线。

此外,上述授权许可使用到期不会对公司拓展相关新产品线产生实质性影响,一方面公司将在到期前通过内部研发持续推动产品的更新换代,另一方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有效期届满后,相关许可使用到期亦不影响公司继续使用。

③富满电子、鑫恒富科技及刘文俊承诺,不得以其目前拥有的任何权利:

A、以其名义对发行人主张任何与此相关的权利;

B、进行转让、以转让后主体的名义对发行人主张与此相关的任何权利;

C、许可第三人实施、以被许可人的名义对发行人主张与此相关的任何权利;

④双方签署的《合作开发协议》的任何争议已经达成完全和解,就研究开发成果亦不存在任何纠纷。

(3)和解协议的执行情况

2021年7月20日,富满电子、鑫恒富科技、刘文俊与发行人及黄洪伟、丁家平、陈伟、陈鑫、曾令宇、林长龙、钱彩华、戴加良、唐晓、黄锐等10人签署《和解协议》。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和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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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协议约定事项执行方执行情况
1双方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调解下,达成系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以进行和解富满电子、发行人、黄洪伟富满电子与发行人及黄洪伟已于2021年7月20日签署了一系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达成和解
2发行人按照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协议向富满电子支付首期和解及知识产权使用费人民币2,500万元,付款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发行人发行人已于2021年7月21日向协议约定的富满电子银行账户支付了人民币2,500万元
3发行人及黄洪伟等10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甲方主张包括法院诉讼、知识产权无效等权利发行人已于2021年7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撤销此前针对富满电子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相关无效宣告案件已结案
4富满电子、鑫恒富及刘文俊在收到2,500万元款项之日次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撤回《和解协议》中约定的针对发行人及黄洪伟等人的诉讼请求富满电子、鑫恒富科技及刘文俊富满电子、鑫恒富科技及刘文俊已按协议约定向相关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协议约定的相关案件均已撤诉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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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实践中具体审限情况可能视审理法院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暂无预计结案时间,不存在影响结案的其他事项;吴钰淳行政诉讼案于2021年5月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并已于2021年10月开庭,目前等待一审判决中。

(三)涉案专利技术特征、权利要求与发行人核心技术、被控侵权产品技术方案、技术特征的比对分析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发行人结合涉案专利的相关信息与发行人核心技术、涉案产品技术方案、特征等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比对范围

根据涉诉案件的起诉状、诉讼案件的法律意见书等资料,各案件的涉案专利号、被控侵权产品型号对应关系如下表:

案件涉案原告专利专利类型涉案发行人产品
富满行政诉讼案ZL201410351391.1发明IP5109(对应晶圆型号GC1001)
富满2530案ZL201220184158.5实用新型
富满2531案ZL201420407134.0实用新型
吴钰淳行政诉讼案ZL201710106020.0发明IP5322、IP5328(对应晶圆型号GC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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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综上,从属权利要求引用在前的独立权利要求,对于涉案专利的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而言,被诉产品缺少该独立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就不构成侵权。

3、比对分析

根据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诉讼代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经发行人技术团队自查,上述诉讼案件中涉诉产品与涉案专利的比对情况如下:

(1)富满行政诉讼案

①201410351391.1号发明专利不具备创造性

富满电子于2019年1月15日向发行人提起(2019)粤03民初245号侵害发明专利权诉讼案件,在该案件审理过程中,发行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涉诉的201410351391.1号发明专利无效,201410351391.1号发明专利已于2019年9月29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即不具备创造性为法律依据宣告无效。

②发行人产品技术方案未落入涉诉专利的保护范围

即使该发明专利在行政诉讼中获得有效性认可判决,在相关(2019)粤03民初245号侵害发明专利权诉讼案件中,发行人被诉侵权产品IP5109芯片与涉诉专利相比,也不具备其权利要求1或8中的至少一个技术特征,未落入涉诉专利的保护范围,因而不构成对该专利的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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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10351391.1号发明专利,富满电子在2016年3月17日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提交了《意见陈述书》,并在原权利要求1中增加了以下技术特征、以区别于现有技术:“所述电流设定单元包括电压比较器和自动电流控制逻辑;所述电压比较器一端连接供电接口输出端,另一端连接自动电流控制逻辑,所述自动电流控制逻辑连接所述反馈控制单元;其中,所述自动电流控制逻辑设定目标电流的具体为:在充电系统开始充电时,所述自动电流控制逻辑电流预先设定一个最大的目标电流,然后将目标电流Is逐步增大;当目标电流增大到等于供电接口的最大负载电流时,此时暂停充电,所述自动电流控制逻辑记录下此时设定的目标电流,并重新设定最大的目标电流为最大负载电流减固定值,接着重新开始充电。”根据发行人委托的广东公标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2021年8月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与新增权利要求后的原告专利相比,发行人被诉侵权产品IP5109芯片的电路板不具有上述权利要求1中“当目标电流增大到等于供电接口的最大负载电流时,此时暂停充电,所述自动电流控制逻辑记录下此时设定的目标电流,并重新设定最大的目标电流为最大负载电流减固定值,接着重新开始充电。”的技术特征,未落入涉诉专利的保护范围。

③比对结论

综上,201410351391.1号发明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即不具备创造性为法律依据宣告无效;即使该发明专利在行政诉讼中获得有效性认可判决,在相关(2019)粤03民初245号侵害发明专利权诉讼案件中,IP5109芯片与涉诉专利方案电路结构存在根本性差异,充电过程不包括涉诉专利权利要求1或8限定的多个技术特征。因此,被诉侵权的IP5109芯片未落入独立权利要求1或8的保护范围,自然也未落入任何一项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因此被控产品技术方案与涉诉专利具有实质差别,不构成侵权。

(2)富满2530案

①201220184158.5号实用新型专利不具备创造性,专利权不稳定

经核查,本案涉及专利系实用新型专利,未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原告未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权不稳定。根据发行人委托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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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检索咨询中心2021年8月出具的专利稳定性分析报告,201220184158.5号专利权利要求1-2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专利权不稳定。即使该实用新型的专利权稳定,经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核查,和诉争实用新型专利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日申请的ZL201210127616.6号发明专利已于2014年9月17日因为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规定的创造性规定而被驳回专利申请,且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上述发明专利时仅引用了一篇对比文件。该驳回申请未被提起复审,法律状态已经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20)第18号指导案例

,“当事人就同一技术方案同日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申请因不具备新颖性或者基于相同技术领域的一篇对比文件被认定不具备创造性而未获授权且其法律状态已经确定,当事人另行依据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侵权损害救济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②发行人产品技术方案未落入涉诉专利的保护范围

由于富满电子并未在本案中固定主张侵权的权利要求范围,发行人以涉诉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1和独立权利要求2作为对比参考,如果涉诉专利的技术特征没有落入任何一个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则自然不会落入任何一个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在富满2530案中,英集芯的IP5109芯片技术特征与涉诉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1和独立权利要求2相比,至少缺少以下技术特征、从而未落入涉诉专利的保护范围:所采电路装置不同;形成回路不同。

首先,原告诉争专利权利要求一主张的电路架构由四个MOS场效应晶体管(M1、M2、M3、M4)、七个节点(1、2、3、4、5、6、7)及相关电容、电流采样电阻组成,其中M1源极接节点1,节点1外连两个MOS场效应晶体管与电阻R2;发行人IP5109芯片电路架构与诉争专利相比仅有三个MOS场效应晶体管,对应M1处源极直连节点7,节点1处只外连一个MOS场效应晶体管、

(2020)最高法知民终699号上诉人安徽朗汀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孙希贤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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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外连电阻,所采电路装置与形成电流回路均有不同。

其次,原告诉争专利权利要求二主张的电路架构将二极管D0代替M1、其他装置及位置与权利要求一一致,实现相同技术效果;发行人IP5109芯片电路架构与诉争专利相比,不含二极管装置,并且MOS场效应晶体管在电路中的所处位置不同,所采电路装置与形成电流回路仍然均有不同。

③比对结论

综上,201220184158.5号实用新型专利不具备创造性,专利权不稳定;被诉侵权的IP5109芯片未落入涉诉专利的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保护,因此被控产品技术方案与涉诉专利具有实质差别,不构成侵权。

(3)富满2531案

①201420407134.0号实用新型专利不具备创造性,专利权不稳定

由于本案涉及专利系实用新型专利,未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审查,原告未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权不稳定。根据发行人委托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2021年8月出具的专利稳定性分析报告,201420407134.0号专利权利要求1-10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专利权不稳定。

经核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和诉争专利就同一技术方案申请的201410351391.1号发明专利(即:富满行政诉讼案涉案专利)已经因为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规定的创造性而被作出无效决定。

②发行人产品技术方案未落入涉诉专利的保护范围

被控侵权的IP5109芯片与涉诉专利充电过程上的区别体现了IP5109芯片与富满电子专利方案的根本性差异。

原告专利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1为:一种充电系统,具有芯片外部电路和芯片内部电路,芯片外部电路和芯片内部电路构成负反馈环路,其特征在于,芯片外部电路包括供电接口和电池充电端,芯片内部电路包括电流设定单元、反馈控制单元以及开关网络 ;所述供电接口输出端连接所述电流设定单元、反馈控制单元以及开关网络的输入端,所述电流设定单元输出端连接所述反馈控制单元,所述反馈控制单元输出端连接开关网络,所述开关网络的输出端连接所述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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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充电端。原告实用新型专利与发行人被控产品的区别技术特征为:发行人被控的5109产品的电流设定单元没有直接与供电端口建立电性连接,而是与属于反馈控制单元的补偿网络2连接,与权利要求1的特征“所述供电接口输出端连接所述电流设定单元”不相同也不等同。

原告实用新型只有权利要求1为独立权利要求。当权利要求1不落入保护范围时,发行人被控产品也不落入原告实用新型其他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③比对结论

综上,201220184158.5号实用新型专利不具备创造性,专利权不稳定;被诉侵权的IP5109芯片未落入涉诉专利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因此被控产品技术方案与涉诉专利具有实质差别,不构成侵权。

(4)吴钰淳行政诉讼案

①201710106020.0号发明专利不具备创造性

吴钰淳于2019年向发行人分别提起(2020)粤03民初2755号、(2020)粤03民初4584号侵害发明专利权诉讼案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英集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涉诉的吴钰淳201710106020.0号发明专利无效,该发明专利已于2021年3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即不具有创造性为法律依据作出无效审查决定。

②发行人产品的技术方案使用的是现有技术,不存在侵犯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形

即使在行政诉讼程序中最终确认该专利有效,吴钰淳在此前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发行人芯片产品也不侵犯该专利的知识产权。在相关专利侵权案件中,根据深圳市公标知识产权鉴定评估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书》,涉诉产品充电技术方法的技术特征与诉争专利申请日前市场中已公开销售的同类型产品充电技术方法的技术特征相同,属于现有技术。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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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吴钰淳在此前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英集芯IP5328芯片、IP5322芯片产品不侵犯该专利的知识产权。

③比对结论

综上,201710106020.0号发明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即不具备创造性为法律依据宣告无效;即使该发明专利在行政诉讼中获得有效性认可判决,在相关(2020)粤03民初2755号、(2020)粤03民初4584号侵害发明专利权诉讼案件中,发行人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吴钰淳在此前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英集芯IP5328芯片、IP5322芯片产品不侵犯该专利的知识产权。综上,发行人相关产品与原告所主张权利存在差异,不存在侵犯原告知识产权的情形,原告的专利技术不涉及发行人核心技术,发行人自身核心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使用上述涉诉专利的具体情况

1、发行人依据如下标准确定了报告期内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使用涉诉专利的产品范围:

(1)富满行政诉讼案(发行人为第三人)

确定依据:本案为行政诉讼,发行人为第三人,行政诉讼案件中并未直接指向发行人侵权产品,相关侵权产品的确定系以本案的关联案件即富满电子2018年诉发行人侵犯其ZL201410351391.1号专利的专利侵权诉讼起诉状中指向的发行人侵权产品为依据,确定涉诉产品为IP5109芯片。

(2)富满2530案

确定依据:根据原告提交的起诉状,确定涉诉产品为IP5109芯片。

(3)富满2531案

确定依据:根据原告提交的起诉状,确定涉诉产品为IP5109芯片。

(4)吴钰淳行政诉讼案(发行人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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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依据:本案为行政诉讼,发行人为第三人,行政诉讼案件中并未直接指向发行人侵权产品,相关侵权产品的确定系以本案的关联案件即吴钰淳2019年诉发行人侵犯其ZL201710106020.0号专利的专利侵权诉讼起诉状中指向的发行人侵权产品为依据,确定涉诉产品为IP5322芯片、IP5328芯片。

2、发行人使用或可能使用到上述涉诉专利的产品名称、收入及毛利金额、占比,相关产品目前的库存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涉诉产品的型号包括IP5109、IP5322、IP5328,报告期内各期的销售收入、毛利及库存情况如下:

芯片 型号销售收入 (万元)销售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毛利金额 (万元)毛利金额占发行人毛利总额比例期末库存情况 (万颗)对应晶圆型号期末库存晶圆情况 (片)
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
IP5109-----GC1001-
IP5322203.070.94%102.461.23%69.18GC100825
IP5328261.671.21%163.661.97%96.40
合计464.742.15%266.123.20%165.58-25
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芯片 型号销售收入 (万元)销售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毛利金额 (万元)毛利金额占发行人毛利总额比例期末库存情况 (万颗)对应晶圆型号期末库存晶圆情况 (片)
IP5109-----GC1001-
IP532283.680.24%39.720.30%33.99GC100831
IP53287.630.02%3.920.03%93.53
合计91.300.26%43.640.33%127.52-31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芯片 型号销售收入 (万元)销售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毛利金额 (万元)毛利金额占发行人毛利总额比例期末库存情况 (万颗)对应晶圆型号期末库存晶圆情况 (片)
IP5109-----GC1001-
IP53224.990.01%2.270.02%6.79GC100831
IP5328----62.95
合计4.990.01%2.270.02%69.74-31
2021年1-6月/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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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片 型号销售收入 (万元)销售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毛利金额 (万元)毛利金额占发行人毛利总额比例期末库存情况 (万颗)对应晶圆型号期末库存晶圆情况 (片)
IP5109-----GC1001-
IP53225.930.02%3.060.02%13.25GC10082
IP5328----59.07
合计5.930.02%3.060.02%72.31-2
报告期内合计
合计566.960.43%315.080.63%---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鑫恒富科技7.00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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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黄洪伟0.9659.65
3陆伟强0.2402.40
4刘文俊0.2252.25
5戴加良0.2242.24
6唐晓0.2242.24
7丁家平0.2242.24
8江力0.2242.24
9曾令宇0.2242.24
10陈鑫0.1501.50
11陈伟0.1301.30
12钱彩华0.1001.00
13林长龙0.0700.70
合计10.000100.00
主要内容相关条款
经营决策第一条 项目公司的市场目标、研发内容及工作计划由公司股东共同商议决定。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壹仟万元人民币,预计甲方为本项目投入的资金为壹仟万元人民币,乙方以其技术入股。
财务核算第三条 项目公司研究开发经费、项目公司财务核算以及公司分红: 1、研发经费的承担:项目公司成立初期。研发经费由甲方承担,按实际开支支付;当项目公司盈利能够完全支付项目公司运营成本之日起,研发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2、项目公司财务独立核算,每月向全体股东公布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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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相关条款
3、项目公司本财年度净利润大于或等于100万元时,项目公司拿出年净利润的10%用于该项目公司的员工年终奖金。余下净利润归项目公司股东所享有。 4、当项目公司本财年净利润大于100万且小于等于500万时,项目公司拿出本财年股东所享有的净利润的40%用于股东分红;当项目公司年利润大于500万时,拿出本财年股东所享有的净利润50%用于项目公司股东分红;当项目利润大于1000万时,拿出本财年股东所享有的净利润60%用于项目公司股东分红。 5、如果乙方股东成员离职,由甲方以股份回购的方式,将其持有的股份收回。离职成员不能继续持有项目公司股份,不能继续获得项目公司相关权益。
研发成果第八条 甲乙方应当保证其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以不合法手段获取第三方技术成果而产生的纠纷,乙方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九条 乙方不得在完成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条 双方确定,项目公司及乙方在项目公司的一切研发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专利等皆由项目公司股东共同享有。
序号研发成果对应芯亿满产品型号归属约定实际交付情况
1编号PB100全系列(包含A、B、C、D、E五个版本)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EC205、EC206、EC207、EC209《合作开发协议》第十条之约定,芯亿满的一切研发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专利等皆由芯亿满股东共同享有。研发成果(包括版图和光罩等)已交付给富满电子并在和舰科技投片,由富满电子销售
2编号XY6280(EC100)全系列(包含A、B二个版本)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EC100
序号研发成果归属约定实际交付情况
1一种充电系统及充电方法《合作开发协议》第十条之约定,芯亿满的一切研发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专利等由富满电子申请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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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研发成果归属约定实际交付情况
(201410351391.1)皆由芯亿满股东共同享有。
2一种充电系统(201420407134.0)由富满电子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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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全措施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第三方查询网站等公开渠道,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诉讼案件中的原告尚未采取相关诉讼保全措施。其中富满2530案、富满2531案、鑫恒富案及刘文俊案的原告已与发行人及黄洪伟等被告于2021年7月20日签署《和解协议》,刘文俊案、鑫恒富案、富满2530案及富满2531案均已撤诉结案。

2、发行人从未使用过上述涉诉专利,不会持续扩大“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从而导致赔偿金额增加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从未使用过上述涉诉专利,不涉及会持续扩大“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从而导致赔偿金额增加的情形。谨慎起见,发行人以原告起诉材料中所主张的发行人侵权产品为范围,对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库存情况统计如下表:

相关产品对应晶圆型号生产及晶圆采购情况销售情况库存情况
IP5109GC10012015年10月后已不再采购对应晶圆2016年12月后已停止销售,且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销售-
IP5322GC10082019年1月后已不再采购对应 晶圆仅销售库存芯片产品13.25万颗
IP532859.07万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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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发行人实际情况、应对措施等,本次诉讼纠纷可能给发行人带来的赔偿金额

(1)测算依据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及第四款的规定,赔偿数额可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其中,针对侵权获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由于对单款产品的营业利润、销售利润在前述规定中并无明确的计算方式,因此从更为不利的角度以毛利额测算诉讼可能对发行人造成的影响。

(2)测算过程与测算结果

发行人涉及的诉讼案件中,根据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富满行政诉讼案(行政诉讼中无具体侵权产品指向,此处以关联案件即(2019)粤03民初245号富满电子诉发行人专利侵权中指向的侵权产品为确定依据)、富满2530案及富满2531案涉及的侵权产品指向发行人IP5109芯片;吴钰淳行政诉讼案(行政诉讼案中无具体侵权产品指向,此处以关联案件(2020)粤03民初2755号吴钰淳诉发行人及深圳市大麦创新产品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及(2020)粤03民初4584号)吴钰淳诉发行人及深圳市绿联科技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中指向的侵权产品为确定依据)涉及的侵权产品指向发行人IP5322芯片和IP5328芯片;刘文俊案为合同纠纷,不涉及具体侵权产品;鑫恒富案中原告未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内容及种类,不涉及具体侵权产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修正)》第十七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谨慎起见,发行人以报告期为限,对于上述案件可能产生的赔偿金额,分别测算如下:

①富满行政诉讼案、富满2530案、富满2531案(对应IP5109芯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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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发行人IP5109芯片已停止销售,且报告期内不存在销售情形且富满2530案、富满2531案均已撤诉结案。结合司法审判实践,极端情况下,即使法院认定发行人侵权事实成立,考虑到诉讼时效、发行人实际销售情况等因素,法院较大概率会按照法定赔偿标准判处100万元以下

赔偿金额。

②刘文俊案及鑫恒富案

根据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诉讼代理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刘文俊案及鑫恒富案不涉及具体侵权产品,且均已撤诉结案。

③吴钰淳行政诉讼案(对应IP5322及IP5328芯片产品)

根据前述测算依据,发行人从更为不利的角度以毛利金额测算诉讼可能对发行人造成的影响,报告期内IP5322及IP5328芯片产品的销售毛利情况如下表:

时间IP5322毛利(万元)IP5328毛利(万元)
2018年度102.46163.66
2019年度39.723.92
2020年度2.27-
2021年1-6月3.06-
合计147.51167.58

经检索,2021年7月31日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为“全部/部分支持”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共568件,判决赔偿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共501件,占比超过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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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数模混合SoC集成技术、快充接口协议全集成技术、低功耗多电源管理技术、高精度ADC和电量计技术、大功率升降压技术等,上述诉讼事项所涉的专利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在研技术在技术原理、具体表征、应用场景等方面均不相同,且均不涉及发行人自身知识产权的权属纠纷问题。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及在研项目立项文件等资料,发行人目前的在研项目、其采用的技术方案及与涉案专利技术的关系如下表: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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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在研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的应用领域采用的技术方案及与涉案专利技术的关系
13.6A单口快充车载充电芯片针对车载充电器应用,集成低内阻功率MOSFET和全部快充协议,支持PD/PPS等快充协议的标准认证。在现有车载充电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车充、快充电源适配器车充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2基于MCU的单口PD快充协议芯片针对GC1317更换工艺平台,增加客户方便配置的选项,便于客户自行开发方案功能快充电源适配器主要是快充协议,和涉案专利无关
3双口PD快充的车载充电芯片针对车充产品,实现可以双口PD快充的规格车充、快充电源适配器车充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4超低功耗升压DC-DC芯片输出5V和3.3V可选,常开模式下电池耗电在5uA以下,4V电池耗电在3uA以下TWS耳机仓和低功耗手持设备TWS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5高精度低功耗高端单节锂保芯片电流保护精度常温在1mV,电压在15mV,不带PUMP的功耗在2uA以下,带PUMP的功耗在5uA以下,VM耐压-28V,可替代高端日系芯片移动设备,比如手机等锂电保护IC,和涉案专利无关
6TWS充电仓芯片03主打低成本TWS耳机市场TWS充电仓TWS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7高压线性充电充电1,2,3节锂电或铁锂电,输入和输出耐压38V,能调充电电压,充电电流,有NTC电池监控保护功能和timer保护功能,灯光可3中模式选择电子烟或POS机等手持设备线充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8全集成功率MOSFET、支持全快充协议的的升降压电源芯片针对大功率高端快充移动电源和高端车充应用,采用升降压架构,集成全部路径MOSFET,支持2-4节电池应用,集成所有快充协议,拓展高功率移动电源和车充产品线快充移动电源、车充、快充电源适配器采用升降压架构,和涉案专利所采用的4个功率MOS的连接方式的技术特征不一样;多口快充切换技术是公司已经授权专利技术,和涉案专利技术特征不一样;充电电流自适应方法采用模拟环路自动调节和多电压档位调节,和涉案专利技术特征不一样
9支持多协议的快充sink端协议芯片针对手机和平板等需求快充输入的应用,支持BC1.2、QC快充协议输入和输出,应用于手机和平板主板充电接口手机、平板主要是快充协议,和涉案专利无关
10固化ROM版本的PD协议芯针对单A口/C口 PD快充应用,按照认证流快充电源适配器主要是快充协议,和涉案专利无关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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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在研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的应用领域采用的技术方案及与涉案专利技术的关系
程固化软件代码,可以配置快充的电压、电流、保护等各种规格。可以通过改版实现流程和软件代码变更
11集成MCU和快充协议的升降压控制芯片针对大功率高端快充移动电源和高端车充应用,采用升降压架构,采用外部开关MOSFET,集成路径MOSFET,支持2-4节电池应用,集成所有快充协议,集成无线充电,拓展高功率移动电源、车充产品线、无线充产品线快充移动电源、车充、无线充采用升降压架构,和涉案专利所采用的4个功率MOS的连接方式的技术特征不一样;多口快充切换技术是公司已经授权专利技术,和涉案专利技术特征不一样;充电电流自适应方法采用模拟环路自动调节和多电压档位调节,和涉案专利技术特征不一样
12AMOLED屏电源管理芯片三路输出满足当代和下一代AMOLED的屏功率和时序要求,通过SWIRE可调3路输出电压,两路正压boost输出,输出电压最高7.9V,负压buck-boost输出-0.8V到-6V,屏的正负电流能力要到700mAAMOLED屏的移动设备PMIC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13支持双口PD独立输出的快充协议IC针对双口PD输出应用、双路独立输出的快充适配器,支持全部快充协议、集成双FB反馈回路,可以在系统升级的快充协议IC快充移动电源、车充、快充电源适配器主要是快充协议,和涉案专利无关
14高性能车充芯片支持恒压,恒流和恒功率工作,耐压40V,输出宽范围可调,支持协议调压和反馈调压,支持氮化镓MOSFET的驱动车充和适配器中的车充车充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15低功耗多功能高精度线性充电单节线充,EOC低至1mA,带系统路径管理功能,带shipping mode功能,输入和电池到系统都双向关断,输入耐压到21V,支持DPM功能且最低到3.8V。完善的保护。带1路低功耗的LDO输出。能匹配MPS和Ti的芯片TWS耳机或IOT中小体积锂电充电设备锂电保护IC,和涉案专利无关
16开关充电和升压DC-DC二合一芯片输入耐压到20V,开关充电电流最大2.5A,电池供电时boost低功耗到5uA以下,充电和放电是给5V输出能无缝切换。带1路3.3V的LDO输出。下一代需要快充的TWS耳机仓或需要5V常在的手持设备TWS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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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在研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的应用领域采用的技术方案及与涉案专利技术的关系
17直流马达驱动芯片集成H桥,耐压12V的H桥电压,芯片供电范围2V到7V,过流保护2A。支持休眠模式和转的方向。电动牙刷,玩具马达驱动IC,和和涉案专利无关
18高压高可靠性降压DC-DC输入24V耐压,输入12V,输出5V,电压可通过反馈可调,每个脚短路和断路保护,频率可内部调和外部调。家电降压DC-DC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19高精度3节锂保芯片3节锂保,可选项为2节锂保,电流保护精度常温在3mV,电压在15mV,VM耐压-28V,带断线检测功能和电池过温保护功能,可做高端客户锂保。电动工具,机器人,吸尘器等锂电保护IC,和涉案专利无关
20TWS充电仓芯片01主打大电池低成本TWS耳机市场TWS充电仓TWS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21全集成MOSFET的双口PD快充移动电源芯片针对快充移动电源应用,集成全部功率MOSFET,支持所有的快充协议,进一步降低IC成本,提高效率,提高EMI性能和可靠性。在现有快充移动电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快充移动电源采用的电路架构不需要电池端电流电阻,且采用6个功率MOS,和涉案专利所采用的4个功率MOS的连接方式的技术特征不一样;多口快充切换技术是公司已经授权专利技术,和涉案专利技术特征不一样;充电电流自适应方法采用模拟环路自动调节和多电压档位调节,和涉案专利技术特征不一样
22支持硬件数码管电量显示的5v3A全集成移动电源芯片针对非快充移动电源,集成全部功率MOSFET,集成硬件数码管驱动,集成硬件电池电量计算法,提升现有产品的升压效率,提高可靠性普通移动电源采用的电路架构不需要电池端电流电阻,且采用5个功率MOS,和涉案专利所采用的4个功率MOS的连接方式的技术特征不一样;充电电流自适应方法采用模拟环路自动调节和多电压档位调节,和涉案专利技术特征不一样
23高精度小封装锂电保护IC针对TWS小容量电池的锂电池保护IC,极低的静态电流、极小的封装体积小容量锂电池保护、TWS充电仓锂电保护IC,和涉案专利无关
24支持5V充电的普通多协议芯片针对适配器、移动电源的识别芯片,支持QC2.0快充识别,支持DCP、BC1.2协议,目前市场逐步支持QC2.0和DCP快充技术,电池充电器、USB输出端口主要是快充协议,和涉案专利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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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在研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的应用领域采用的技术方案及与涉案专利技术的关系
实现更好的市场竞争优势
25TWS充电仓芯片02主打手机应急充TWS耳机市场TWS充电仓、个人护理TWS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26TWS充电仓芯片04主打超低成本TWS耳机市场TWS充电仓TWS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27TWS充电仓芯片05主打品牌客户和耳机快充高端TWS市场TWS充电仓、电机驱动、小家电TWS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28新架构DC-DC控制器testchip芯片验证新的DC-DC架构车充、快充电源适配器单独的DC-DC控制器IC,和涉案专利无关
29集成路径控制的快速充电协议SOURCE芯片针对单A口或单C口快充应用的快充协议IC,外置路径MOSFET,支持各种功率配置,支持QC,AFC、FCP/SCP、VOOC、SFCP、PD等各种快充协议。快充电源适配器主要是快充协议,和涉案专利无关
30集成路径MOSFET的快速充电协议SOURCE芯片针对单C口应用的快充20W PD适配器的快充协议IC,快充电源适配器主要是快充协议,和涉案专利无关
31无线充电接收芯片针对无线充接收端充电应用,集成所有功率管,集成同步整流和LDO调压,支持软硬件FOD异物侦测调节,支持Qi协议认证要求;支持FSK双向通信,支持各类私有充电协议的无线充接收充电IC无线充RX应用无线充充电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32基于MCU的单口PD快充协议芯片02针对GA1317/GC1327更换工艺平台,提升性能指标,扩充协议产能。快充电源适配器主要是快充协议,和涉案专利无关
332串升压充电芯片针对GC1509项目降低成本,提升精度,降低成本2串锂电池或磷酸铁锂电池升压充电锂电保护IC,和涉案专利无关
34emark 线缆识别芯片针对C to C Emark线缆开发新产品线,同时针对客户的特殊需求定制特殊的规格。PD快充的EMARK线缆识别主要是EMARK线缆识别,和涉案专利无关
35高性价比的2节锂保具有过压,过流,欠压的两节锂保,6引脚封装,外围器件少,电流精度15mV,电压精度25mV电动工具,机器人,电动玩具和飞行器等锂电保护IC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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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在研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的应用领域采用的技术方案及与涉案专利技术的关系
36汽车前装车充芯片针对汽车电子前装市场,可以过AEC-Q100车规认证,导入汽车前装市场汽车电子车充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37全集成的无线充发射端芯片针对无线充电,集成NMOS全桥驱动和全桥功率MOS,集成无线充电控制电路,实现低成本无线充电方案车载无线充电,背夹、无线充电底座无线充充电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38家电辅助电源芯片针对DC-DC控制器产品的空缺,补全公司产品线,进一步夯实公司竞争优势移动设备适配器、电池充电器、小家电辅助电源单独的DC-DC控制器IC,和涉案专利无关
39锂电保护芯片针对可充电电池的过压保护,集成了电池安全运行需要的一整套检测和保护。可以自行设定保护阈值和延迟,且具有多种配置可以使用。不间断电源备用电池、笔记本电脑、电动工具等锂电保护IC,和涉案专利无关
40集成ADC且基于I2C控制的单节电池充电IC针对智能设备大功率快速充电需求,实现高可靠性和稳定性,可采集电压,电流,温度信息,完善各种状态信息和设定信息,实现系统充电控制单节大功率锂电充电应用主要是chargepump IC,和涉案专利无关
41支持硬件数码管的快充移动电源芯片22.5W快充移动电源工艺平台升级移动电源、手机平板充电器采用的电路架构不需要电池端电流电阻,且采用6个功率MOS,和涉案专利所采用的4个功率MOS的连接方式的技术特征不一样;充电电流自适应方法采用模拟环路自动调节和多电压档位调节,和涉案专利技术特征不一样
42线缆加密IC线缆加密专用IC线缆识别和加密主要是快充协议线缆加密IC,和涉案专利无关
43能量收集IC专门针对太阳能、热电发电机、高阻抗源产生的uw至mw级的电能收集IC能量收集低功耗能量收集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44最大输出20W具有PD(PPS)快充的车载充电芯片支持PD(PPS)快充协议,支持40v输入,最大输出20W的车载充电芯片车充和适配器中的车充车充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45多核处理器PMIC芯片针对物联网的多核处理器全集成、高效率、低成本的电源管理芯片4G/5G物联网终端PMIC芯片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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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在研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的应用领域采用的技术方案及与涉案专利技术的关系
46大功率音频功率放大芯片15W输出功率音频功放大功率音箱音频classD IC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47新一代智能音频IC根据喇叭反馈动态调整音频输出手机、蓝牙音箱等智能音频产品,和涉案专利无关
48集成蓝牙协议的LED照明控制芯片集成蓝牙控制协议的LED照明控制芯片,为蓝牙智能LED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智能照明、蓝牙LED灯蓝牙和LED照明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49带LPS检测功能的锂电保护芯片符合LPS认证要求的高精度低功耗芯片移动设备,比如手机等锂电保护IC,和涉案专利无关
504串5串初级锂电保护芯片针对4、5串锂电池保护芯片,实现电池保护以及分口应用,支持CTL控制的PWM输入,实现电机驱动电动工具、吸尘器等锂电保护IC,和涉案专利无关
51耐压66v的单C口PD升降压控制芯片将升降压控制芯片的耐压提升到65v,支持单C口PD快充协议车载充电器、移动电源、小家电等车充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52集成充放电管理和MCU的小风扇控制芯片集成1A线性充电和MCU电源管理芯片,实现最高12V/0.8A的DCDC输出,实现高集成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优势小风扇、电动牙刷,手电筒,感应灯等线充和DCDC相关技术,和涉案专利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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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发行人的在研项目均不涉及被诉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因此即便产生不利诉讼后果,也不会对发行人的在研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不利诉讼后果不会对发行人产品销售、存货、经营成果、业绩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如上文所述,上述诉讼案件给发行人带来高额赔偿的风险较低,案件指向的侵权产品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收入及利润贡献极低,仅存在少量库存,即便产生不利诉讼后果,也不会对发行人产品销售、存货、经营成果、业绩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结合案件实际,上述诉讼不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所认定的故意专利侵权情形,不需要按照惩罚性赔偿的要求测算不利诉讼结果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规定,原告主张被告故意侵害其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且情节严重,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处理。

“第三条 对于侵害知识产权的故意的认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被侵害知识产权客体类型、权利状态和相关产品知名度、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关系等因素。

对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初步认定被告具有侵害知识产权的故意:

(一)被告经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通知、警告后,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

(二)被告或其法定代表人、管理人是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实际控制人的;

(三)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存在劳动、劳务、合作、许可、经销、代理、代表等关系,且接触过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

(四)被告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有业务往来或者为达成合同等进行过磋商,且接触过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

(五)被告实施盗版、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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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可以认定为故意的情形。

第四条 对于侵害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认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侵权手段、次数,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地域范围、规模、后果,侵权人在诉讼中的行为等因素。被告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因侵权被行政处罚或者法院裁判承担责任后,再次实施相同或者类似侵权行为;

(二)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

(三)伪造、毁坏或者隐匿侵权证据;

(四)拒不履行保全裁定;

(五)侵权获利或者权利人受损巨大;

(六)侵权行为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健康;

(七)其他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及实际控制人的访谈确认,上述诉讼案件中,发行人事先未收到原告的通知、联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定代表人也与原告没有关联关系,发行人与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劳务、合作、许可、经销、代理、代表等关系,也没有业务往来或者为达成合同等进行过磋商,发行人亦未实施盗版、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并无侵权的故意,亦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因此,发行人上述诉讼不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所认定的故意专利侵权情形,不需要按照惩罚性赔偿的要求测算不利诉讼结果的影响。

(八)结合诉讼请求的赔偿金额等,相关诉讼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更

深圳市鑫恒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诉发行人及黄洪伟等人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及刘文俊诉发行人及黄洪伟等人合同纠纷案两案中,黄洪伟为共同被告。2021年7月,上述案件中的原被告双方已签署《和解协议》,原告鑫恒富及刘文俊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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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主审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鑫恒富案及刘文俊案均已撤诉结案。因此黄洪伟不存在赔偿义务,不会对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更。

(九)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1、结合上述分析,上述案件公司败诉的可能性较低,且发行人已与富满2530案、富满2531案、鑫恒富案及刘文俊案的原告达成和解,相关案件均已撤诉结案。同时富满电子将授权部分自有知识产权给予发行人使用,发行人分三年向富满电子累计支付5,200.00万元款项。因所授予的知识产权难以在总支付款项中进行拆分同时考虑到知识产权对公司价值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全部款项一次性计入和解及授权支出处理。根据上述诉讼事项原告起诉状所述内容,涉及发行人的产品为IP5109芯片、IP5322芯片及IP5328芯片,涉诉产品在报告期内对发行人的收入及利润贡献占比极低,且发行人未来仅销售库存芯片产品。上述产品不属于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2、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数模混合SoC集成技术、快充接口协议全集成技术、低功耗多电源管理技术、高精度ADC和电量计技术、大功率升降压技术等,上述诉讼事项所涉的专利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在研技术在技术原理、具体表征、应用场景等方面均不相同;此外,上述案件均不涉及发行人自身主要资产、商标等的权属纠纷问题;

3、结合相关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发行人可能承担的赔偿金额占其收入、利润比重均较低;因此,即使发生极端不利诉讼后果,扣除发行人涉及诉讼的专利产品报告期内的全部业务收入和利润贡献,该等后果也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也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发行人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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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最近3年不存在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涉及重大违法行为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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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
黄洪伟陈 鑫吴一亮
敖静涛张 鸿
监事:
林丽萍陆邦瑞熊 伟
刘奕奕叶 桦
除董事、监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徐 朋谢护东LING HUI (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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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
黄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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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郭晓航
保荐代表人:
张 鹏田 来
总经理:
马 骁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江 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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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马 骁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江 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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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7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江 华李一帆
马双双于 玥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乔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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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欧昌献彭 敏
周安兵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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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9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贺 华齐山松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姜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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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

八、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欧昌献周安兵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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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欧昌献彭 敏
周安兵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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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一)查阅地点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港湾1号港9栋三楼

电话:0756-3393868

传真:0756-3393801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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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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