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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康新能: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完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7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1-066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和违规担保解除完毕

的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新能”或“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了《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违规担保已解除。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原因及清偿过程

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原因

为满足公司业务转型前汽车租赁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和原子公司武汉合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动力”)、武汉合康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智能”)为主营汽车租赁业务的原子公司武汉畅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畅的”),石家庄畅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畅的”)、杭州畅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畅的”)提供资金支持。

因战略转型,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石家庄畅的65%股权出售给原实际控制人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上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丰集团”)。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分别于2020年8月19日、9月1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武汉畅的90%股权,杭州畅的85%股权全部出售给叶进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丰集

团。上述子公司自控制权转移之日起,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8月20日、9月17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上述子公司自控股权转移之日尚对公司有909.44万元财务资助未偿还,因其已不再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且为关联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上述909.44万元转为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为尽早解决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公司董事会积极与叶进吾及上丰集团协商沟通,2021年9月清偿完毕石家庄畅的资金占用160万元。针对剩余武汉畅的739.44万元和杭州畅的10万元的资金占用,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叶进吾及上丰集团签署了《武汉合康智能电气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有关债务安排协议》、《武汉合康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有关债务安排协议》,将持有的合康智能64%股权和合康动力60%股权出售给上丰集团及叶进吾先生。2021年3月8日、2021年4月23日,合康智能、合康动力分别完成工商变更,其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武汉畅的和杭州畅的不再存在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债权方占用方发生日期2020年12月31日余额2020年4月20日余额(年报披露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额
合康新能石家庄畅的2019.011601600
合康智能武汉畅的2019.016800
合康智能杭州畅的2020.021000
合康动力武汉畅的2020.11671.44671.440
合计909.44831.440

二、违规担保形成原因及解除情况

因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叶进吾在未履

行相应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安排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违规为应付供应商江西江特电机有限公司货款1,294.47万元提供担保;于2019年1月7日违规为应付供应商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货款837.44万元提供担保。上述对外违规担保共计2,131.91万元。截止公司2021年2月9日披露《关于公司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司尚存向江西江特电机有限公司的679.16万元违规担保未解除。针对该违规担保事项,叶进吾及上丰集团已积极提供反担保措施。2021年5月24日,经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公司与江西江特电机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公司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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