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28证券代码:400045 证券简称:猴王5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2021年11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1年11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于会议召开当日时间上午10:30前,前往会议地点办理签到手续。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10:30 。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045 | 猴王5 | 2021年12月6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深圳市龙岗区布龙路 208 号 E 栋三楼会议室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已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已就终止相关持续督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在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终止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说明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与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为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说明报告》。
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拟聘请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变更持续督导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拟聘请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鉴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实际工作需要,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变更的所有相关具体事宜。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9:30至2021年12月13日上午10: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黄圣晓18825256961
(二)会议费用: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法人股东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一)《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