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章节
章节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三条 |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吸附及离子交换树脂、新能源及稀有金属提取分离材料、固相合成树脂、层析树脂、核级树脂和生物医药酶载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吸附、交换分离系统装置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管道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不含特种机械设备)、化工设备和机电设备的安装及系统集成;吸附分离应用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和服务、房地产租赁、物业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公司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国内外业务的需求和公司自身的发展能力,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调整公司的经营范围或投资方向、方法等。 |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吸附及离子交换树脂、新能源及稀有金属提取分离材料、固相合成树脂、层析树脂、核级树脂和生物医药酶载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吸附、交换分离系统装置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管道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不含特种机械设备)、化工设备和机电设备的安装及系统集成;吸附分离应用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和服务、房地产租赁、物业服务、道路运输;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公司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国内外业务的需求和公司自身的发展能力,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调整公司的经营范围或投资方向、方法等。 |
《公司章程》最终版本以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通过为准。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