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奥迪威: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5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关

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关联采购及关联销售

①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②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21年1月-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肇庆中晶实业有限公司出售商品--95,361.511,084,256.74
③应付账款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肇庆中晶实业有限公司--2,029,663.081,643,058.01
合计--2,029,663.081,643,058.01
(1)中科传启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持有中科传启19.40%的股权。根据双方投资协议,公司不参与中科传启的经营管理,公司对其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中科传启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科传启的采购商品情况如下:
③投资业绩补偿 根据双方投资协议,对中科传启2018年-2020年的业绩和估值进行了约定,如中科传启经审计的净利润、销售收入和估值均不能达到相应的业绩承诺目标,中科传启应按公司出资金额的6%每年支付补偿金占用费,各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拖延、阻碍或拒绝支付。公司有权要求中科传启或武帅兵、中科传启(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上述义务。 由于中科传启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销售收入和估值均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经双方确认,中科传启应付公司2018年补偿金占用费154,520.55元、2019年补偿金占用费600,000.00元,合计754,520.55元。 ④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科传启往来款的账面余额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中科传启预收款项--27,000.00240,000.00
中科传启合同负债29,911.5015,929.20--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肇庆中晶实业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65住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注册地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陈贻桢实际控制人:万圣(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机动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电器、灯饰制品、玩具、计算机及电子技术信息相关制品、模具、塑料制品、五金制品;自有物业租售及管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原董事林益民之妻妹宋华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宋华女士担任唯一董事的万圣(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及万圣(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肇庆中晶实业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由于林益民先生于2018 年12月辞去董事职务(公告编号:2018-056),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自关联关系解除之日起12个月内仍需认定为关联方,故认定2019年1月至12月期间肇庆中晶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隆基绿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住所:西安市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88号办公楼二层注册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88号办公楼二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振国实际控制人: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营业务: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并网和离网发电系统工程、太阳能照明系统工程、钢结构工程、光伏大棚的设计与施工;光伏电池板、电池片和组件、光伏控制器、逆变器、汇流箱、电线电缆的销售、安装、维护;新能源产品、新材料产品的开发;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产品、机电设备(不

公告编号:2021-065含汽车)、仪器仪表及配件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钟宝申先生担任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而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隆基绿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100%股份,故认定隆基绿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日常运营起到积极作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负面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日常运营起到积极作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负面影响。

(一)《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