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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5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根据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在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

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议公司《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我们认为: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能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查阅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关联交易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和其他的公司制度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确认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并上市提供咨询服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三家具备证券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考察,我们认为: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是合适的。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

本次发行并上市提供咨询服务,该等中介机构均具备为本次发行并上市提供服务的必备资质。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并上市提供咨询服务,能确保高效、规范推进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并上市提供咨询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选举梁美怡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选举梁美怡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相关议案内容,并经认真审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工作经历等资料,我们未发现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董事候选人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和资格。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选举梁美怡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确认关联方及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确认关联方及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预计公司关于确认关联方及预计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马文全、田秋生、刘圻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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