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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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卓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2月20日披露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90,000.00万)。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和确定。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将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调整后投入金额 |
1 | 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 | 13,917.70 | 13,900 | 3,885.59 |
2 | 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 | 38,379.93 | 38,000 | 38,000 |
3 | 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762.53 | 14,000 | 14,000 |
4 | 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1,810.86 | 21,000 | 21,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100.00 | 3,100 | 3,100 |
合计 | 91,971.62 | 90,000 | 79,985.59 |
公司监事会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