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相关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亿元,授信期限二年;
2.同意公司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
1. 同意公司以现金1,103,829,318.18 元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16%股权,其中以现金862,512,000.00元收购关联方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3.42%股权,以现金241,317,318.18元收购非关联方北京沃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石洪利等33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74%股权;
2. 同意公司后续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剩余18.84%的股
权,该部分股权待满足相关转让条件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进行收购,最终收购价格不高于本次经国资备案的按股权比例折算的资产评估结果;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该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永政、邓文斌、张萌、汤亚楠、聂森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临2021-078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