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收购北京首创大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项收购将进一步增强在环保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将业务范围延伸至大气综合治理领域,逐步构建起“水、固、气、能”综合服务能力。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收购事宜选聘的评估和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独立性,本次评估结果合理。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孟焰、车丕照、刘俏、徐祖信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