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管理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3年1月25日止。
关联董事丁泽成先生、张威先生、张小明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