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2日以书面、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并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顺利获得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有利于其业务发展,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