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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香梨: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5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西力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金收购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统一(陕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5%股权、统一(无锡)石油制品有限公司2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本次重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担任本次重组的评估机构。天健兴业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天健兴业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交易对方不存在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天健兴业为本次重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及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本次重组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天健兴业在评估过程中运用了合规且符合交易标的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履行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重组涉及的交易标的作价是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交易标的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交易标的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刚李疆李胜利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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