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121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具体决策及实施。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
2021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具体决策及实施。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62元,共计募集资金93,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7,253.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
年10月21日出具中汇会验〔2016〕4414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11月24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7日,公司赎回于2020年1月7日购买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3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233.37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10%。
2、2021年1月7日,公司以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0157),预计年化收益率为2.00%或3.60%或3.80%,起息日为2021年1月11日,到期日为2022年1月11日,该理财产品目前尚未到期,公司将对该理财产品进行按期赎回。
3、2021年1月7日,公司以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0155),预计年化收益率为1.50%或3.40%或3.60%,起息日为2021年1月11日,到期日为2021年4月12日,公司已于2021年4月12日赎回该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42.38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40%。
4、2021年1月7日,公司以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0156),预计年化收益率为1.75%或3.40%或3.60%,起息日为2021年1月11日,到期日为2021年7月12日,公司已于2021年7月12日赎回该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84.77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40%。
5、2021年7月14日,公司以人民币1,500万元购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3109),预计年化收益率为1.63%或3.35%或3.55%,起息日为2021年7月16日,到期日为2021年10月20日,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0日
赎回该理财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3.22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3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备案/审批部门 | 备案/审批文号 |
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 | 47,851.54 | 杭州市滨江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 滨发改体改[2015]016号 |
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 22,047.90 |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 滨发改体改[2016]001号 |
网络游戏软件生产基地项目 | 17,354.18 |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 高新(滨江)发改备[2013]029号 |
合 计 | 87,253.6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
1 | 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 | 49,703.23 | 47,851.54 |
2 | 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 22,047.90 | 22,047.90 |
3 | 网络游戏软件生产基地项目 | 17,354.18 | 17,354.18 |
合计 | 89,105.31 | 87,253.62 |
东大会(2019年2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决定变更“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其中:变更“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建设项目”资金金额为19,679.56万元(含利息收入);变更“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资金金额为9,317.81万元,合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28,997.37万元。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投入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余额 | 变更方式 | 本次变更金额 | 变更后募集资金余额 |
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 | 46,734.24 | 部分变更 | 9,317.81 | 37,416.43 |
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 19,679.56 | 全部变更 | 19,679.56 | - |
收购厦门游动网络80%股权 | - | - | - | 28,997.37 |
合计 | 66,413.80 | - | 28,997.37 | 66,413.80 |
存放银行 | 变更前名称 | 变更后名称 | 募集资金金额 |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 实际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余额 |
杭州银行白马湖支行 | 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 | 网络游戏新产品开发项目 | 38,533.73 | 7,292.51 | 31,314.24 | 14,512.00 |
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 | 9,317.81 | 6,779.21 | 2,538.60 | |||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滨江支行 | 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 网络游戏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 2,368.34 | 1,469.37 | 3,837.71 | - |
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 | 19,679.56 | 203.08 | 19,882.64 | - | ||
江苏银行滨江支行 | 网络游戏软件生产基地项目 | _ | 17,354.18 | 23.30 | 17,377.48 | - |
合计 | 87,253.62 | 8,988.26 | 79,191.28 | 17,050.60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期限以短期为主。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三)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四)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万元) | 2021年9月30日/ 2021年1-9月(万元) |
资产总额 | 301,602.00 | 308,841.09 |
负债总额 | 75,726.71 | 64,562.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1,988.02 | 238,536.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56,048.92 | 27,572.58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国金证券对于电魂网络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