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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魂网络: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5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9日以邮件方式告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扬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

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仲婷、黄康离职或即将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8.46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2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0万股。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仲婷、黄康、马骁峰和翁晓燕离职或即将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回购并注销。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41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4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万股。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市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3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

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5)。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5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6)。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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