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吴君晔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80%,存在平仓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本次股份补充质押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君晔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补充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吴君晔 | 是 | 2,753,095 | 16.1581 | 2.0196 | 高管锁定股 | 是 | 2021-11-23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君晔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已质押股份 | 未质押股份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吴君晔 | 17,038,485 | 12.4987 | 15,719,800 | 92.2606 | 15,719,800 | 100.0000 | 1,318,685 | 100.0000 |
李涛 | 13,137,600 | 9.6372 | 0 | 0.0000 | 0 | 0.0000 | 13,137,600 | 100.0000 |
合计 | 30,176,085 | 22.1359 | 15,719,800 | 52.0936 | 15,719,800 | 100.0000 | 14,456,285 | 100.0000 |
注:吴君晔、李涛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中的“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均系高管锁定股。上述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质押是公司控股股东吴君晔对前期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吴君晔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5,719,8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52.0936%,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314%,对应融资余额约为4,700.96万元,具体如下:
持有人名称 | 持有数量(股) | 质押数量(股) | 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 | 融资余额(万元) | 质权人名称 |
吴君晔 | 17,038,485 | 12,019,800 | 70.5450 | 2,200.96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00,000 | 21.7155 | 2,500 | 深圳市中小担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
合 计 | 17,038,485 | 15,719,800 | 92.2606 | 4700.96 |
3、本次补充质押的原因是经吴君晔与华安证券协商,需将其所持有的2,753,095股公司股份办理补充质押,作为其质押在华安证券的股份办理质押展期的前置条件。若展期业务办理成功,在展期的期限内吴君晔质押股份将不存在平仓风险,但其在华安证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从9,266,705股增加至12,019,800股,从而使吴君晔整体质押比例从76.1025%增加至92.2606%。展期业务办理完成后,吴君晔将积极与华安证券协商,解除部分质押,将其总体质押率控制在70%以下(吴君晔与华安证券签署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协议中约定的预警履约保障比例为160%,最低履约保障比例为140%)。吴君晔质押股票办理展期业务存在不确定性,如未办理成功,则吴君晔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归还其在华安证券的质押债务。
4、吴君晔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补充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存在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