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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5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334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580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000元增加至133,333,334元,公司总股本由

100,000,000股增加至133,333,334股,公司类型将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变更条款如下:

原条款内容修改后条款内容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33,334股,于2021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33,334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集中存管。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均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3,333,334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以邮件(包括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如遇紧急事项,在全体董事均能参加会议的前提下,可以在紧急事项发生后的最短时间内通知全体董事并召集会议,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说明。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以邮件(包括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如遇紧急事项,在全体董事均能参加会议的前提下,可以在紧急事项发生后的最短时间内通知全体董事并召集会议,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说明。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会召开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以邮件(包括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如遇紧急事项,在全体监事均能参加会议的前提下,可以在紧急事项发生后的最短时间内通知全体监事并召集会议,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说明。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二)事由及议题;(三)发出通知的日期。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监事;召开临时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通知全体监事。如遇紧急事项,在全体监事均能参加会议的前提下,可以在紧急事项发生后的最短时间内通知全体监事并召集会议,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说明。通知以邮件(包括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二)事由及议题;(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章程》等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该等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有权签署与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有关的文件及作出必要行为;

2、办理有关本次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及备案事项;

3、授权办理与上述事宜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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