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在公司青岛办公室2号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不会形成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肉食:关于终止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不会形成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11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肉食:关于取消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11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