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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4号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4号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违规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监事会已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的主体资格、拟定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等内容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参与人员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联的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做出,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稳定公司员工队伍,有利公司稳定经营和长期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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