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原告撤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约5,000万元及其他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原告已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图高科”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01民初268号),原告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金合信”)以其债权已转让予第三方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南京中院已裁定准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0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诉讼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4),原告创金合信因公司债券违约事宜,向南京中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
1、判令公司向原告兑付中期票据本金5,000万元,以及按6%年利率支付利息300万元;
2、判令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暂计446.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