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钱振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公告,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23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公告编号:2021-030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经审计)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62,701,757.76元。为提升公司凝聚力,结合历年分红计划、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计划,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以现有的52,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0,840,000.00元,应缴纳税费按《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028号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6,23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经审计)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62,701,757.76元。为提升公司凝聚力,结合历年分红计划、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计划,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以现有的52,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0,840,000.00元,应缴纳税费按《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028号公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一)、《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