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9 |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 公告编号:2021-054号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漏。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19号)。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事务所《关于变更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大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韩旺先生、焦永丽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其项目人员安排变更原因,大信事务所现指派潘存君先生接替焦永丽女士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韩旺先生、潘存君先生。
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潘存君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酒钢宏兴、祁连山、亚盛集团、敦煌种业、中原内配、万达电影等上市公司年报、IPO、重大资产重组等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潘存君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变更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