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董事齐广田先生、监事张秀杰女士、副总经理赵艳红女士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和比例为:齐广田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9,6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张秀杰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赵艳红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该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监事张秀杰女士、副总经理赵艳红女士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此期间董事齐广田先生于2021 年8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6.9万股,本次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此期间董事齐广田先生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921.8008万股,总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齐广田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8月25日 | 4.22 | 26.9 | 0.06 |
大宗交易 | 2021年9月3日 | 3.50 | 644.3956 | 1.33 | |
大宗交易 | 2021年9月6日 | 3.60 | 203.3273 | 0.42 | |
大宗交易 | 2021年9月7日 | 3.60 | 74.0779 | 0.15 | |
合计 | 948.7008 | 1.96 |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监事张秀杰女士、副总经理赵艳红女士因未减持公司股份,所以所持股份数量及结构未发生变化,张秀杰女士持股数量为900股不变,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02%;赵艳红女士持股数量为1,300股不变,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3%。董事齐广田先生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齐广田 | 合计持有股份 | 63,562,243 | 13.13 | 54,075,235 | 11.1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890,561 | 3.28 | 6,403,553 | 1.3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671,682 | 9.85 | 47,671,682 | 9.85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4、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三、备查文件
1、齐广田先生《持股变动申报表》。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