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特别提示: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1年11月2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S.&F. TRADING CO. (H.K.)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敏丰”)出具的《函》,香港敏丰自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1月23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6.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香港敏丰贸易有限公司(S.&F. TRADING CO. (H.K.) LIMITED) | ||||
住所 | 香港轩尼诗道423号嘉年华商业大厦10字楼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1月23日 | ||||
股票简称 | 安利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218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216.98 | 1.00 |
合 计 | 216.98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451.51 | 6.69 | 1234.53 | 5.6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51.51 | 6.69 | 1234.53 | 5.6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减持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上述股东减持计划一致。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备查文件 | ||||||
1.香港敏丰出具的《函》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香港敏丰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香港敏丰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上述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香港敏丰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