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液晶公司”)过去十二个月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合计9,761.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NO | 补助项目 | 收到补助 时间 | 补助金额 (万元) | 补助类型 |
1 | 合肥新站高新区经贸发展局2021年度一季度财政奖励 | 2021年1月 | 2,900.00 | 与收益相关 |
2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省“三重一创”建设资金 | 2021年3月 | 1,398.30 | 与收益相关 |
3 |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政策项目奖补资金 | 2021年4月 | 317.07 | 与收益相关 |
4 | 合肥新站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2021年外经贸发展资金(第二批) | 2021年9月 | 279.50 | 与收益相关 |
5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省“三重一创”建设资金 | 2021年9月 | 699.15 | 与收益相关 |
6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及2020年重点新材料保险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 | 2021年11月 | 4,090.00 | 与收益相关 |
7 | 单笔 50 万元以下政府补助合计 | 2021年3月-9月 | 77.89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 | 9,761.91 | -- |
处理以及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