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143证券代码:873223 证券简称:荣亿精密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草案)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公司治理规则/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本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填补。
3、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或监事,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或监事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对未当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若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对缺额董事或监事进行选举。
4、若因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的票数相同而不能决定其中当选者时,则对该等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大会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在该次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如与日后发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时,按届时有效的规定执行,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定。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