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140证券代码:873223 证券简称:荣亿精密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草案)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公司治理规则/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本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九条 对在担保中未履行规定程序进行对外担保业务,超越权限、擅自
对外担保,出现担保风险的部门及人员,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同时追究公司领导人员的领导责任。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会有权视公司对外担保损失大小、情节的轻重决定给予
相关人员相应的处分。第三十一条 在公司对外担保过程中,相关人员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将由公司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如与日后发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时,按届时有效的规定执行,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定。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