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134证券代码:873223 证券简称:荣亿精密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草案)
(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公司治理规则/制度的议案》,其中包括本制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债券;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的;
(六)股权激励计划;
(七)回购本公司股份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日后发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时,按届时有效的规定执行,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