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在苏州市常熟阅山轩酒店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会议由杨建清监事长主持,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纪律检查室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苏州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化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