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7月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李斌先生、季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李斌先生、季红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的相关规定,李斌先生、季红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近日,公司接到李斌先生、季红女士的通知,李斌先生、季红女士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