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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能聚: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3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时间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9日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公告编号:2021-051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4770艾能聚2021年12月6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根据公司自身的战略规划需要,经与主办券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公司拟与主办券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司将在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自身的战略规划需要,经与主办券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公司拟与主办券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司将在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根据公司自身的战略规划需要,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四)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自身的战略规划需要,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提出申请,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

(2)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披露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相关事宜;

(3)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批准、签署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合约;

(4)组织本次变更持续督导券商有关的申请材料,全权回复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反馈意见;

(5)根据新政策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要求制作、修订、报送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申报材料;

(6)办理和实施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授权决议之日起,至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办理完毕之日止。

1.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9日上午9:00-10:00

(三)登记地点: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蒋燕萍,电话:0573-86567893。

(二)会议费用:请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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