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11月1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选,并经公司董事会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推荐邓达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1-1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聘任李海航为总经理;聘任李江标,田家利,刘春根为副总经理;聘任田家利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邓聪秀为财务负责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东、谢峰、李专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聘任李海航为总经理;聘任李江标,田家利,刘春根为副总经理;聘任田家利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邓聪秀为财务负责人。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组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本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组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本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1-11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