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钟女士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告知函,获悉张钟女士办理了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数(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张钟 | 否 | 200 | 9.03% | 0.55% | 2018年12月4日 | 2021年11月22日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截至2021年11月22日,由于“通光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为364,971,415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钟女士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张钟 | 2,214.61 | 6.07% | 1,000 | 45.15% | 2.74% | 0 | 0% | 0 | 0% |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钟女士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