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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3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鑫恒”)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千鑫恒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解除冻结机关司法冻结日期解冻日期
千鑫恒254,7470.51%0.05%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1年6月1日2021年11月19日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和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千鑫恒持有公司股份50,088,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7%。千鑫恒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9,9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99.62%,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累计被冻结25,538,13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50.99%,占公司总股本的5.29%。

3、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千鑫恒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告知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未收到千鑫恒股份解除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千鑫恒向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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