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鑫恒”)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千鑫恒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解除冻结机关 | 司法冻结日期 | 解冻日期 |
千鑫恒 | 否 | 254,747 | 0.51% | 0.05%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年6月1日 | 2021年11月19日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和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千鑫恒持有公司股份50,088,0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7%。千鑫恒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49,9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99.62%,占公司总股本的10.33%;累计被冻结25,538,13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50.99%,占公司总股本的5.29%。
3、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千鑫恒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告知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未收到千鑫恒股份解除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千鑫恒向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