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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二轮审核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1]210Z0139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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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二轮审核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1]210Z0139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对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景微电子”“发行人”“公司”)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除特别注明外,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为表述清楚,下文中,以下简称具有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盛景微电子 | 指 |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报告期、近三年一期 | 指 |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6月30日 |
力芯微 | 指 |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在本问询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问题2:关于营业收入和市场空间
2.1根据首轮问询回复:电子雷管与电子延期模块的数量配比关系为 1:1。发行人部分客户存在当年采购数量超过其电子雷管产量的情形,如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9 年采购数量占其产量的比例为 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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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各期采购数量超过当年产量的客户情况及销售金额、后续销售情况、存货去化情况、款项回收情况, 是否存在通过客户调节收入的情形。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针对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客户调节收入情形说明核查结论及核查依据。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报告期各期采购数量超过当年产量的客户情况及销售金额、后续销售情况、存货去化情况、款项回收情况, 是否存在通过客户调节收入的情形。
(一)报告期各期采购数量超过当年产量(以下简称:超采)的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超采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采购量占客户电子雷管产量比例 | |||
2021年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 90.66% | 116.47% | 127.76% | 25.22% |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2.16% | 95.78% | 162.17% | / |
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92.41% | 56.04% | 407.21% | / |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 145.68% | 112.87% | 100.35% | / |
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2.03% | 194.89% | 105.08% | / |
报告期各期超采客户电子雷管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发
客户名称 | 电子雷管产量 |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 1,010.00 | 1,855.50 | 500.00 | 103.09 |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10.00 | 515.00 | 135.24 | - |
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309.00 | 610.00 | 49.98 | - |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 273.00 | 550.00 | 131.67 | - |
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2.00 | 102.00 | 114.86 | - |
注:客户产量数据来源于第一民爆资讯,2018年主要客户中仅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披露了电子雷管产量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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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客户均为合并口径数据,其中:
1、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分公司和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烽林分公司;
2、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是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年电子雷管销量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数据;
报告期内,上述客户部分年度向发行人采购电子延期模块数量占其当年电子雷管产量的比例超过100%,主要原因系随着客户电子雷管的产销量逐年上升,相应增加备货量以满足生产需要。
其中,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向发行人采购电子延期模块的数量占其当年电子雷管产量的比例为407.21%,主要原因系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当年采购的电子延期模块除生产电子雷管成品外,还将电子延期模块加工成蘸药模组直接对外销售,点火药头芯片模组是电子延期模块加工到电子雷管的中间件,其产销量不纳入中国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的统计范围。
(二)报告期各期超采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后续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1年7-9月销售金额 (未经审计) | 2021年1-6月销售金额 | 2020年度销售金额 | 2019年度销售金额 | 2018年度销售金额 |
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 3,533.67 | 4,496.77 | 10,643.82 | 3,317.35 | 264.39 |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92.62 | 2,548.47 | 2,887.55 | 1,378.36 | 0.51 |
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852.27 | 1,539.95 | 1,820.10 | 1,184.91 | - |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 550.97 | 2,109.30 | 3,281.76 | 836.41 | 43.52 |
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89.21 | 724.43 | 1,115.37 | 781.83 | 30.59 |
合计 | 7,018.74 | 11,418.93 | 19,748.59 | 7,498.86 | 339.00 |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超采客户的销售金额呈上升趋势,合作关系稳定。2021年7-9月,发行人对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偏低,主要原因系海峡科化出于转型发展的需要,2021年6月后将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烽林分公司的雷管相关业务转到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系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永春分公司,该期间正在进行内部资源整合,主要使用前期备货的电子延期模块进行生产,导致2021年7-9月销售金额有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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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
(三)报告期各期超采客户存货去化情况
单位:万只
客户名称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
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 期末库存数量 | 331.21 | 461.24 | 158.31 |
期末存货期后生产领用数量 | 331.21 | 461.24 | 158.31 | |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期末库存数量 | 50.78 | 64.66 | 49.45 |
期末存货期后生产领用数量 | 50.78 | 64.66 | 49.45 | |
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期末库存数量 | 36.73 | 3.10 | - |
期末存货期后生产领用数量 | 36.73 | 3.10 | - | |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期末库存数量 | 132.46 | 14.31 | 3.00 |
期末存货期后生产领用数量 | 132.46 | 14.31 | 3.00 | |
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期末库存数量 | 7.56 | 0.39 | 5.60 |
期末存货期后生产领用数量 | 7.56 | 0.39 | 5.60 |
注:2020年和2021年1-6月期末存货期后生产领用数量为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生产领用数量,2019年期末存货期后生产领用数量为次年生产领用数量。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超采客户存货去化及时,不存在通过客户调节收入的情形。
(四)报告期各期超采客户款项回收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报告期各期超采客户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 客户名称 | 期末金额 | 期后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2021/6/30 | 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 940.68 | 940.68 | 100.00% |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94.70 | 794.70 | 100.00% | |
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789.10 | 789.10 | 100.00% | |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 692.48 | 627.24 | 90.58% | |
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67.12 | 267.12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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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客户名称 | 期末金额 | 期后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比例 |
合计 | 3,484.09 | 3,418.84 | 98.13% | |
2020/12/31 | 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 8.80 | 8.80 | 100.00% |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33.08 | 533.08 | 100.00% | |
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248.98 | 248.98 | 100.00% | |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 401.50 | 401.50 | 100.00% | |
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48.52 | 248.52 | 100.00% | |
合计 | 1,440.88 | 1,440.88 | 100.00% | |
2019/12/31 | 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 285.61 | 285.61 | 100.00% |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0.19 | 180.19 | 100.00% | |
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327.27 | 327.27 | 100.00% | |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 353.31 | 353.31 | 100.00% | |
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8.15 | 198.15 | 100.00% | |
合计 | 1,344.53 | 1,344.53 | 100.00% |
由上表可知,截至2021年9月30日,报告期各期末超采客户除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期后回款比例为90.58%外,其余超采客户期后回款比例均为100%,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各期超采客户电子雷管的产销量逐年上升、存货去化及时,截至2021年9月30日,除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期后回款比例为90.58%外,其余超采客户期后回款比例均为100%,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通过客户调节收入的情形。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一) 查询公开数据,计算报告期各客户向发行人的采购数量与客户年度产量之间的占比;
(二)统计超采客户报告期各期销售数据,对超采客户报告期各期销售收入和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和发出商品数量和金额进行函证;
(三)获取在手订单列表,检查相关订单以及2021年7-9月的销售验收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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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访谈相关客户,了解客户向发行人采购的数量和存货去化情况,以及超采的相关原因;
(五)查看了报告期超采客户期后回款的银行流水,核查超采客户报告期期后收款情况;
(六)分析发行人是否通过客户调节收入的情形。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不存在通过客户调节收入的情形。问题3:关于产品定价和毛利率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发行人同行业公司力芯微毛利率在 2019 年下降较多主要原因包括电子元器件采购成本上升和调低电子雷管销售价格两个因素。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售价基本保持稳定,毛利率显著高于力芯微。
请发行人说明:(1)同行业公司电子延期模块销售价格的变动趋势,发行人产品销售价格保持较高水平的原因及是否具有可持续性;(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电子元器件采购成本变化情况,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针对发行人销售价格和采购成本变动趋势的合理性的核查结论及核查依据。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同行业公司电子延期模块销售价格的变动趋势,发行人产品销售价格保持较高水平的原因及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一)行业价格变动趋势
除力芯微(688601.SH)有少部分产品与公司相同外,不存在与发行人现有产品完全相同的可比上市公司,尚未上市的同行业公司未公开其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子延期模块的单位价格与同行业公司力芯微相关可比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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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智能组网延时管理单元)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只
公 司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数值 | 变动率 | 数值 | 变动率 | 数值 | 变动率 | 数值 | |
发行人 | 5.06 | 0.95% | 5.01 | -2.91% | 5.16 | 1.75% | 5.07 |
力芯微 | / | / | 4.36 | -16.79% | 5.24 | -5.09% | 5.52 |
注:力芯微2021年半年报未披露智能组网延时管理单元的单位价格数据。2018年发行人电子延期模块销售收入中包含了部分直接销售的电子延期芯片,剔除该部分芯片后,2018年电子延期模块的单价为5.07元/只,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子延期模块售价较为稳定。且从目前在手订单来看,发行人电子延期模块售价与报告期内售价无重大变化,较为稳定。力芯微的同类可比产品(智能组网延时管理单元)在报告期内占力芯微主营业务的比例较低,作为非主要产品,产量较低,市场占有率较低。力芯微同类产品2019年售价下降了5.09%,主要系在国家大力推广应用数码电子雷管的背景下,力芯微为快速抢占市场份额而加大了业务推广力度,降低了销售价格;2020年售价下降了16.79%,主要系力芯微持续优化智能组网延时管理单元的设计方案,在保持性能的基础上精简电子元器件等辅材的种类和个数(详见《2021-06-22力芯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电子延期模块报告期售价较为稳定,与力芯微的同类可比产品售价持续下降趋势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由于在报告期内力芯微的同类可比产品收入占力芯微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为非主要产品,产量较低,市场占有率较低,为抢占市场加大业务推广及优化设计方案精简原材料而降低销售价格所致,发行人作为主要为电子雷管提供电子延期模块的企业,持续对产品进行升级优化,在市场上拥有较好的质量服务口碑,相应保证产品售价处于稳定较高的水平。
目前,由于原材料尤其是芯片和电子元器件成本的持续上涨,电子延期模块的价格将保持稳定,对于有竞争优势的企业,短期内价格有上涨空间。随着行业的发展、产品与技术的持续改进,以及产品竞争的加剧,从长期趋势上看,电子延期模块的价格将呈下降趋势,但下调的空间有限,一是目前国内电子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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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模块销售价格与国外进口的同类产品相比已有了大幅的降低;二是电子延期模块运用于工业电子雷管,工业电子雷管属于危爆品,对于安全性、可靠性的要求是首要的,远高于追求低价,因此,保证高质量产品的合理利润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已成为行业共识;三是工业电子雷管的推广运用,将极大地推动爆破技术的提高,提升爆破效率,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故民爆行业不会以牺牲安全性、可靠性,依靠降低电子延期模块采购价格来寻求利润。综合以上因素,未来电子延期模块销售价格虽呈下降趋势,但仍会基本保持稳定。
(二)发行人产品销售价格保持较高水平的原因及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公司在产品设计时充分考虑下游客户及终端用户的各种复杂需求,发挥自身技术优势,采用了专有的高低压超低功耗、专用的指令集总线、专用的抗冲击等技术进行设计,实现了能耗低、组网大、耐高低温、抗干扰能力强等功能,使产品在很好适应多种复杂应用环境的同时,最大可能的实现了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及经济性,发行人产品较为优异的性能获得了市场认可,使得公司产品售价在同行业中处于较高的水平。尽管公司产品定价较高,但随着工业电子雷管逐步替换普通雷管,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仍在逐步提升,说明公司的技术优势使得公司在客户端具备了一定的定价能力,为公司产品维持较高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另为全面积极响应国家对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发行人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坚持产品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的同时,根据下游客户的不同需求和不同的爆破场景开发了经济型、标准型、断面型和高端型四款产品,未来将会继续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大研发投入,不断进行技术创新,针对不同用户需求,不断丰富产品功能和产品线,实行集中差异化战略。
综合以上因素,公司产品价格具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条件。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电子元器件采购成本变化情况,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组成电子延期模块的主要电子元器件包括钽电容、点火电阻、成测后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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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圆经封装测试后的集成电路)、PCB板、MOS管、二极管、贴片电容和普通电阻等。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子延期模块主要电子元器件采购成本列示如下:
单位:元/只、元/片
项 目 | 2021年1-6月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成本 | 变动率 | 成本 | 变动率 | 成本 | 变动率 | 成本 | |
储能元器件 | 0.3973 | -1.78% | 0.4045 | 27.97% | 0.3161 | 7.94% | 0.2928 |
点火元器件 | 0.5361 | -9.26% | 0.5908 | 2.32% | 0.5774 | 7.48% | 0.5372 |
晶圆 | 1,199.27 | 1.65% | 1,179.80 | -19.48% | 1,465.18 | -44.68% | 2,648.55 |
点火开关 | 0.1121 | 15.10% | 0.0974 | -13.85% | 0.1130 | -20.74% | 0.1426 |
其他 | 0.0374 | -0.03% | 0.0374 | -15.15% | 0.0441 | -14.12% | 0.0513 |
2018年,晶圆采购成本较高,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18年发行人业务规模较小,尚不具备直接向晶圆厂采购晶圆的条件,因此主要通过第三方进行晶圆采购,价格较高;另一方面,2018年加工电子延期模块使用的晶圆主要系发行人采购的经过封装测试后的芯片成品,因此价格较高。
2019年和2020年,受电子元器件市场供应紧张影响,储能元器件、点火元器件的采购成本有所上升。报告期内,其余主要电子元器件由于单价较低且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已成为主要电子元器件供应商的重要关键客户,与主要电子元器件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并将维持长期稳定。与其他小批量客户相比,公司在供应商处依靠批量采购优势,获得了更大的议价权,从而能够使采购价格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竞争优势。除2018年外,发行人报告期内除个别电子元器件受疫情影响采购价格有一定涨幅外,其他电子元器件采购价格基本保持稳定。
成测后电路、储能元器件和点火元器件是电子延期模块的核心器件,由于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相比采用了不同的技术路线,所采用的电子元器件不同,故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主要元器件采购成本无法直接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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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一)查阅同行业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年报等公开资料;
(二)获取发行人的销售台账,复核各个年度的平均销售单价,并检查各个客户对应的销售合同/订单、验收单、发票等业务单据;
(三)对客户进行了实地访谈及函证,了解与发行人交易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行业发展前景以及公司自身技术以及价格优势;
(五)结合查询的公开数据、公司人员访谈以及业务资料的核实,分析发行人销售价格和采购成本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一)由于发行人电子延期模块的优异的性能获得了市场认可,使得公司在客户端具备了一定的定价能力,为公司产品维持较高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发行人产品价格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具有合理性;
(二)除2018年外,发行人报告期内除个别电子元器件受疫情影响采购价格有一定涨幅外,其他电子元器件采购价格基本保持稳定, 且由于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相比采用了不同的技术路线,所采用的电子元器件不同,故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主要元器件采购成本无法直接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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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二轮审核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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