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2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6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52,851,097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52,851,097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11.6732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11.6732 |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屹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参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52,851,097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52,851,097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成越、刘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