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53号王府井大厦十一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80,210,68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8.8925 |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0人,董事吴刚、董晖、独立董事刘世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京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王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79,595,980 | 99.8383 | 613,004 | 0.1612 | 1,700 | 0.0005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79,507,604 | 99.8150 | 267,150 | 0.0702 | 435,930 | 0.1148 |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