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9 证券简称:中国通号 公告编号:2021-027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轨道交通市场重要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标共计九个重要项目,其中铁路市场两个,分别为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
阳至丽水段QLTLSLDSGⅣ标段施工总价承包项目(以下简称“衢丽铁路松阳至
丽水段”),中标金额2.38亿元;新建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高铁连接线信息系
统及相关工程HHLJXXX-1标段施工总价承包项目,中标金额1.57亿元;城市轨
道交通市场七个,分别为中德财政合作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信号、通信、综合监控系统和自动售检票系统),中标金额4.59亿元;郑州
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招标项目,中标金额4.42亿元;郑州市轨
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招标项目,中标金额2.85亿元;长春市城市轨
道交通4号线既有线及南延工程信号系统工程项目,中标金额2.03亿元;武汉
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信号系统采购项目,中标金额1.99亿元;岗厦北枢纽
工程、深圳地铁8号线二期、11号线二期工程信号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金
额1.77亿元;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通信、信号系统施工项目(SURT1-3-2标),
中标金额1.32亿元。
?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
效(以及满足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至项目质保期结束(以及满足双方约定的其他条
件)。
? 风险提示:以上项目已中标公示,因涉及相关手续办理,尚未与招标人签订
相关正式合同,存在不确定性;因以上项目需跨年分期实施,对2021年当期
业绩影响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9月至10月,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轨道交通市场共中标九个重要项目,其中在铁路市场中标:衢丽铁路松阳至丽水段,新建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高铁连接线信息系统及相关工程HHLJXXX-1标段施工总价承包项目两个重要项目;在城市轨道交通市场中标:中德财政合作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信号、通信、综合监控系统和自动售检票系统),郑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招标项目,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既有线及南延工程信号系统工程项目,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信号系统采购项目,岗厦北枢纽工程、深圳地铁8号线二期、11号线二期工程信号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通信、信号系统施工项目(SURT1-3-2标)七个重要项目。本次公告中标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一、铁路市场中标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一 | 项目二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 | 衢丽铁路松阳至丽水段 | 新建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高铁连接线信息系统及相关工程HHLJXXX-1标段施工总价承包项目 |
2.招标人 | 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 |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
3.中标金额(亿元) | 2.38 | 1.57 |
4.项目概况 | 衢丽铁路松阳至丽水段线路全长65.3km,线路设计行车速度200km/h,将装备CTCS-2级高铁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本公司将负责本项目全线通信、信号等工程的设备采购、系统调试等系统集成工作,并配合联调联试、试运行等工作。 | 新建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高铁连接线工程共新建长度135.788km,线路设计行车速度350km/h,将装备CTCS-3级高铁列车运行控制系统。 本公司将负责本项目全线信息工程的设备采购、系统调试等系统集成工作,并配合联调联试、试运行等工作。 |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 ||
1.企业名称 | 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 |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
2.企业性质 | 国有企业 | 国有企业 |
3.法定代表人 | 杨建中 | 张扬 |
4.注册资本 | 1,204,051万元 | 2,419,260.01万元 |
5.成立日期 | 2005-01-26 | 2010-01-08 |
6.主要办公地点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苍松路401号铁路综合楼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319号 |
7.主要股东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
8.主营业务 | 铁路客货运输业务;铁路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合运输;运输延伸服务;运输装卸、仓储;设备维修、制造和租赁;铁路专业物资的生产经营和销售;铁路建设项目的发包和管理;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及咨询服务等。 |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杭州-浙赣省界段的建设,铁路建用物资销售,铁路运营管理,物业管理,旅游服务(不含旅行社业务),旅游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票务代理(不含航空机票销售代理)。 |
三、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 | ||
1.合同金额(亿元) | 2.38 | 1.57 |
2.支付进度安排 | 项目按照预付款、进度款、竣工验收款、质保款等流程进行支付。 | 项目按照预付款、进度款、竣工验收款、质保款等流程进行支付。 |
3.履行地点 | 浙江省境内 | 浙江省境内 |
4.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日至项目质保期结束,其中项目执行周期约为48个月,质保期为12个月,共计60个月。 | 合同签订日至项目质保期结束,其中项目执行周期约为9个月,质保期为12个月,共计21个月。 |
5.合同生效条件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
6.合同签署地点 | 宁波市 | 杭州市 |
二、城市轨道交通市场中标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三 | 项目四 | 项目五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 | 中德财政合作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信号、通信、综合监控系统和自动售检票系统) | 郑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招标项目 | 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招标项目 |
2.招标人 |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3.中标金额(亿元) | 4.59 | 4.42 | 2.85 |
4.项目概况 | 本项目线路全长9.06km,设9座地下站;工程初期配属列车10列/60辆;与1号线共用东岗车辆段内试车线,长约1.27km;1座控制中心;1座停车场;1处维修中心;1处培训中心。 本公司将负责本项目信号、通信、综合监控系统和自动售检票系统等工作。 | 本项目线路全长51.78km,设28座地下站;工程初期配属列车4辆编组:20列/80辆,6辆编组:15列/90辆信号车载设备;1座控制中心;1座备用控制中心;1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1条试车线;1处维修中心;1处培训中心。 本公司将负责本项目信号系统集成等工作。 | 本项目线路全长29.308km,设21座地下站;工程初期配属列车6辆编组:30列/180辆信号车载设备;1座控制中心;1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1条试车线;1处维修中心;1处培训中心。 本公司将负责本项目信号系统集成等工作。 |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 |||
1.企业名称 |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2.企业性质 | 国有企业 | 国有企业 | 国有企业 |
3.法定代表人 | 冯世川 | 张洲 | 张洲 |
4.注册资本 | 259,150.325万元 | 277,900万元 | 277,900万元 |
5.成立日期 | 2011-10-10 | 2008-03-06 | 2008-03-06 |
6.主要办公地点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康宁街100号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康宁街100号 |
7.主要股东 | 兰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8.主营业务 | 兰州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轨道交通产业多元化开发;土地资源开发;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检验检测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经营(不含融资租赁);网络系统集成等。 | 对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轨道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凭资质证、许可证经营);商业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通信设备租赁;建筑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等。 | 对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轨道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凭资质证、许可证经营);商业房屋租赁;物业服务;通信设备租赁;建筑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等。 |
三、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 | |||
1.合同金额(亿元) | 4.59 | 4.42 | 2.85 |
2.支付进度安排 | 项目按照预付款、到货款、开通款、质保款等流程进行支付。 | 项目按照预付款、最后一次设计联络完成后的付款、合同设备价款的支付、项目工程验收后的付款、竣工验收(或初期运营)付款、最终验收付款等流程进行支付。 | 项目按照预付款、最后一次设计联络完成后的付款、合同设备价款的支付、项目工程验收后的付款、竣工验收(或初期运营)付款、最终验收付款等流程进行支付。 |
3.履行地点 | 兰州市 | 郑州市 | 郑州市 |
4.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日至项目质保期结束,其中项目执行周期约为18个月,质保期为36个月,共计54个月。 | 合同签订日至项目质保期结束,其中项目执行周期约为30个月,质保期为24个月,共计54个月。 | 合同签订日至项目质保期结束,其中项目执行周期约为30个月,质保期为24个月,共计54个月。 |
5.合同生效条件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
6.合同签署地点 | 兰州市 | 郑州市 | 郑州市 |
项目六 | 项目七 | 项目八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 |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既有线及南延工程信号系统工程项目 | 武汉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信号系统采购项目 | 岗厦北枢纽工程、深圳地铁8号线二期、11号线二期工程信号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2.招标人 |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3.中标金额(亿元) | 2.03 | 1.99 | 1.77 |
4.项目概况 | 本项目包括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既有线信号系统配套升级及南延工程信号系统两部分。既有4号线全长16.33km,共设车站16座,其中地下站3座、高架站13座;南延工程为既有4号线一期工程的延伸线,全长4.485km,共设车站5座,全部为高架站。 本公司将负责本项目信号系统集成等 | 本项目线路全长23.45km,设7座地下站,工程初期配属列车15列/6辆;1座控制中心;1座车辆段;1条试车线;1处维修中心;1处培训中心。 本公司将负责本项目信号系统集成等工作。 | 岗厦北枢纽工程线路全长1.5km,设1座地下车站;8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8.013km,设4座地下车站;11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4.39km,设3座地下车站。 本公司将负责本项目信号系统集成等工作。 |
工作。 | |||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 |||
1.企业名称 |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2.企业性质 | 国有企业 | 国有企业 | 国有企业 |
3.法定代表人 | 曹国利 | 张军 | 辛杰 |
4.注册资本 | 368,629万元 | 880,000万元 | 4,594,316万元 |
5.成立日期 | 1998-07-17 | 2000-11-02 | 1998-07-31 |
6.主要办公地点 | 长春市南关区华庆路999号 | 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77号 |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7-31层 |
7.主要股东 | 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8.主营业务 | 轨道交通、经营、管理及相关的城市交通客运,房地产开发、销售,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物业服务,工程咨询,投资信息咨询等。 | 轨道交通建设、营运及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车票、车身广告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市政道路桥梁建设;物业管理;工程项目的承建与总承包等。 | 地铁、轻轨交通项目的建设经营、开发和综合利用;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广告业务;自有物业管理;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及教育培训等。 |
三、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 | |||
1.合同金额(亿元) | 2.03 | 1.99 | 1.77 |
2.支付进度安排 | 项目按照预付款、到货款、试运行款、竣工验收款、最终验收款等流程进行支付。 | 项目按照预付款、进度款、到货款、预验收款、开通款、结算款、最终验收款等流程进行支付。 | 项目按照预付款、设计审查款、到货付款、初步验收付款、竣工验收付款、提交结算资料付款、结算完成付款、最终验收付款等流程进行支付。 |
3.履行地点 | 长春市 | 武汉市 | 深圳市 |
4.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日至项目质保期结束,其中项目执行周期约为14个月,质保期为36个月,共计50个月。 | 合同签订日至项目质保期结束,其中项目执行周期约为24个月,质保期为24个月,共计48个月。 | 岗厦北枢纽工程:合同签订日至项目质保期结束,其中项目执行周期约为14个月,质保期为36个月,共计50个月。 8号线二期工程:合同签订日至项目质保期结束,其中项目执行周期约为32个月,质保期为36个月,共计68个月。 11号线二期工程:合同签订日至项目质保期结束,其中项目执行周期约为50个月,质保期为36个月,共计86个月。 |
5.合同生效条件 | 提交履约保函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盖章后正式生效。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
6.合同签署地点 | 长春市 | 武汉市 | 深圳市 |
项目九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 | 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通信、信号系统施工项目(SURT1-3-2标) |
2.招标人 | 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 |
3.中标金额(亿元) | 1.32 |
4.项目概况 | 本项目线路全长41.25km,设地下站28座,1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2座主变电所。 本公司将负责本项目全线专用通信的安装施工(含专用无线通信系统采购)。 |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 |
1.企业名称 | 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 |
2.企业性质 | 国有企业 |
3.法定代表人 | 周礼 |
4.注册资本 | 800,000万元 |
5.成立日期 | 2017-05-04 |
6.主要办公地点 | 昆山市前进西路1899号5层508、509 |
7.主要股东 |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8.主营业务 |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轨道交通运输服务,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销售,轨道交通上盖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销售,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及物业管理,轨道交通工程设备、通信设施租赁,轨道交通技术开发、服务、产品销售,轨道交通相关业务的设计等。 |
三、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 |
1.合同金额(亿元) | 1.32 |
2.支付进度安排 | 项目按照预付款、进度款、质保期结束付款等流程进行支付。 |
3.履行地点 | 苏州市 |
4.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日至项目质保期结束,其中项目执行周期约为21个月,质保期为24个月,共计45个月。 |
5.合同生效条件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
6.合同签署地点 | 苏州市 |
二、对公司的影响
1.以上项目中标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22.92亿元,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20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71%。因为上述项目跨年分期实施,对2021年当期业绩影响有不确定性;如以上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在项目执行期间预计对本公司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2.本公司与上述招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
以上项目已中标公示,因涉及相关手续办理,尚未与招标人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存在不确定性。上述项目最终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